責任追究通報範文(通用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9W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 篇1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近期森林火災 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通用5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20xx年以來,我國部分省區連續發生多起較大森林火災,嚴重威脅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有關省區針對近期發生的幾起較大森林火災,開展了專項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依法對相關肇事者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理,有效發揮了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河北省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河北省靈壽縣南營鄉“3.14”森林火災、贊皇縣許亭鄉“3.16”森林火災和內丘縣侯家莊鄉“3.18”森林火災均系人為引發,3起火災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火災撲滅後,石家莊、邢臺兩市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認真查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採取措 施進行整改,並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1.靈壽縣南營鄉“3.14”森林火災。縣委書記王建海、縣長姜陽受到誡勉談話;副縣長左國方被責令檢查;縣林業局局長肖光武被行政記過;縣林業局副局長祁登林被行政記大過;縣防火辦主任李風芹被行政記大過並免職;鄉黨委書記劉英江受黨內警告處分;鄉長尹國亮被行政記大過;副鄉長李龍被飛行政記大過並免職。

2.贊皇縣許亭鄉“3.16”森林火災。縣委書記吳時茂、縣長凌青利作深刻檢查;副縣長臧曉娜作深刻檢查並通報批評;縣林業局局長呂愛文、副局長劉月臨被行政記大過;鄉黨委書記劉彥玲受黨內警告並免職;鄉長商進賢被行政記大過並免職;副鄉長安志剛被降級並免職。此外,負間接責任的石家莊市林業局局長楊建秋、副局長狄運武也分別受到誡勉談話。

3.內丘縣侯家莊鄉“3.18”森林火災。縣委、縣政府作書面檢查並罰款5萬元;主管副縣長邢連軍被通報批評;縣林業局局長邱志剛被行政記過;縣防火辦主任邢振中被行政記大過;鄉黨委書記張印發受黨內警告處分;鄉長郭慶偉被行政記過;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慶豐被免職;包村幹部韓志強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福建省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20xx年1-3月份,福建省依照有關法規,對森林火災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查處。共刑事拘留83人,拘捕45人,處分相關責任人195名,其中科級及科級以上幹部 26名,科級以下169 名,主要情況是:

1.大田縣文江鄉“1.18”森林火災。鄉政府作書面檢查;鄉

長茅有溫被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500元;分管副鄉長周萬裕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500元;鄉林業站長林友幹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500元;鄉黨委綜治副書記鄭丁炫經濟處罰500元;駐村幹部邱珠香、林業員陳仁凡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1000元;朱阪村書記廖世勇、村主任廖啟珠、朱阪聯營林場場長餘瑞清經濟處罰1000元;取消朱阪村參加年終評比先進單位資格。

2.大田縣華興鄉“2.12”森林火災。鄉政府作書面檢查;鄉長章兩建被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500元;分管鄉黨委宣傳委員陳震陽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500元;駐村幹部範大慶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1000元;林業站長林登雙被效能告誡並經濟處罰500元;華興林場場長範科興、副場長葉德揚被通報批評;鄉幹部陳培焜經濟處罰500元;京口村書記葉清城、主任葉健然、村委葉良佐、林業員葉玉輝經濟處罰1000元。

3.大田縣湖美鄉“2.12”森林火災。鄉政府作書面檢查;湖美鄉鄉長嚴志利被通報批評;分管副鄉長蘇啟讀被行政警告;人武部長張兆鋇被效能告誡;鄉林業站長顏梅山被行政警告。上述4人每人經濟處罰500元;桃源國有林場場長魏永平、副場長林華章經濟處罰500元;司法所所長廖明績、林業站幹部陳新芳、湖上村書記施素梓、主任施大利、護林員施發棉、施正步經濟處罰1000元。

4.沙縣高砂鎮“2.12”森林火災。副縣長羅奕星被黨內警告;縣林業局局長王麗豔被行政警告;高砂鎮鎮長裴秀萍被行政記過;縣林業局副局長陳奕斌被行政記過;高砂鎮人大主席林輝斌被黨內嚴重警告並建議免職;高砂鎮林業站站長花焜福被行政撤職。

5.清流縣李家鄉“2.12”森林火災。鄉黨委書記巫揚輝被黨內警告;鄉長賴成基被行政記過;鄉林業分管領導黃位財被效能告誡;鄉林業站站長馬華茂被效能告誡。

三、四川省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四川省木裡縣“2.13”、“2.15”和鹽源縣“2.15”森林火災均系村民違章用火、吸菸等引發,3起火災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火災發生後,省森防指迅速派出工作組,會同涼山州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

木裡縣三桷埡鄉“2.13”、“2.15”森林火災。管轄單位責任人羅平被行政記過並扣風險押金500元和當月崗位津貼;管轄單位第二責任人趙純濤被行政警告並扣風險押金500元及當月崗位津貼;第二管護站站長李波被行政記大過並扣當月崗位津貼;管護員劉蓬、雷前軍扣當月基本工資50%及當月崗位津貼。

鹽源縣大坡鄉“2.15”森林火災。大坡鄉黨委、政府被全縣通報批評;鄉黨委書記田甲次、鄉長餘友富作書面檢查並公開檢討;鄉分管副書記喬國文、分管副鄉長喇五一、包村幹部甘萬會被停職反省;護林員毛打散、馬有塔扣發當月工資並予以解聘;大坡管護站負責人謝健林扣風險責任金200元。

四、江西省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江西省吉水縣阜田鎮“2.12”森林火災撲滅後,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立即從林業廳、監察廳、森林公安局、省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抽調人員組成專門調查組,對“2.12”森林火災進行了專項調查。經查,火災系吉水縣阜田村村民李彥珍擅自燒荒引發。目前,火災肇事者已被批捕,正按程式追究法律責任。根據調查情況,

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已就吉安市和吉水縣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目前紀檢監察部門正在處理之中。

當前,各地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已進入最關鍵時期,各地、各部門務必充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切實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力抓好各項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思想不鬆懈、工作不鬆勁。要加大績效評估、責任追究和獎懲力度,對領導到位、責任落實、業績突出、保障有力的地方、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失職、瀆職、責任不落實等引發森林火災並造成重大損失的相關責任人,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及時曝光,以儆效尤。

特此通報。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

20xx年x月x日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 篇2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現將20xx年全省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如下:

一、發生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總體情況

20xx年全省共發生重大較大安全事故58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水上交通1起,煤礦2起)、較大事故55起(交通40起、煤礦5起、非煤礦山、建築等行業10起)。

截止20xx年4月8日, 58起重大較大安全事故,已經全部批覆結案,其中追究責任的事故41起, 8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19人、科級幹部35人、其它人員32人;14人受到警示訓誡;32人被處罰款,7個單位被處罰款;3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20xx年,全省共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3起,已全部批覆結案。2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8人、科級幹部14人、其它人員5人;3人受到警示訓誡;2人及2個單位被處罰款;1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安康市紫陽縣“6•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科級幹部4人、其它人員1人;1人受到警示訓誡;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榆林市神木匯森涼水井煤礦“7•1”重大放炮事故

7人受到政紀處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3人,科級幹部3人;1人被處罰款9萬元,涼水井煤礦被處罰款199萬元; 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渭南市澄城縣堯頭斜井 “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處級幹部5人、科級幹部7人、其他人員4人;2人受到警示訓誡;1人被處罰款1.2萬元,堯頭斜井被處罰款199萬元;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一次死亡3-9人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20xx年,全省共發生較大安全事故55起,已經全部批覆結案,追究責任的事故38起。5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處級幹部11人、科級幹部21人、其它人員27人;11人受到警示訓誡;30人被處罰款,5個單位被處罰款; 2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要繼續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的規定,嚴格事故調查處理,按期批覆結案,及時將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批覆報省安全監管局,每年3月15日前,應將上年度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批覆結案情況彙總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二)各市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結合“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重點,緊密結合“三項行動”(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工作,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三個繼續下降”,為完成全省生產安全形勢明顯好轉的目標和任務做好各項工作。

20xx年x月x日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 篇3

甲方:鄭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住址: 經雙方協商同意,協議如下: 年 月 日,當事人鄭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 號客車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 在事故中,經雙方協商同意,由 代表鄭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次性賠償當事人 元整(憑票據支付)。此事故一次性解決,今後雙方互不追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 篇4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住址: 經雙方協商同意,協議如下: 年 月 日,當事人 鄭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號客車在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 在事故中 ,經雙方協商同意,由 代表鄭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次性賠償當事人 元整(憑票據支付)。此事故一次性解決,今後雙方互不追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責任追究通報範文 篇5

第一條 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過錯是指計劃生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但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二條 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應當遵循:

1、依法追究的原則;

2、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

3、責任自負的原則;

4、過錯與承擔責任相適應的原則;

5、重大教育的原則。

第三條 計劃生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行政執法過錯:

1、為不符合生育條件的夫妻辦理生育手續的;

2、不按生育審批程式批准生育的;

3、違反規定隨意簽發計劃生育證件的;

4、 違反規定作出處罰或違法徵收社會撫養費的;

5、不按時給被徵收人送達徵收社會撫養費通知書,徵收社會撫養費不出具社會撫養費專用票據;

6、貪汙、私分、借支、挪用社會撫養費,不夠刑事責任的;

7、在查辦計劃生育案件時,接受當事人宴請或賄賂,使案件不能得到公正處理的;

8、違反國家統計法規,在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檢查中弄虛作假,情節惡劣,影響較大的;

9、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紀律,侵犯公民人身權益或財產權益的;

10、因技術服務或工作不認真,造成政策外生育的;

11、對群眾舉報的行政違法案件未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

12、無故不按規定組織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或在調查、稽核時弄虛作假,隱瞞真相,更改有關材料,造成政策外生育的;

1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

第四條 執法過錯責任由執法過錯人承擔;二人以上共同導致執法過錯的,依其責任大小分別承擔。

第五條 由於執法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確鑿,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而導致作出錯誤決定的,由執法人負責。

第六條 作出處理決定的領導對執法人的執法過錯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的,應當糾正而沒有糾正的,由作出決定的領導人和執法人分別承擔責任。

第七條 因領導指令干預導致執法過錯的,同領導者承擔從重追查責任。

第八條 由集體決定導致執法過錯的,由主要領導人承擔主要責任,其他領導和工作人員按其負責程度分別擔。

第九條 執法過錯人處分形式有:

1、責令檢討;

2、通報批評;

3、減發或停發崗位津貼、獎金;

4、經濟處分(退賠、沒收非法所得);

5、紀律處分,直到解聘或辭退。

第十條 追究執法過錯行為應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從重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應視執法過錯行為的性質、情節、後果、影響,以及責任人態度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理。

第十二條 執法過錯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所在單位先行賠償後,再向責任人追回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

第十三條 一般過錯,由執法過錯責任人所在單位調查後,依有關程式提出處理意見;重大或涉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由上級計劃生育部門或本級紀檢部門查處。

第十四條 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案件,應在立案後三個月內結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長辦案期限的,應當報上級批准。

第十五條 在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案件中,責任人有申辯權、陳述權和提出異議權。

第十六條 追究執法過錯案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

第十七條 對行政執法過錯和違法的追究處理,涉及行政處分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轉交有關部門決定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