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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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地鐵》,我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在文字後面忽隱忽現的閃。

《地鐵》讀後感

《地鐵》是霍豔在14歲的時候寫的,寫她在地鐵上所“遇到”的一個個(四個)小故事。爲什麼在“遇到”這個詞上加了引號呢?是因爲在後面的創作談中,她說:“那時,地鐵對我來說是一個陌生的現代符號,也就是說,對於‘地鐵’的描述,我是充滿想象的。”所以,所謂“遇到”,其實都是作者憑空虛構的,有的真實,有的離奇,有的,甚至還帶着一絲“殘忍”。

文章中,作者說地鐵是寂靜,是疏離,是神祕的象徵。而我乘過地鐵,絕對不是這麼回事。地鐵和公交車一樣嘈雜擁擠,一樣有買菜大媽在“高談闊論”,口水噴濺到地上、身上,讓人避之不及。雖然未知存在錯位,但幻想通常都是美好的,尤其對我們這些剛剛“萌芽”的小孩子來講,有太多的新鮮事物等着我們去發現,去探索。就像此次因新冠疫情而到來的網課,開課以前我期待得要命,各種想象的舒適、方便、有趣、美好、新奇等等等。結果一天課下來,就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卡頓、掉線、沒有圖像沒有聲音沒有代入感等等等(當然以上並非都同時出現),分分鐘讓我崩潰到流淚。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早點復課,早點回歸課堂。被網課虐過後,才知道能在教室接受老師口水的“澆灌”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畢竟我們是祖國的花朵,需要在“雨露”的滋養下才能更加茁壯地成長!

迴歸正題。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幻想自己孤僻而又與人格格不入。(或許真的孤僻的人反而會比較渴望與人交流。)所以對於我這種陽光開朗,善於交友的人來說,孤僻(孤獨)是一種新奇的體驗。好,幻想開始,首先要找到一個安靜而美麗的地方。霍豔想到的是在神祕、寂靜的地鐵上,與一個又一個的陌生人發生碰撞與交流的故事。而我知道地鐵恰恰相反,它的擁擠與喧鬧遠不是作者所想象的“孤獨”。於是乎,我快速構想出這樣一幅畫面——放學回家,獨自經過一條古舊逼仄的小巷,小巷裏空無一人。昏黃的路燈一閃一閃。不知從何處傳來滴水的聲音,“滴,答,滴,答”。地上的青石板磚長出了綠瑩瑩的苔,走起來微微有點滑。兩側的牆上,用白漆刷上去的廣告已經斑駁,字跡辨識不清……怎麼樣,有感覺了吧?我還可以詳細地描述出這條巷子的更多細節,不過如果再繼續下去,那就可以寫小說了,而且是驚悚的懸疑小說。我之所以這樣佈景,是因爲我沒有真正經歷過獨自穿過狹長而幽深的小巷的經歷。所以在我心中,這樣的巷子代表着美麗、神祕,換種說法,是藝術。但是對於那些真正每天上下學都需要經過這種巷子的孩子來說,那可能就是他童年永遠忘不掉的噩夢了。

這就是我寫小說的開端:幻想。天馬行空,不是實際生活中經歷過的,完全憑空想象,會保留自己所期冀的美好。有個很好的例子,相對於電影,我更喜歡看書。文字在某種程度上是抽象的,這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可以在裏面添加自己的想法。而電影雖然更加生動形象,但是好像就把人框在了裏面。所以,當有些我喜歡的小說被改編成電影后,我通常都不太敢去看,因爲一則,害怕電影本身會讓我失望;二則,原先對喜歡的角色的也會隨之破滅,因爲幻想變成了真實,幻想是一種寄託,而真實,多少有讓人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這樣,心中的美好便又少一分,想想也覺得心疼。寫小說也是,有些地方必須詳細,這是讓作品顯得豐滿,但有些地方,則要留白,讓讀者有想象的空間,這樣的作品,會讓讀者讀完後也意猶未盡,感覺甚是美好。

當然,《地鐵》也不是所有的情節都深得我心。尤其是C部分爺爺和孫女的故事。在現在這個以獨生子女居多的時代,第三代通常是第一代的掌心肉,真所謂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所以爺爺輩對孫子輩寶貝在所難免,但是作者小小年紀(寫本文時14歲),竟然虛構了爺爺因爲對孫女的溺愛,就在出地鐵站的時候被車生生撞死的血腥一幕,我真的真的真的,12歲的小心靈萬萬不能接受這樣的劇情啊,驚嚇and哭泣ing。基於這一點,我的寫作風格並不喜歡太寫實的文章,一怕生活閱歷不夠,文章侷限性大,二怕現實太過殘酷,不敢直面生活的悲歡。所以,我最喜歡的還是寫幻想文學。在幻想的世界裏,多麼凝重的事情,我也覺得可以輕描淡寫,因爲,畢竟,那是假的,是虛構的。嗯,當然,更多的原因,“童話”本身,意爲美好。所以,願大家的生活都如童話般美好,我的筆尖,也觸碰美好,這樣多好呢!

文章的D部分寫的是她和十年後的自己遇見,這的確是每個人都會想過的事。誰不好奇自己的未來呢?我以前也用過直接對話的方式與未來的自己聊天。現在不這樣了。現在我會用寫信的方式,因爲我覺得這更像是一種有趣的遊戲。曾經看到過一個app叫“寄信給未來”,設定一個時間,填好郵箱,然後等時間到了,這封信就會準時發送到那個郵箱裏。我覺得這種方式很好,因爲,每一個努力的未來,都值得期待,每一個努力的過去也值得讚許。我相信,努力的人生,都不會過得太壞,所以,這就是我告訴自己,要不斷努力的動力。

對於寫小說,我通常喜歡抓住兩個時間段。一個是洗頭的時候,還有一個就是躺在牀上但還沒有入睡的時候。對於我來說,這兩個時間段的想象力最活躍,什麼都能想得到。當然如果你能完美記住自己夢境的話也可以,因爲很多時候,夢境要麼荒誕,要麼甜蜜,只要及時付諸筆端,夢境就永遠都不會忘記啦。

再寫一點就結束!

《地鐵》最後的結局可以算是圓滿吧,因爲作者在遇見十年後的自己後,在與她的交流與對話中,無意識中得到了成長,於是她回到現實的生活中,她去修正現實生活中因任性而犯下的一個個錯誤。我覺得這本身很不錯,因爲每一種經歷,說白了,都是一種成長。而我呢,因爲寫膩了“皆大歡喜”的結局,於是就突然想試試那種小喪的風格。結果,自己給自己挖的坑,縱使深淵也要閉着眼睛跳進去。哭。我覺的吧,如果自己內心不是真的喪,儘量不要嘗試去寫,否則在寫之前,你必須花一點時間讓自己變得悲傷。因爲情緒藏匿在文字中間,快快樂樂地去寫喪喪的文章,效果非常奇妙。就好像一個演員,明明休息的間隙,大家相聊甚歡,但是導演一個“開機”口令,演員們就必須三秒入戲,該哭的哭,該瘋的瘋,想想真是有趣。而我寫這樣的小說,也正是有類似演員的體驗,齣戲和入戲,要能隨時切換。好吧,在這樣一個因新冠肺炎而到來的超長寒假,我就狠狠體驗一把“演員”的經歷吧。

文章後面的創作談很真實,彷彿就是在寫我自己。的確,在我們這樣的年齡(十二三歲)寫小說,免不了都要堆砌一些好像很厲害的詞彙,句子,然後再裝裝深沉,就感覺自己很牛批。我能感覺到自己的這個習慣,但我也改不過來,沒辦法,就是覺得自己很膩害,哈哈。

有沒有發現這洋洋灑灑兩千多字下來,我其實一直在幻想?哈哈哈,那是當然,我還幻想自己是很厲害的小說界大師,在傳授我的知識啊!嗯,期待有一天夢想成真。

就這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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