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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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有強化為民的責任感不斷的在工作上反思,才能發揚服務大局、情繫百姓、紮根基層、勤奮工作的敬業精神。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為您整理了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範文
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範文篇一

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研究室同志們的支援和幫助下,我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較好地完成了領導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生活、學習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覺悟

作為一名法院共產黨員,我始終堅持學習政治理論,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三個至上”思想為指導,積極參加院裡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學習優秀法官的先進事蹟,作為自己努力的目標。通過實實在在的學習,我進一步增強了職業道德修養和愛崗敬業的意識,決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質,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二、強化業務學習,提升寫作水平

知識就是力量,只有不斷加強自身學習,才能不斷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作為法院研究室的一名工作人員,有紮實的寫作基礎至關重要,而司法統計分析等專業文章的寫作又離不開業務知識。因此,在過去的一年,我為了能更好地勝任本職工作,一方面注重業務學習,另一方面強化寫作能力。採用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同志學的方法,努力做到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用。通過學習進一步拓寬知識面,更新知識結構,汲取精神食糧,豐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幹好工作的本領。此外,我通過經常讀報紙、看其他法院的資訊來揣摩寫作的技巧,不斷提升自身資訊、司法統計等的寫作能力。這一年來,通過我的努力,我的寫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三、強化工作態度,立足本職工作

腳踏實地、埋頭苦幹是每一位機關工作人員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我在平時的工作中始終能夠做到踏踏實實、勤勤懇懇。自己份內的工作主動幹好、上級機關安排的工作必須做好、領導交辦的事情想法辦好、同事求助的事情盡力辦好。每天堅持按時、準點上下班。在研究室,我的工作涉及寫資訊、司法統計、公告等多方面的工作,我一直堅持不怕辛苦、無怨無悔的原則,努力做好各項工作,並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活動,提升完善本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終認為要幹好一項工作,就要像雕琢藝術品一樣,認認真真、兢兢業業、一絲不苟。

四、強化規章制度,嚴謹工作作風

在今年,我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六條禁令”以及院、庭、室、隊各項規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別是今年開展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以來,我更加嚴格的要求自己,時時刻刻督促自己養成良好的工作作風。在廉潔自律方面,我能夠正確對待自己,始終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動,不計個人得失,盡心盡力做好每一項工作。能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鐘長鳴,不做任何違法違紀的事情,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法院清正廉潔的形象。並且在工作中能夠做到尊敬領導、團結同事,能較好地處理與領導、同事的關係。

今年,我雖然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不足之處。尤其是在寫材料過程中,遇到稿子多、時間緊、任務重時,往往是疲於應付,不如別人遊刃有餘。而且在寫作上,缺乏全域性性把握,與領導要求有相當的差距。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堅持努力學習,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為領導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自身綜合素質,特別是文字水平,盡力把材料寫實、寫好、寫細,使領導滿意,自己提高。一定要撲下身子抓落實,做到“四個注重”,即注重學習、注重積累、注重鍛鍊、注重提高,不斷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為我院的全面發展再上新臺階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範文篇二

上半年,我院在區委正確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大力支援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標,認真貫徹黨的xx大會議精神和十屆全國人大會議)確定的政法隊伍建設的“十六字方針”,以開展“隊伍建設管理年”活動和“公正文明執法”活動為契機,大力開展各項審判工作,全面推進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隊伍建設,開創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全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轄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工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案件2299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1084件,審結840件,審結率為77.5%;受理執行案件(含舊存)1215件,執結728件,執結率為60%。

(一)大力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74件116人,審結73件114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80人。在刑事審判中,繼續深化“嚴打”整治鬥爭,依法嚴懲搶劫、故意傷害、綁架、q####j、流氓團伙犯罪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盜竊等多發性犯罪,維護轄區社會的安定穩定。共審結上述案件49件86人,佔刑事案件審結數的67.1%。上半年,我院還依法及時地審判了一起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案,被告人翁志誠在20xx年間,從廣州運回併到莆田市區多處居民住宅區散發傳播“法-輪-功”圖書小冊子700多冊、光碟200多張,並張貼“法-輪-功”標語,我院以翁的行為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維護了國-家-安-全和轄區社會穩定。同時,為了維護轄區的執法環境,上半年我院依法對3件3人妨害公務的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審判,有力地支援司法機關依法執法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我院注重加強對贓款贓物追繳和對被告人適用財產刑,絕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對所有侵犯財產、犯罪後未退清贓款贓物的犯罪分子判決繼續追繳其非法所得;對41件73名被告人判決並處罰金。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審限內審結。

(二)及時審理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糾紛案件1008件,已審結761件,審結率為75.8%。從案件性質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貸糾紛、離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相鄰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為主,其中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共有274件,佔民商事案件數的27.3%,居首位,其次分別為離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案件有249件,佔了民商事案件數的24.8%;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169件,佔16.8%。針對民商事案件的特點,審判人員能夠認真審理,注重審判的實際效果。我院對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能夠妥善處理,嚴格執行修訂後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同時對婚姻家庭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相鄰糾紛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體性糾紛案件,注重做好調解工作,共審結上述案件314件,調解結案156件,調解率達49.7%,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上半年我院能夠及時審理好各類借款合同等金融糾紛案件,共審結上述糾紛案件247件,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在對買賣合同糾紛、工程承包糾紛等案件的審理中,我院注重引導市場經濟參與者遵紀守法,合法經營,提倡誠實信用的良好商業道德,從而保障正常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上半年共審結上述案件77件。

(三)積極穩妥地審理好行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 6件,均已審結。我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能夠認真分析案件的具體成因、社會影響,嚴格執行法律,做到既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援。從上半年開始我院積極開展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執行工作,以支援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行政執法的規範化、合法化。共審查受理行政非訴執行徵收社會撫養費案件31件,其中裁定不予執行3件,行政機關撤回執行申請6件,已執結12件,執行標的額23萬餘元。對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在行政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院及時作出司法建議,上半年我院共向有關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2件,均為相關行政機關採納。

(四)加大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半年共新收執行案件647件,舊存568件,執結728件,其中實執結341件,發放債權憑證338件,非訴審查等計49件,另中止57件。為了保證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我院調整充實了執行庭幹警,對6名執行人員進行調整,並對執行庭幹警進行分組,共分成3個執行小組,調整後的執行力量明顯增強。同時加強對執行人員的執行紀律教育,組織幹警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個辦法”和省法院制定的《關於執行中委託拍賣工作的若干意見》及補充規定,並結合本院實際及時制定了《秀嶼區人民法院委託拍賣暫行規定》,嚴格規範執行人員與拍賣、評估等機構的關係;為了增加執行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佈了《秀嶼區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承諾書》,對執行工作作出六項承諾。通過採取措施,堅決杜絕案件“久拖不執”、“暗箱操作”和“背後交易”等現象,有效地保護了申請人、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年初,我院根據轄區執行案件的特點,從元旦開始至春節期間,組織開展了執行大會戰,取得了較好的成績。3月份,區人大召開了全區宣傳貫徹全國人大會《關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解釋》大會,我院以這次大會為契機,加大執行力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促進執行工作的開展。平時執行幹警採用110式的機動執行方式,早出晚歸,下鄉村、駐海島,對申請人提供了被執行人住處或財產下落的,均能及時出警,措施到位,保證不因法院的原因致使執行不能。上半年共出動幹警500多人次,共查封財產35宗,拍賣、變賣財產10宗。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被申請人,實行拘留、罰款,共拘留、罰款121人。

(五)加強立案、信訪接待工作。今年初開始,我院在立案、信訪接待工作方面實行“三個零”做法,並積極推行“八個一”的愛民便民工作作風,取得了實效,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並在全市法院系統推廣。我院堅持每天由審判監督庭安排專人在辦公樓大廳信訪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群眾,及時接受群眾諮詢和信訪,信訪接待工作保證做到“有登記、有落實、有結果”。上半年共接待群眾來訪420人次,處理各類來信25多件;同時積極開展司法救助活動,為老弱病殘者訴訟開闢“綠色通道”法律服務,上半年共為5件涉及人身損害賠償、贍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緩、減、免訴訟費近2萬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時立案制、“電話、傳真”立案法,方便群眾參加訴訟。上半年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我院還對一起涉案金額70多萬元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通過採取措施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了義務。

法官近三年思想工作總結範文篇二

一、堅持貫徹嚴打方針,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20xx年上半年,刑二庭共受理刑事案件42件,78人。審結38件,71人。其中,維持原判19件,46人,維持率50%;發回重審11件,13人,發回重審率28.95%;改判6件,10人,改判率15.79%;准予撤回上訴2件,2人,准予撤回上訴率5.26%。工作中,我們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堅持貫徹嚴打方針,依法從重從快懲處殺人、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會性質等有組織犯罪和多發性犯罪。把盜竊、搶奪、搶劫案件,特別是發生在校園、商場等公共場所的搶奪、搶劫案件的審判作為重中之重。通過加大對這些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在社會上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切實地增加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淨化了我市的社會環境,維護了我市的社會穩定。

二、嚴厲打擊經濟領域內的犯罪活動,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按照省高院嚴厲打擊經濟領域內的犯罪活動,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繼續重點打擊涉及食品、藥品、農資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以及金融詐騙、職務侵佔、偷稅等犯罪。一批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利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依法懲處商業賄賂犯罪,遏止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為我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全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5月初,我們又結合我市實際,出臺了《關於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成立了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保證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穩步有序進行。此外,針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瀆職犯罪呈上升勢頭的實際情況,我們加大了打擊力度,一批貪汙受賄等腐敗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三、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大刑事審判領域的人權保護力度

堅持司法為民,以人為本,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做到打擊與保護並重,嚴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與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有機結合。工作中,進一步強化“超期羈押就是侵犯人權”的意識,杜絕了超期羈押和超審限現象的發生。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對依法應當指定辯護人的案件,一律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確保被告人的辯護權得以充分行使。加大二審開庭審理力度,對於依法應當開庭審理之外的案件,盡力做到開庭審理,使上訴人的質證權、辯護權、上訴權得到切實維護。加大對一審判決的監督力度,對於上訴、抗訴案件,依法嚴格審查原判認定的事實、證據、適用的法律和審判程式,充分發揮二審程式的作用,切實做到有錯必糾,確保案件的實體和程式公正。

四、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提高裁判文書製作水平

工作中,積極開展思想作風教育整頓活動和“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同時,我們又結合實際,在全市法院系統開展了“辦精品案、開精品庭、出精品文書”、庭審觀摩和裁判文書評比等一系列旨在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業務活動。通過一系列活動的開展,出臺了《刑事審判庭審細則》、《未成年人庭審規則》等庭審規定,進一步規範了庭審活動;審判人員能夠以對人民、對法律、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適用法律關,從嚴、從細、從實地辦理案件;精研法理的學風形成,駕馭庭審的能力、分析、認定證據的能力、適用法律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普通程式簡化審理的審判方式得到較好落實,審判質量和效率得到明顯提高;裁判文書的製作,能夠做到敘事清楚、說理充分,進一步提高了裁判文書的權威性和透明度。

五、加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力度,促進社會和諧

調解可以使當事人間原本發生的衝突不在發展、加劇,繼而進入和緩、穩定的狀態。走調解之路是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是貫徹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的具體體現。近年來,我市兩級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創新思路,不斷改進完善調解方法,充分發揮調解解決糾紛的優勢,使一大批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中,我們堅持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把握時機。在開庭前、庭審中、庭審後三個階段不停地捕捉調解結束附帶民事訴訟的最佳時機,爭取調解結案。二是法理情結合。在調解中,要耐心地釋明法律,講清情理,將法、理、情寓於思想中,促進當事人自願調解。三是比對調解。對一些法律知識匱乏、法制意識不強的當事人,通過講解已調解成功的同一型別案件,讓當事人進行比對,權衡利弊,引導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四是藉助外力。在法官耐心釋法、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協助調解,或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並有利於促成調解的個人協助調解,通過外力促成調解。20xx年上半年,我市基層法院受理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調解率達60%以上;刑二庭在一審法院調解的基礎上,成功調解附帶民事上訴案件2件。

六、做好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依法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20xx年上半年,我市兩級法院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持續上升的實際情況,加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審理力度。工作中,在保證少年審判法官任職穩定性的同時,不斷加強對少年審判法官的培訓和教育,完善了審判組織,提高了法官素質。堅持“庭前三見面”,做到庭前審判人員與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或單位有關負責人的見面,瞭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成長經歷、案發後的思想狀況和誘發發罪的原因,為庭審做好充分準備。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注重引導控辯雙方對被告人進行認罪和悔罪教育,切實使被告人明白自己犯了什麼罪、應受何種刑事處罰、犯罪的原因以及應吸取的教訓,使他們樹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充分考慮未成年人易於矯正、可塑性強的特點,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初犯且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從輕、減輕判處的同時 儘可能使用緩刑,切實體現教育、保護未成年人的國家政策,實現挽救的目的。堅持“庭後三落實”,定期回訪未成年被告人判後的思想動態、改造情況,切實掌握未成年人的改造情況;就回訪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確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改造;對復工復學需要幫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時幫助,使他們有工可做,有學可上。在搞好審判業務的同時,我們以開展建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為依託,採取深入學校、農村、社群上法制課、開展法律諮詢等多種形式,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七、加強調查研究,促進刑事審判工作

隨著形勢的發展,刑事審判領域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越來越多,特別是基層法院,處在刑事審判的前沿,接觸問題較多、案件情況也較為複雜。針對刑事審判的實際情況,我們本著“ 加強調查研究,促進審判工作”的思路,將調研工作納入了業務目標考核的範圍,出臺了相應的考評辦法,成立了調研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刑事審判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在新的形勢下貫徹落實司法為民要求的具體方法。以“加強附帶民事訴訟調解,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和“做好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專題,開展了兩次專題調研活動。今年3月份,我們又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案結事了”原則為調研課題,先後在全市法院開展了兩次專題調研活動。同時,我們又以我院分期召開的“司法審判--xx規劃法官論壇”為載體,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通過調查研究,審判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刑事案件的質量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20xx年以來,我們在刑事審判工作中,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了很大精力,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別是通過正在開展的思想作風教育整頓活動,我們發現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法官重實體輕程式 ,辦案觀念陳舊,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我們的審判工作;二是個別法官對自己的學習要求不嚴,不注意學習新知識,不善於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三是有的法官對裁判文書的製作重視不夠,裁判文書水平不高;四是有的法官大局意識和政治敏銳性不強,存在就案辦案的現象。對以上問題,我們一定高度重視,把這些問題作為我們下一步的工作重點繼續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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