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責任書(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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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1

甲方(資產責任人):

資產管理責任書(精選9篇)

乙方(資產管理員):

為切實貫徹《 公司資產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之規定,層層落實管理責任制,在 公司資產責任人明確資產管理員後簽訂本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將本單位的資產委託乙方代為管理,由乙方建立本公司的資產賬簿,主要負責本單位新增資產的購置審批、新增資產登記、資產盤點、報廢資產審批、資產調撥等各項具體工作,資產管理員負責與資產管理部專管員聯絡,監督本單位資產的管理與使用。

2、乙方按要求嚴格執行資產管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不定時地對店內所屬資產進行盤點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每年末對本單位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對盤盈、盤虧資產查明原因,交由本單位經理確認後,一份自存,一份呈報甲方、一份上報資產管理部專管員備案。

3、乙方在本單位使用資產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或不能繼續正常使用的資產,應及時按《管理辦法》之“報廢制度”履行報廢手續報資產管理部審批,並會同本單位財務部門做出相應處理。

4、乙方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不再擔任資產管理員時,須按規定與甲方重新委派的資產管理員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同時由新任資產管理員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移交過程中,須對本單位資產進行全面盤點、核實,並將結果報送給資產管理部。

5、乙方為本單位第二資產責任人,如本公司違反資產管理規定,乙方一併承擔連帶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6、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資產管理部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強化固定資產使用單位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本固定資產責任書:

1、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為固定資產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維護和保養管理。

2、固定資產使用人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應愛護單位的固定資產,確保資產完好,充分發揮資產效用。

3、固定資產需要維修、變賣、外借、報廢的,須按規定程式和許可權報批,不得擅自處置。

4、固定資產人為造成損壞的,根據財務制度規定,扣除折舊後,由直接責任人賠償。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丟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5、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配合局辦公室開展年終資產核查工作。

6、此責任書期限為一年,從簽訂之日起算。

局領導簽字: 使用單位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3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提高辦學效益,增強學生愛護公物的意識,更好地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1、組織學生認真學習落實《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有關財產管理制度,做到全方位,持久地開展財產管理工作的教育,增強全體學生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意識。

2、開學初要對教室內的課桌椅、講臺桌、黑板、門窗、玻璃、標語牌、衛生工具等進行一次清點核實。

3、各班要努力做好財產保管工作,做到學生離校時,要關燈、關窗、鎖門等基本工作。若不是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的由學校負責修理,若是本班學生在教室及學校其他活動場所進行權意破壞式損壞公物的,場內本班負責,按價賠償,情節嚴重者按校規處理。

4、學校總務處對各班財產保管工作具有檢查、監督、管理職責,各班對財產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學校將在期中,期末時檢查驗收。

校長:

校產管理員:

班級:

負責人: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4

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學校固定資產流失,維護學校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學校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特制定《中心國小固定資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本責任書所指的固定資產是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配置給各部門使用的實物資產(包含各類儀器裝置、傢俱、交通工具以及社會捐贈等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對本部門固定資產實施實物管理,其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加強規範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室負責人是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固定資產負有管理責任,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門的固定資產,接受上級資產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申報購置計劃,協助上級管理部門採購固定資產,負責驗收並及時辦理資產登記和報帳手續,建立使用資產的明細清單,保管、養護好固定資產,儲存好固定資產的技術檔案,管理好本部門固定資產的帳、卡、物,積極配合學校資產主管部門做好統計、清查、核實、登記和管理工作。

4、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負有責任,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核對,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5、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參與固定資產的處理。

三、當固定資產發生其他變動時,包括購置、調配、捐贈、改變用途、報損和報廢等,事先向學校資產主管部門報告,得到同意後方可實施,並按資產管理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對報損和報廢的資產由學校資產主管部門統一處置。

四、定期在部門內部進行固定資產的自查工作,及時上報資產的變動情況;配合學校定期開展的固定資產學期清查工作。

五、學校固定資產原則上只能用於本部門的教學、醫療、科研、行政辦公和社會服務活動。未經中心校審批,校內任何部門不得用固定資產開展任何形式的經營和投資活動,不得以固定資產為任何部門或個人的經濟活動提供擔保和承諾,不得將固定資產(特別是公房和教學、醫療裝置)對外抵押、出借和租賃。

六、各部門應在以後的管理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事項和行為,應及時自查自糾,將處理結果或建議報學校有關部門;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負責人應在其負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校領導簽字:

責任人簽字: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5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提高辦學效益,增強學生愛護公物的意識,更好地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1、組織學生認真學習落實《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有關財產管理制度,做到全方位,持久地開展財產管理工作的教育,增強全體學生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意識。

2、開學初要對教室內的課桌椅、講臺桌、黑板、門窗、玻璃、標語牌、衛生工具等進行一次清點核實。

3、各班要努力做好財產保管工作,做到學生離校時,要關燈、關窗、鎖門等基本工作。若不是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的由學校負責修理,若是本班學生在教室及學校其他活動場所進行權意破壞式損壞公物的,場內本班負責,按價賠償,情節嚴重者按校規處理。

4、學校總務處對各班財產保管工作具有檢查、監督、管理職責,各班對財產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學校將在期中,期末時檢查驗收。

校長: 校產管理員: 班級: 負責人: 財產管理員: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強化固定資產使用單位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本固定資產責任書:

1、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為固定資產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維護和保養管理。

2、固定資產使用人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應愛護單位的固定資產,確保資產完好,充分發揮資產效用。

3、固定資產需要維修、變賣、外借、報廢的,須按規定程式和許可權報批,不得擅自處置。

4、固定資產人為造成損壞的,根據財務制度規定,扣除折舊後,由直接責任人賠償。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丟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5、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配合局辦公室開展年終資產核查工作。

6、此責任書期限為一年,從簽訂之日起算。

局領導簽字: 使用單位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7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衛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衛驗證後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後方可放行。

六、門衛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衛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校或佔用教室。

九、門衛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衛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門衛責任人簽字:

20xx年3月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8

了落實班級安全責任,健全學校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籤此安全管理責任書:

1、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全面負責,同時有教育管理的權利,並承擔本班學生的主要責任和一切人為事故。

2、代課教師負責上課時學生的紀律安全,對課堂上發生的人為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3、教師必須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嚴禁體罰學生,按照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因個人失職而造成的事故由教師本人承擔。

4、出現不安全事故應及時彙報,並積極採取措施。

5、學校對教師及各班級負有管理權,對教師安全工作負責,及時檢查,指導表彰,對違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嚴肅處理。

6、學校各部室主管人員要對部室的所有財產負責,防止丟失和私自外借,做到無丟失、無損壞、無被盜。

7、學校由值周員每週將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同時總結匯報於全體教師。

8、此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期限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學校:校長:

班級:xx教師:

資產管理責任書 篇9

為全面貫徹落實《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國資監管體制執行中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衢政辦發〔〕116號)精神,規範現行委託管理體制下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職責,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的相關規定,簽訂本責任書.

責任各方

委託方:衢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受託方: (市本級相關國有企業主管部門)

委託管理國有資產範圍與考核期限

委託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委託 部門(單位)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 萬元,均為經營性國有資產.所屬企業名單及國有資產分佈情況見附表.

委託期限: 年.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止.到期後可重新簽訂國有資產委託管理責任書.

委託管理國有資產的考核指標

年末委託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 萬元,納入考核的基數為 萬元,考核指標為 萬元.指標考核工作按《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執行.

委託方和受託方職責

1,委託方職責

⑴核定委託管理範圍內國有資產的考核指標,審查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提出相關獎懲方案,並報市政府同意後組織實施.

⑵會同相關部門稽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效掛鉤方

案;稽核主管部門制定的對所屬企業業績考核辦法,會同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進行業績考核,審批獎懲方案.

⑶審批或稽核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分立,合併,解散,

增減資本,對外投資,產權變動等事項.

⑷核定(或提出)主管部門所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上繳比例,並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有資產收益上繳.

⑸審批(會同受託方審批)或審查主管部門提出的所屬企業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國有股權代表直接提交的或主管部門轉交的報

告事項.

⑺組織開展企業清產核資,負責稽核企業制定和修訂章程,資產評估核准或備案等工作.

⑻負責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查處工作,受理國有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調處.

⑼其他需由委託方履行的職責.

2,受託方職責

⑴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委託方的監督.

⑵制定所屬企業業績考核方案,牽頭組織對所屬企業進行業績考核,並提出獎懲意見.

⑶制定或初審所屬企業的分立,合併,解散,增減資本,對外投資,產權變動等事項方案.

⑷配合財政國資部門收繳國有資產收益.

⑸提出所屬企業人事任免方案,審批或會同委託方審批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國有股權代表提交的報告事項.

⑺組織落實企業清產核資,負責企業章程制定和修訂等工作.

⑻指導,監督企業的黨建,紀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維護企業穩定等事項.

⑼支援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向企業分攤應由主管部門自身承擔的工作任務和費用支出,不利用管理關係損害企業或其他投資者利益.

⑽其他需由受託方履行的職責.

責任書的變更和終止

1,本責任書中的考核指標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2,如遇國家政策的調整或因不可抗力影響,經雙方協商,可修改和調整責任書的有關條款直至解除.

3,因產業佈局調整,資產結構優化的需要,委託方按有關程式可終止委託管理.

4,受託方不履行相關職責,或未完成考核指標的,委託方按有關程式可終止委託管理.

其他

本責任書正本一式 份,委託方,受託方各持 份,送市政府,市財政局各 份備案,副本 份,各下屬企業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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