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讀後感(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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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

寒假裡,我又結識了一位新人物——福爾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偵探。

福爾摩斯讀後感(通用16篇)

福爾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難度案子。他機智過人,聰明能幹,就連一小點兒菸灰都能判斷出有幾個人在這裡停留,停留了多長時間,而這也會成為他破案的線索。

這一次,福爾摩斯又在偵破案子了。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房子旁的幾個小小的變了色的金屬鈕釦,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別人看來這很不起眼的小釦子卻成了這位大偵探破案的一個線索,而且他還看到了這鈕釦上的標記”海爾姆“,由此知道了這是奧德克裁縫的,這個重要發現為案子的偵破打開了一條思路。看到這裡,我不由得對福爾摩斯肅然起敬,這麼小的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做事真細緻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遠了。

福爾摩斯不但做事細緻而且考慮還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總會認真思考。有一次福爾摩斯在現場找到了凶手作案時使用過的手槍,他就想,為什麼凶手要把手槍放在這裡,而不是把手槍處理掉或者是藏在別的什麼地方呢?這引起了他的懷疑。福爾摩斯就是這樣,因為的仔細認真,凡事都問個”為什麼“的做事態度讓他的思維更加敏捷,判斷更加靈敏準確,從而破獲了一個又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成為了一名神探。

合上書,我崇拜的福爾摩斯就躍入我的腦海,他時而凝神深思,時而開懷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間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在我的腦海裡顯現,他一遍遍地細緻檢視犯罪現場搜尋線索,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想到這,我在問自己,如果換作是我,我會有他那樣認真細緻的態度嗎?跟大偵探比,那可差得遠啊!媽媽說,從現在努力還來得及。好!就從現在努力,不做小馬虎!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2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說家柯南·道爾所寫的。這本書的內容講述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好助手華生竭盡全力地偵破所接到的謎案,用他敏捷的思維和過人的智慧抓住一個又一個無比狡猾的犯人,並奮不顧身地與惡勢力作鬥爭,直至犧牲的故事。而讓我感觸最深的是《紅圈會奇案》。

《紅圈會奇案》講述了當時在偵探中赫赫有名的福爾摩斯,在遭到瓦倫夫人的報案,瓦倫夫人覺得半夜的腳步聲非常奇怪,經過福爾摩斯的仔細觀察,他發現那個從不出來的那個女人——伊米麗嚴·盧卡一直再給他們發通訊密碼,最後經過福爾摩斯地調查伊米麗嚴的丈夫叫根納羅·盧卡正是伊米麗嚴的丈夫殺了人,根納羅殺的這個人是英國很壞的一個大壞蛋——喬吉阿諾,他非禮過伊米麗嚴,結果被發現,喬吉阿諾還把根納羅摔倒在地,然後根納羅把喬吉阿諾,殺死,還拖到小屋裡,福爾摩斯說:“如果真是這樣,國家是不會怪你的。”在臨走之前,福爾摩斯說:“又一個案子解決了!”

福爾摩斯那細緻入微的觀察,遇事沉著鎮定,並且能堅持不懈,運籌帷幄,如抽絲剝繭一般的解開謎題。謙虛,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許多精神品質都很令人讚歎,同是也很值得我們學習。正如福爾摩斯所說:一個善於推理的人得出的結論,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讚歎不已,這是因為那些人總是忽略事情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往往又是推理的關鍵所在。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自己的機智成功的解開了許許多多的的謎題。在生活中我們也要像夏洛克·福爾摩斯一樣用自己的機智解開各種各樣的難題。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3

今天,我合上了還夾著香味的書本,看完了永遠使我受益終生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爾編造了兩個主人公:大偵探福爾摩斯和醫生華生,並以華生的口吻和回憶錄的方式,描寫了26件驚心動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懸疑的,不是讓人膽戰心驚的,也不是最輝煌成功的,而是我開啟書本看到的第一個案子、也是福爾摩斯這 本書節選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亞醜聞。案子主要講了波希米亞國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張照片糾葛,在進退兩難的情況下他只好請教福爾摩斯,要福爾摩斯討回照片,並把艾琳抓住。於是福爾摩斯跟華生去艾琳家導演了一場鬧劇,結果發現了藏照片的地方。於是第二天他們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識破詭計,棄家而去。並留下了照片。從此,福爾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時總稱她為”那位女性“。

合上書後,我的心還在劇烈地跳動著,腦子裡仍回想著一件件案子。他那機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質讓我敬佩不已,而更讓我讚賞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爾,如果沒有這樣一位聰明的作家,哪還有這樣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虛擬人物呢?人們常說,想要當一個出色的偵探,就要具備四種能力:觀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識力。再看看我自己,什麼能力也沒有,就比如觀察力,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樣東西,往往這東西就在眼前可還是沒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題都不能福爾摩斯讀後感600字推匯出另一道題。想想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這樣的情況,別說當個偵探了,當個正常的人也沒資格當。看來,我要多讀讀一些偵探小說,因為這樣不僅可以增長見識,還可以學習一下那些偵探的精神和品質。我相信,只要我繼續練習,就一定能戰勝困難的!

於是,我又開啟了推理的大門,又開始看起《福爾摩斯探案集》來……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4

寒假期間,我和媽媽共同讀了一本書,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寫得非常精彩,如果你還沒讀過,你就抓緊時間閱讀吧!

這本書圖文並茂,適合各種年齡的人看。這本書的每一個故事,福爾摩斯面對的都常人和普通讀者難以解開的犯罪之謎。每次一有案件發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華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撥開重重迷霧把真相揭露在讀者面前,讓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懲罰的感覺。

這本書我最喜歡的就是《顯貴的主顧》和《吸血鬼》這兩個案子。

《顯貴的主顧》這個故事裡,福爾摩斯在破案的過程中被人打傷了,看到這我真替福爾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爾摩斯竟然能將計就計,設下了一個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懲罰。

《吸血鬼》講的是一個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親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給他找了一個繼母,並生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弟弟。沒有他的繼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強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繼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繼母發現了,及時用嘴把毒吸了出來,正當他繼母滿嘴是血的時候,被他爸爸發現了,誤以為她是個吸血鬼,並把她關了起來。最後,在福爾摩斯的幫助下,使真相大白,還了那善良的繼母一個清白。

看完了這本書,我真佩服福爾摩斯,覺得他真了不起。長大了我也想當一名偵探,像福爾摩斯一樣,做一個正義、智慧、勇敢的人!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5

最近幾天,我開始看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讀後感。

這本書是我爸爸給我買的,我一開始就愛不釋手,每天都在陽臺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媽媽叫我我才把書放下去一邊玩。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他的腦袋很聰明,思維也很敏捷,還可以通過人的外表知道一個人的生活背景,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個簽名、威脅國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會問一些別人認為非常不起眼的問題,然後他就會從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線索。他也會去實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觀察樓梯,讓警長也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他以後該怎麼辦才好,而他也可以從中得到線索。

他有很多愛好,比如拳擊、醫學、科學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慾望也非常強,有時會在自己身上做實驗,甚至劃破自己的手指。

記得有好幾次,一些很聰明的警長以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說出很多的道理,讓警長不得不服。

福爾摩斯得出的結論也很特別,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過程說一遍,警長們才會明白,但我卻一點,也聽不懂,總之大體知道就行了。我有時候覺得這個案子很簡單,然而他得出的結論常常是我想不到的東西。但也有時候,我的推理有時候也是正卻的,他會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後案子被偵破,真相大白的時候。

福爾摩斯偵破的每一個案子都很難偵破,但他卻一點也不費勁,很輕鬆的就把案子給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聰明才智和他在危險時表現出的冷靜和敏銳的反應。他把每一個案子都當作一次遊戲,每偵破一個案子都會覺得很開心,也很快樂,他長時間不破案會覺得很無聊,也打不起精神來。

最近快開學了,不能每天看福爾摩斯了,不過沒關係,我還可以藉助閱讀課的時間讀福爾摩斯的故事。福爾摩斯的形象已經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腦海中。福爾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讓我體會到無論面對多麼困難的事情,只要認真、細心、善於動腦,就能夠取得成功!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6

今天在品社課上,老師給我們播了一個片“福爾摩斯的祕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從溫了一遍《福爾摩斯探案》,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已深深的嵌入裡我的腦海裡,彷彿他就存活在我們這個世界裡,就在我們的身邊。

這本書寫了四個故事,分別是: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巴斯克維爾獵犬和恐怖谷,他寫了福爾摩斯與他的朋友華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爾摩斯身材瘦長,高六英尺以上,銳利的眼神,細長的鷹鉤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學、解剖學等知識淵博,他是一個生活在十九世紀的一個偵探,作為一個傑出偵探,推理與思維邏輯是必不可少的,都說偵探破案靠的是直覺的想象力,不過最重要的是滿腦子的知識,福爾摩斯之所以能成為世界著名的偵探,是因為他博學多識。福爾摩斯還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來的廢寢忘食,他可以為一個問題想一下午,飯也顧不得吃。

在每一個案件裡,我們都可以看得見福爾摩斯他那睿智的頭腦,那能創作出如此傳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個傳奇的人吧。他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一手打造出來的,他也是一名醫生,與文中的華生很像,成熟穩重,但其實他創作福爾摩斯時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但不管怎麼說,他是一個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關於福爾摩斯的小說及影視作品都看完,福爾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7

暑假期間,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裡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著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視窗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

“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無論是誰,也都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實力,但瞭解自己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己。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他們能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

這本書寫了“諮詢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這本書寫得真不錯,場景驚險,情節跌宕,扣人心絃,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但研究的東西十分雜亂。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後,使人感到一時的快感,但損失自己過人的精力)。他也很離奇,從不輕易說出自己的心裡話,但高興時,卻滔滔不絕。他遇到危險時很沉著,臨危不懼,遇到任何困難,看上去卻若無其事,根本不是裝出來的。

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有助於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福爾摩斯他的優點!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8

“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詳了,我也一樣。自從知道這個名字以後,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這本書。暑假到了,我終於如願以償。遨遊在《福爾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爾摩斯”是個樂於助人、博學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確的人,他也是當時最棒的護法衛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計謀,盡心盡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愛。在小說中他曾破過135起案件,這是多大的數字呀!

比如說這個“斑點帶子案”吧。福爾摩斯採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時屋子的特徵,還有“哨子聲——是蛇發出的叫聲”,以及斑點帶子,總結出了夜晚繼父放蛇到她的房間去毒死她這個結果,讓這個狡猾的繼父受到了懲罰,也讓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偵探也承認福爾摩斯比他們技高一籌。而福爾摩斯,並沒有因此貪圖享受,始終是個非官方偵探。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在一次拼鬥中,他與當代最危險的罪犯一同葬身於無底深淵中……

呀!多麼感人!讀著讀著,我便不禁熱淚盈眶。設想一下,其實,他完全可以不煩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幾年的。可是,他沒有。他的一生都忠於人民,忠於科學。他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於泰山啊”!雖然,世上沒有福爾摩斯這個人,但是,他那種品質值得我們學習!

同學們,福爾摩斯之所以成為世世代代傳誦的人,就是因為他一絲不苟的精神、樂於助人的胸懷和善於思考的大腦,我們一定要學習他這種高尚的品質呀!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9

我已經讀過的書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愛看的還是《福爾摩斯》。這本書寫了"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案子。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還利用自己的身體做實驗,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爾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們學習的,比如:他遇到困難時從不緊張,冷靜面對,而我們遇到一點困難就退縮。也許,就是他的種.種與眾不同吸引了我

讀完這本書後,我再次對福爾摩斯佩服極了,因為他向來不做無用功,不會只在犯罪現場找指紋,看鞋印,他會把失竊的東西原來所在之處看一看,推算出這是何時失竊的;他還會通過看犯罪現場來推算出犯罪手段,從而尋找出線索和證據。他不會經常親自在大街上四處尋覓犯罪者,他明白幾個道理:一、自己出現會打草驚蛇。二、這樣一個人四處找,罪犯又可能在別處活動。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兒,因為流浪兒熟悉城內的地理,人數多,可以分頭行動,並且當他們行動時不引人注意。他還會“聽聲辯人”。正是他的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罪犯捕獲。

福爾摩斯做事別樹一幟的風格對我也有了很大的幫助:面對領導佈置的任務,我竭盡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們玩遊戲的過程中,我也常常別出心裁,使用我創造的一些新遊戲,讓孩子們在遊戲中學習知識和本領……

福爾摩斯是一個堅強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槍子彈,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該向福爾摩斯學習,所以遇到困難時,我也很少痛哭。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0

這本書主要記錄了俞敏洪在一路走來的歷程裡,自己關於勵志、成功、人生等方面的一些總結和感悟。

用了很普通的四個字作為書名,但最好的概括了俞敏洪之所以能走到今天這個位置的根本原因。從出身來說,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淳樸農民,和高富帥完全絕緣;從天資來說,他應該是一個很普通的人。大學聯考三次才上成大學,大學成績也非常一般,也導致後來花了三年半的時間想出國留學也沒有成功,反倒花光了所有積蓄,又得罪了北大無法立足,只能租住在8平米的黑暗地下室裡,連想買本自己喜歡的書、給老婆買條普通的裙子都承擔不起,人生可謂到了最低點。

但回過頭來再看,雖然大學聯考了三次,但最終考進了北大;英語大學聯考一次33分,一次55分,但現在他是英語培訓行業的骨灰級專家;出國留學夢破碎,但他所創立的新東方作為行業的第一品牌,幫助無數學子圓了留學的夢。

和天才的成功之路相比,他所走的每一步對普通人來說更具現實的借鑑意義。與其關注Bill Gates和Steve Jobs的輝煌經歷,不如多想想這個看上去憨憨的中年男人的成功之道。

首先是堅持。沒有這兩個字,他到今天還會是一個只停留在小村莊裡的樸實農民。為了彌補自己英語的不足,他將幾冊新概念英語裡面的每篇文章倒背如流。能這樣堅持做的人不多,也讓多少學子效而仿之。新東方從一個只有幾十個學員的單一短期小培訓作坊,發展到每年幾十萬學員,幾千個培訓班,在全球有著十幾所學校的全方位教育體系,期間應該經歷了無數大大小小的艱難困苦,沒有堅持,就不可能走到今天。

其次是抓住過程。目標十分重要,因為沒有目標,生命就沒有方向。但實現目標的過程更重要,因為生命的全部精彩都是在過程之中。”但問耕耘,不問收穫”,春天的耕耘將使得秋天的收穫成為必然。俞敏洪從一開始並沒有想到或設定過要創立新東方,甚至連大學聯考時的最高理想就是要上一個師範學校。所以目標是和能力成正比的,當你能力上去了,人生目標自然就提高了。

第三是主動。對大多數人來說,被動的生活已經變成了一種無意識的行為,沒有航向,隨波逐流。很多人都說要改變生活,但一個被動者是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的。當我們發現自己陷入一種無能為力的境地時,首先要有勇氣走出這種生活,而走出這個舒適區又需要我們放棄原來的既得利益和習慣。人最壞的習慣就是抱住已經擁有的東西不放,而往往只要捨得放下自己的小天地,就很容易走進宇宙的大天地。新東方人才濟濟,個個特立獨行,怎樣才能把這些人團結在一起而又保持他們的活力?應該說,俞敏洪一直在主動求變,主動進步。他的不斷進步讓新東方不斷進步不斷髮展,從而也給了這些人才不斷提升的舞臺,保持著他們的活力和激情。主動,改變一切。

作為一個從外人來看不管是財富還是名聲都已達到豐盛地步的人來說,俞敏洪自己認為做新東方這麼多年來,他真正的收穫不是新東方學校,也不是積累起來的財務和地位,而是在新東方的發展過程中所獲得的工作樂趣、積累的社會經驗以及面對挫折的苦惱和成功的喜悅。斯言甚善!長久以來,我們都為幸福是什麼所苦惱著。和三十多年前比,物質是極大豐富了,但幸福就是在到達名利的某個點位後會自動接踵而至嗎?事實上,有多少人在到達了以前他們甚至不敢奢望的那個點位後,還是迷茫痛苦,無聊失望?俞敏洪的這段話很好的回答了上面這個問題。幸福是一種心靈體驗,從本質上看更是一種追求,一種動態,是一個不斷完善自己的過程。簡言之,幸福感的獲得,不在於目標所在的點位,而在於實現的過程。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1

在浩瀚的書海里,隨手撈起的都是一顆顆璀璨的夜明珠,指引著我們向前進,一幅幅美妙的畫面讓我們興奮莫名。那是純美的童話故事、最奇妙的科幻世界、最激昂的奮鬥故事歷程、最博大的文化內涵……讓我們來一次“時空旅行”。

《時間機器》是威爾斯的第一部科幻小說。這部書講述的是一位科學家發明了一臺可以穿越時空的機器,並利用這臺機器來到了八十多萬年後的地球。那時的地球,人類已經分裂成為兩個不可調和的種族。柔弱的埃洛伊人和野獸一般的莫洛克人,兩種人最終都滅絕了,所有的生命隨著太陽的變冷而凋零了。

《時間機器》這部小說第一次提出了“時間旅行”的概念,通過描寫愛冒險的科學家的歷險經歷,向我們展示了一幅在未來社會上演的人吃人的悲劇畫面,是一部驚心動魄、發人深省的警世預言書。

《時間機器》告訴我們,為了世界的和平,不應該有等級區分,應力求公正,消除社會偏見和虛偽。地球是世界人民的家,我們應該保持生態平衡,不能做破壞環境,汙染環境的事情,這樣我們才能健康愉快的生活在美妙的大自然裡。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2

偶然一天,我讀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將心比心》,文中講了兩個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時,一位好心的阿姨幫奶奶推開了沉重的大門,當奶奶感謝她時,她說她希望在她的媽媽遇到這樣的事時也有人為她開門。第二件是作者的母親去打點滴,護士是個實習生,紮了兩針也沒扎進去,在母親的鼓勵下,第三針終於成功了。

我覺得文中年邁的奶奶希望有人為他推門,阿姨也希望有人為他的母親開門;作者的母親希望護士能把針一次扎進去,而護士也希望自己能快點扎進血管裡啊!我們何不能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對別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責怪,多一份寬容,少一些埋怨,也許我們就會從中悟出很多道理:將心比心,是多麼難能可貴,寬容謙讓,世界將會多麼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體會,記得有一次,我禁不住電視節目的誘惑,趁媽媽不在家時,偷偷地打開了電視看了起來,由此耽誤了時間,作業沒有寫完,媽媽回家後問我為什麼沒寫完,我還撒了謊,媽媽摸了很燙的電視屏後,教育起我來,可我就是不理解,現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會電視,媽媽也想讓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時間,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來就上癮,耽誤了時間耽誤了學習,這樣下去就無法在社會立足,我的遠大理想又從何實現啊!換位思考,我理解了媽媽!

將心比心,能在自己與老師之間加深感情,能在自己與朋友之間加深友情,能在自己與父母之間加深親情!

將心比心,讓情誼變得更深更濃!讓生活變得更幸福更美好!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3

最近,我讀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書,它的名字叫《苦兒流浪記》。這本書,淨化了我的靈魂,激勵了我的意志。對於我來說,它是一本不朽的書籍!

《苦兒流浪記》是法國十九世紀著名作家埃克多·馬洛寫的一部情節劇小說。小說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國某世襲貴族家的長子。在他六個月的時候,他的叔父為了霸佔侄兒的財產,偷偷將他抱走,丟棄在巴黎街頭。他的養父巴伯蘭將他撿回家,養到八歲後,又把他賣給了江湖藝人維泰利斯。從此,雷米開始了以流浪小藝人身份浪跡天涯的生活。在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經歷了許多事:他曾在漫天風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襲擊;在礦井裡遇到洪水的侵襲;險些因飢寒交迫凍死在花農門前······然而,不論環境多麼惡劣,雷米始終抱著堅定的信念,憑著堅強,堅韌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和生母團聚。

小說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講的是雷米的養父巴伯蘭因生活所迫把雷米賣給了一個流浪藝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維泰利斯。之後,一路上,雷米就與一些動物為伍,與他們情同手足相親相愛。

故事的情節曲折離奇,情節跌宕起伏。我喜歡雷米的堅強;喜歡養母的慈愛;喜歡維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歡米利根夫人的愛子;喜歡馬西亞的樂觀;喜歡······同時,我又討厭詹姆士·米利根的愛財勝過親情;討厭巴伯蘭的狠心;討厭······

讀了《苦兒流浪記》這本書,我體會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艱難日子,他的師傅在一個寒冷的冬季被凍死後,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帶著夥伴瑪西婭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頭繼續賣藝,並抽出時間認真學習知識。他為了給養母巴伯蘭買一頭最好的奶牛,在街頭賣藝,風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後來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來是一個很有錢家的少爺,米根是他真正的母親,他的叔叔為了奪取他家的財產把他偷出來仍在法國街頭,被巴伯蘭媽媽撿了去養活到六歲就租給了街頭賣藝的師傅,開始了街頭流浪生活,最後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終於找到了他真正的母親。

想想我們現在的生活和雷米對比一下,差距實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頭賣藝,手都被凍僵了,還在街頭用樹枝在地上寫字學習。而我們現在坐在寬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裡就更應該好好學習了。假如雷米在我們的街頭賣藝,我一定把他請進家,讓他和夥伴瑪西婭、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爐旁,手不被凍僵,身子暖合起來,吃著美味佳餚,然後用我的零花錢給他們買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過幸福的生活。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4

最近,我在看獲得國際大獎小說系列叢書。《兔子坡》是其中我比較喜歡的一本,它榮獲了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金獎。這是一個讓人讀起來十分愉快的童話,並且在愉快之外,還引人深思。

當我讀到“新家人認為:‘保護動物就是保護我們的同類。’”時,我突然想起了我在電視上看到的一個打動人心的廣告:一天,一個活潑可愛的小男孩和他那善解人意的爸爸和媽媽在外買回了一隻活潑機靈的小松鼠,並每天用家中最新鮮最美味的花生米來給它餵食,每天用家中最純淨最甘甜的清水來解渴。但這並沒有使小松鼠忘記自己家鄉,反而使小松鼠更加想念自己的家鄉了。最後,小男孩看出了小松鼠的心思,便將它放回了家鄉。

我想,隨著童話的尾聲,也給我們帶來了無盡的思考空間。為什麼新人家的菜園不設任何防備,卻從未遭到破壞,然而其他人家的菜園雖然“全副武裝”,處處設防,卻屢屢遭襲呢?這是否與“運氣”想幹呢?為什麼大家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呢?

其實“為人處世之道,往往與運氣無干”。很多人卻不知道,人與動物之間是要以誠相待的。其實回頭看看,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是層層遞進的:由期盼到試探,從猜忌到全然接納,這樣才可以換的動物的尊重與信任。如果一味地與動物為敵,只會招致動物的敵視;相反,與動物為友,會被動物真誠地相待,被他們所信任,也就是說“信賴,往往創造出美好的境界!”人與動物之間的信賴,讓兔子坡成了“溫情之地”,讓人與動物成了好朋友,讓兔子坡重新變得繁榮、美好、和睦..讓我們心中都帶著愛,去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人、事、物,這世界就會像“兔子坡”一樣,變成美好的人間!

這本書就是一顆開心果,可以讓我們忘掉所有煩惱和憂愁,大家快來讀一讀吧!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5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讀著文天祥的名句,我不由得想起了史鐵生的名言:人生如夢。的確,與大自然相比,人生只是一場短暫的夢。但是怎樣才以將這一場夢過得充實有意義,還只能用自己的雙手去找拼,去創造才行。

我學過一篇文章《秋天的懷念》,作者史鐵生是一個雙腿癱瘓,常年與病魔做鬥爭的人,可他卻還在拼搏,用他的雙手拼搏。在病床上,他無時無刻不在努力創作。他的努力也有了回報,他寫出了大量的散文,短篇、中篇、長篇小說,電影劇本等文學作品,並獲得了“一級作家”稱號、三十萬東海文學鉅獎金獎、優秀短篇小說獎等。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雙手將自己的人生畫得如此輝煌。和他相比,身體不殘缺的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去抱怨生活太艱難呢?

他用行動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沒有用的人,只有沒用的思想。他之所以如此堅強地活,一個是因為他的意志;另一個是因為他要完成他母親的遺願,要好好兒活下去。

我們也應該像史鐵生一樣活著,為了將自己的人生變得完善輝煌而活,而好好兒活著。我們也要像史鐵生一樣,不僅自己活得完善,也要別人活得好。這樣,才不枉在這世界上好好兒活了一回。

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6

讀完《蘇東坡傳》,在看到結尾處的“萬古不朽”時,心中覺得悵然若失,竟真的有些捨不得,明明知道他早已作古,奇怪的是我到現在才真正認識他,並努力透過書去了解他,但故事就這樣戛然而止。

每個人的年少都懷著雄心壯志,可世事無情,夢想總被“雨打風吹去”。蘇軾說“當時共客長安,似二陸初來俱少年。有筆頭千字,胸中萬卷”,但“世路無窮,勞生有限”,不如“身長健,但優遊卒歲,且鬥樽前”。

宦海沉浮,幾近顛沛流離,最讓我為之欽佩的是蘇軾他的恬淡自足,似乎到哪兒都是家鄉,一副鄉土派頭,融于山水之間。

一杯茶,一幅遠山的畫,一個美好的夢想,就不難感受到蘇軾為之推崇,並躬行實踐的清歡了。

一本書講述一個生命,這個生命其實又活了,並隨著每一個讀者的閱讀一次一次上演他的人生舞臺劇,我們也隨著他的心情跌宕起伏,感受一代文豪的人格魅力。

當豪情經過磨練,漸漸轉為平實,一顆心安靜下來,開始著細小處為民造福,蘇軾處處為民請命,囤積糧食,以抵災荒。久旱降雨,他比誰都高興,一州一民是他不可割捨的責任。

我想,如今的社會有多少人抱怨這抱怨那,不如抬起頭多看看身邊的美好事物。人總要經過許許多多的磨練,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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