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平安建設工作總結(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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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平安建設工作總結 篇1

今年以來我院充分發揮打擊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審判職能作用,高度重視平安建設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紮實開展了平安建設各項工作,認真落實了年初制定的平安建設六項任務指標。現將今年以來平安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法院平安建設工作總結(通用3篇)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為平安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按照上級法院和縣委的安排部署,院黨組及時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平安建設工作,制定了《淇縣人民法院20xx年平安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任務,細化了措施,層層簽訂了平安建設責任書,確保平安建設各項任務得到落實。為加強平安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袁希利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的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等綜合部門人員及各業務庭庭長為成員,負責處理平安建設日常工作,從而從組織上保證了此項活動的有效開展。

二、認真落實平安建設六項任務指標,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一)注重審判職能作用的發揮,制定了《淇縣人民法院平安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積極參與全縣平安建設工作。

今年以來,我們通過到案發地公開開庭、公開宣判、張貼布告、開展法律宣傳等多種形式,擴大辦案社會效果。與村委、學校聯合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幫扶基地”,與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構建了全方位的青少年教育幫扶機制,得到了上級法院的積極肯定。為配合“政法幹警下基層”活動,我院從機關抽調8名幹警充實到一線基層法庭,極大地緩解了法庭工作繁重、人員緊張的矛盾。我院積極參加縣委縣政府組織的“法制副職下基層活動”,共有36名幹警擔任52個鄉鎮企業單位的法制副職,認真履行維護穩定的政治責任。為應對全省安全感和滿意度調查工作,今年6月份至9月份,我院抽調39名幹警參與縣委政法委組織的“打防並舉、服務三夏”集中活動和秋季嚴打集中整治活動,我院製作10000餘字的宣傳單20xx餘份,懸掛宣傳條幅120條,所有參戰幹警都脫離原工作崗位,白天深入到村,逐戶發放宣傳單,徵求意見;晚上與鄉鎮村幹部一道開展集中巡邏,認真履行了維護穩定的重大責任,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確保了無一起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有重大影響的群死群傷安全事故的發生。11月份,我院參加縣委政法委組織的為期一個月的“五大兩提升一促進”(大走訪、大宣傳、大防範、大回訪、大打擊,提升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促進平安淇縣建設)集中活動,抽調幹警36名、車輛11輛,全體參戰幹警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工作精神,白天入村走訪宣傳,晚上巡邏至凌晨,大大促進了淇縣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為淇縣的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加強內部治安防範,建立嚴格的門崗管理制度,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籌措資金6萬元建成了安檢通道,購置了安檢門和手持金屬探測儀,院法警隊幹警負責安檢出入登記,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嚴格落實機關領導帶班、幹警值班制度,實行雙人雙崗,做好值班情況記錄。強力推進技防建設,在院機關安裝視訊監控設施,對財務室、倉庫等重點部位安裝防盜門窗,確保全院幹警及機關安全。加強了幹警素質教育,沒有發生幹警違法違紀案事件。

(二)完善信訪工作格局,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今年以來,我院努力鞏固大信訪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多渠道處理工作機制,堅持定期摸排的做法,每月由主管院長召集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召開治安形勢、信訪穩定工作分析研判會,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和重點案件進行登記、分析,評估信訪案件現狀和發展趨勢,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措施,及時妥善加以解決。為了做好當事人的息訴罷訪及穩控工作,每一個案件都指定了一名院領導、一名庭室負責人及上訪人所在鄉鎮領導負責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制定出一人一案一策的具體措施,及時掌握上訪人的思想動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於責任明確,措施到位,今年以來我院無一起新的信訪案件和涉法涉訴進京非正常上訪案件的發生,舊存的7件信訪積案全部得到解決,結案率達到100%,市信訪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1起案件及時結案,結案率達100%。

(三)落實相關制度規定,做好決策事項的穩定風險評估。對於重大、敏感及易引發不穩定問題案件的審判、執行,要求案件承辦部門要認真全面掌握、深入分析案情,進行穩定風險評估,認為存在影響社會穩定風險的,應在辦案的同時提出風險評估意見,並提出預防和化解方案,報請審判委員會研究。對重大決策實行風險登記管理,對存在穩定風險的案件審判和執行進行全程跟蹤,監控案件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處置解決,確保不產生不良社會影響。通過每月召開一次涉訴案件分析研判會的形式,認真分析研判涉訴案件情況及成因,及時掌握涉訴案件動態,並充分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評估成果,本著以人為本、統籌兼顧,搞好防範,千方百計做好當事人工作,切實解決當事人的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今年以來未發生因決策失誤或處置不當引起的惡性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四)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今年以來,我院制定了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對起訴到院的各類刑事案件堅持快立、快審、快判,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該寬則寬,當嚴則嚴。今年以來,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到151件220人,審結144件212人,案件審結率達到95、4%,按期審結率100%。其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件21人,三年至十年28件4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6件139人,免予刑事處罰的5件5人。沒有發生一起錯判、誤判事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我院刑事審判工作受到了上級法院的好評。

(五)繼續深入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切實解決“執行難”。今年以來,我院在縣委、縣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下,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不斷創新執行方式,窮盡一切執行手段和措施,採取懸賞執行、舉報執行、聘請執行監督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人員參與執行等方式,有力促進了執行工作的開展。同時積極依靠當地黨委領導、政府支援,充分利用社會各界力量合力攻克執行難。我院執行積案執結率66、7%,新收執行案件219件(含舊存6件),執結201件,執行率達到了95%以上,執結率達到91、78%,在全市法院系統清理執行積案工作中排名前列,有效地消化了執行積案,切實維護生效裁判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六)強化執法措施,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系統的執法滿意度。為解決制約公正廉潔執法中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升法院執法能力、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我院先後修定了《審判流程管理制度》、《案卷卷宗質量評查辦法》、《裁判文書評查辦法》、《關於發回重審、改判案件和信訪案件的評查及監督管理辦法》等多項規章制度,嚴把案件審判關,依照程式法和實體法的規定裁判案件,杜絕超審限案件的發生,確保案件最終得到公正處理。嚴格按照“十條禁令”、法官行為規範、執行行為規範的要求,強化紀律作風,堅持廉潔司法。完善問責機制,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工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追究責任。緊緊圍繞“公正、高效,廉潔”的主題,充分發揮立案庭龍頭地位和作用,嚴格審查立案,暢通訊訪渠道。認真落實各項制度規定,嚴格執行督查通報制度。紀檢組、監察室和紀檢監察員定期不定期對幹警遵守工作紀律情況進行督查,對違反紀律作風、請銷假制度和車輛管理使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履行職責不認真、完不成工作任務的,案件超審限按規定嚴肅處理,並進行通報。認真開展了萬起案件評查活動,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業務骨幹成立案件評查組,對篩查出的群眾反映強烈、上級領導關注及當事人申訴、信訪的109件案件進行了認真評查,找準審判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逐案寫出評查報告,確定過錯責任。通過案件評查發現和糾正了一批有問題的案件,能整改的瑕疵問題已全部得到整改,屬於程式方面無法自行整改的,正在按照相關程式審查處理。根據案件得分情況,我院對評查得分最低的兩個案件的承辦人及合議庭成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兩人受到通報批評,一人給予誡勉談話,一人調離審判崗位。

三、取得成績及下步打算

經過全院各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確保了平安建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我院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但是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人員素質需進一步提高,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繼續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不斷加強隊伍和制度建設,克服困難,忠實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法院工作深入健康發展,為建設和諧法治社會,實現平安淇縣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法院平安建設工作總結 篇2

20xx年,永清法院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援下,以xx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縣委十屆六次全會為指標,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按照年初工作目標,抓隊伍、強服務、保平安、創亮點,全力抓好各項審判工作,案件質量和效率大幅提升,服判息訴率顯著提高,隊伍監管日漸規範,幹警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鐵案意識不斷提高,審執工作成效顯著,在全市法院系統案件質量評估考評中,綜合指標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受到了黨委、人大、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為縣域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由於工作成績顯著,在今年召開的全省三級法院院長會上作了典型發言。

一、強化審執工作,抓好增質提效,全面擴大審判效果

20xx年,共受理各類案件2566件,審結2398件,結案率為93、45%,同比收案上升34、76%,結案上升35、17%,審判工作繼續保持良好勢頭。

——深入開展嚴打鬥爭,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今年以來,我院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嚴懲各種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66件,審結66件,結案率100%,工作中,我院堅決貫徹執行依法從重、從快、從嚴的方針,重拳出擊,重典治亂,嚴厲打擊,公正高效的開展審判工作,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我們還成功審理了上級指定管轄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並對部分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有效的震懾了犯罪分子。為了更好的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罪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我們正式組建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以疏導、教育的方式審理未成年人案件,有效預防和減少了青少年犯罪的發生。

——以化解糾紛減少對抗為著力點,全面加強民商審判工作。在民商事審判工作中,我院不斷加大對傳統民事案件、合同糾紛案件、破產案件以及涉農案件的審理力度,採取巡迴辦案,減化程式,司法救助等多種方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同時,不斷深化發展“廊坊經驗”,依託調解速裁庭、溫馨調解室等平臺,發揮特邀訴訟調解員、調解志願者協會、人民陪審員在矛盾糾紛調處中的作用,構建“三位一體”調解體系,以多元化解紛手段,化解各類民事糾紛,促進了民事流轉,維護了社會穩定。我們還積極嘗試中院推行的十大機制,司法確認機制、購買服務機制在審判工作中收到了顯著的效果。共受理各類民商案件2077件,審結1942件,結案率為93、5%,同比收案上升57、82%,結案上升64、43%;調撤率為95、98%,上升2個百分點,再創歷史新高。

——以“清積”工作為先導,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18件,執結385件,執結率為92、,請保留此標記1%,執行總標的560多萬元。我們按照上級統一部署,開展了建立“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在縣委的領導、人大、政府、政協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我們充分發揮執行威懾機制在執行工作中的作用,成功清理執結各類執行積案489件,全面完成了“清積”工作任務,被省高院評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以協調解決行政爭議為重點,嘗試探索行政審判工作新途徑。以維護行政機關、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目標,全面更新行政審判觀念,力促行政爭議協調解決。受理行政訴訟案件5件,審結3件,受理非訴執行案件21件,執結21件,全部協調解決,有效地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推進三項重點,強化服務職能,為發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xx年,我院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針,積極服務經濟發展大局。

一是結合全縣“雙輪驅動”、“兩大高地”、“一城兩翼四板塊”等巨集觀經濟戰略,找準法院工作與全縣經濟發展的結合點,制定出臺《關於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干規定》,著力以司法手段保障永清時期全縣經濟高階起步、強勢開局、加快崛起工作目標的實現。在園區建設、新農村建設等中心工作中,積極介入,獻計獻策,提供服務,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在廊滄高速、京臺高速建設徵地拆遷工作中,選派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協助地方黨委、政府做好群眾工作,其間,深入兩個鄉鎮的沿線村街,入戶30餘次,宣講-法律,有效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在國家重點工程“陝京輸氣管線”地面清理工作中,協助三個鄉鎮的11個村街做好宣傳工作,共深入100餘戶宣傳法律知識,使地上物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二是強化視窗服務,促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我們多方籌措資金20餘萬元,在原有服務中心基礎上,認真整合服務視窗,製作了購買調解、非訴確認、訴調對接等各種工作流程圖;新增了立案接待、法律諮詢、司法確認、案件查詢等各種服務視窗,購置安裝了兩塊全新電子螢幕,用於滾動提示和訴訟引導。使司法服務中心具備了訴訟引導、立案審查、勸導引導、案件查詢、非訴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法律諮詢、司法救助、訴訟材料收轉、辦理旁聽證件、溫馨調解、約見法官、判後答疑、案件速裁、訴調對接、便民服務、信訪接待等16項服務功能,今後我們還將進一步開通觸控查詢系統,開庭顯示系統等服務,更好的服務群眾訴訟。

三是注重體現司法的人民性,努力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今年,我們強化了困難群眾的救助,建立了救助基金,使有理沒錢的困難群眾能打得起、打得贏官司。為了是社會各界能夠支援理解法院工作,我們積極抓好案件風險評估和陪審員參審,並吸收各界群眾參與訴訟,使群眾的意願在司法實務中得到充分的體現,從而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法院平安建設工作總結 篇3

_鎮位於欒川縣東北部,全鎮26個行政村,223個居民組,32000餘口人。由於鎮域面積大,人口數量多,地理位臵、歷史條件和文化背景特殊,加之受傳統小農經濟意識影響,使之經濟發展落後,群眾生活困難,社會不穩定因素較多。為了給_人民帶來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今年以來,鎮黨委、政府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載體,以打造“平安_”為目的,狠抓各類社會矛盾的調處化解,促進了全鎮社會大局穩定,保證了各項工作目標的順利實施。

一、重領導,抓基礎,穩定工作走上正軌

年初以來,鎮黨委、政府將綜治穩定工作放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位臵來安排,班子定期研究綜治穩定工作,從繁多的頭緒中理出工作思路,每週召開一次綜治工作聯席會議,由主抓領導彙報上週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本週工作重點,並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領導班子中由兩名黨委成員負責綜治穩定工作,有針對性的採取工作措施,開創綜治工作新局面。

第一,加強陣地建設。年初以來,_鎮仍把鄉辦及村室建設作為綜治工作的重點,在財政極度困難的情況下,按照“五有”標準投資5萬元對綜治辦樓進行裝修和設施配備,拿出11萬元對7個村的綜治辦公室高標準進行了裝備。現已完5個村的標準化建設,辦公設施全部配套到位。

第二,構建基層紡線。年初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原有基

礎上充實了3名農村工作經驗豐富,處理矛盾糾紛能力強的同志到鎮綜治辦工作,同時通過對各村的摸底調查,鎮黨委又聘請了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幹部、老黨員為村民調顧問,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築起了保護社會治安的第一道紡線。

第三,營造宣傳氛圍。_鎮以2月7日至16日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傳週,3月綜治宣傳月,4月《信訪條例》宣傳月及“平安家庭”手冊發放為契機,出動宣傳車25輛、懸掛橫幅58幅、製作大型噴繪版面8塊、散發宣傳單10餘萬份、刷寫標語16處、設立諮詢臺3處、舉辦大型畫展30幅和組織宣講團,在26個行政村巡迴宣講,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反邪教工作、《信訪條例》、平安建設工作黨的_全會精神及農村各項法律法規,營造了濃厚的法治氛圍,激發了廣大群眾參與綜治工作的熱情。5月10日在全鎮開展“平安家庭”“平安景區”“平安單位”“平安班級”的建立活動,將平安家庭手冊發放至各村、各組、各戶、鎮直各單位、景區、各學校,並組織專職宣傳隊幫助解讀,同時在重渡溝村開展了好婆婆、好媳婦評選活動,將平安建立工作引向高潮。鎮黨委、政府還利用鎮召開大型會議之機,向村幹部和黨員宣傳“平安建設”的重要性,還邀請分局做全鎮治安狀況通報,提高廣大群眾增強防範能力。

由於領導重視防控到位,我鎮今年至今的刑事案件由去年的28起下降到今年的20起,下降率為22%,治安案件由去年的120起下降到56起,下降率為53%。

二、高標準,嚴要求,調處中心職能發揮充分

借鑑外地經驗,結合我鎮實際,投資近3萬元,率先在全縣高標準建成_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全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領導指揮機構,由兩名黨委成員擔任正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同時又從_治安巡防中隊抽調一名協調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巡防隊員常駐中心負責接待調處工作。矛盾調處中心由矛盾調處大廳、談心室和調解室組成,工作人員5名,中心內走訪程式圖、走訪指南、首問責任制等項制度完善,各項薄冊齊全,同時本中心還具備領導接待、政策諮詢、法律服務等多項職能,本中心的建立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道路,各類矛盾糾紛實行直接調處和分流調處以及案件交辦,真正實現了歸口辦理,改變了以往單獨調解帶來的諸多不便,減輕了工作量,也理順了工作關係。矛盾調解中心從接待大廳到建立各項制度,到制定工作程式等處處遵循以人為本,方便群眾的原則,不搞形式主義。中心成立四個多月以來,共受理各類案件89起,其中化解70起,立案19起,所立案件除2起正在調查外,其餘全部結案。

三、建機制,定責任,穩定格局初步形成

第一,建立全員抓穩定格局。_鎮7名黨政副職班子成員中,有4名直接從事過綜治穩定工作,熟悉這方面的業務,黨委根據這一特點和_實際,規定班子每個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即既要對分抓工作負責,又要對分抓工作引發的不穩定案事件負責。黨委書記、鎮長親自過問、解決涉及穩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和案事件,班子副職成員不推不靠、積極主動解決有關問題,形成了班子成員及機關全員抓信訪穩定的格局。

第二,健全信訪穩定工作機制。通過制定和推行一系列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促進了信訪穩定工作的順利開展。

1、認真堅持矛盾糾紛旬排查、月彙報、季分析總結制度,及時整體瞭解矛盾糾紛情況,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各村每十天對本村矛盾和不穩定因素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及時化解,並認真填寫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報表,由各村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簽字後報鎮信訪辦。對因工作不認真、排查不細緻,造成某些矛盾和問題沒有排查出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鎮每月召開一次矛盾和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彙報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總結分析會,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

2、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制度。對排查出的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化解的責任落實到村、部門、單位和人頭。各村民小組出現的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由村民小組負責化解,村民小組難以解決,或當事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由村填寫鎮統一負責印製的《信訪案件處理籤》到鎮解決,並將當事人投訴請求、調查筆錄、調查處理意見,以及其它有關證據一併報鎮綜治辦。若違反這一規定,造成當事人越級到縣以上上訪的,除對該村進行通報批評外,每起罰款100元。對於直接反映到鎮政府的信訪案件,由鎮主管副書記批轉到各村依照程式解決。機關各部門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除對本職工作負責外,還要對本職工作引發的不穩定因素、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負責。凡反映到鎮綜治辦的案件,報主管副書記批示後,批轉有關部門解決,綜治辦協調有關部門及人員及時處理,限期結案。對每起信訪案件有接待、有記錄、有處理措施和結果,做到化解合理,材料齊全。凡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沒有結案,或導致案件升級的,每出現一次對涉及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機關會上做出檢查,對部門負責人及有關負責人各罰款100元,並由書記或鎮長簽發督辦卡,限期結案。

3、認真落實信訪接待日製度。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值班,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安排二名班子成員值班。每週一為領導接待日,專門有一名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接待領導聯絡電話公開,方便群眾來訪。

4、實行信訪案件領導包案責任制。對排查出的有關疑難信訪案件,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制,明確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和辦案要求,重要案件成立工作組,限期辦結,隨時督查。

5、實行信訪穩定工作積分管理責任制。將量化管理引入信訪穩定工作,對各村實行信訪穩定工作積分管理,根據各村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處理信訪案件和協調矛盾糾紛的情況,進行積分管理,年終根據積分評先和向上級推薦。

6、嚴格落實責任查究制度。

對責任不落實,問題解決不到位,發生到縣、市、省、京上訪的給予經濟處罰、誡勉談話,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引咎辭職等處分。(1)發生赴京、省、市、縣個訪一起,分別對責任單位給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經濟處罰,並視其情節在有關會議上做出檢查。(2)發生5人以上到縣信訪一起,對相關單位給予200元經濟處罰,並責令部門領導寫出書面檢查。(3)一年內發生一起5人以上到市集體上訪的(含同一事件再次到市上訪的),對相關單位給予300元經濟處罰,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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