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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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2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託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並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 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 分----8:00 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 接幼兒(6:00 以後開設延點班)。

四、 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後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 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鍊、釦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 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於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 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範等。

八、 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 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 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範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 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 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併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 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後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日期:  日期: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範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於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國小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國小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絡家長;對未聯絡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僱傭關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願將孩子委託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5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專門用於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裝置。安全裝置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效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開啟停車指示標誌。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定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絡處理後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6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排程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菸.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認真落實冬季取暖期間安全防護措施,切實做好冬季師生取暖安全工作,消除各類隱患,嚴防危及師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全校有一個穩定的教學秩序和良好的教學環境,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各班班主任為本班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班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2、各班主任要按照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的要求,強化責任,真正把今冬明春取暖期間的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

3、嚴格落實好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隱患,將工作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時段。

4、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廣泛的安全宣傳教育,將安全知識和防範技能教給學生,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動。

5、供暖前,各班級要進行一次取暖、消防為隱患的大檢查,檢查要仔細、細緻、全面、徹底,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徹底消滅事故隱患,堅決杜絕帶患供暖。

6、各班級要認真按有關規定如期供暖,取暖期間,堅持每天檢查和定期維護制度,做好防止燙傷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7各班級必須確保冬季取暖期間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對由於工作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對沒有及時發現、整改安全隱患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釀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懲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班主任: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8

為進一步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進一步實現公路客執行業制度化、規範化,春運期間嚴防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簽訂20xx年春運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各客運經營單位的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精神,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各項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二、責任專案:各進站運輸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按下列責任條款要求開展工作:

(一)及時傳達落實國家、省、市各級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的會議檔案精神,認真執行有關指示要求。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安全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其中包括:

1.各經營單位(個人)與駕駛員簽訂安全駕駛責任書落實責任人,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所有安全崗位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規範的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後才能上崗。

3.各進站經營單位(個人)要嚴格按照站場規定執行報班制度,認真做好司機資格的檢查監督工作,督促做好以下工作:(1)嚴格按規定配備駕駛員,嚴禁駕駛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和超速駕駛,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必須配備兩個以上駕駛員,並按車輛核載人數配載乘客,嚴禁超載行駛。(2)運輸單位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的教育,班車出站後不得沿途上客超載執行,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4.進站車輛必須嚴格執行“回場必檢,合格放行”制度,每個經營單位及駕駛員要自覺配合站場車輛安檢員對車輛的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營運,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安全無保障的違規客車或臥鋪鋪位堵塞消防通道的客車參與客運經營。

5.客運經營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和我站規定的票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票價。

6.所有營運車輛必須配備三角木、2個或2個以上經檢驗合格的滅火器,如無配備或配備不符合要求的,由我站強制配備,所需費用由客車經營者負責。

7.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及其它危險品上車,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8.車輛必須保持清潔、乾淨,不能將車內垃圾掃落站場。車容不正、安全部件(輪胎、燈光、剎車系統、方向盤等)不合格的車輛不準進站經營。

9.所有進站經營的車輛要自覺遵守站場規定,服從“車檢”、“三品”檢查人員和站務工作人員的管理。

10.嚴禁營運手續不全、假牌假正和非法改裝、達不到執行技術標準的車輛進站經營,臥鋪客車臥具設定必須為1+1或1+1+1,且縱向佈置;大型中級(含中級)以上客車不得設定頂行李架。

11.合理安排發車時間,禁止班車夜間(晚22時至早6時)在三級以下山路(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執行,運輸企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12.進站經營單位將進站車輛行駛證、線路牌、車輛營運許可證、駕駛員駕駛證、上崗證影印件交給本站存檔備查。

三、進站經營單位要認真按照責任書條款執行落實,我站將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四、本責任書不影響黨及司法機關對責任人追究黨紀和刑事責任。本責任書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準。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分,汽車站、進站經營單位(個人)各執一份,有效期自20xx年2月4日至3月15日止。

進站經營單位(章):

負責人:

年月日

負責人:

年月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9

寒假即將來臨,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及檯安縣教育局檔案精神,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寒假期間,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不到攤點買食品,不吃無商標的食品。

3、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三無”車、貨車、拖拉機、三輪車(含電瓶車)、摩托車車輛等車輛,不到騎自行車年齡(或騎電動車的年齡)不得騎車外出,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4、任何時間在家、在外均不準私自玩火,要安全使用火,不準私自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外出探親訪友、旅遊、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並注意防火、防偷、防搶、防騙,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控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年紀小的同學在家不要單獨使用電器,須有家長在場正確使用。

7、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8、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9、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不參與賭博、不酗酒,不到網咖和遊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10、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11、寒假期間,每個學生要看一些優秀紅色革命電影,讀一些優秀課外讀物,寫一本小楷、一篇讀書筆記或影視觀後感。

X年XX月XX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0

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在學習期間,我們將會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思想動員,在上放學路上,請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請家長記清學習班上課放學時間,學生在離開學習班與回家的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我們不予負責,希望各位家長能積極配合,對孩子進行教育督促。

三、禁止學生在班級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任何學生不得私自缺課,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請家長與老師聯絡。

五、上課期間及回家的中途,任何學生不得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八、有突發性病史、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況或特殊心理疾病者,輔導班不接收以上型別學生,學習期間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不予負責。

九、學生在學習班學習期間如有意外情況發生時,老師會及時對學生採取救治措施,並第一時間通知家長。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老師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1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車間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並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並參加車間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車間級)安全教育。

5、負責車間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上級。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範措施。

6、搞好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執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搞好車間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抓好車間建設,提高車間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潔、清潔,實現安全文明生產,並做好車間的思想政治工作。

注: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部門經理和車間主任各執一份,公司存底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車間負責人: 工段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確保體育工作的安全,特簽定體育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樹立安全意識,確保體育工作無事故發生。

二、體育課嚴格組織,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指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做劇烈的運動,避免發生扭傷、碰傷。

三、檢查體育器材是否符合安全,如有隱患及時上報。

四、不組織學生集體游泳、爬山等危險性強的運動。

五、跑道上運動專案要求學生不串道,遵守規則,精力集中,防止跌傷。

六、跳遠時,必須嚴格按老師的指導,按技術要求去做,防止意外發生。

七、投擲專案訓練一定要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能馬虎,不能擅自行事,以免事發生故。

八、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時,器械下面準備好墊子,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方法,避免跌傷。

九、球類運動要讓學生學會保護自已,不要在爭搶中蠻幹而傷及他人。

十、要求學生上體育課一律穿運動鞋,不帶一些堅硬銳利的物品,穿運動衣。

十一、通過一系列安全措施,確保體育工作無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率100%。

十二、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責任人:(簽字)

單位:孫各莊中學

年月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校財產不被盜失,保持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運轉,並就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針對教師夜間值班責任明確到位。有學校校長和值班人員簽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值班人員按時到位(晚5:30---早7:00);

二、值班人員到位後,要對學校大型財產(所有微機36、投影機2、實物投影儀1、電動銀幕2、電視機2、功放機2、WCD1等)清點,放置較安全位置;

三、值班人員到位後,要對學校整體做以檢視,門窗是否關好,是否上鎖;

四、值班人員到位後,和學校護校人員李振喜接好頭,杜絕空崗。學生離校後,鎖好大門;

五、值班期間,安全工作資訊及時報告,值班電話暢通;

六、要堅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於以經濟賠償。

值班人員:(簽字)

校長:(簽字)

20xx年9月5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4

員工安全環保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廠規、廠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標準化作業,履行班組安全公約,做到“三不傷害”。要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2、積極參加技術革新和安全環保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搞好本組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

3、按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愛護安全設施,及時反映,處理安全隱患,積極參加事故搶救。

4、嚴格執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不冒險作業,及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6、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裝置、工具及個體防護用品。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5

一、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二、實驗室管理員為本室的安全責任人。

三、安全工作職責範圍: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櫃存放,櫃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並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後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四、責任追究:在部門工作範圍內發生有責安全事故,除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外,學校將追究實驗室管理員的責任。

五、本責任狀一式兩份,教導處、實驗室各執一份。

校務辦責任人:白永寬

實驗室責任人:

教導處責任人:劉文朋

20xx年9月1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校車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根據寧波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和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管理制度明細如下,望相關負責人嚴格遵照執行。

一、組織校車領導工作小組

組 長: 馬道金 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執行工作全面負責

副組長:李雙 校車安全執行日常管理工作

成員: 賈慶祥 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駕駛員 校車車況安全檢查和安全駕駛

彭詩廣 編排車次,維護學生車輛行駛途中和上下車安全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嚴防校車安全事故發生。

二、具體相關責任人職責

(一)、組長職責:

1、簽訂安全責任書。校長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老師、駕駛員等簽訂校車安全執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落實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2、確保駕駛員資質合格。嚴把駕駛員證、照齊全有效,預防和制止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3、稽核跟車老師,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

4、保障校車使用標準到達國家規定標準,並經區交管部門資質稽核合格,報送社會事務管理局備案。

5、組織班主任和跟車老師提前合理編排好每趟車次學生承載數。

6、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校車協議》,明確各自學校和家長的權益和職責。

7、定期召開校車安全執行工作會議,認真研究校車管理對策,確保校車安全執行,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8、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針對接送學生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二)、副李雙職責

1、依據上級通知和學校校車安全執行形勢,定期向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各種形試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或乘車安全宣傳。

2、督查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督查跟車老師行駛途中和上下車維護秩序情況。

3、積極聽取乘車學生家長、班主任、跟車老師等各方面的有關校車安全執行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向相關責任人反饋。

4、學期末,會同校長組織對校車安全執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行政處罰。

5、學期末將校車安全執行總結情況上報社會事務管理局。(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等不安全行為。

2、按規定時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驗審,接受校長的領導和有關安全教育培訓。

3、杜絕超載,協助跟車教師做好車內人數統計工作,杜絕超載現象的發生。

4、負責乘車學生的早晚接送工作,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稱和時間。

5、確保啟、停行車平穩,乘車學生不因駕駛受傷害。

6、配合跟車教師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7、愛護車輛,做到每天行前檢查,行後保養,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8、做好行車記錄,及時真實向校長每天執行情況。

(四)、跟車老師崗位職責

1、確保每天跟車全程護送,學生乘車途中安全,上下車秩序良好。

2、開學前要根據校車核載人數及學生居住地分佈情況,科學合理的確定每一輛校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3、及時、真實、準確填寫每天每趟車次和每個站點的人數,做到點名考勤,做好記錄,並把每天考勤表上交校長室檢查。

4、按照學校規定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

5、維持車內秩序,禁止學生喧譁,爭扯打鬥,禁止學生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對突發事件在確保學生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時果斷處理。

6、積極主動督促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

7、熟悉每一個學生住址及站點。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下車時要確保站點安全,禁止學生推擠。

8、提醒學生注意路上來往車輛,對需要過馬路的學生要親自護送過馬路。

9、對學生要有愛心,對家長要有文明禮貌。對於家長或學生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詳細解釋;不能解答的問題積極向校長反映。

三、具體要求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責。

2、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學生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學生過馬路(校車停靠的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超員,後果由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四、獎懲考核

(一)、駕駛員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10元/次,當班期間嚴禁外出,一經發現處於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 2的一切損失。

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6、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校長或董事長車倆的保養及年檢資訊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經發現沒有及時保養或年檢者,每逾期一天將處於20元/天的處罰;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7、上班期間由校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其他任何教職工或駕駛員均無權批准或私自將車輛開出校區,若遇校長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應電話通知校長。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校區,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壞或人身傷害,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學校並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聘用,一年中累計3次或月累計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8、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校長,並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校長進行統一排程。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校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3個小時或影響正常工作者,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20-50元/次的罰款。

9、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10、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1、禁止駕駛員開快車或飈車,如果有學生或家長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由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2、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菸。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5元/次的罰款。

13、必須服從校長的排程命令,有不聽命令或校長下達命令後沒能及時執行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4、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更禁收發簡訊,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5、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交與學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處於5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違章費用等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6、校車超載或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開除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獎勵制度

凡學期末考核無違規、違章、處罰等劣跡者,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三)跟車教師懲罰制度

1跟車教師在車內聽mp3、看書,一經查實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2、接送學生時,因跟車教師原因導致有漏乘車的學生,每次處以10元罰款,發生意外事故追究責任。

3、因不點名造成校車超載,處以跟車教師100元罰款,學校予以直接開除,情況嚴重的追究責任。 3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校車到達接送站點時,跟車老師不先下車維持學生上下車的秩序,保護學生安全,每次處以5元罰款。出現意外事故,追究跟車教師責任。

6、對小同學要上接下扶,有過馬路的同學,跟車老師必須親自從車尾護送過去,不能不送或送到一半,發現一次扣20元,若因個人疏忽造成事故發生的將追究責任。

7、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8、學生未到站下車,每次處以教師10元罰款,因學生未到站下車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9、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0-100元的罰款,若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10、校內校外,凡是有倒車的,跟車老師都應自覺下車指揮,沒下車指揮倒車的一次扣20元。

11、跟車教師沒有認真做好每個站點乘車學生的點名統計工作,每次處以5元的罰款。

12、在接送過程中出現故障或塞車等情況沒有及時向學校彙報,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責任。

13、選好得力的車隊長協助管好紀律,並經常教育學生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愛護車上的設施(如座位、玻璃、車廂等),造成有損壞的,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元的罰款,並要追究責任進行賠償。

14、學校要求接送的地方,不能隨意調整或擅自接送不到位,造成家長有投訴的,一經查實每次處以20元罰款。

15、不能讓學生隨意改變車號(有搬家等特殊情況的需由家長或班主任與學校主管領導交接好)。否則造成對學校有影響的按情節輕重處以10-50元罰款。

(四)、跟車教師獎勵制度

教師做好了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並經學校暗訪、訪談學生情況屬實,學期末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五)相互監督做好安全工作

駕駛員或跟車教師由於工作不到位,一經學校查實一方被罰款時,而另一方知情不報將被罰款的數額是一方罰款額的百分之五十。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雙方的責任。

寧波國家高新區樹人學校

20xx年2月7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衛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衛驗證後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後方可放行。

六、門衛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衛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校或佔用教室。

九、門衛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衛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門衛責任人簽字: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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