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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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區編辦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積極開拓創新服務,做了一系列紮實有效地管理與服務工作。現簡要回報如下:

機構編制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一、組織實施區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工作。

在去年政府機構改革工作基本結束和部門“三定”基本完成的基礎上,對政府部門“三定”執行情況進行及時評估,是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的延續,是鞏固和深化機構改革成果的一項創新舉措。我們通過及時開展評估,進一步落實政府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推動政府部門嚴格執行“三定”規定,加快職能轉變,全面準確地履行職責,確保各項改革要求落到實處。22個政府工作部門(除公安局“三定”未實施外)在8個方面對本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自評,重點看規定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領導職數是否嚴格執行,部門間職能劃轉是否到位,轉變職能和強化責任的要求是否落實,部門職責關係是否理順。區編辦重點抽查評估了這次機構改革具有大部制典型的區住建局、區人社局,對兩個部門的“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過細的調查和督導,多層面召開了幹部職工座談會,認真聽取了相關負責同志的情況介紹,對“三定”執行情況進行了瞭解,查閱了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機關人員名冊、幹部任免文件、《機構編制管理手冊》等臺賬,並對“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民主測評,探索了機構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挖掘了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下一階段改革完善也形成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並經區編委會通過形成了區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報告報市編辦。

二、穩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到位,提前啓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摸底工作。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紮實穩妥推進鄉鎮機構綜合改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市下發的改革指導意見,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市、區常委會研究確定的關於鄉鎮政法機構、編制、職數的落實,及時擬定和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不失時機進行佈置和實施,確保了全市鄉鎮機構改革順利通過了省政府的檢查驗收。

爲了策應全國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上半年,我區及時對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查摸底。根據上級文件和部署要求,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更新了實名制信息庫相關信息,保證了信息庫數據實時性、準確性和可靠性;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報表進行了覈對,對相關數據進行了統計、彙總,掌握了第一手資料;走訪調查了部分事業單位,瞭解了工作人員相關信息和思想動態;通過調研,調整了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設置,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對公益職能進行了定位,對工作任務不足或已完成階段性特定任務的單位予以撤銷。規範了事業單位行爲,從機構編制管理的角度,保障了地方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三、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科學配置機構編制資源。

上半年,省市出臺了一系列嚴控機構編制設置的文件,特別是省人民政府出臺了《江蘇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令,專門發文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審批權限予以明確,這充分說明機構編制從上至下越來越重視,越來越嚴格。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區編辦堅持嚴管理與保運轉結合,堅持嚴控行政、調劑事業、放活用工的原則,在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設置上,實行機構“撤一建一”、編制“內部調劑”,重點向促進、改善民生和社會事務發展的公共機構建設上傾斜。既不違反規定,又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例如:爲切實加強飲用水安全,在環保局環境監察局內新設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監察分局;爲加快建設社會福利事業、殘疾人服務體系,新成立區社會福利院(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區殘疾人服務中心;爲了保障老百姓“菜籃子工程”的安全性,已啓動成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進一步規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主體資格,並將“區獸醫衛生監督所”更名爲“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爲促進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文化鹽都”建設事業,在區文化館增掛了“鹽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爲配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在深入鄉鎮衛生院調研的基礎上,重新覈定了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爲加快建立我區新型對外勞務管理體制,規範外派勞務市場秩序,成立了“區外派勞務服務中心”;爲切實做好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的供養工作,確立了鄉鎮敬老院事業法人地位,並把院長納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同時,對那些職能已轉移或大大弱化的機構,我們及時予以了撤併,妥善分流了相關人員,比如撤銷了區三產辦,將區生豬屠宰辦改爲掛牌機構,調整設置了區商務綜合監察大隊,整合了機構和編制。

四、加強調研,注重效益,積極探索農村中心社區建設。

衡量一個地區機構編制工作的好壞,最根本的是看促進該地區各項事業的發展還是起到阻礙作用。今年我區實施了鄉鎮區劃調整工作,緊接着又佈置了鄉鎮機構改革。如何在區劃調整和機構改革工作中,既把上面交辦的任務完成好,又把對下的好事辦理好,真正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面對這個命題,我們積極思考,縱橫比較,充分調研,確立了“用經濟區模式加快發展,用集鎮區辦法加強管理”的農村中心社區發展模式。成立了以被撤併鎮原政府所在地爲主要區劃的農村中心社區,規模上按照面積1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1-2萬人的標準設置。遵循“鎮轄區管、財政單列、專項考覈”的基本原則,充分整合利用存量資源促進鎮村協調發展,力求達到兩鎮合併“1+1>2”的發展成效。在機構編制管理上,農村中心社區下設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黨羣服務中心,具體承擔社區的公共事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所需編制和工作人員均從所在鎮中調劑,調劑人員的編制性質不變。在被撤鎮的原財政、公安、國土、供電、教育、衛生、金融、郵政等單位作爲所在鎮相應部門的分支或派出機構予以保留。中心社區管理模式運行半年來已取得積極效應,受到市主要領導肯定。

五、放大職能,強化管理,不斷提增機構編制行政效能。

(一)繼續推進“三責聯審”工作。年初,我們與組織、審計部門專題研究確定全年“三責聯審”項目,共6項。今年上半年,已對區人社局局長孫發金同志實施了“三責聯審”。我們嚴格按照機構編制責任審覈工作規程,通過聽取彙報、民主測評、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個別訪談等形式,認真審覈了機構編制責任,肯定了該局機構編制的工作和一些好的做法,同時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並形成了報告,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

(二)將事業法人登記工作重點進一步向監管轉移。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對事業單位進行年檢,從形式要件的審查提高到更實質性的審查。主管部門加強對事業單位年檢工作的監督檢查,登記管理機關對年檢合格單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年檢不合格單位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年檢工作的質量。對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與覈准登記不一致的,督促辦理變更登記,特別是對區政府機構改革、鄉鎮區劃調整後,涉及到合併、撤銷、轉移的單位的各項變更進行監督。對新設立的事業單位法人,覈准登記前,實地檢查登記事項是否落實,選擇已登記的2家事業單位法人進行實地監督檢查,努力探索科學的監管機制。

(三)深入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在去年建章立制的基礎上,今年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工作程序,嚴格入出編審批制度,定期維護實名制信息庫,按期編制機構編制報表,強調用編計劃管理,與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主動加強工作聯繫,多次協商解決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工資審批等與機構編制聯繫密切的事項,相互配合協同動作辦事,形成實名制管理工作合力。

(四)轉變機關作風,提升行政效能。區編辦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將“三化”專項整治融入到創先爭優、創星樹牌、反腐倡廉等活動中。及時組織全辦人員學習相關會議文件精神,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把自查整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辦務會,研究確定自查方案和整改時間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排查工作。深入做好思想發動,認真排查 “機關化”傾向、“一般化”要求、“表面化”狀態等“三化”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的具體表現,通過個人自找,科室互找,領導幫找,仔細排查在服務發展、執行制度、爲民辦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實進行整改,確保排查的問題整改到位。通過完善服務承諾、考覈考評、內部管理等工作機制,從服務效能提升着眼,從影響服務效能建設的細微之處抓起,注重工作成效,提升辦事效率。

下半年,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繼續面臨着挑戰,事業單位改革、審批權限上收、經濟社會轉型等一系列涉及到機構編制的工作都需要落實到位、服務到家,作爲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壓力很大,需要傾盡全力,做好工作。爲此,我們打算着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進一步探索機構編制管理新方法,在服務發展上取得實效。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調優調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系,運用機構編制調節手段,向重點領域、要害部門傾斜。突出改善民生,突出社會管理,多搞調查研究,多出意見建議,爲全區“快增快轉、進位爭先”、實現“雙新鹽都”作出機構編制部門應有的貢獻。

(二)進一步推進和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一是解決我區鄉鎮機構改革的一些遺留問題。二是研究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長效方式,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將鄉鎮職能真正轉變到政策引導、典型示範、提供服務、營造發展環境和維護社會穩定上了。三是突出中心社區建設,在鄉鎮機構改革規定的總盤子內,進一步合理設置與中心社區發展相適應的機構編制。

(三)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督查工作。把監督檢查作爲鞏固改革成果、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創新方法,強力推進。認真總結實名制管理的成功做法,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提高實名制管理效率和水平;認真學習先進地區“三責聯審”工作經驗,做好5個部門(鄉鎮)“三責聯審”工作,有效運用聯審結果,確保取的實效;探索“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的長效機制,通過評估不斷完善體制機制,鞏固和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成果。

(四)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爲。以《江蘇省事業單位開辦資金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落實爲依託,對全區已進行事業法人登記的單位開辦資金進行一次普查,使事業單位開辦資金達到規定要求,並選擇部分事業單位開展實地專項監督檢查。藉此把登記工作逐步轉移到監管上來。

(五)進一步做好機構編制工作調研和成果轉化工作。掌握機構編制工作第一手資料,學習外地機構編制工作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重點對如何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有效實施機構編制監督、開發區管理體制、街道(社區)行政管理體制等進行調研,並注意將調研成果轉化運用,努力使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始終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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