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1W

2010年,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圍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企業改革發展,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以改革和制度建設爲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進一步加大預防力度,狠抓任務落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發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

一、 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1、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企業領導人員爲重點。要運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好作法好經驗,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企業領導幹部權力觀和政績觀的教育,堅持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教育,使廣大企業領導人員牢記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常修爲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做到爲民、務實、清廉。各級企業領導人員要帶頭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廉政教育活動,主動接受教育,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

2、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認真貫徹落實xx同志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把學習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爲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通過學習貫徹黨章來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同時,要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爲增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的關鍵環節,確定必讀科目,採取上黨課、學文件、輔導講座、座談交流等形式開展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的黨性觀念和法紀意識。

3、開展廉潔從業教育。要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作爲企業領導人員的執業操守,納入到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計劃,定期組織安排學習,不斷增強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4、開展示範與警示教育。堅持正面宣傳教育爲主,注意發現培養總結本單位內部的先進典型,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使黨員幹部從中受到鼓舞,學有榜樣,趕有目標;要以反面典型爲教材,採取觀看電教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剖析和通報等形式,使全體黨員幹部自覺敲響警鐘、拒腐防變。

5、開展家庭廉政教育。通過下發促廉公開信、召開座談會、聽廉政教育課、觀看教育片、製作節日廉政卡等形式,引導企業領導人員配偶自覺當好“廉內助”,吹正“枕邊風”,共同促廉保廉。各權屬企業要把家庭廉政教育向分公司延伸,不斷提高教育的實效性。

6、加強企業廉政文化建設。堅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向企業全體職工拓展,將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企業文化相結合,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引導廣大職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情操,大力營造以廉爲榮,以貪爲恥、敬業愛崗、無私奉獻的企業發展氛圍。

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爲推進企業黨風建設提供有效保證

7、堅持“三項報告”制度。各級企業領導人員要認真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受禮品登記、收入申報等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告內容、報告時限和報告程序向黨組織進行報告,凡不按要求報告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處理,應報而未報事項構成違紀的,作爲違紀情節一併處理。

8、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要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和黨員、羣衆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整改情況應在黨員內部公開。

9、堅持廉政談話制度。建立企業領導人員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新提拔的企業領導人員,由上級黨組織紀委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實行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委負責人談話制度,每年視情況對權屬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堅持誡免談話、提醒談話、整改談話等制度,及時督促企業領導人員整改問題、廉潔自律。

10、堅持述職述廉和民主評廉制度。每年由集團公司黨委對權屬企業領導班子述職述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存入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檔案,作爲獎勵懲處、提拔任用、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對評議結果較差的企業領導人員,要進行個別談話。

11、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要不斷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對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企業經營的核心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和防範風險內控機制,合理分權,適度授權,明確職責,防止權力濫用。

12、認真落實《規定》。各級企業黨組織要按照《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保證各級企業領導人員自覺遵守《規定》的各項內容,嚴格做到“六不準”。要突出圍繞遵守政治紀律和廉政準則情況、重大問題決策權、用人權、用錢權、購物權、“八小時之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況等六個方面,加強對下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落實《規定》情況的監督。

三、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企業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

13、認真落實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企業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切實增強反腐倡廉的責任意識。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其他企業領導人員也要認真實行“一崗雙責”,按照責任分工負起職責範圍內的直接領導責任。嚴格責任分解和責任考覈,對因落實責任制不力導致分管範圍內出問題的,要嚴肅進行責任追究,各級企業要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把反腐倡廉的責任落實到人,構建起反腐倡廉的責任網絡。

14、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各級企業紀檢組織要把查辦案件作爲一項基本職能和開展黨風建設的關鍵環節,認真受理羣衆舉報的違紀違法案件,對國企改革、經濟結構調整中轉移隱匿、低估賤賣等侵吞國有資產案件;對違反“三重一大”規定,擅自決策、失職瀆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對關聯交易侵佔國有資產或國有資本收益的案件等,要組織力量,嚴肅查處。各級企業要大力支持查辦案件工作,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辦案不力的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要注重發揮辦案的警示和治本功能,認真吸取案件發生的教訓,舉一反三,追究責任,堵塞漏洞,防範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15、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要積極探索加大源頭治理腐敗的有效途徑,通過深化改革、創新制度,着力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全面推行廠務公開,對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資本運營、產權交易、投資擔保、營銷採購、項目招投標等敏感事項,大力推行“陽光工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逐步建立完善公平擇優的企業用人機制,結合企業實際,全面實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示制、試用期制和任職迴避、經濟責任審計、任期制、聘任(用)制等制度,實現企業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探索用改革的辦法解決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減少消極腐敗現象。

四、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把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16、做好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實立黨爲公、執政爲民要求的重要體現,是促進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各級企業要堅持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任期目標和年度規劃,整體推進,確保落實。各級紀檢部門要切實負起組織協調責任,做到任務到位、職責到位、落實到位。各級紀檢幹部要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在反腐敗的鬥爭中,經受住各種考驗。牢固樹立爲經濟建設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團結進取,發揚奉獻精神,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羣衆的貼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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