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通用18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7W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

一、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按《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規定,學生必須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未經班主任同意不出校門。

2、當天值日班長負責考勤並認真做記錄,每週在週一班會公佈,並向年級組報告情況,期末班主任將學生個人考勤統計登載在學習成績冊上。

3、早晨到校時間7:20,下午到校時間13:50(冬季),14:20(夏季)。第一次上課預備鈴響後快速進入教室,第二次上課鈴響後進入教室為遲到。當天值日班長要認真做好遲到記錄。

4、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必須事先(急病則在事後)辦理請假手續。向班主任送交醫生證明和家長證明,兩天以上報年級組備案。無故不到校作曠課處理,在一學期中無故曠課時間超過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按嚴重違紀處理,學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D級。

5、學生在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時間超過210個學時,應辦理休學手續。

二、校園環境管理制度

1、教室環境衛生:

①地面保持整潔,無紙屑、痰跡及其它雜物(包括教室外走廊地面),個人負責自己座位區域衛生,當天值日生負責自己包潔區的衛生,衛生檢查員要認真負責監督,做好工作記錄。每位同學都有責任和義務為班級衛生作貢獻。

②牆面無腳印、球印、汙跡,無蜘蛛網和懸灰(包括教室外走廊牆面)。

③門、窗、窗臺和電器裝置無灰塵。

④黑板槽內無積塵,課間值日生及時擦乾淨黑板。

⑤課桌、椅、排放整齊,多媒體講臺保持乾淨,桌椅上無亂塗亂刻痕跡。當天衛生檢查員負責監督,並在量化記錄本上做出評價。

⑥教室無人時關閉所有電器和門窗,多媒體管理員負責多媒體的日常使用,注意節約用電和維護。

⑦衛生打掃工具擺放整齊有序,垃圾實行袋裝化、分類化。

⑧教室佈置要體現文明、健康、和諧、優美。

2、包潔區環境:

①保持全天整潔,每週三中午全班組織例行的衛生大掃除。

②包潔區內的玻璃、圍牆及地面、樓梯衛生,由值日生負責,責任到人,並保持整潔。

③包潔區內要保持無紙屑、果皮殼、雜草、痰跡、菸蒂、碎磚及其它雜物。

④清掃的垃圾必須袋裝後投放到指定地點。

3、自行車管理:

①嚴格自行車管理,違反者給予嚴肅處理。

②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亂停亂放。來到第一位同學自覺把自行車放在最東邊,後來的同學自動緊靠排齊。

③凡有故意損壞他人自行車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出,嚴格處理並予以賠償。

4、校內不準(帶)吃零食,不準帶任何飲料,不準亂扔紙屑、雜物,違者將嚴肅處理,並予以全校通報批評。

5、教室、包潔區衛生和自行車排放的檢查結果列入期末評比條件。

6、當天值日生及時勞動,服從安排,認真打掃。故意逃避值日生一次班級給予批評並讓其重做,嚴重的加重處罰。一學期內逃避累計達三次的,品德等級降一級。

三、升國旗及大型集會活動制度

1、除節假日和天氣原因外,每週一早晨7:10準時到校,值日班長嚴格考勤,7:15由班長組織整隊到後操場參加升旗儀式。

2、升旗儀式由學校升旗班主持。升旗手和護旗手由優秀學生擔任。

3、每次升旗活動時,由優秀學生代表進行“國旗下主題演講”。

4、聽到班長集合訊號,按“快、齊、靜”的要求,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列隊,不得無故缺席。

5、升旗時學生按學校要求各年級學生穿著統一校服。

6、當主持人宣佈“升旗儀式開始”後,全體師生面向國旗立正,行注目禮至國歌完畢為止。

7、升國旗活動中,做到嚴肅、莊重,嚴格自律,學校指派專人檢查各班出勤和紀律情況,作為常規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違紀者予以嚴懲,在全班公開檢討道歉並予以全校通報批評。

8、以上規範適用於其他各種大型集會或集體活動。

四、學生禮儀規範

1、進校、在校必須佩戴校徽、穿著校服(包括期中、期末考試),未佩戴者給予通報批評並做適當處罰.

2、著裝整潔得體,校內一律穿著校服。不燙髮、不染髮、不塗指甲油、不打耳洞、不佩戴首飾。違反上述規定者經教育屢教不改,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3、坐正立直,行走穩健,談吐舉止文明。見到任課教師主動問“老師好”;遇到來賓主動問候、微笑致意。注意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沒關係、再見”等禮貌用語。

4、不吃零食,不亂扔紙屑;看見地上有雜物,養成隨手撿起的習慣。

5、上下課、起立,師生互不致問候;上課,發言先舉手;課間進老師辦公室,要報告或輕敲門,經允許後再進入;離校與老師、同學道別。

6、對待老、幼、婦、殘、軍人和教師,行走讓路,乘車讓座,購物讓先,不準擁擠,插檔搶先。

7、參加集會守時肅靜,認真聽講;聽報告或觀看演出比賽,適當適度鼓掌致意;愛護集會地點公物,保持會場清潔;進出會場注意整齊有序。

五、學生行為安全規範

1、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切忌並排騎車、嬉戲打鬧、飛速超車。

2、課間舉止要文明,進出教室、上下樓梯、出入人群擁擠場合,不爭先恐後,不嬉戲打鬧,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違者予以嚴厲懲罰。

3、不在教室內私自使用充電器,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裝日光燈、電器插座、電風扇等電器裝置,嚴禁隨意使用多媒體。

4、教室無人時,要先關閉門窗、燈、電風扇等。

5、教室內門窗、開關、裝置要有專人保管(生活委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

6、打掃教室衛生時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燈或電扇。

7、不做危險遊戲,如推手、摔跤、跳樓梯、爬門、爬窗、爬牆、爬樹等,嚴禁對他人搞惡作劇。安全第一,生命高於一切,警鐘長鳴。

8、上下樓梯不擁擠、有序進出。

9、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飲食衛生,不到無證攤販處購買不衛生食品。

10、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進行其他各種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場地。所用器材等情況,注意自身動作行為是否正確、安全,是否影響或危及他人。

六、課堂紀律常規

1、上課預備鈴聲一響,要迅速、有序地回到自已座位,書本、文具放在課桌左上角,靜候教師上課。遲到,要向老師報告,經老師同意後,方可入座。遲到超過15分鐘的作曠課處理。

2、上課或下課應起立,向老師致禮;下課時,請老師先行;如有老師來聽課,要有禮貌、講文明。

3、上課坐姿要端正,認真聽講,積極思考,記好筆記。

4、要勇於提出問題,敢於發表自己的見解,並努力回答老師的提問。提問或回答問題都需要先舉手,取得教師同意後方可發言。

5、上課時不準做與本節課內容無關的作業;不準看小說及其它刊物;不準隨便講話、插話;不準做小動作。

6、嚴重違反課堂紀律,影響教師上課者,由任課教師或值日班長、紀律委員提名,班主任報年級組、教導處,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

7、自習課必須在教室安靜就坐,自主安排學習,自覺遵守並維護自習課紀律。

8、自習課上專心看書或做作業,不講話、不議論、不下座位(除值日班長、課代表收交作業外),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有特殊情況需要講話時,必須輕聲,不妨礙他人學習。

七、考試紀律制度

1、大型考試(期中、期末、學業考試)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靜等待考試。

2、學生進入考場只能攜帶鋼筆、圓規、三角板等規定的文具用品,禁止使用計算器(有要求的除外),隨帶的書籍和有關的學習材料統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將答卷帶出考場。

4、考試結束鈴響,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後有秩序退出考場;不準乘交卷之機相互交流、塗改;不準將答卷帶出考場。

5、平時進行各科測試或隨堂練習,紀律要求同上。

6、考試中如有作弊行為,該學科考試成績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級,必須作出書面檢查,並視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八、體育鍛煉紀律制度

1、整隊注意靜、齊、快,準時到達指定地點,按規定要求進行鍛鍊,並注意安全。

2、做操動作要有力、正確、整齊、合節拍。

3、跑步應按指定路線跑完全程,途中不準說笑打鬧;未經教師同意,不得中途離開隊伍;冬季跑步時不準戴帽子,圍巾、手套,不準穿皮鞋。

4、課外體育活動服從安排,體育用具借還及時,如有遺失、損壞照價賠償。

5、鍛鍊結束,體育委員負責清點人數,整隊回教室。

6、班級紀律委員對各項體育鍛煉均需做好出勤請假記錄,無故缺席均作曠課處理。

九、公共財物管理制度

1、教室內的桌椅、門窗、黑板、講臺、日光燈、電扇、多媒體、投影儀、幕布、玻璃、窗簾、清潔工具等由班主任、生活委員、多媒體管理員、公共管理員清點登冊,一式兩份,一份交總務處,一份留班級。

2、人人有責,保護好班級財產;指定專人分工負責。

3、由生活委員登記損壞情況,個人故意損壞的處以賠償甚至罰款,追究不到個人責任的則扣班級的代辦費,並登記在冊。椅子要調換的,必須由班主任簽字,生活委員憑簽字單、壞椅子到總務處調換。

4、教室內無人時必須做到關門窗、電燈、電扇、電視、投影等,並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一般有當天值日班長負責。

5、白天光照好時,不開日光燈,天不十分熱,不開電扇;用水要節約,用過後隨手關龍頭。

6、愛護實驗室、電教室、語音室等室內教學儀器裝置,愛護運動器材圖書資料及公共設施,損壞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愛護綠化,不採摘花果,不攀折樹枝,不亂踩草坪,損壞的要賠償罰款。

8、不在教室內、外追逐嬉鬧,拿公物當“武器”,不在桌凳、牆面上亂塗亂劃。如有故意損壞公物(包括燈、玻璃、桌椅、牆面、投影等)一律處以賠款。

9、遵守社會公德,愛護一切公共設施。

十、作業管理制度

(一)預習作業

課前熟悉教材內容,要用一定的標記標出教材中重點及疑難問題。

(二)課堂作業

1、專心聽講,積極思維,舉手發言,力求當堂消化,為完成課堂作業提供條件。

2、課堂練習應做在指定的練習本(或練習卷)上,並按老師要求和作業格式,迅速認真地完成。

3、課堂筆記應記在指定的筆記本上,有些內容也可以按老師要求記在書上。

(三)課外及家庭作業

1、每次作業應寫明日期(例:5周2)、習題所在課本的頁碼及題號,如系補充題,也應註明。

2、書寫規範、認真,字跡端正、清楚、文面整潔,儘量避免錯別字;

3、原題一般要抄;根據不同目的要求,應寫明“答”、“解”、“證明”等;答題中應根據不同學科要求,作必要的文字說明,寫出合理的過程和明確的結論,應用題要寫“答”,做完一題空一行。

4、作業中作圖題部分要求圖面整潔,作圖要用鉛筆、直尺、圓規等工具完成,不得隨手勾畫。

5、做錯作業,不要亂塗改,只需在錯誤處劃一斜線,刪去即可。

6、遇到老師批有“×”號的各題,應在做下一次作業前主動訂正,並在訂正題前寫明“訂正”兩字;題號照抄,題目可不再重抄。

7、態度認真,刻苦鑽研,獨立完成,按時上交,及時訂正;字跡端正、書寫工整、說理清楚、計算準確、格式規範。

8、對作業題要認真思考、理清線索;找出解題思路,切忌亂套公式,硬湊答案。

9、完成作業後要進行總結,總結解題思路、方法和體會。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2

為使我班學生有一個更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本著責任到人的原則七年級(1)班制定了一份班級個人平時表現獎懲制度,以保證班級工作順利進行。具體細則(以原始積分零分為準,優則加分,劣則減分)如下:

教室紀律:

1、課上交頭接耳,小聲說話,接教師話茬、起鬨,無理取鬧,頂撞任課教師,發生師生衝突等行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不請假的,每次扣1分。

3、遲到早退同學,每次扣1分。

4、上課不認真聽講,睡覺、照鏡子、吃東西、傳紙條、交頭接耳、嬉笑打鬧、擅自換座位、離座且不服從管理的、玩打火機等扣2分;

5、自習課(午間休息、晚自習、早自習)紀律,負責人連續提醒個人兩次不聽者,扣1分,並在班級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 每曠課一節扣5分,請假需有班主任簽字。否則當曠課計算;

7、不按時完成作業的,每次扣1分;

8.損壞班級、學校公物、踐踏草坪,每次扣1分;

9.班幹部帶頭違反班級紀律,雙倍扣分。

衛生紀律:

1.寢室衛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員各1分,寢室長扣除1分。

2.教室衛生每天掃3次,倒垃圾2次。衛生區每天打掃3次,未掃乾淨或者少一次的組上每個成員各扣1分。並罰掃一週。

3.教室或衛生區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級通報批評,兩次不到位者,積分扣2分。並罰掃地1個星期。

4.教室或衛生區衛生在值周老師檢查時被扣分的,責任到組上的全部人,相關責任人相應扣分2分。

5.帶零食進教室或在班級外的其它場所亂扔垃圾,破壞環境衛生的,每次扣1分;

6. 不按時打掃衛生的,值日遲到。每次扣1分;

7.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責任人,則扣責任人1分,查不出則扣座位人1分。

集體紀律:

1.做早操、課間操要做到快、靜、齊,散漫不及時排好隊的,扣積分1分。

2.教寢室紀律衛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師批評的,口頭警告,並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責任人主動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罰,找不到相關責任人,全部人接受處罰)。

3.晚就寢時抓到講話的,查寢不在的,扣1分,並處以相應的處罰。

個人紀律:

1、罵人、說髒話、粗話,或叫侮辱性綽號的,引起同學反感的,每次扣1分;並罰打自己嘴巴50次。

2、不服從安排,無故不參加體育活動的,扣1分;

3、敲詐勒索、打架、抽菸、偷竊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進入網咖、遊戲機室等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場所每次扣5分。

5、考試作弊,扣5分

6、寢室、教室物品損壞由個人承擔,沒有人承認由寢室全體成員承擔。

7、課上不能隨意借還物品,影響老師上課,否則扣2分。

8、攜帶不該帶的物品(手機、小靈通、不健康書籍、錄象帶等)到校的,扣2分

9、上課鈴響後還沒有就座號的,下課時,未主動讓老師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10、穿人字拖鞋進教室者,兩操期間穿拖鞋者,扣2分

獎勵辦法:

1、 連續一週無遲到早退、缺勤積分加2分。

2 、連續一月無拖欠作業,無課堂違紀現象積分加10分。

3、考試總分進入班級前10名或成績較上次級排名前進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錯能改,表現較前周有較大改善者加5分

5、受到學校通報表揚者,加5分。

6、文體比賽,個人代表班級參加,依照參加態度、為班級爭得榮譽狀況和個人取得成績加5分。

7.被教師表揚者,每次加2分(負責人記錄)

8.協調班級同學間矛盾者,每次加2分。

9.拾金不昧者加2分。

10.紀律被學校評優秀,或者班集體加分了,全班同學可各加2分,紀律委員加3分。

說明:扣分情況每週由班委會組織統計,並公佈於班級公示欄內。對於扣分情況較嚴重的制定以下懲罰措施。

一、一週內扣分達15分者;

1、由本人寫出書面檢查,寫出深刻檢討(不少於300字,說清對這件事的原因,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好不好,對這事的反省,對今後的打算)

2、罰抄班級管理制度10遍。

二、一週內扣分達十五分者,或連續兩週扣分達十分者

1、由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並在班會中作深刻檢討!(不少於500字,說清對這件事的原因,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好不好,對這事的反省,對今後的打算)

2、請家長到校,與班主任商討教育方法!

3、罰抄班級管理制度20遍。

三、一週內扣分二十分以上者,或連續三週扣分達十分者;

1、由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並在班會中作深刻檢討!(不少於800字,說清對這件事的原因,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好不好,對這事的反省,對今後的打算)

2、請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反省2-5天,反省清楚再由家長送來學校方能上課!嚴重的再交由學校政教處接處理!

學期末,根據各同學的累積總分,評定三好學生,優秀班幹,操行文明學生,學習積極進步獎等榮譽稱號並記入學生檔案。此記錄將作為班主任學期末對班級同學打分、成績單評語的重要參考依據。此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3

第一條 為加強水行政執法文書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執法文書檔案在水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執法文書是水行政執法人員成果的結晶和執法行為的真實記錄。建立健全執法文書管理制度是水行政執法工作的組成部分,水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必要條件。

第三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執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書檔案均由本部門執法機構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 水行政執法文書檔案是指在水行政執法中形成的各種文書資料(包括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

第五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機構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執法文書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執法文書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在每次執法活動進行完畢後,具體承辦人員應及時將執法活動中形成的文書資料交檔案管理人員立檔;

(二)歸檔的文書材料應完整、齊全,具有儲存價值;

(三)應歸檔的執法文書材料範圍及分類;

1. 水事案件類:水事違法案件的受理、立案呈報表,現場勘察筆錄,調查筆錄,音像材料,證言證詞,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調查報告,違反水法規行政處理(罰)決定書,送達回執,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結案報告等;

2. 行政複議類(區縣(市)不適用):行政複議申請書,行政複議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補正通知書,行政複議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證據、答辯書等,申請人撤回複議申請書,行政複議裁定書、決定書,送達回證等;

3. 行政訴訟類:起訴書副本、答辯狀、代理詞,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給法院的與案件有關的材料、證據、委託代理書,判決書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司法文書等;

4. 統計報表類:各種水行政執法統計報表以及其他各類統計報表;

5. 法規檔案類:上級頒發的有關水行政執法、水資源、水工程、地方電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決議、決定、指示、批覆、通知等以及相應的解釋、說明、實施細則等,本部門制定釋出的有關水行政執法方面的檔案通知、規定等;

6. 其他類: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意見,水行政執法活動中拍攝、收集的具有儲存價值的照片、音像資料等。

(四) 檔案管理人員在接收文書檔案時,必須逐件查點清楚,對已接收的材料應根據類別、儲存期限分別在檔案目錄冊上登記。登記要準確,字型要工整。

第七條 執法文書檔案的整理與保管

(一)按照類別和時間的順序將檔案裝訂成冊,填寫案卷目錄,以便檢索和管理;

(二)根據檔案的數量和類別,配置相應的保管裝置;

(三)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調動前應辦好移交手續。

第八條 執法文書檔案的利用

(一)為便於查詢,檔案管理人員應當編制檔案總目錄,並根據實際情況及工作的需要,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二)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閱和調借歸檔的執法文書檔案。其他部門需調借檔案,應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辦理借出手續,並規定調借期限。

第九條 各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檔案管理工作制度,並報市水利局備案。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4

一、員工守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菸、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裝置有否被破壞或塗汙,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定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戶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戶、識記住戶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洩露。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訊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資訊,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檔案,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絡。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 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 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控、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 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 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 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汙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汙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汙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裝置。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裝置。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溫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裝置,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裝置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使用者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使用者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戶室內裝置故障,應由住戶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絡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裝置,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裝置,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戶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戶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執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裝置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裝置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裝置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裝置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裝置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開啟,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洩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洩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開啟氣體燃料洩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菸、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洩漏,查詢洩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戶氣體燃料洩漏事件,請住戶關閉氣體供應制,開啟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戶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戶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簷壁、平臺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 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 氣窗的玻璃爆裂;

3. 樓梯邊的欄杆鬆拖;

4. 防火門及消防裝置損壞;

5. 內外牆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援。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戶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援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養護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來訪人員接待和病人及家屬車輛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當好養護院衛士,確保養護院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養護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保安主管領導下。

第三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安全保衛工作。

第四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五條保安人員代表本養護院執行相關規章制度,養護院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六條養護院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七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九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絡。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十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絡。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一條責任範圍:適用於養護院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養護院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養護院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對養護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4.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養護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第八條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範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並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院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院內院紀院規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1.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部門的聯絡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絡。

3.進行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班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1保安儀容儀表;

5..2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5.3物件簽收事宜;

5..4人員、車輛出入記錄;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6

1、 協助會所主管做好泳池日常管理工作和處理工作。

2、 做好儀容、儀表,需著工裝,不能佩帶通訊工具,需佩帶工卡。

3、 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團結同事,對本職工作負責。

4、 在16:30之前做好水質處理工作,泳池地面清潔工作,更換泳池洗腳池水。保證泳池能正常開放。

5、 吸塵後應及時對泳池進行補水。

6、 每天對水質進行檢測,根據測檢資料《游泳池水質衛生標準》要求及實際情況加藥並記錄。

7、 按照規定開啟迴圈泵,最少每隔4個小時一次迴圈泵。

8、 每星期最少對過濾缸進行兩次反衝洗,使壓力錶為零;每星期最少進行一次迴圈泵過濾網進行清潔。必要時對泳池池壁和蓄水池池壁刷洗。

9、 每天清潔泵房,每2天將藥品整理1次。及時申布所需藥品。

10、營業時間內救生員應在指定位置監督顧客入場,對池內違反游泳場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保證顧客池內安全。及時清理所負責區域衛生。

11、營業時間內救生員應高度集中,密切注意深水區泳客的情況,應不定期地對泳客人數進行清點,每隔5分鐘對泳池內巡視一週,發現有溺水事故應第一時間進行施救並及時通知會所主管。

12、營業結束後,救生員對所負責區域進行清潔、檢查;將太陽傘、沙灘椅擺放整齊;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7

一、周早自修提前5分鐘,不到者按遲到,每次扣2分,每週累積,不認真早讀者扣1分,輪到領讀(課代表)組織不到位,被老師批評一次扣2分。不配合課代表者一次扣1分。

二、晨操、紀律、兩操、衛生、校服、寢室、晚自修、車管等造成班級扣分或者受到批評,則個人扣學校扣分×10的相應分。

三、在早自修吃飯、吃零食者扣2分,抄作業扣2分,擅自離開教室扣2分,離開座位扣1分,上課遲到(包括晚自習)者扣2分。未交作業一次扣1分。自修課違反紀律一次扣2分,不服管理、情節嚴重者扣5分。

四、未做值日生扣5分,未經衛生委員同意而離崗者扣2分。

五、上課不守紀律被老師點名扣2分,與老師頂撞爭吵,情節嚴重扣5分以上,上課吃零食扣2分。

六、無故曠課扣10分,考試作弊扣10分,打架扣10分。

七、被學校點名批評者扣5分,嚴重違反規章細則造成班級榮譽嚴重影響者扣10分,受處分扣10分。

八、每週寢室無扣分情況,則該寢室成員一人加1分。寢室長加1.5分。

九、每天衛生(包括中午、晚自修後)檢查無扣分,該小組成員一人加1分,組長加2分,否則一人扣學校分數的相應分×10。做好事受到表揚加1至5分。班中好事加1分,上報政教處的加2分。本班衛生總評排前5名的加2分,排後5名的扣2分,不扣分則該小組成員加1分。寢室與教室相同。衛生委員,生活委員各加2分。

十、班級投稿加1分,採用加2分,校內發表加3分,校外發表加6分。

十一、參加出黑板報的同學獲前三名加3分,四到八名加2分,其他加1分。倒數末5名的扣1分。

十二、班級五項競賽如能進入前七名,值周班長在考核分上加分,第七名為1分,第六名為2分,第五名為3分,第四名為4分,第三名5分,第二名6分,第一名7分。如進入後十名則扣分第八——十三名扣2分,第十四——十六名扣3分。

十三、如果發現有人帶方便麵等不允許吃的零食進教室和寢室,發現一次扣2分;在教室吃口香糖者扣5分。

十四、教室裡如果發現有人打球,各扣1分。亂竄教師者扣5分。

十五、黑板上亂塗亂畫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十六、飲水時故意將水倒在地上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十七、倒垃圾的同學未按要求及時倒掉、角落沒打掃乾淨,發現一次扣1分。衛生工作不放齊扣1分。

十八、擦黑板的同學電燈開關、吊扇調速器沒關扣1分。

十九、發現有人戴首飾每發現一次扣1分。

二十、發現有人將手機、小靈通帶到教室和寢室扣10分並沒收。寢室成員每人扣5分,教室教師紀律委員扣1分。

二十一、教師點名安排未做的扣5分,未做完的扣2分。

二十二、因邊走邊吃、校服校卡未佩帶或未佩帶齊者扣2分,上課遲到、晨操課間操曠操扣5分,熄燈後講話扣5分,晚自修紀律扣分的扣相應分×10扣分,在教室吃早飯扣分者一律扣5分。

二十三、通校生自行車扣分按學校標準×10扣分,車管員扣1分。

二十四、中午午睡,通校生被點名批評的一次扣3分,被記錄扣分的一次扣5分。住校生午睡,被點名的一次扣3分,記錄扣分的一次扣5分。

二十五、學校集合(包括廣播會,年級會,升旗儀式)被點名的一次扣3分。

二十六、,課間操未請假(以班主任請假條為準)一次扣10分,眼保健操扣分一次扣5分,體育委員扣1分。

二十七、參與百分考評每週統計的同學每週加1分。

二十八、班幹部期末進行公開考評,同學考評優秀,總分裡面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則扣5分。課代表,小組長期末總評(以任課老師打分為準)滿意加2分,一般加1分,不滿意則不加分。

二十九、期中、期末考試班級前三名加5分,四至六名加3分,七至十名加2分,每進步十名加2分(請各科代表及時反饋)。班級倒數七至十各扣1分,倒數六至四名各扣2分,倒數三至一名扣3分。

三十、參加運動會及校級競賽、文藝活動的加2分,破記錄加5分,獲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1分,更高獎加5分以上。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8

為加強中國小工程建設專案管理,明確目標職責,保證工程建設專案順利實施。根據教育部、國計委、財政部印發《全國中國小危改工程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建設專案管理實施意見,希遵照執行。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居區教育局工程建設專案領導小組。

組長:盧軍

副組長:劉洪彭哲華

成員:餘定福陳朝國楊健鄒遠富

各專案學校成立相應的工程建設專案領導小組。

二、專案建設實施程式

工程建設專案程式必須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1、立項。由學校向區教育局寫立項申請——區教育局向發改委出函——發改委出具立項批覆。

2、規劃。學校提供整體規劃方案和擬建建築初步設計方案(建築平、立、剖面圖)和效果圖報區規劃局審批,合格後辦理規劃許可證(副本)並出具紅線圖。

3、報建。規劃許可證辦理後,到建設局建管股報建,提供報建相關資料,填寫報建表。

4、勘測設計。地震震損程度為輕度的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損程度較重的由具有鑑定資質的單位出具鑑定結論後,由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屬於新建的工程由學校委託勘測單位出具地勘報告、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施工圖齊備後需到區消防大隊進行消防稽核;委託施工圖審查公司進行施工圖審查並出具施工圖審查報告,然後到區建設局建管股做施工圖審查合格備案。

5、招標程式:

確定代理機構:到發改委辦理招標代理機構網上比選事宜、代理機構網上報名、邀請相關人員(監察局、發改委、建設局招標辦、教育局監察股及計財股相關人員)出席代理機構隨機抽取會議、隨機確定兩代理機構、和兩代理機構分別就操作程式和費用等題進行談判、確定代理機構,併到發改委、建設局招標辦備案。

招標過程:由代理機構或聘請有資質的造價機構計算工程量、財政評審確定控制價和工程量清單(由學校向教育局寫評審申請、教育局向財政局評審中心出函、評審中心受理後25個工作日內完成,控制價和招標清單都必須以財政評審結論為準)、製作招標(比選)公告、招標件備案(發改委和建設局)、網上釋出招標公告或比選公告、報名、發放招標件、邀請相關部門(紀委、發改委、建設局招標辦、教育局監察及計財股相關人員)參加開標、評標監督、評標結果公示、發中標通知書、施工單位出具履約保函或繳納履約保證金、簽訂施工合同並備案。

6、施工階段:確定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到建設局招標辦辦理招投標備案、到建設局建管股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需提供資料清單目錄提供資料並繳納相關費用)、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繳納中標價千分之三點五的監督費)、規劃局放線、開工、建設實施過程質量、進度、安全監督和各種關係協調、初驗、竣工驗收。

三、專案經費管理

工程專案實行縣級報帳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專項資金用途包括規劃費、設計費、地勘費、監理費、各種規費、工程款、工程量增減及工作經費等所有費用,不得突破上限。對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的,按國有關規定處理。

嚴格合同管理。實行招投標的工程,承發包合同必須按照招標件和中標人的投標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件和中標人的投標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合同應送區發改委、區建設局招標辦備案。如需簽訂其他協議的,在簽訂前,需由工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牽頭,會同區監察、發改委、招標辦、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集體討論同意,並形成會議紀要作為簽訂其他協議的依據。未經上述單位共同決定,且調整的單價違反招投標結果的,訂立的其他協議無效。

四、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工程質量是決定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工程建成後的運用。工程建設質量的好壞,影響建設、施工單位的信譽、效益。控制工程建設質量是參建各方工作的重點,也是參建各方共同的職責。作為建設單位,應以質量控制為中心,始終把工程質量作為工程專案建設管理的重點,自覺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協調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關係,通過控制專案規劃、設計質量、招標投標、審定重大技術方案、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資訊反饋等各個環節,達到控制工程質量的目的。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在施工質量安全方面進行監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單位按圖施工,監理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安全施工行為。對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和上報相關部門。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教育局將派出督查組不定期進行督查,並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在以下階段,工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將參與:基礎驗槽、初驗、竣工驗收。

五、工程變更管理

對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程式作如下規定。

1、建設單位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應會同監理工程師提出變更方案,送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須經教育主管部審定,由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發出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根據變更圖紙組織施工。

2、施工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報建設單位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期增減的,由雙方預先書面協定,但施工單位因組織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3、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變化等需要變更時,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方案,並經建設單位簽證同意,施工單位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延誤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長。

所有的變更在完善上述程式後,需取得工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的同意並備案。

加強責任追究。工程變更和隱蔽工程簽證存在弄虛作假或工作不負責任導致專案建設資金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應儲存的資料未妥善儲存或監理、設計、中介機構等單位弄虛作假的,按國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六、工程結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幾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標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中全部內容;②增減部分:根據發包人和設計需要發生了變更,影響了工程量的增減;③附屬及配套工程部分。雙方核實工程量時,必須由建設、施工、業主三方簽字認可並報工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簽字同意後,可以作為計算工程造價的依據。

全部工程量確定後,編制雙方認可的建築工程造價結算書,組織涉及全部工程造價的有關資料。由學校交工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進行稽核,以稽核結果交區審計局進行審計,以審計的工程造價為最終的工程款支付價格,財務部門按審計件的工程總造價執行。

七、工程資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及資訊資源,也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順利交付使用的必備條件。工程建設檔案歸檔詳見區建設局檔案資料清單。

八、工程紀律

督促參加工程建設的各單位要對規建設行為,加強從業人員廉潔自律和杜絕違紀違法現象,保證廉潔高效地開展工程建設做出具體承諾,廣泛接受群眾及各方的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操作”,杜絕不正當競爭。做成經濟工程、放心工程、實用工程、廉政工程。

專案在實施過程中,接受監察、發改委、財政、審計、教育主管部門的專項檢查,若發現有違法亂紀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本實施意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於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並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准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入,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於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准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准,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於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幹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准。副處職幹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准許可權: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准,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並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於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後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後,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後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後,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後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於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並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後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後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併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後,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臺胞臺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檔案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於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並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准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入,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於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准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准,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於綜合與資訊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幹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准。副處職幹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准許可權: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准,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並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於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後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後,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後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後,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後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於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並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後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後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併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後,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准許可權及請假程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臺胞臺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檔案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1

為了加強辦公室電源的管理,做到節約用電,減少辦公室能源開支,現就辦公室各用電裝置作如下規定:

第一、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公司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杜絕“長明燈”現象(特殊批准的除外);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燈,關好門窗。

第二、下班後,要自覺關閉辦公室空調、電燈以及辦公電腦(包括顯示器)等所有用電裝置,以杜絕浪費。尤其是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場所的,有義務對該辦公室的電器裝置是否關閉進行檢查,若電器裝置開啟,應立即關閉。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其他用電裝置。

第三、空調開啟後不可開門開窗辦公,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空調、關上門。夏季室溫不高於25℃時(室內溫度),冬季氣溫不低於12℃時(室內溫度),均不可開啟空調裝置。

第四、辦公室嚴禁亂拉、亂接照明燈具,嚴禁更換和亂接電源、插座等違章用電行為。 第五、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裝置等違章用電行為。禁止私拉、私接電源線、寬頻線和照明工具,需要時應向公司申請辦理。

第六、嚴禁在辦公場所內使用任何個人大功率耗電裝置,不準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損壞空調、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的違規行為,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

第八、公司員工發現用電隱患應立即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至相關部門。 第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以上規定敬請各位同事積極配合和遵守,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費,為公司的開源節流做出自己的貢獻。

由於空呼叫電量較大,使用頻繁,另單獨規定空調的使用制度。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2

專項經費是指專項調查經費,即在常規調查之外,國家統計局下達的普查和一次性專項調查(不包含國家預算內的專項調查經費)、地方財政經費的專項調查以及由各專業崗從政府有關部門承接到的委託專項調查的經費。

(一)各專業崗的專項經費都必須納入XX單位財務管理範圍,集中管理,統籌兼顧、專款專用。在使用前要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提出使用預算報告,交辦公室稽核,按審批許可權報分管的副隊長或隊長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並按預算計劃執行;沒有經過隊領導班子審批的預算計劃,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額開支內容,經過以上程式,方可在原預算內追加支出。

(二)專項調查工作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和相關專業崗負責,會議標準按縣財政有關制度執行。按照先預算、審批後報銷的程式,會議結束後,財務人員按預算撥付經費。

(三)屬於國家統計局下達且指定專門用途的專項經費,專項工作尚未完成的,經費可結轉到下年度使用;工作任務完成後經費如有結餘,由隊統籌安排;屬於各專業崗(不含各部門主動找隊領導的委託調查)從政府有關部門爭取到的委託調查專項經費或非預算內經費,本隊根據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計算機更新和統籌管理資金(不含地方財政調查專案經費),結餘部分留給各專業崗由辦公室監管使用。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3

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儘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並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溫度,儘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溫度。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菸,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接送公司客戶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4

為加強社群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社群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社群值班工作由黨政主管領導分管,由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辦公室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並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值班時間:

1、雙休日、節假日、夜間值班,必須從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員的主要責任:

1、處理工作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工作。

4、向社群主要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5、做好社群的安全防護,做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好工作來電,接電話應做好來電人的單位、姓名、

聯絡方式,來電內容,並將來電內容及時報帶班領導,並由帶班領導作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除少數人員留崗而外,其餘人員應由帶班領導及時趕往現場。

3、對縣、鎮相關來電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如遇緊急會議通知,突發事件。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部門檢查工作,群眾來訪,應認真接待,認真做好記錄。

五、值班紀律:

1、值班人員如在值班期間離崗,應作出相應的處罰。

2、在值班期間離崗,發生重大事故,應追究相應的責任。

3、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交接班時應對未處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5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2、設定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3、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單獨存放,並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設定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汙染防治設施。

4、餐廚廢棄物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服務提供者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並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檔案影印件。

5、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汙染防治設施完好、密閉和整潔,並保持周邊環境乾淨、整潔。

6、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由餐廳設定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並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7、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後24小時內將餐廚廢棄物交給與其簽訂協議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

8、建立《汙水檢查記錄表》,並及時對隔油池清理,餐廳設定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

9、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汙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庫、溝渠和公共廁所。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6

為完善城市功能、優化城市環境,打造宜居城市,實現居民安居樂業、環境整潔優美、社會和諧穩定,推動臨城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環境優美、設施完善、宜居宜業的繁榮、文明、和諧新臨城”為目標,按照“巨集觀標準簡單、微觀管理精細”理念,啟動為期三年的城市精細化管理工程,構建“大城管”格局,理順體制,著力做好佔道經營、廣告牌匾、環境衛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細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構建“大城管”格局,實現管理體制上的突破

在積極推進城市管理“三級網路”建設的基礎上,積極構建“大城管”格局,實現管理體制上的突破,解決部門之間交叉管理、職責不清、標準不一等嚴重影響我縣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問題,為全面推進精細化管理工程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成立由縣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建設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環保局、財政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臨城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協調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臨城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綜合行使城市管理執法職能和環境衛生、市政、市容、綠化、規劃管理以及流動商販、露天經營、城市交通、客運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職能,達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綜合執法的目的。

(二)增加環衛基礎設施

在新建道路、小區等處建設垃圾轉運站及公廁。同時,結合我縣道路實際情況,購買必要的機械清掃車、垃圾清運車。

(三)加強縣城功能分割槽規劃、建設、管理力度,實行“一證管多證”模式

按照縣城總體規劃,合理佈局,將縣城劃分為若干個功能分割槽,實施城區精細化管理。一是加大專業市場規劃、建設力度。結合縣城建設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割槽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抓好停車場、水果專業市場、蔬菜專業市場、小吃(燒烤)市場、汽修建材市場等市場體系建設,為經營者提供合適場所。二是疏堵結合,治理佔道經營。結合市場建設,逐步取締街道佔道經營攤點。三是加強源頭治理。城區內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縣城功能分割槽規劃。在經營業主申請辦理營業手續時,經建設局(城管局)稽核同意後,方可到其他部門辦理有關證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亂。

(四)明確重點,落實責任,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的突破

1、建設局(城管局)負責制定《臨城縣市容市貌及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門前三包管理辦法》,重點治理佔道經營、戶外廣告、牆體外立面包裝、垃圾清掃、清運、公用設施維護及綠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負責制定《臨城縣城市養犬管理規定》,加強對城區內養犬、戶外遛犬的管理,並負責做好對狂犬、流浪犬的捕殺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制定《臨城縣縣城交通秩序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清理整頓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縣城的計程車、機動三輪車和各種車輛亂停亂放、阻礙交通現象。禁止大型運輸車輛、未苫蓋的運輸車輛穿越城區。

4、環保局負責制定《臨城縣縣城環境、噪聲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對縣城企業汙染、燒烤汙染、噪聲汙染等進行治理。

5、工商局負責制定《縣城農貿市場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對縣城農貿市場衛生、攤位、設施及市場周邊環境衛生進行治理。

6、交通局負責制定《縣城客運車輛、佔道修車等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對縣城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隨意上下車、佔道修車等進行治理,並負責對穿越城區等級道路的維護管理。

以上各部門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後報臨城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領導小組監督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臨城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城管局),具體負責活動的協調和落實。

(二)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整治活動進展情況不定期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活動的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每月底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治活動進展情況。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要充分運用各種輿論工具,結合深入開展“三年大變樣”活動,廣泛宣傳。建設局(城管局)負責開通“12319”便民服務熱線。文明辦、愛衛辦及各部門都要開展群眾文明素質提升教育活動,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環境衛生意識等方面做好文章,通過群眾素質的提高來改善城市環境。

(四)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在精細化管理過程中,各單位要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積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經驗,探索新的管理措施。從細節入手,疏堵結合,變被動為主動,把環境整治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的長效管理軌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主抓、社會參與的“大城管”工作體系,全面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7

1. 行李房日常使用鑰匙由當班領班掌握,使用時由領班拿鑰匙至行李房,待存取行李、物品完畢,鎖好門才可離去,

2. 行李房內禁止吸菸,不得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洩、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愛護行李房內一切設施、裝置。

3.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行李房內打私人電話、吃東西、看報紙、睡覺、打鬧等等。行李房只供禮賓部使用,其他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或逗留。

4. 每班次接班後核對行李房內寄存的行李是否與記錄相符。每日中班根據前一天和當天早上的寄存行李記錄,轉抄未取行李記錄,並核對行李。核對已被提取行李的行李寄存牌。

5. 設立進出行李房《散客行李進出記錄表》、《團隊行李出入登記表》、《物品轉交記錄表》等相關表單,進出行李房的行李物品均要做好詳細記錄,做到行李進有登記、出有登出。

6. 以上管理制度,即日執行。

國中生班級管理細則 篇18

1、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內財物,管好宮內財物,反對一切損壞本宮利益的行為。

2、鄉村少年宮所有財物均有專人保管,並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後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著節約的原則填寫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4、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宮內財物,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5、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包括各種樂器)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由商借單位出具介紹信,經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或租用,並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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