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戶聯防工作機制(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5W

十戶聯防工作機制 篇1

一、推選制度:由每個聯防小組推選一名戶長.與各電話戶主簽訂《十戶聯防業務入網承諾書》。戶長原則上由村委委員、黨團員、村民小組長、縣(鎮)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在當地有影響、有威望,熱心治安工作的同志擔任.

十戶聯防工作機制(精選3篇)

二、工作制度:"十戶聯防"責任區由戶長牽頭,組織聯防戶輪流值班,組護責任區安全;村〔居)治保主任協調安排值班、調集村治安巡邏隊及聯防值班員.開展治安防範活動.

三、議事制度:村兩委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當前治安聯防工作重點,各聯防小組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本聯防小組的治安防範工作.假期、汛期、旱期等特殊時期要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和佈置治安防範工作.

四、培訓制度:村治保委員每年對戶長進行一次培訓.組織戶長學習黨的'農村政策和法律法規,學習綜治業務知識,將創平安與謀發展有機結合在一起,學習農村實用新技術,以提高戶長法律政策水平和致富能力.

五、評比表彰制度:鎮黨委、政府負責每年年終開展一次評比表彰活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十戶聯防"小組戶長、成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稱職的戶長及時調換.

十戶聯防工作機制 篇2

一、“十戶聯防”由社群居委會負責組織落實,“十戶聯防”組長受社群居委會領導,業務歸口社群義務消防隊指導。

二、“十戶聯防”組長負責規定區域內居民家庭的消防工作。

三、認真貫徹執行各類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聯防區域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半年組織不少於一次居民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

五、每半年不少於一次對聯防區域內的`居民住宅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防範措施,督促整改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並上報居委會。

六、督促聯防區域內的企業、商店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七、指導、督促居民和企業(商店)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爭創消防“五好家庭”和年度社群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八、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社群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九、負責聯防區域的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並做好建檔歸類工作。

十戶聯防工作機制 篇3

“十戶聯防”的意義:開展“十戶聯防”工作,就是要發動和組織群眾進行自我管理、自我防範和自我服務。它是強化基層基礎政權、鞏固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需要,是新形勢下,加強農村治安工作,維護農村穩定、建立“平安休寧”的需要,是組織引導人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十戶聯防”的工作機制:

1、就近方便原則,科學設定治安聯防區域。治安聯防區域的設定是十戶聯防的基礎內容。設立治安聯防要根據地域狀況、自然形成的地貌、村莊和住戶情況就片而定,少則三五戶,多則二三十戶,但不能過多,一方便工作為總的原則。

2、一群眾意願為基礎,選好中心戶長。中心戶長的條件是:政治思想素質好,有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源,身體條件良好,熱心公益事業,有在群眾有一定威信。中心戶長可以實行一崗多責,村組幹部、護林員、計生助理員、鄉村醫生、離退休老教師等,都可以兼任。中心戶長的產生:可以實行群眾推選和組織推薦相結合。一是派出所和治保會進行調查,根據群眾意願,從聯防區域內推薦有影響、有聲望、有威信的村民為中心戶長人選。二是由責任區民警和治保會幹部召開片區農戶大會,大家推選產生戶長,並由派出所和治保會共同為中心戶長掛牌。

3、以村民責任區為基礎,明確中心戶長的職責。中心戶長的職責是:在駐村民警和治保會的指導下,開展防火、防盜、防事故、防詐騙等治安防範工作、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法制宣傳教育、掌握並及時上報社情民意和治安資訊,協助公安機關偵查、查處刑事、治安案件。

4、以“三級防範”為依託,健全制度,規範管理。中心戶長家中統一配置一塊牌子、一張網路圖、一本臺賬、一張警民聯絡卡、一本戶長手冊,建立戶長工作每月例會制度、檢查制度和彙報制度,村治保會每月召開一次中心戶長例會,中心戶長每月向派出所、鎮司法所彙報一次該月工作,鎮綜治辦每季度對中心戶長工作進行一次查驗,使中心戶長工作不斷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十戶聯防”工作的.內容:“十戶聯防”工作就是把相鄰農戶(一搬為十戶)組成一個聯防組,每戶輪流值班,明確一人為中心戶長,由中心戶長負責,檢視農戶日常發火措施,防盜、防事故、防詐騙等治安防範工作、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掌握並及時上報社情民意和治安資訊,協助公安機關偵查、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對農戶用火、用電、用油、用氣進行檢查,對村民日常防火情況進行巡視,重點做好茶季、夏秋收、節假日及夜間看護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他們將迅速集合起來開展滅火。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中心戶長作用。各鄉鎮要把開展“十戶聯防”工作作為深化平安建立的重要措施,作為完善農村三級治安防範的重要環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一是加強對中心戶長的培訓力度。採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印發政策法規及有關業務手冊等形式,對中心戶長進行職責任務、政策法律和業務技能培訓。二是因地制宜地採取多層次、多形式的激勵獎勵辦法。要多渠道籌集經費,根據治安中心戶長的工作實績,給優秀中心戶長授予一定榮譽和發給一定的獎金,進行

大張旗鼓地表彰和獎勵。有條件的鄉(鎮)、村,在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以獎代補的形式,適當發給補貼;有關單位到農戶辦理有關事項時,要聽取中心戶長意見。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中心戶長,按群眾意見予以撤換。通過建立多種形式的獎懲激勵機制,在農村營造一種“當戶長光榮”的社會氛圍,調動中心戶長工作積極性,發揮中心戶長作用。三是進一步加強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及村級治調會等基層組織建設,鞏固以派出所為核心,以治保會為骨幹,以十戶聯防為基礎的農村三級治安防控網路,大力開展群防群治、矛盾糾紛排查、安全生產防範、流動人口管理等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深化基層平安建立。

“治安中心戶長”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政治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歷史清楚,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2、 思想條件。熱心綜治工作,組織紀律性強,具有不怕艱苦、不怕麻煩、不計較個人得失,熱心為群眾排憂解難的精神,能主動地做好各項綜治工作。

3、 能力條件。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能密切聯絡群眾,熟悉當地治安情況,掌握一定法律知識,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4、 精力條件。不外出務工,能堅持常年在家鄉為群眾服務。

一、十戶聯防治安防範主要工作措施。它的主要措施可概括為四個有:一是有一個分工明確的治保會和十個治調小組,治保會專門負責村重大疑難糾紛調解;十個小組,是通過把全村戶數以牆為界劃分成十個治調小組,每個小組選配一個有威信的村民擔任民間糾紛資訊員,同時兼任治調小組長,負責本組民間糾紛排調工作。二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這些制度包括矛盾糾紛登記制度、共同調解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矛盾糾紛資訊傳遞與反饋制度、統計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及十聯戶公約等,同時做到制度上牆。三是有兩份村組簽訂的、用以明確各自責任的綜治責任書。責任書細化為責任人、本戶職責、責任目標、考核與獎勵等四項內容,進一步明確了雙方職責,確保問題解決能責任到人。四是有一塊法制宣傳陣地。要充分利用團、婦、老年協會開展的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活動,努力實現全鎮群眾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意識。

二、以十戶聯防為基礎,加快推進村綜治工作站工作規範建設。以十戶聯防為依託,以“家庭”為細胞,以廣大綜治專幹、綜治中心戶長為主力軍,通過構築群眾性的治安網路來達到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範的目的。同時治安聯防區應當積極開展“三進三做”活動:即法律進家,做守法公民;道德進家,做文明公民;勤勞進家,做致富公民和“五好”活動即遵紀守法好;文明禮貌好;鄰里關係好;夫妻關係好;環境衛生好,讓每個家庭都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平安的意識。每個家庭成員都不出現違法違紀,打架鬥毆,參與邪教,參與賭博等行為。

三、充分發揮綜治專幹和中心戶長的作用。每半月進行一次拉網式矛盾糾紛大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組織黨員、退伍軍人等開展夜間巡邏防範和護青工作,使犯罪分子無從下手,無處藏身。同時,搞好業務培訓,提高廣大綜治幹部服務於民的工作能力。配齊配強綜治隊伍,挑選一批懂政策、懂法律、會談心,在群眾中有一定威望,有較強責任心、事業心的同志,充實到綜治工作站。並通過系統培訓,提高廣大綜治專幹、綜治中心戶長在工作方式、方法上的能力,努力做到在調節矛盾糾紛中,能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

四、十戶聯防的主要內容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所有村民均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送有關部門給予經濟、行政處罰,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遇有重大治安問題,及時舉報。

1、擾亂村委會、工廠、商店等公共場所的正常工作、教學或經營秩序;

2、侵佔或毀壞交通、通訊、水利、農田等設施和標記,在道路上挖溝排水、亂堆亂放、擺攤設點;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酗酒滋事、造謠生事、搬弄是非、製造事端,阻礙幹部執行公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4、賭博以及為賭博提供條件,種、制、吸、販毒;

5、違反用電管理制度,私自隨意移動、更換、安裝用電設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