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崗位職責(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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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崗位職責 篇1

一、在科主任領導和主管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通用15篇)

二、指導和參加藥品調劑、製劑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三、負責藥品使用保養,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四、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瞭解使用效果及不良反應報告,徵求意見,改進工作,並經常向科室介紹新藥知識。

五、檢查毒麻藥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六、擔任教學和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指導藥士的業務學習和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2

1、在院長領導下,領導藥劑科各項工作。制定藥劑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2、擬訂藥材預算、採購計劃,經院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領導藥品調配與製劑工作,指導或親自參加複雜的藥劑調配和製劑,保證配發藥品質量合格。

4、督促和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藥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藥品檢驗鑑定工作,領導所屬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5、經常深入科室,瞭解需要,徵求意見,主動供應。得知有危重病員搶救時,組織人員積極參加主動配合。

6、領導所屬人員進行業務學習,進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的意見。

7、督促檢查各種科室的藥品使用、管理情況。

8、組織中草藥的加工炮製和改革劑型,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9、指導藥學院學生生產實習和醫療單位藥劑人員的進修工作。

10、組織實施藥品登記、統計工作。

11、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藥師崗位職責 篇3

一、在院領導的領導下,按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擔負供應、監督、檢查本院所各臨床科室治療和教學、科研藥品的供應及合理使用,確保藥品質量和安全。

二、根據醫療和科研需要,遵守藥品採購制度及上級有關規定,按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醫院處方集)採購藥品,編制藥品採購計劃,做好藥品保管、供應工作。嚴禁採購“三無產品”,即無註冊商標、無批准文號、無廠牌的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做好藥品保管、儲存和供應工作。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時準確地調劑處方,堅持發藥核對制度,認真審查處方。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的情況,調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發藥時需向病人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避免錯服、誤服。處方及製劑登記單須雙人簽字(實習、進修人員無簽字權);藥品出入庫須認真檢查和驗收;藥品分裝須核對登記,避免發生差錯,做好處方點評工作。

四、加強藥品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藥品監督、檢查制度和藥品質量控制系統,購進藥品經常進行質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原料藥應根據需要做必要的檢驗,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

五、加強藥品管理,嚴格執行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執行藥品、材料消耗統計結賬制度,每月盤點,保證賬物相符並及時上報。

六、對委託加工的製劑及本院製劑,要取得有關證照,嚴格質量控制,僅限本院臨床使用,不得供應其他單位使用。

七、積極開展臨床藥學工作。作好藥事服務,深入臨床,主動配合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做好用藥諮詢,搞好合理用藥,認真落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協助臨床遴選藥物。藥庫要做好藥學資訊資料的整理和傳遞工作,建立和維護藥品資料庫。

八、加強藥價管理,認真執行物價政策,各種藥品應做到明碼標價。藥劑工作中各項統計數字需有登記,並做出對比分析,按有關部門要求統計上報。

九、認真執行計量法,定期校驗天平、量具儀器等計量器具,並有校驗記錄,為確保藥品質量,未取得合格證的計量器具不得繼續使用。

十、做好科內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新畢業生的教育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運用藥學新理論新知識,進行科學研究,開展新制劑、新技術的研究。

十一、做好藥學院校學生的實習、教學及進修人員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各組共同承擔,保證實習計劃的完成。

十二、做好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書”。

藥師崗位職責 篇4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指導本科各項業務技術工作。

2.指導複雜的藥劑調配和製劑,保證配發的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檢查毒、麻、限制、貴重藥品使用管理及藥檢鑑定工作。

4.經常深入臨床科室瞭解用藥情況,徵求用藥意見,介紹新藥和參與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5.開展科學研究,配合臨床開展新劑型、新技術。

6.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生、實習生學習。做好下級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按照GSP標準及公司制度要求開展門店的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對顧客的用藥進行指導,對門店處方藥的銷售進行稽核並記錄;

3、對門店員工進行藥品知識及藥事法規的培訓;

4、及時掌握國家醫藥法規及政策動態,並按要求及時調整;

藥師崗位職責 篇6

1、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有效行使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2、負責質量資訊、國家有關藥品法律法規檔案的收集和傳遞;

3、協助部門領導完成其他相關質量管理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7

1、負責公司證照管理,包括申報、變更、延續等相關工作;

2、負責配合質量負責人完成各項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質量管理人員上崗證、職業藥師註冊證的辦理工作;

4、定期對公司及藥店實施GSP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商品資訊的完善工作;

6、指導藥品驗收、養護、保管和運輸工作;

7、配合藥監局日常檢查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8

1、藥學相關專業;有執業藥師資格證。

2、負責門店藥品質量管理,嚴格按GSP要求做好在櫃商品養護工作。

3、對門店顧客用藥、薦藥諮詢負責、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4、正確處理顧客關於門店售出藥品的諮詢、投訴,並做好相關記錄。

5、與店長協助處理門店其他相關事務。

藥師崗位職責 篇9

1、負責門店藥品的營運、提升完成門店的銷售任務指標。

2、按照《GSP》標準及制度要求進行藥品質量管理。

3、負責門店團隊建設管理。

藥師崗位職責 篇10

1、熟練掌握藥理的基本作用和合理使用

2、已取得執業中藥師資格證書,

3、具有對中藥的鑑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4、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及藥品批發企業管理經驗

藥師崗位職責 篇11

1、 具備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執業西藥師)資格和應有的專業水準,具有對中西藥的鑑別、藥材的養護、倉儲的經驗;

2、 接待顧客的諮詢,瞭解顧客的需求,能夠指導顧客安全用藥,並達成銷售;

3、具有gsp經營質量管理經驗,負責配合質量負責人完成各項質量管理工作,有藥品批發及零售工作經驗者優先;

4、配合藥監局日常檢查工作。

5、及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2

1、掌握有關藥品知識、有關藥事法規和藥店的有關規定,熟記各種藥品的特點、藥理、配伍禁忌、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及櫃檯藥品的擺放位置;

2、負責藥品部門的營運、審方、管理工作或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藥品的調劑、發放及藥物諮詢工作;

4、協助門店質量負責人進行藥品用藥知識的培訓和顧客投訴的處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3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嚴格稽核處方;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式,並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藥師崗位職責 篇14

1、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質管部修訂質量管理制度,並督促質量管理

制度在門店貫徹與實施;

2、指導,督促質管驗收,養護,陳列,儲存,效期管理等質量工作;

3、按照GSP要求完成相關檔案工作,按要求完成質量管理報表,並上報;

4、指導顧客安全用藥及稽核處方,並參與店內所有藥品的諮詢與銷售。

藥師崗位職責 篇15

1、完成電子處方的稽核調配工作,對處方的正確性負責

2、與醫生溝通未調配處方相關問題

3、整理完善藥品目錄中的藥品資料

4、藥庫藥品合規性稽核

5、藥事諮詢:對線上患者用藥做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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