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的演講稿(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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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

一個國家即便經濟實力再強,假使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看來,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目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4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遵從的公共道德時,中華民族才能軟硬實力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精選19篇)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毀滅性地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伴隨財富和金錢而來的銅臭氣又蒸薰模糊了、甚至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就沒把黨紀國法當回事,不僅沒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法律和道德意義上的恥辱,反而把善鑽法律、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權,潔身自好、遵紀守法、本分做人在他們眼裏反而成了“沒本事”的代名詞。

違法亂紀分子雖然只是少數害羣之馬,但這些傢伙、特別是成克傑、胡長清之流手中握有權力的人,對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和敗壞是不可低估的,正是這些傢伙破壞了黨紀國法的尊嚴,動搖了我們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許多人的法紀意識。

因此,要把“遵紀守法爲榮、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深深烙進人們的心裏,長期不斷的宣傳教育當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須從娃娃抓起。但這還遠遠不夠,還必須繼續加大打擊力度,不僅要讓那些害羣之馬和社會蛀蟲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還要讓他們付出道義上的沉重代價,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則,臭的不夠臭,香的不覺香;榮的不覺榮,恥的不知恥。惟有如此,涇渭才能分明,正氣才能上升,法紀纔會令所有人敬畏。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2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 “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3

今天我在這裏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羣死羣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衆的法紀意識。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說:“我相信會爲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爲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爲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領導,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常言到“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這句話的本意是指沒有圓規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圓來。我們生活的社會也是由無數個方和圓組成的,而做出這些方圓的便是法律法規。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盛,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也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作爲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觸法、犯法迎接我們的便將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說道德是人們追求的較高境界,那麼,不違法則是人們行爲的底線。

我們維護自尊,培養自信,實現自立,力求自強,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不能違法,而不違法,就要知法、懂法。

古語有云“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據統計,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呈日益上升的趨勢。其中,搶劫偷竊犯罪每年以15%上幅。而值得注意的是,90%~95%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由小偷、小摸行爲發展而來的。人們常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一語便言重了這些人不加強道德修養,不注意防微杜漸,小錯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終鑄成大錯的悲哀!

我國是一個擁有五千多年曆史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還尚需一些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設和諧社會所必須的道德傳承。可是,當我們走過熟悉的街頭,看到的是什麼?一羣十三四歲的小孩子嘴裏卻說着一些難以入耳的粗痞之言;當同學之間發生爭執時,就用武力進行解決,而周圍的同學竟然以此爲樂!

我們不禁要問,是誰,到底是誰撕毀了這種古老而又神聖的傳承?

人的行爲是受思想道德觀念指揮的。當然,學生也不例外。道德水平高,法制觀念強,就會少犯甚至不犯許多錯誤,行爲自然也就端正。可是,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觀念的強弱與什麼有關呢?

我想,這些情景大家一定不會覺得陌生。在擁擠的昏暗的充滿了煙味的網吧裏,大羣大羣的青少年目不轉睛的坐在電腦屏幕前。他們在做些什麼呢?他們沒有人在查資料,沒有人在看新聞,而幾乎都在玩充滿了的網絡遊戲!這樣,我們再打開電視看看吧!可是,電視裏放着什麼?所謂的充滿了刺激的武打片、所謂的充滿了懸疑的警匪片……可爲什麼?爲什麼在這些電視裏的人總是與人說上一句話就大打出手?爲什麼這些電視裏的人總是這樣不在乎生命的存在?

此時,我們會不會又要產生這樣的疑問,是不是正是這些網絡遊戲等“電子”、粗劣的電視節目等等的原因造成了現在青少年犯罪的頻繁發生?

這就讓我想起了一個離我們有些遠卻又很近的悲劇。說它遠,因爲它發生在離我們很遠很遠的地方;說它近,因爲它就發生在中學校園裏。在20xx年的10月9日,某省某中學的三名九年級同學因爲與同校的八年級同學玩網絡遊戲發生了衝突,將八年級的同學綁架並且殘忍的將這位同學。

可是,是不是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是這些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一定還記得發生在20xx年2月的馬家爵惡性殺人案件吧!造成這次悲劇發生的原因是什麼呢?我記得當我問班裏的同學時,他們毫不猶豫的告訴我是打牌起了衝突。可是,爲什麼這麼小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讓他就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呢?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理的嚴重扭曲。而他心理扭曲的原因呢?我們可想而知,那就是他的父母只重視他優秀的成績而忘記了他心理的健康。

罪惡的雙手最終將他們推向了深淵。面對生活,面對理想,面對希望,留給他們的是無限的悔恨;面對社會,面對朋友,面對家人,留給他們的將是無邊的失望與無助。可悔恨也罷,失望也罷,那被撕裂了的紙已經無法復原,那些發生過的悲劇也無法再更改。

同學們!21世紀是一個充滿了激烈的競爭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我們不僅要重視科學文化素質的培養,更要重視培養高尚的道德修養。當我們帶着充滿了豪情的壯志向理想奮進的時候,當我們帶着滿懷的自信積極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時候,請不要忽視了這位從早到晚伴隨在我們身邊的嚴肅的朋友――法律。因爲它的存在,我們的社會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爲它的存在,我們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爲它的存在,我們攀登的腳步才更加堅實。

什麼時候,我們的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遵守的一種公共時尚的時候,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多想有那麼一天,我們可以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我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多想有那麼一天,連五歲的小孩子也能夠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多想有那麼一天,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時候,公民可以說“我相信,法律會爲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爲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一振興中華民族爲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這一天一定會到來!

同學們,爲了自己,爲了家人,爲了社會,讓我們攜起手來,遵紀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5

中國古代着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經說過:“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可見,在莊嚴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則,在法的支持與限制下,才能成爲一個成功的人。

學校最近邀請土湖派出所的警員到校上了一節精彩的《法律知識講座》,在講座中,我才深深地認識到一些法律與法治的知識,原來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人類必須“人生規劃千萬條,遵紀守法頭一條。”

在我的身邊就有發生過一些不遵紀守法的人。有一次,我們學校組織去外面實踐活動,班上有位男同學帶了數碼相機去拍照,結果在回來的路上,相機不翼而飛,怎麼也找不着。他心裏感到非常不平衡,報復的心理促使他產生邪惡的念頭。於是,他在班上搜索獵物,看到喜歡的物件,趁同學不在的時候,他便伸出可恥的雙手盜竊。紙包不住火的,那位男同學在一次作案的過程中,被老師當場抓住了。事實證明,這位男同學是不遵紀守法的人。他的人生便留下一個不光彩的陰影,就像一張雪白的紙染上一滴黑墨水,想擦掉這污點是很難,很難的。而在他的人生中,也許從此擡不起頭,也許從此活在陰影中,也許從此成功遠離他。因此我們身爲學生,應該“愉快從遵紀生,幸福從守法來。”

同學們,從這一刻,讓我們與法治同行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6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7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 “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8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我們是在法制社會成長起來的,法律是社會安定的保障。那麼,我們的法律知識如何呢?我們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纔可以守法,做法制社會裏的文明小公民。

從我們懂事開始,就開始瞭解各種事物的規章制度和規則,並逐漸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加強道德約束。岳飛曾經說過:“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這是對我們這些陽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現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們心中沒有道德標準,受到不良環境或者事物的影響,漠視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的人生纔開始短短十幾年,還有漫漫路途,還要享受陽光的沐浴以及父母親人對你的關愛,老師對你讚許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廢了。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規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損壞;公共設施,不能隨意破壞或者據爲己有;不能打架鬥毆;不能違反交通規則……平時在我們周圍,還是有很多不守規矩的人,比如:升國旗時,同學們本應該乖乖站好敬隊禮,可是有些同學嬉皮笑臉,無所事事,好像國旗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還有些同學像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說個不停,他們哪有一點敬仰祖國的意識?愛國守法,就是要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

前些天,我在報紙上看了一篇文章:一個上八年級的學生文文,他嫌媽媽對自己管教太嚴,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夥搶錢包,溜網吧……一天晚上,媽媽發現他又進網吧了,就衝進去當場給了他一個耳光,他覺得媽媽不給自己留面子,就密謀同夥,幾天後一起拿菜刀殺了自己的媽媽,並且第二天若無其事上學了。這件事我看了後很震驚,“人之初,性本善”,他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真是法理難容!

這就是沒有法律意識才造成的悲劇,破壞了幾個家庭的完整,也毀了自己的前程。所以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讓法律永存心中,從小在心中播種善良與愛的種子,加強道德修養,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9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同志們:

大家好!

前些天,單位領導安排我參加“八榮八恥”的演講,當時,我腦子裏一片空白:竟不知“八榮八恥”到底是一些什麼樣的內容。

回到家裏,女兒又纏着我玩什麼《拍手歌》的遊戲,我當時心裏很煩,正要對她發脾氣,見她滔滔不絕地念着你拍一我拍一,“八榮八恥” 要牢記;。。。。。。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規要遵守 。。。。。。

我當時一下子就驚呆了:連五歲的女兒都很熟悉的時尚,我竟茫然不知,我爲我的無知感到恥辱。回到單位,猛然發現辦公室裏到處都有“八榮八恥”的內容,才如飢似渴地給自己補起這堂時尚課來。

今天我在這裏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羣死羣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衆的法紀意識。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本文來自本站,更多精品免費文章請登陸查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說:“我相信法院會爲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爲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爲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0

隨着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爲也時時發生。作爲爲21世紀的國小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爲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國小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於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爲。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瞭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繫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並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國小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八年級的中學生,他國小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於在國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於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後悔地說:"當初我沉迷於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後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爲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衝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着密切的聯繫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爲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麼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纔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爲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爲快樂;當你走過衛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臺,隨手將零亂的講臺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爲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爲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國小生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1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總結驗收之年,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週年。在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五五”普法計劃裏,少年兒童被列爲法制教育的重要對象,由此可見,對於我們來說,懂法,學法,用法是多麼的重要。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會明白,當今社會,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法制化的時代,而我們中學生也正好處於長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擔社會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年齡,知法懂法就顯得尤爲重要且勢所必然。這樣,我們不僅可以以法律爲武器保護自己,還能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有了法律保護,世界纔有和平,社會纔會安寧,生活纔會美好。有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即使是在我們的校園裏,也並不是只有平和與溫馨,時常也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現象。譬如同學之間爲了一些小事打架鬥毆,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自毀前途,甚至傷害到一個年輕的生命。還有損壞公共財物的,出言不遜中傷他人的,甚至偷摸盜竊,敲詐勒索的。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爲,也許會讓他的一生都帶有污點,揹負着罪名。這些現象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爲他們不懂法,因爲不懂法而妄爲,最終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違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於各種原因而忍氣吞聲。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爲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樣的後果,不只是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與尊嚴,更重要的是,這是在縱惡,縱惡而不懲惡,棄法律武器而不用,正義得不到伸張,於人於己,必定後患無窮。法律從來不是什麼遙遠的東西,也不是僅存在於成人的世界中。遵紀守法,是我們從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們應該控制自己的慾望,對不是自己的東西堅決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緒,凡事三思而後行。對社會上那些打架鬥毆鬧事的羣體敬而遠之。堅決抵制黃賭毒。當社會對校園的影響越來越大時,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響。在這個信息發達的社會,學習法律知識的途徑不勝枚舉。當我們看電視,看報紙時,多留意社會動態,從已發生的事件中瞭解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更近一些的話,還可以從身邊的事例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對待學校舉行的普法教育活動不要當做無所謂,把心態擺正,認真地去學習瞭解,必定會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學習法律知識,培養法制意識,,實踐法治精神,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邁好人生的第一步。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2

“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是提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內容之一。它突出體現爲市場經濟的公德要求,並明確要求我們必須堅守法律底線,築牢道德防線。樹立“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反映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規範。市場經濟是利益經濟、效益經濟,更是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行,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體系,要求我們在繼承傳統美德的基礎上,樹立一些現代道德理念,如誠信理念、合作理念、競爭理念、科學理念、公正理念、法制理念等等。在現實中有些人是非美醜界限模糊,價值取向扭曲,榮恥不分,甚至以恥爲榮。一些人爲了獲得一己私利而不惜損害他人利益,甚至鋌而走險,挑戰法律,違法亂紀,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有的人覺得能鑽法律、紀律、規章的空子就代表自己有能耐,覺得這麼做“有面子”,瞧不起遵紀守法的人。更有甚者以違法亂紀、揮霍浪費、驕奢淫逸來顯示其擁有的特權與顯赫地位等等。這種是非顛倒的榮辱觀對社會禍害不淺,它不僅使某些幹部走上了背離黨和國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對社會大衆特別是青少年產生了極爲惡劣的影響,敗壞了社會風氣,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大力清除的障礙。所以,“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主要是針對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道德失範而提出的,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它突出體現爲市場經濟的公德要求,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保證。

遵紀守法是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內容,是對每一位國家公民最起碼的要求。守法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每個公民必備的道德品質。“守法”規範的主要是公民與國家的關係,即把“守法”作爲公民對國家的道德責任的“底線”,這是現代社會生活對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和道德是有區別的。在原始社會,以風俗習慣表現的道德就已經存在,而法律則是階級社會的產物;道德依靠社會輿論的力量,依靠人們信念、習慣、傳統和教育的力量來維持,法律則是國家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執行的;道德涉及的範圍是法律所不及的,道德所譴責的言行不一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一般都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法律和道德雖有區別的一面,但在任何國家中,法律與佔統治地位的道德原則在本質上都是一致的,統治階級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之間是互相滲透的。他們都要用本階級的道德爲其法律辯護,也都要用法律的強力來推行和維護他們所宣揚的道德規範。在我國,法律和道德的關係同樣如此。凡是社會主義法律所鼓勵、培養的行爲,都是社會主義道德規範要求的光榮、正義的行爲;凡是社會主義法律所禁止的行爲,也都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認爲不道德、不正當的行爲。道德和法律的這種關係,決定了我們必須將“守法”作爲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內容。只有守法,纔有可能成爲道德高尚的人;一個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說,守法是一個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處世之本。“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明確要求我們必須堅守法律底線,築牢道德防線。在法制社會中,遵紀守法,文明向上是對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牢固樹立法制意識,時刻保持警鐘長鳴,才能成爲一名合格的公民。

提倡“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是社會得以和諧健康發展的保障。指出,我們要建設一個和諧社會,這樣的一個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在對“和諧社會”內涵的闡述中,將“民主法治”放在了首位,這表明我們國家和政府充分認識到了法治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一種治國方略,其核心是以法律作爲治理國家的最高準則,其內容屬於政治文明的範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性基礎。和諧社會,意味着安全穩定,意味着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必須要由制度來保障。也就是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標誌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要完成這個任務,最根本、最可靠的是要靠每個公民自覺地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使整個社會有章可循,穩定有序。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3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4

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很榮幸能夠站在國旗下爲大家帶來遵紀守法的演講,我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學生》。

同學們,我們都屬於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但不要誤以爲法律就與你們無關,未成年人的行爲同樣要受到法律的約束。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規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夠去做的一些不良行爲。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慣,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們就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爲的引誘。我們還自尊、自律、自強,因爲這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我們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紀守法外,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機會,不留下讓壞人侵害自己的隱患。一旦與壞人“拉上鉤”,就必須徹底擺脫同壞人的聯繫,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些自我保護的具體方法: 一、上學和放學的路上,最好與同學結伴而行。有事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老師或周圍的人,你和誰在一起,要到什麼地方去、幹什麼事。發現有人一直跟着你時,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儘快到繁華熱鬧的街道,商場等地方,想辦法擺脫跟蹤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報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門口,就給家裏打電話,讓大人來接。關鍵是當只有你一個人時,要有警惕性,多動腦筋。

二、我們一些學生喜歡網上聊天,因爲上網跟網友聊聊天,談一些輕鬆的話題。但是網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掉進網友設好的陷阱。所以,網上交友時,請你特別注意。

三、當你遇到搶劫時,應以保護自身生命和安全爲首要原則,不要過多地顧及財物。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關鍵時候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

同學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我真誠地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爲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有人也許會問,法在哪呢?其實,它就在我們身邊,體現在時時處處。譬如,你在地上亂扔東西、隨意摘公園的花,這樣做不僅破壞了環境,而且違反了有關環境保護條例;偷看別人的東西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同樣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就違反了交通法規。還有許多例子,其實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許每個人都這樣做過,而自己從未覺得這樣做是違法的。這都說明我們處在一種法盲的狀態。

我曾聽到這樣一件新聞:有三個十多歲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們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爺爺奶奶都會給他們兩三元錢,讓他們買早點。可這三個男孩在不知不覺中迷上了電子遊戲。時間一長,兩三元錢滿足不了他們玩遊戲機的慾望。於是,三個人想出了一個點子:離村子不遠的地方有鐵軌,他們便去偷鐵軌上的零件,賣了錢就去打遊戲機,於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個因素促使他們走上這條路。一、這三個男孩的爺爺奶奶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瞭解他們。二、遊戲機廳的老闆沒有依法辦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遊戲廳、網吧等場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電子遊戲機。四、收購鐵軌零件的人明知這樣做犯法,卻還是收購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對於一個人來說是多麼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紀守法,試想一下,那時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青少年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與法同行,做新時代自覺守法的小公民。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5

各位領導,同道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6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談起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起,都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們的生命和財產纔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爲當代中學生,我們應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律同行?有同學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可以說:不是的!法律離我們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現象有呈上升勢頭,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根據來自中國青少年違法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內,青少年違法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佔到了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由於犯罪,給他們以後的人生帶來了極大地危害。比如:案件一:某中學兩名高一學生,在班級打掃衛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將另一位的毛衣撕開一個小口,兩名學生互相推拉爭執。老師將他們帶回辦公室進行勸導,兩人均表示和解。誰知放學後,在其他三名同學慫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學再次追上對方要求賠償,對方不答應,兩人扭打在一起。廝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學手握借來的小刀揮動捅插,被插的同學頸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後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案件二:某市一中專學校經常發生偷盜案件,後被警方破獲,抓獲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學生,爲首的兩個也是該校之前已經開除的學生。

作爲中學生的我們,我們的任務是學習,想好好的學習,前提必須要遵紀守法,而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從小都是嬌生慣養,爭強好鬥和受外界的不良影響,“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爲“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後悔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個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學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就要從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學法。通過學習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我們廣大的青

少年只有學習了法制知識,才能知道是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夠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規是神聖的。我們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護下自由飛翔。

違法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廣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邊緣線。

三、用法。法制法規無處不在。它像我們身旁的騎士,時刻保護我們。我

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制知識來保護未成年的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運用我們手中的法制法規,保障我們和我們身邊的人。

同學們,在21世紀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中,我們不僅要重視科學文化素質,更要培養高尚的道德修養。有了法律,我們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們攀登的腳步會更加堅實。

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與法律同行!我的講話完畢,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7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我們是在法制社會成長起來的,法律是社會安定的保障。那麼,我們的法律知識如何呢?我們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纔可以守法,做法制社會裏的文明小公民。

從我們懂事開始,就開始瞭解各種事物的規章制度和規則,並逐漸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加強道德約束。岳飛曾經說過:“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這是對我們這些陽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現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們心中沒有道德標準,受到不良環境或者事物的影響,漠視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的人生纔開始短短十幾年,還有漫漫路途,還要享受陽光的沐浴以及父母親人對你的關愛,老師對你讚許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廢了。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規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損壞;公共設施,不能隨意破壞或者據爲己有;不能打架鬥毆;不能違反交通規則……平時在我們周圍,還是有很多不守規矩的人,比如:升國旗時,同學們本應該乖乖站好敬隊禮,可是有些同學嬉皮笑臉,無所事事,好像國旗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還有些同學像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說個不停,他們哪有一點敬仰祖國的意識?愛國守法,就是要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

前些天,我在報紙上看了一篇文章:一個上八年級的學生文文,他嫌媽媽對自己管教太嚴,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夥搶錢包,溜網吧……一天晚上,媽媽發現他又進網吧了,就衝進去當場給了他一個耳光,他覺得媽媽不給自己留面子,就密謀同夥,幾天後一起拿菜刀殺了自己的媽媽,並且第二天若無其事上學了。這件事我看了後很震驚,“人之初,性本善”,他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真是法理難容!

這就是沒有法律意識才造成的悲劇,破壞了幾個家庭的完整,也毀了自己的前程。所以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讓法律永存心中,從小在心中播種善良與愛的種子,加強道德修養,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8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提高法律意識,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規宣傳月,宣傳主題是集中推進“法律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法律和道德、紀律一樣,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才確保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和諧有序的社會中,才使我們的權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於有了紀律的約束,作爲學生,才能在優美的校園中,享受到優質的教育教學服務。

衆所周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些古語很好地說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們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產生混亂,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個人意願行事則會造成無序的浪費,甚至更爲嚴重的結果。由於一些人對法律、規則的漠視,無視道德的譴責,導致了一些不良現象隨處可見。法律是我們生活中維護權利的有效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因此,同學們,我們要端正思想,更新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同時向同學們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規校紀,不帶危險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於網絡遊戲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爲。

二、強化自尊、自律、自強、自愛的意識。愛惜父母的勞動成果,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做到勤儉節約,不吃零食,不浪費。

三、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不亂拋亂扔,不損壞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時髦,打扮上不標新立異,進入校園要穿校服。

五、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不該做的事情不做,杜絕一切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願我們共同舉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時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學習、鍛鍊身體和從事健康、文明的活動上,遵紀守法,珍愛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諧相處的環境,從小做起,防微杜漸,努力做一個品德高尚、意志堅強、勤奮好學的青少年,共同創建我們美麗文明的小校園。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9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快樂成長”。

可能有人會認爲,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約束。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鳥在空中飛翔,魚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在水中,讓魚兒離開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失去生命。而在校園裏,這種追求所謂“自由”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將食品袋信手丟棄,爲原本乾淨的校園塗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習課上,有人遲遲不能安靜,依舊和着mp3的節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園內有人無視學校規定,騎着自行車橫穿過往的人流。

同學們,“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當你走進靜悄悄的樓道路,對於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安靜多麼寶貴;當你踏入乾淨的教室,對於認真讀書的同學來說,這片整潔多麼舒暢;當你自覺排隊打飯,對於心急如焚的我們來說,這份井然的秩序多麼可貴。同學間總會有矛盾與摩擦,我們要相互關心和尊重,決不可出口傷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和他人。

同學們,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們將迎來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而法紀不僅以法律條文、紀律規定的形式出現,更多的時候,是以道德規範的形式與我們親密接觸,所以,我們應該這樣時時反問自己:我今天上學的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了嗎?我今天在校園裏亂扔垃圾了嗎?我今天影響課堂紀律了沒有?我按時出操了嗎?我按時搞衛生了嗎?我遲到早退了嗎?我在家裏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預習、複習的時間了嗎?我按時就寢了嗎?諸如此類,學習生活中的細節,看似不起眼,卻足以體現我們的素質修養。

同學們,毋以善小而不爲,毋以惡小而爲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條河,我來了,我走過,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生活也會更加美好,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攜起手來,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明天,做一個新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快樂成長。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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