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的規章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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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1

一、考勤(4分)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十篇

(一)例會:

每月例會無故遲到或曠會,且沒做好會議記錄的助理,不予以加考勤德育分1分。凡不能準時參加的助理,須在開會前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並說明理由。

(二)團課檢查:

每月無故不參加檢查,且少於5次檢查,沒寫好系部團課總結的助理,不予以加考勤德育分1分。凡不能準時參加的助理,須在團課檢查前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並說明理由。

(三)時政週刊檢查:

每月安排的助理不參加檢查,且沒堅持1個月,沒按時做好時政週刊總結交給負責時政週刊的部長的,不予以加考勤德育分1分。(時政週刊模板見附表2) (四)系部上交材料檢查:

每月安排的助理未做好系部上交材料檢查的,(檢查材料是否齊全、是否上交及時,材料格式是否正確,材料內容質量)沒按時將檢查內容告訴負責月評的部長的,不予以加考勤德育分1分。

二、活動出勤(7.5分)

每次部門活動或者院部其他相關事情,要求助理積極參加、配合,無故不參加的助理,不予以加活動分。凡不能準時參加的助理,須在活動前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並說明理由。每次都積極參加並認真對待的助理,給活動出勤滿分。參加不很積極,不很認真對待的助理,視情況予以加活動出勤分。不參加的助理,不予以加分。

三、精神風貌(1分)

1、部門內部、部門與系部間應加強團結合作,不搞小幫派主義,服從組織安排,不謀私利,不以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自居。

2、部門成員注重個人衛生修養,不在工作場合穿背心或拖鞋等不適合學生幹部的著裝以及其它有損學生幹部形象的行為。

3、部門成員應工作謙遜禮貌,對人態度誠懇,一心為同學服務為宗旨。

4、部門必須注意助理的自律,提高助理的組織意識、紀律意識,對於助理幹事出現違紀情況,給予*告,不聽者,扣1分德育分。

5、如助理態度不端正,出現投訴事件超過3次,經調查屬實後,該助理取消評優資格,並對其所扣1分德育分。

6、精神風貌保持優秀的助理,給予1分德育分獎勵。

四、評價考核(1分)

1、自評,即助理自我評價

期末,各助理以書面和電子稿的形式上交自評材料,內容包括本學期部門建設、工作開展及思想彙報,並作出建設*建議。

2、他評,即部門部長對助理評價

期末,由部門部長對各個助理作出評價,指出其在工作中的優點與存在的不足,並讓其改正,讓其在以後的工作中做的更好。並根據助理平時的工作態度,給予其1分德育分獎勵。

附表1:團課總結統一格式

系xx月團課總結

時間: xx年xx月xx日

地點: 樓棟樓到樓(例:文科樓c棟1樓到3樓)

具體情況:

(以上是詳細記錄所檢查的情況) 總的來說,此次系團課如下:

主題: 佈置: 紀律: 出勤率: 衛生:

(以上是個人對整個系部團課的總結,要求公平、客觀、實事求是)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團委學生會組織部的職能,發揮組織部在院學生會的作用,保障組織部工作正常、健康、高效的運轉,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此制度。

一、工作理念:

立足本職、潤物無聲

二、工作特色:

一切從嚴、狠抓狠管

三、例會制度:

1、團支書例會定於每週四中午12點10分在226教室舉行。如有特殊情況,組織部會另行通知。各班團支書不得無故遲到、曠會。確實有事不能出席者,須提前向組織部長請假。

2、例會時,各團支書按規定位置坐好,以便於會議的進行和檔案的發放。

3、禁止替會,如若發現,按規定處理。

4、會議中,禁止大聲喧譁。對會議決定有不同意見,可在會後向組織部成員提出,經共同商議後作出最後決定。

四、團課檢查:

1、各班在開展團課前,要對教室進行衛生清掃。

2、黑板上要認真規範的寫好團課主題。

3、開展團課時,桌面上只准放筆記本和筆,嚴禁在團課上翻看各類書籍或與開展與團課無關的內容。

4、當團課需要同學們討論時,要確保教室的秩序,嚴禁大聲喧譁。

5、對於確實有事,不能參加團課的同學,要向輔導員請假。6.各團支部要做好團課活動記錄。

五、各團支部舉辦活動的申報程式:

1、各團支部舉辦活動應先寫出申請,包括相應的活動計劃、活動方案,經團委組織部同意後方可舉辦。

2、各班組織開展的活動與校、院學生會組織的活動相沖突時,應服從大局,各班活動應作出相應的調整。

六、考評與獎懲:

1、對團支書:

(1)各班團支書的品行評價成績(主要指組織管理能力部分)由組織部根據例會考勤、團課檢查及各類團日活動的開展情況給出。(2)團支書必須按時參加例會,曠會、替會計-0.5分/次,遲到兩次計曠會1次。

(3)對於積極配合團課、團日活動等團學工作的團支書可酌情加分。

2、對各團支部:

(1)考核總分為20分,起評分數為12分。

(2) 團支書必須按時參加例會,遲到扣1分;曠會、替會扣2分。

(3)團課無人缺席的班級加0.5分/次,有缺席情形的班級扣0.5分/次(累計最高線為-4.0),不開展團課的班級計-6分。

(4)及時上交各種材料的班級計+1分,遲交的計-1分,不交的計-2分。其所上交的材料內容充實且有創新意識的計+2分。

(5)積極策劃組織宣傳黨內、團內重大思想和時事,開展團內教育活動的班級計+1分/次。

(6)承辦院團委活動的班級,每次給班級加1分。

(7)20分為止,按總分共分為四個等級:優秀(16.0—20.0)、良好(14.0—16.0)、合格(12.0—14.0)、不合格(12.0以下)。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部門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部門的內部管理、提高部門成員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部門建設,特制定本條例。組織部成員是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我們要熱心為同學服務,主動關心他人,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一、部門會議制度

部門會議是部門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團委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組織部成員參會必須履行的職責:

(一)必須按時到會,不早退、不曠會。

(二)若不得參會,需向會議負責人請假。

(三)參會人員,按會議通知的內容做好準備,有問題、有想法需踴躍發言,以提高會議效率。

(四)值周者須做好會議記錄,並提前通知部門成員開會。

(五)與會人員需自帶筆記本和筆,做好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部門成員接到工作任務時,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不得拖延。

(二)部門成員需按值周安排表上的工作時間值周,並做好工作記錄。

(三)各個專案負責人要根據時間安排及時跟進各項工作進度,同時各項工作負責人要注意收集、儲存好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時的照片等),以便日後呼叫。

(四)部門工作計劃、總結等檔案,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三、部門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人員需作好賬簿記錄,要求賬目公開透明,以便必要的考核。

(二)各個工作專案需用到經費的,必須做好預算,避免不必要的開支。

四、考核制度

部門考核主要是加強部門管理,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養,真正做到獎罰分明,故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基礎分為1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是加分。

2、考核物件:組織部全體成員

3、本考核制度將作為組織部期末獎懲的重要依據。一學期期末成績在8分以上為優秀,6分(含6分)以上為合格,6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組織部所有成員。

1、有以下行為者扣分:

部門會議無故缺席或遲到,扣0。5分/次。

工作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1分/次。

開展工作開展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是不服從安排的,扣2-3分/次。

2、有以下情況的加分:

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加1分/次。

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加2分/次。

工作學習兼顧,無掛科的,加2分。

五、獎懲制度

為調動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行,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故制定此制度。

(一)獎懲標準:

期末量化分少於6分的成員將接受部門的懲罰,量化分大於10分(含10分)的成員部門將對其獎勵。

(二)獎勵辦法:

符合獎勵的成員,將被評為本部門優秀之星。

(三)懲罰辦法:

由部門成員討論懲罰方式,根據該成員的實際情況對其懲罰。

六、附則

(一)本制度由化學與*學學院分團委組織部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本制度由公佈之日起實施。

20__-20__學年度下學期組織部成員期末量化如下:

部門會議每人各遲到一次,故每人扣0.5分。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4

組織部為認真履行職能,切實轉變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樹立組織部門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諾:

一、承諾內容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和指導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管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體審批手續;負責市委委託管理的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導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風建設。

(三)負責市委企業工委承擔的各項工作職責。

(四)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五)從巨集觀上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和上級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七)指導、規劃、協調、檢查幹部教育工作;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科級後備幹部以及組織人事幹部的培訓。

(八)調查瞭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加強對知識分子工作的巨集觀指導;抓好專家和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

(九)負責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組織部管理的領導幹部進行監督,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調查稽核工作。

(十)制訂或參與制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幹部局。

(十一)對市級機關黨的工作履行指導、服務、監督的職能。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服務態度

1、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掛胸卡上崗,舉止得體、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每一位服務物件。

2、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不脫崗、空崗,

辦事一視同仁、無親疏遠近之別。

3、實行首問負責。凡首先接到基層、企業和群眾的來電、來信、來訪的同志,首問負責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辦的事迅速辦理,不刁難、不推倭,更不得與服務物件發生爭吵;凡涉及其他部門或科室的,立即協調解決,如果一次協調未到位的,負責做好有關工作,約定回覆;如果需要交接辦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確責任;凡不能辦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使來者滿意而歸。

三、違諾責任

凡有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以及服務態度不好的,情節輕微的,一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通報批評,三次給予待崗;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離崗、待崗處理,同時追究部門主要領導的連帶責任;對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5

團委人事組織部,簡稱校團委人事組織部,是負責全校共青團員思想教育、各級團組織的建設及各級團幹培養和考核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為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和團員教育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團籍管理;推進以團校培訓暨各級團幹培訓為核心的基層團幹部的培訓管理及考核。提高基層團幹部及校級學生幹部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和工作能力;組織、協調、配合校團委內部各項活動;對校團委各部門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制定校團委部門評優制度以及組織全校團組織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組織協調校團委各部門進行招新和校團委學生幹部換屆的工作。

部門文化:

(一)部門宗旨

1.團結:在工作中協調一致,互相配合,互補優勢,共同進步,為團委的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2.高效:超越自我,執著追求,不斷挑戰新的高峰。

3.服務:以服務廣大團員為目的,為共青團的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學會服務自我,在工作中不斷學習,進步,提升自我。

(二)部門工作作風:“善於思考,勤於學習,樂於工作,積極主動,及時總結。

(三)部門工作三個關鍵點:待人真誠禮貌;工作高質高效;氛圍和諧融洽。

1、提高工作效率。

績效管理三部曲:

(1)營造績效氛圍。創立高績效的部門文化,應明確提出這個目標並將之傳達給人事組織部的每一個成員,讓每人心中都有一個“績效”概念,都有為績效的提高而努力的意識,在部門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談績效,人人追求績效的良好氛圍,讓每人都有一種為績效而努力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幫助成員定立績效目標。部長對幹事的工作要求進行說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3)考評幹事的績效表現。部長必須通過公正,有效的績效考核來確定幹事的實際績效水平,對優秀的績效表現給予認可和表揚,對需要改進的績效表現給予建設性的改進意見,幫助幹事改善和提高績效能力。

2、鑄造過硬的工作質量。

(1)工作前期:與部長充分溝通並瞭解情況,明確任務的要求不盲目做無用功。

(2)工作中期:認真謹慎,思維全面,與組員討論交流意見,用預見性的眼光思考問題;注意細節的完善,按時按質地完成任務。

(3)工作後期: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在實踐中不斷成長,在成長中不斷進步。

3、養成良好的工作態度。

良好的工作態度體現在三個方面:行動上雷厲風行,思維上縝密細緻,待人接物上真誠禮貌。

(1)要養成隨時待命、快速行動的習慣,對上級交給的每一項任務,都要全力以赴,即辦即結,為上級快速決策提供最佳服務。

(2)要養成縝密細緻的思維方式,不允許有馬馬虎虎、粗枝大葉思想的存在,必須從全域性出發,綜合分析,務求深入、全面。

(3)要養成真誠的待人態度,文明服務,對人要耐心熱情,使用禮貌用語,充分展現人事組織部良好的精神面貌。

4、營造融洽的工作氛圍。

(1)實施“民主生活會”制度,讓每一位成員暢所欲言,對工作提出建議,對同事提出意見,用民主批評的方式,實現真正的團結,通過這樣一種工作氛圍,使組織部的每一位成員在工作中心情舒暢,最大限度地釋放工作熱情,發揮潛力,保持源源不絕的創新動力,實現組織部整體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進一步提高。

(2)實施談心制度。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人員的工作、生活、思想狀況,不定期地與他們進行單對單面談。通過談心,及時指出其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儘可能幫助解決其生活或學習中存在的困難,瞭解其思想動態,使之卸下思想包袱,解決其後顧之憂,使其全心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二章招新與培訓

招新工作準備

一做好宣傳工作:通過校內各種媒介宣傳本部門,如派發傳單,張貼海報。做好諮詢工作,為外界提供一個瞭解本部門的平臺。擴大本部門在同學們心目中的影響力。

二做好面試當日的人員及物資(相關物資如桌椅,紙筆等)準備,以保證面試順利進行。三製作好報名表派發給應試者,並做好表格收集工作。

四做好與老師以及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五安排好一些部員做現場諮詢人員,幫助想參加面試的同學解答問題。

招新過程

招新考核可分為三輪:初試,複試,以及最終考察確定。以面試,筆試為主要形式,再綜合進入考察期後的工作表現,確定新干事名單。

面試主要考察內容:

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修養、儀表風範、綜合素質;

二對部門的認識、瞭解,以及應招理由,工作期望,工作經驗,工作態度;

三團隊精神、語言表達能力,文字表述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等。

招新人數

人事組織部組織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統計和確定最終新干事人數。並將確定的人數、名單交給人事組織部公示及存檔。

團幹培訓

一參加校團委舉辦的集體培訓;

二參加校團委成員戶外聯誼等活動,促進各部門幹事共同學習,交流;

三部門內部開展活動,可由上屆的成員講授一些工作的具體操作以及工作

經驗等。

第三章工作的分配與安排

部門分工

一部長在部門中起領導作用負責部門發展方向規劃,主持本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按照校團委每學期的工作要點制定切合部門實際的工作計劃,統籌本部各項事務,並監督本部門成員完成任務;定期向團委書記彙報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協調好本部與其它部門、本部門成員之間的關係;推動部門形象與品牌建設工作。

二副部長積極協助部長開展工作,按照具體的工作計劃和任務,具體負責一項或幾項工作,帶領本部幹事開展切實有效的工作;副部長在部門中起協調作用,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部長反映;加強與南,北校區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等。

三幹事是部門發展的基礎,是部門的新生力量,應認真依照部門的計劃安排,按時,高質地完成任務,努力掌握本部各項工作規律。

四在各成員熟悉部門工作後,部長和副部長可以逐漸將權力下放,以專案組織的形式開展工作,讓幹事有更多的機會統籌安排策劃,發揮個人能力,每個專案由部長授權一位幹事擔任專案負責人,採取責任負責制。按照工作專案的大小可由部長授權一個幹事或一個小組負責,採取責任負責制,幹事直接對部長負責或幹事對組長負責,組長對部長負責。

五除以上工作分工外,部門內部在討論如何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部門各個成員還應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主動地為部門發展多提一些建設性的和可行性的建議。

校團委培訓

一、培訓活動的前期策劃準備:

1、及時制定初步方案,明確培訓目標,提出形式,原則以及內容,做好與相關老師、部長的溝通工作。合理安排時間,把培訓工作的具體內容、要求落實到部門每個成員身上。注意把握工作開展進度。各成員除了落實各項具體工作,還應發揮主觀能動性,為培訓活動提出建議

2、副部長協助部長制定培訓細則,把培訓工作的具體內容、時間落實到每個幹事。

3、幹事根據正副部長的要求落實各項具體工作,發揮主觀能動性並提出建議。

二、開展培訓:主持培訓,統籌全域性,落實現場的各項具體工作,確保培訓順利進行。

三、後期培訓總結:及時組織收集參加培訓人員的回饋資訊,參加培訓的各成員及時認真進行總結,交流,並做好記錄,為以後的工作開展積累經驗和提供依據。

團委的幹部、幹事、部門和支部的評優

1、進行前期宣傳,製作評優制度表併發放到各部門;

2、加強和團委老師、各個部門的協調和溝通,組織各部門合理、有序的進行的評選工作;

3、資料收集,成立評優小組組織評優,按照相關評優制度認真評選,並將評選結果提交給相關老師

部門例會

一、主持:例會基本由部長或副部長主持,也可由幹事輪流主持,以鍛鍊幹事們的表達能力、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二、內容:

1、彙報工作進度與佈置新的工作任務,交流工作經驗,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質量

2、部門交流:部門成員可就某項工作或部門的發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這主要是為了更好地解除成員的疑問,活躍部門內部氣氛,增進部門成員之間的感情,加強大家對事物的觀察和思考意識,提高口頭表達和展示自我能力。

三、記錄:每次會議由幹事輪流做好會議記錄,為今後開第四章考核與激勵機制

考核與激勵的目的

工作做出分析與評定,提高大家的工作熱情和工作質量,並激勵部門成員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促進部門向前發展。

考核與激勵的物件

部門全體幹事。

考核週期

每學期實行兩次的正規考核,分別在期中和期末進行。平時的工作考核則不定期進行(主要是針對各成員在具體各項工作中的表現)。

對幹事的考核

考核內容由思想素質考核、學業考核和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組成。思想素質考核和學業考核這兩部分均由“基本分得分-扣分項得分”構成,工作業績考核由兩個部分組成:基本分+考核評分構成。

(一)思想素質考核(滿分10分)

1、基本分(5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校紀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思想健康,積極向上,關心國內外大事,積極參與學校、學院、班級及社會的各項活動的均可有5分。

2、加分項(5分)

(1)自行參加一些具有思想教育意義活動的,加2分

(2)經常做好人好事,事蹟突出的,加3分

2、扣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本學年受學校、學院處分的分別扣5分、3分。

(2)本學年無故缺席團校培訓者,一次扣1分。

(3)本學年無故缺席部門例會者,一次扣一分。

3、實施方法

基本分項=部門內部各成員互評分總分/參與互評總人數

(二)學業成績考核(滿分10分)

1、基本分(5分)

認真學習,各科成績無不合格現象均可有5分。

2、加分項(5分)

(1)學習成績優秀,在班名列前五名的加2分

(2)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或學術創作比賽並獲得獎項的加3分

3、扣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本學年平時各科成績有不及格情況的,一門不及格扣2分

(2)本學年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者,扣5分,行為惡劣者予以辭退

3、操作方法

(1)要求部門內所有的幹事向部長提交一份經由學院證明的學業成績書面文件。

(2)如有扣分項扣分,部長在公佈所有成員評選結果時需附加扣分說明。

(三)工作業績考核(滿分80分)

1、基本分:(20分)

(1)基本分(10分)

認真完成本職工作,起到良好的領導帶頭作用,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按時參加例會及各項集體活動。

(2)加分項(10分)

①對校團委或本部門工作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

②幹事應變能力強,有較強的妥善處理同事之間發生的矛盾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的,加5分

(3)扣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①在工作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造成失誤的,扣5分;情節嚴重者,扣10分,

直至勸退。

②沒請假或請假不獲批准情況下不參加例會和各項集體活動的,一次扣0.5分。

2、考核評分:(60分)

由部長評定(30%)和部門同事互相評定(70%)兩部分組成。總分由各部分得分乘以各部分比例後相加即為該項得分。

幹事考核標準:

1、是否具有良好的全域性意識和協調能力,符合校團委工作宗旨

2、能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部門所佈置的任務

3、是否熱心主動地幫助部門其他成員,團結部門其他成員

4、是否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和強烈的工作責任心;是否具有良好的創新意識;是否能夠及時的總結工作經驗,積極改進工作方法。

5、是否具有一定的突發事件處理能力,在緊急情況下能否採取相應措施。

(考核評分表見附表)

第六條考核者的立場

1.對部門工作中觀察體驗到的具體事實做出真實客觀的評價。

2.不能對被考核者存在個人偏見,應公平.公正.公開地表達自己的看法。

3.不對工作以外的事情和行為進行評價。

第七條精神激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

部門成員之間應互相關心,建立工作以外的一分友誼。部長必須注重加強與部門幹事的溝通,例如在每位成員生日時及時送上祝福,增強部門成員對部門的認同感與歸宿感。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6

近日,中組部出臺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這個《辦法》對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特別是對於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監督必將起到重要作用。在具體工作中,大興安嶺地委在,就探索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關口前移,實行了縣級黨委(黨組)任用幹部事先報告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對縣級黨委(黨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要完善幹部任用事先報告內容。將省委規定必須報批的縣(區、局)主要領導成員已經明確即將調動時確因工作需要研究幹部、破格提拔幹部等10種情況中尚未列入的內容列入事先報告範圍之中。並把程式作為重點,要求各縣級黨委(黨組)在報告時必須報告前期工作中履行程式方面情況及下步工作安排情況,現在,已將執行事先報告制度情況納入到全區組織工作目標考核之中,對違反規定的實行評選“先、優”一票否決,切實保證了任用幹部事先報告制度在我區貫徹執行。

要嚴格報告審批程式。本著既要管理,更要服務的原則,在接到事先報告後,受理科室要於當日提出意見,報請主管部長,主管部長再與部長彙報後,視報告單位情況給予同意、不同意或暫緩討論的批覆,並嚴格規定在未批覆前,報告單位不得開會討論決定幹部,進一步規範了縣級黨委(黨組)的用人行為。

要加強職級職數稽核。我們對各縣級黨委(黨組)所管理的幹部職級職數進行了重新核定。在事先報告時,要求各黨委(黨組)必須對任用幹部中涉及的職級、職數情況做出說明。受理工作中,對照《科級幹部職務名稱及職數設定配備情況表》,對涉及的所有擬提職及交流調整幹部逐一進行審查,重點核對有沒有變相和擅自增加職數、提高職級、自設職務名稱配備幹部,突破機構規格高配幹部等問題。

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完善有關制度,進一步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監督工作,在規範幹部選拔任用行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上不斷取得新成效。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7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和中央組織部出臺的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這四項制度配套銜接、互相支撐,共同構成了事前報告、事後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的監督鏈條,劍指防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目標,形成了推進幹部選任監督工作的強大動力,更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提供了制度保證。制度的約束力取決於制度的執行力。按照中央的要求,下一步,我們將在認真學習、深化認識的基礎上,聯絡杭州的探索實踐,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

健全完善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有關事項報告的辦法,重在強化幹部選拔任用事前監督和上級監督,有助於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嚴把領導幹部隊伍“入口關”,及早發現糾正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患於未然。近年來,我市先後出臺了《杭州市黨政領導幹部破格提拔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健全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報批備案要求的通知》等檔案制度,對破格提拔的條件、程式、工作紀律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規範了各類提任、調任人員的報批備案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下一步,我們根據中央要求,嚴格執行下級組織(人事)部門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在特殊時期調整幹部和提拔任用特殊物件等事項制度,探索建立擬提拔幹部報告廉政情況制度,將住房投資、配偶及子女工作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作為報告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大幹部選拔工作的監督力度。

全面推廣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一報告兩評議”的辦法,重在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黨內民主監督,強化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用人行為的自我約束,是進一步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質量的有效舉措。從開始,按照上級組織部門的要求,杭州市本級和區、縣(市)已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並邀請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和離退休老同志參加民主評議,進一步強化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多層面的民主監督。下一步,杭州將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一報告兩評議”的方式,有的區、縣(市)將實行新提任正職幹部向全委會述職,並結合年度考核和述職述廉工作,把“一報告兩評議”擴大到所有市直單位,繼而逐步延伸到全市所有有人事任免權的單位。

嚴格執行市縣黨委書記離任檢查制度。加強對“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是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執行的重要保證。目前,我市對“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檢查,主要綜合運用經濟責任審計、巡視、述職述廉、“一報告兩評議”等方式進行。離任檢查的辦法,突出了對“一把手”選人用人情況的專項檢查,把市縣黨委書記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與自身的進退流轉掛起鉤來,以倒逼機制促使“一把手”增強責任意識,慎始慎終正確行使用人權,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們將結合實際,認真落實中央的要求,並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舉措,將離任檢查範圍延伸到市直機關和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全市範圍內不斷提高科學規範和有效監督“一把手”用人行為的質量和水平。

切實抓好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是權責一致原則的根本要求。沒有責任監管和懲戒辦法的跟進,以往的幹部選任責任追究制度和監督責任制就難以落到實處。責任追究辦法詳細規定了責任追究的原則、物件,以及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與追究實施等條文,為全面落實幹部選任工作責任追究制提供了有效的法規依據。從開始,杭州在市和區、縣(市)兩級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對提拔任用的領導幹部“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如實記錄幹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為責任追究提供紮實的工作基礎。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問責力度,按照《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嚴肅查處問責,對查處不力的,追究領導責任,同時切實發揮查處的懲戒功能,並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件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以增強影響力和威懾力。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8

xx區委組織部緊密作風建設年活動和組織部門工作實際,從健全制度入手,加強規範化建設,不斷加強自建設。具體做法

一是健全學習培訓制度,提高幹部素質。堅持每週二理論學習制度,分專題學習規定內容,每個幹部每年進行一次專題發言,撰寫一篇理論文章,精讀一本理論書籍,提高組工幹部的理論素養。每年開展一次組織工作業務輪訓,使每位幹部熟練掌握組織工作業務。各科室建立每半月一次的業務交流制度,研討有關組織工作的業務。

二是健全部風監督員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定期召開部風監督員座談會,部領導定期約談10名部分監督員,及時聽取群眾意見。部務會定期聽取情況彙報,研究、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確定整改措施,樹立組織部門公道正派的形象。加強機關內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部會議事決策制度,推行機關內部事務公開制度,通過公開欄公佈、會議通報等形式,落實黨員幹部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推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

三是健全走訪基層制度,改進工作作風。要求機關幹部深入農村、企業、社群調查研究,收集掌握基層組織工作開展情況。區委常委、組織部陳國軍帶頭,到其聯絡的澥浦鎮沿山村六次調研,為村黨員上黨課,舉行座談會,幫助該村與多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結對。部分部機關幹部到結對的駱駝街道聯勤村,調研“城鄉一體化過程中農村黨建工作”、“新形勢下農村黨員思想動態”課題。完善各科室基層聯絡點制度,明確定期走訪計劃。各科室下基層每月不少於兩次,鎮、街道每年兩次以上、區級機關每年一次以上上門走訪、徵求意見。下基層要注意聽取基層黨員、群眾的意見。

四是完善談心談話和家訪制度,關心幹部成長。由部領導對部機關幹部進行不定期家訪,開展部領導與部機關幹部談心談話活動,對每個幹部進行每半年一次以上談心,瞭解幹部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掌握組工幹部的思想行為動態,發現苗頭問題及時予以提醒談話、誡勉談話,防微杜漸,增強部機關的凝聚力。

五是健全首問責任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對來訪或辦事的黨員、幹部和群眾,明確最先接待的科室或人員為首問責任人,負責接待、處理來訪人員提出的問題;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應及時指引到相關科室或經辦同志處,並做好接洽工作。經辦同志不在時,接待人應向來訪者做好解釋、說明,並負責在事後將情況轉告經辦人,由經辦人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並答覆。接待工作應做到熱情禮貌、言行得體,認真傾聽情況和意見,耐心解釋和答覆問題。

六是健全限時辦理制度,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優化部機關服務。針對新情況,重新整理部辦事時限,屬部機關辦理的有關審批、稽核等業務,凡政策、法規明確規定時限的,縮短規定時限內辦結;政策、法規沒有規定辦理時限的,能夠量化的工作,在手續完備、符合政策的情況下在相應的工作日內限時辦結。對暫時不能辦結答覆的`事情,及時幫助聯絡,給基層一個明確的答覆。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9

一、團員管理

團組織關係,團檔案:學院新團員,必須於報到開學後,由各團總支集中團員證到團委組織部辦公室,辦理組織關係轉接手續。組織部可在開學初例會上確定時間統一辦理,過期不予補辦。

團籍註冊,團員證:

1、團籍每學期註冊一次,由團總支自行辦理。

2、團員證是團員身份證明,如有遺失,可於學期初統一到組織部補辦。

團員的發展:

1、每學期團總支可發展一批團員。

2、首先由適齡學生寫出書面申請,通過團總支上報院團委。然後,由所在班的團支部討論表決通過後,報組織部備案及辦理相關手續。超齡離團。超過28週歲的在校團員,除在團內擔任重要職務外,必須離團。團委組織部將註明其離團時間,加蓋公章。

3、自行脫團。團員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團費,不參與團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收回團員證。並上報團委組織部備案,全校通報。

4、退團。少數熱情消退堅持要求離團者,可向支部遞交書面報告,由支部大會通過後,宣佈除名,收回團員證。並上報團委組織部備案,全校通報。

二、團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按期繳納團費是共青團員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條件,也是團員應盡的義務。團員按期繳納團費,不僅在經濟上支援了團組織,而且還是團員和團組織聯絡的一種必要的形式,也體現了一個團員應有的組織觀念。

1、團員繳納團費標準:凡在高等院校讀書的團員,即學院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3元,每學期開學時統一繳納,每位團員應繳納一年團費3.6元整。

2、收繳團費的時間:學院組織部定在開學前4周內收繳團費。

3、團費的使用:主要用於團的活動和團員教育方面的必要開支,如編印、購買團員學習政治理論、文化科學知識所必須的材料或書籍;訂閱團的報刊;團員、團幹培訓的費用以及“五四”表彰等。

4、“五四”評優時優秀團員、團乾等名額以學院實際上繳團費的團員人數為基數來確定。

三、例會

團委組織部定於每星期二(中午1點)召開各院系組織部部長會議,各院系組織部部長務必參加。如有特殊情況,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四、團委組織部工作制度

為保證組織部工作高效而有序地開展,樹立起牢固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風,從而進一步提高學生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和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組織部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增強組織部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檔案制度、財務制度、保密制度以及監督與考核標準六部分,適用於組織部所有成員,辦公組負責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考勤制度

1、學期內考勤無故缺席一次者作出口頭檢查;

2、無故缺席兩次者作出書面檢查,並在例會上給予通報批評;

3、無故缺席三次者,作出書面檢討並在院團委各部室進行通報批評,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4、四次以上者,給予清除團委學生幹部隊伍處分;

5、遲到、早退兩次者,作出口頭檢查,無故遲到、早退三次者作出書面檢查,並在例會上給予通報批評;

6、無故遲到、早退四次者,作出書面檢討並在院團委各部室進行通報批評,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7、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次。

六、值班制度

團委組織部辦公室(醫學院三樓院團委檔案室)是組織部辦公的場所,為加強辦公室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組織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按時到達值班地點,不遲到,不早退。到達後如實簽到,他人不得代簽。

2、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者,須提前一天向組織部部長請假,以便做臨時調整。

3、值班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從事與值班內容無關的活動。

4、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按照備忘錄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對值班期間須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本上作詳細記錄。

5、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獨立處理時,應及時向團委書記求助或致電有關責任同學,不得擅自處理。

6、值班人員須保持辦公室的整潔美觀,置物有序,做到節儉用電,人走熄燈關窗,注意安全。

所有值班人員須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按照《團委組織部監督與考核標準》給予適當處理。

七、檔案制度

1、本制度由組織部制定,適用於組織部所有成員。組織部組織處負責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部門成員每月末須將本月的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遞交至組織部辦公組存檔。

3、組織處負責為組織部各成員設立個人檔案,作為組織部史料及個人考評的依據。

4、所有遞交的檔案及檔案必須字跡工整,整齊劃一;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應詳細具體,不得空洞無物,套話連篇,尤其是涉及具體事項時,必須詳細敘述。

八、保密制度

組織部是共青團委員會直屬重要部門,所從事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嚴肅性,為保證本部門正常運作,提高工作效率,發揚嚴謹的工作作風,保持組織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涉及全校各院系團組織單位利益關係的通知、決議,在未經院團委正式批准,下發檔案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2、組織部人事任免與變更,在未經團委下發正式檔案通知前不得向外透露。

3、組織部內部考評結果尚未公開前,任何負責考評人員不得將有關考評情況向外透露。

九、監督與考核標準

一、建檔

組織部組織處負責為組織部所有成員建立個人檔案,並將個人檔案及工作記錄、活動記錄作為組織部內部資料加以儲存。組織部組織處負責不定期召開會議,依據工作量、工作成績等對各個組、各個成員進行短期內綜合考評。

二、活動監督

為了進一步強化組織部工作的嚴謹性、系統性,組織部將對團校及基層工作指導中心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考評,具體考評工作由辦公組負責實施。具體如下:

1、對於本部門組織的每次活動,組織處幹事分別做出客觀詳盡的活動記錄。

2、組織處負責對各次的活動記錄統一存檔。

3、活動記錄將作為學期考評時評價部門工作情況的重要參與。組織處將邀請團委副書記參與每週例會,提出意見或建議,以督促自身改進不足。

三、獎懲制度

(一)獎懲制度是量化的管理標準,對於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

1、懲處規定

(1)例會、值班無故遲到,5分鐘內給予口頭批評。5~10分鐘內扣2分並給予批評,10分鐘以上折扣5分並給予批評。

(2)無故缺席扣5分。

(3)部門的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如未主動上交到本部門辦公組相關負責人扣5分。組織布置工作不積極按時完成者5分,拒不完成者扣10分,因不可抗拒原因未完成者不扣分。

(4)破壞組織部團結,影響團委形象者酌情扣5~15分。

(5)其他情況酌情扣分。

2、獎勵規定

(1)對組織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加5分。

(2)期末獲優秀個人檔案者,加5分。

(3)按時並非常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加2分。

(4)超額提前完成工作的加5分。

(5)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義務幫助其他部門工作,加3分。

6)個人突出表現者,加5分。

(二)公示階段本著工作透明化、公開化的原則,組織處負責於每月月初將上一月本部門彙總的獎懲情況、每次考評會後將考評結果以及學期末彙總出的個人考評總分告知部門成員,並於組織部組織處予以公示,接受組織部全體成員的監查。

組織部的規章制度 篇10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項幹部法規制度,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對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作用。加大幹部事前控制預警和監督管理,推進幹部人事制度建設,必須在加強幹部事前監督方面進行積極的實踐和探索。

在實踐中建立幹部事前監督的剛性機制。規範幹部選任工作程式,加強幹部事前監督,需要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權力執行機制。要健全教育引導機制。加大對《幹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法規性檔案的宣傳學習,增強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要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細化幹部提名責任制、推薦責任制、考察責任制、審查責任制,要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加大黨委班子成員內部之間的監督,尤其對班子主要負責人在選人用人上的監督。要健全民主評議機制。嚴格執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每年組織群眾代表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在探索中找準幹部事前監督的關鍵所在。將幹部監督關口前移,要抓住關鍵,圍繞“三權”,實施行之有效的監督。要抓好對“提名權”的監督。不斷擴大提名推薦環節的民主,採取多種方式提名推薦幹部人選。要抓好對“審查權”的監督。組織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資格條件,對選任的幹部一一進行審查。要抓好對“決策權”的監督。不斷健全領導班子決策規則,完善幹部醞釀會議制度、任免票決制、末尾表態制,防止“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等現象的發生。

在改革中拓寬幹部事前監督的渠道。要嚴格程式,強化組織監督。嚴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報告。同時,組織部門要與紀檢監察、政法、審計、計生等部門及社群加強聯絡,準確瞭解擬任人選的社會反映。要依法辦事,強化法律監督。對相關幹部的調整交流要與人大、政府、政協及民主黨派、群團組織溝通情況,進行協商,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要拓寬渠道,強化社會監督。通過加大公選幹部力度,完善試用期、聘用期和公示制等制度,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形成比較科學完善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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