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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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制度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精選21篇)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預防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制度:

l、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並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並指定衛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發展。

4、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保證每週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

5、由於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

(2)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及時就醫。

(6)學校衛生室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二)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l、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制度。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影印件;

(2)病歷卡影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四)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少年保護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制度。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複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裝置、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本次校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三、處理程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2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3

1、意外事件。中國小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裝置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國小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後果的判斷能力。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絡。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4

為了維護校園的秩序和穩定,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真正把學校安全作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經研究決定,建立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條 建立學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必要步驟,是堅持“學校安全,預防為主”的重要手段,學校對安全工作務必要高度重視,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二條 巡查主要內容

1、學校值班情況;

2、學生出勤情況檢查;

3、班級電教裝置用電安全檢查;

4、學校的消防、照明、用電、緊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學校校園的安全情況。

第三條 學校組成安全巡查小組。

1、安全巡查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 員:z及各年級組長。

2、巡邏隊隊長:z

成員:z

第四條 參加安全巡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排查,切實履行職責。

1、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並堅守工作崗位。每天定時或不定時的對整個校園進行巡邏。按照重要時段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認真檢查、閒雜人員注意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的總體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重點區域、地段特別是夜間要增加巡邏次數,提高巡查質量,並密切注意報警系統的監控情況,確保校園安全。

3、根據違法犯罪分子的特點,確定巡邏時間、路線,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以便及時發現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在巡邏、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處理時,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報告。當班所有人員要互通值勤資訊,當遇重大事情時,要共同配合處理。

4、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並立即報告相關部門領導及時處理。

5、對巡邏時發現的違紀學生要進行說服、教育,必要時要通知所在年級班主任老師,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報告校值班領導。

6、要認真做好治安巡邏日誌的記錄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須向下一班說明本班有關情況,提醒下一班重點進行防範。

7、節、假時期間,要加強巡邏,確保學校財產和全體師生的財產、生命安全。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5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牆、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遊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夥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遊、秋遊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後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6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國小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國小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國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3、教學樓、辦公樓及其他附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樓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菸、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9、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式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舉辦。

10、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8

學生寢室的面貌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寢室管理,使學生能在一個整潔、舒適、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不準在宿舍內吸菸、點蠟燭,防止發生火災。

2、寢室內外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得自行安裝插座和燈頭,嚴禁使用違章電熱裝置,以保證安全和節約能源。

3、對走廊燈具、防火安全裝置及配電箱損壞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

4、不在宿舍內放置貴重物品、大額現金。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離開宿舍時隨手關窗、鎖門。放置重要物品的櫃子要加防撬鎖,防止發生被盜,一旦發生問題時,注意保留現場並及時上報學校。

5、嚴格執行會客制度,不得擅自將校外人員帶入校內居住、留宿,以免發生盜竊事件。親屬、同學、異性,需事先經過宿舍管理員的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9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組建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集體開展活動中,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活動安全。學生活動中,學校衛生老師也應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資訊呈報。每一個活動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並及時呈報。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彙報,並由學校上報教育局。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及時上報。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並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活動組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絡,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活動結束後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並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校領導。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0

1、雷電時,要關閉電視、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用電裝置,並斷開電源及訊號線路。

2、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緊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

3、雷電時,不要帶金屬物體在露天行走,不要使用金屬雨傘,不要騎牛、騎馬、騎自行車等。

4、雷電時,在野外要立即尋找躲蔽場所。裝有避雷針、鋼架或鋼盤混凝土建築物是避雷好場所。

5、雷電時,在野外不要擠在一起,可躲避在較大山洞裡。

6、雷電時,不能停留在高樹林子邊緣,電線、旗杆周圍和乾草堆、帳篷、鐵軌、長金屬欄杆、龐大金屬物體旁,山頂、制高點等場所。

7、雷電時,不宜在室外游泳。

8、雷電時,如果躲蔽條件不允許,應該立即雙膝下蹲,向前彎曲,雙手抱膝。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1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安全須知》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會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國小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國小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國小安全檢查採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採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3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4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用心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用心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用心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檔案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徵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裝置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5

一、學校要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明確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二、安全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制度;

三、責任人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發生安全事故後,按分工職責及時果斷處理,將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五、在管轄的責任範圍內發生安全事故,管理責任人負直接責任,根據事故的情節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連帶責任,責任追究形式包括黨紀、政紀處分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工作,確定安全教育專題,落實教育責任,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課。堅持“課時、計劃、教師、教材”四落實,確保安全教育上課表、進課堂、有實效。

三、學校安全專題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安全養成、安全防範、心理健康、飲食衛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練、緊急情況處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討等。

四、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專題安全教育大會,班級每週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午會。遇到特殊時期,如春季、秋季、開學、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學校要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專題活動,提出安全紀律與預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週都要對學生進行安全養成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

六、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每年作專題法制報告不少於2 次。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6

1、安全用電:各教室、辦公室做到人走燈熄,斷開所有電源。

2、防火、防盜:辦公室和教室做到人走關好所有的窗,反鎖所有的門。

3、安全隱患:每位教職工發現有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室,或直接報告校長。

4、安全責任:那個部門出現安全事故那個部門負責,每位教職工發現有安全隱患不上報的追究當事人負責。

5、隱患排除:由總務室負責排除學校所有安全隱患。總務室不能排除的上報教育局。

6、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員工必須人人關注學生校內外安全。二、三、四樓的學生下課後不準趴在護欄上玩。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推搡,課間不準追跑打鬧。小操坪內的爬竿、爬梯和肋木嚴禁攀爬。

7、門衛:上班時間分為三班,7:00-18:00,18:00-24:00,24:00---7:00,節假日分為兩班,7:00-24:00,24:00-7:00,門衛要做到18:00-7:00每20分鐘對校園內每個角落進行巡視,監視系統24小時不關機,做到教學樓樓門一關報警系統就開。

8、安全負責人:

總負責:黃校長、周書記;安全主管:楊曉紅;安全專幹:黃佳宇;教室負責人:每位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各辦公室組長;功能室負責人:各功能室管理人員;學生安全負責人:大隊部和教導處;門衛負責人:趙為民、楊利芝、曾志富。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7

一、安全工作

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週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範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範各類安全資料。

建立安全日誌,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8

為確保校園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值日領導要及時在校門口巡視,以防學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領導、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管理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定期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師生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內聯絡學生家長,查明學生去向。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注意排除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定期給飲水桶、飲水機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任務。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經常開展地震、火災等逃生演習。

3、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19

一、教學區及教學設施安全

1、各班要教育學生上下樓梯右行禮讓,不得擁擠起鬨,不得相互推拉。

2、教育學生在課間休息時,不得喧譁、打鬧。

3、每天檢查教室內的各種教學設施,及時向有關處室報告發現的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教學裝置管理人員及其它學科任課教師,要認真檢查並及時維修教學設施,保證教學裝置的完好及安全。

5、放學時,各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位,認真組織、監督學生上下樓梯。

二、課堂安全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2、各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每一堂課的教學,做到上課前先清點、記載學生人數,課後向班主任反饋;發現其它問題先及時做好處理工作,然後再向有關部門反應。

3、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於打架、鬥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於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5、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要負全部責任;維持好課堂教學秩序,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對學生生病、意外傷害等,先要做妥善處理,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嚴格執行學校首遇責任制,即誰發現、誰教育、誰處理、誰彙報。

7、體育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好體育課,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做好檢查,消除各種隱患。

(2)經常檢查室外體育設施,發現設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則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立即停止使用該設施。

(3)上體育課時學生必須穿運動服和運動鞋,不得隨身帶有鑰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師要在課前課後做好學生整隊、清點學生人數工作。

(5)教學內容要嚴格按教學大綱進行,課堂上不得讓學生自由活動。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時,均整齊佇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

(7)要做好動作示範及學生練習的組織、保護工作,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嚴防教學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

(8)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教育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規定的範圍。

(9)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10)體質弱、生病、身體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學生可向教師申請不參加體育活動,但體育教師要做好登記。

(11)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老師要負責任。

(12)體育課或課外鍛鍊中,凡出現受傷情況,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同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8、要高度重視實驗實習課的各個環節,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1)實驗實習指導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實習的準備工作,加強對實驗實習裝置的檢查,對所用藥品、器材、裝置等要於課前進行檢查、預做,確保無安全隱患。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要仔細檢查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實習課的教學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課前認真組織學生預習實驗內容,讓學生對實驗內容及步驟熟記於心,並教會學生必要的實驗安全知識及處理安全事故的知識;上課時先講實驗要點及安全注意事項,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上課過程中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實習室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做到課前預習,課上認真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彙報。

(4)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下位、追逐打鬧等,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9、教師組織舉行的各種課外教學活動,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其它需上室外課的科目,教師必須於上課前一天填寫室外教學課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上室外課,並必須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學生安全。

全校師生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教學管理將對此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把檢查結果納入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違反本規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關責任人將負完全責任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20

一、把好“二關”

1.進貨渠道關

由後勤負責人把關。有正當渠道、索證(送貨人的健康證、送貨證)。

2.操作關

進貨後由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驗收。食品切後妥善儲存,做到防蠅防塵。

二、操作中的要求

1.生熟分開:嚴格按食品衛生常規要求進行操作,鍋、盆、水池、刀、案板等專用,用後按不同的要求進行消毒。

2.冰箱內保持清潔。要求:無跡、無汙垢、無異味,每天用0.3洗消淨消毒擦拭,並做到成品、半成品、生食分類分開存放。

3.嚴格按不同食品的操作時間進行操作,食品出鍋後做好保潔工作。每天按要求留好食品小樣及記錄好食品出鍋時間以備檢查。

4.雞蛋用前在專用池內用流水沖洗乾淨。蔬菜擇乾淨後在洗菜池內浸泡半小時後再操作。

5.庫房保持乾淨整潔,定型包裝食品隨時檢查食品保質期。庫房無過期食品,雞蛋到貨後及時倒箱,糧食、水果隔牆離地存放。

6.每天要進新鮮蔬菜水果、肉類及海產品。

三、食堂人員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上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洗淨手。有與食品相關的疾病人員不能上崗,並搞好個人衛生。

2.每天按消毒常規做好衛生消毒和環境衛生清掃工作。每天做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安全工作,離崗前鎖好門窗,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無關人員不能進入廚房、庫房。

中心國小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篇21

為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痺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儀器實驗管理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安全規定

1、儀器室、實驗室應具備有滅火機、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滅火機要定期更換藥液。

2、易然、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櫃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3、製取有毒和有害氣體的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有毒藥品不能接觸人體,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試劑或製取易燃、易爆氣體時,一定要遠離火源。

5、點燃可燃氣體、必須檢查氣體純度,以免爆炸,並應採取防爆措施。

6、嗅氣體氣味時,採取“招氣入鼻”的方式,嚴禁用鼻子湊在容器上聞氣味。

7、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要注意液體飛濺造成灼傷。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要將濃酸緩緩注入水中,邊倒邊輕輕攪動,以免酸液飛濺,造成灼傷,切勿將水注入濃酸中。

9、實驗室的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在電源開關處安裝漏電保護器。進行電學實驗時,要求學生穿膠鞋進入試驗檯,不能打赤腳。

10、學生實驗需用電源時,才能對學生試驗檯供電。不能用溼手操作各種開關、觸控各種用電器。實驗完畢,及時關好開關,切斷電源。

11、實驗室內嚴禁吃東西或帶餐具。

12、如發生觸電、中毒、灼燒等意外事故要及時進行搶救,妥善處理。

二、實驗室管理規則

1、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員未經充許不得入內。

2、實驗室用於:

(1)實驗教學活動;

(2)課外科技活動;

(3)進行實驗教學研究。培養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

(4)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面向社會,為當地教學和經濟研究服務,不準將實驗室挪作它用。

3、做好實驗課的管理工作:

(1)學期初按實驗教學計劃總體安排全校《實驗課程表》;並分科分年級列出貼在牆上。

(2)演示實驗於三天前登記。

(3)以上三種文字資料按學期初和學年度裝訂成冊存檔。

(4)分組實驗或課外科技活動結束時由教師清點好儀器整理好環境,由實驗員驗收認為合格後方準離開實驗室。遇有儀器損壞或丟失,要當場處理,不能拖延。

4、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1)實驗室日誌記載各次實驗、課外科技活動及其它與實驗有關和各項工作。

(2)實驗技術檔案記載研製、代用、改進實驗裝置麥自制教具情況、實驗教學成果,科技成果的發明製作、新設計或探索性實驗等方面情況。

(3)各種儀器說明書要分類長期存檔。

(4)實驗室(課)事故記錄。

(5)有關實驗室工作、檔案雜誌及書籍。

5、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水電、藥品、材料,愛護儀器,充分發揮一錢一物的作用。

6、嚴格執行有關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及時批評教育。實驗員進實驗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造出良好的科學環境的`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實驗掛圖、實驗陳列櫥櫃。各學科實驗應體現學科特點。

三、實驗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執行學校實驗教學計劃,負責實驗室設施的管理。

2、努力鑽研教材和教學大綱,掌握實驗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學儀器的用途、效能、結構、使用和保養維修方法,能夠排除儀器的一般故障。

3、積極協助有關教師制定實驗計劃和學生實驗技能訓練計劃,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4、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和學生課外科技實驗活動。

5、按實驗計劃和教師的“實驗通知單”按時準備好實驗所需要的儀器藥品及輔助器材。演示儀器放在準備臺上或提盒內,分組實驗有序的放在學生實驗桌上。在實驗室裡張貼實驗教學一覽表及實驗課課程表。

6、堅守工作崗位,協助教師輔導學生實驗,解決實驗中隨時出現的問題,保證實驗安全、順利、準確地進行。

7、實驗完畢,要認真做好實驗記錄和效果評估,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報告,並做好儀器藥品的清理、收藏和廢液的回收處理工作。

8、經常保持實驗室、儀器室、實驗桌、儀器櫃及儀器裝置的清添潔衛生。

9、按要求保管好貴重儀器、危險品,應熟知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和發生事故應急措施,並會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斷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四、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前,應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的要求,瞭解實驗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驟。

2、進入實驗室後按編組就位,遵守紀律,保持安靜,根據實驗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是否齊全完好。未經教師許可,不得擺弄儀器和試劑。

3、認真實驗,教師講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

4、經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獨立完成實驗報告。

5、要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材料。節約用水用電。學生中實驗中因犯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均應賠償。

6、廢液、廢紙、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及垃圾桶內,不得隨便亂扔、亂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實驗完畢,應時清洗器具,整理好儀器藥品,向實驗教師點交清楚。搞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養成良好地習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為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裝置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後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後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僱用交通客車(班車或計程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僱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嫻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閒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裡、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路。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彙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意識教育,並隨時隨地跟蹤學生,(www。。com)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於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學校領導定期對教師培訓情況檢查,把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做為教師考評、晉職、晉級的依據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並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絡,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 ,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為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並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援,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採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遊、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准,學校備案。

2、春遊、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准。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稽核,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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