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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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合同 篇1

買方(甲方):

建材合同(精選5篇)

地址:

賣方(乙方):

地址

經協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建材,雙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上表單價指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的價格(包括料費、運費及一切不可預見費用),此單價爲固定單價,不調價,對此雙方確認。如因數量變化則總價按單價予以相應調整。

第三條 質量:

1、乙方須保證標的物是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且所有貨物質量與顏色與封樣的保持一致。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標的物應通過生產廠商的出廠檢驗,並提供質量合格證書及相應檢測報告等。

3、乙方保證提供的標的物符合國家及行業的安全質量標準。且該標準爲已發佈的且在貨物交付時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標的物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乙方須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第四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同時須有利於產品使用、倉儲、物流。

2、凡因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善、標記不明、防護措施不當或在貨物裝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乙方應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

3、包裝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第四條 風險負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該貨物通過甲乙雙方聯合驗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擔,通過聯合驗收交付後由甲方承擔;因質量問題甲方拒收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期限及方法:甲方在標的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組織驗收;基於對乙方質量承諾、實力、規模等的信賴,驗收方法僅限於數量、規格、表面及包裝是否瑕疵及接收相關證書(如合格證書、說明書等),該驗收不免除乙方產品質量責任;

2、甲方有權拒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包括使用中發現的、工程質保期內出現系因本合同產品質量缺陷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退還貨款,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驗收、使用中發現已收產品不符合要求,則甲方有權取消未交付部分產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驗收期滿或合同履行完畢,產品質量責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條 結算付款

1、結算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爲最終結算數量。

第七條 交貨規定

第八條 索賠

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內樣磚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根向乙方提出索賠。

2、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下列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應取得對方認可,否則應承擔解除部分總值5%的違約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遵照該約定執行。若雙方按第二條第一款供貨,則甲方停止要求供貨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確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3、如因一方違約,雙方未能就賠償損失達成協議,引起訴訟或仲裁時,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對方因訴訟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5、乙方交貨不能之違約:乙方應按乙方權責第1款承擔相應逾期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交貨不能部分貨物價款20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包括甲方另行採購鬚髮生的費用特別是差價損失,如高於違約金的,乙方仍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乙方應照數補交逾期少交部分,並應按上款標準承擔逾期交貨違約金。甲方如果同意,可以退貨,但乙方應付給甲

7、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視爲重大違約,構成交貨不能。

8、返貨甲方工程結束剩餘無破損瓷磚全部退回乙方。

9、超過所需數量的20%如乙方不能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賠償甲方施工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應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署後,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爲此,定義如下:“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合同載明地址爲雙方送達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爲送達。

3、本合同任意條款修改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均須在修改處或協議上加蓋雙方公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建材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地址:電話:

傳真:

供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協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建材,雙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一中的單價爲固定單價,不調價,對此雙方確認。如因數量變化則總價按單價予以相應調整。

第二條 質量

1、乙方須保證標的物是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標的物應通過生產廠商的出廠檢驗,並提供質量合格證書及相應檢測報告等。

3、乙方保證提供的標的物符合國家及行業的安全質量標準。且該標準爲已發佈的且在貨物交付時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標的物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乙方須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第三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於運輸的堅固包裝,並且乙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同時須有利於產品使用、倉儲、物流。

2、凡因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善、標記不明、防護措施不當或在貨物裝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乙方應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

3、包裝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第四條 驗收

1、驗收方法:甲方在標的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組織驗收,基於對乙方質量承諾、實力、規模等的信賴,驗收方法僅限於數量、規格、表面及包裝是否瑕疵及接收相關證書(如合格證書、說明書等),該驗收不免除乙方產品質量責任。

2、甲方有權拒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包括使用)乙方應退還貨款,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驗收、使用中發現已收產品不符合要求,則甲方有權取消未交付部分產品的合同履行。

第五條 結算付款

1、結算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爲最終結算數量。

2、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元。金額小寫:74062.61元

3、結算方式:首付

百分之五十(叄萬柒仟零叄拾壹元),金額小寫:37031.30元;貨到並經驗收通過後付款至 百分之百(柒萬肆仟零陸拾叄) ;

4、付款形式:現金、匯款、支票及承兌;

第六條 交貨規定1、交貨方式:乙方送貨

2、交貨地點:桂林市臨桂縣秧塘工業園秧十八路旁標準三號廠房三樓

3、交貨日期:

4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第七條 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須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數量或包裝規格等,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甲方變更通知有利於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通知乙方進行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或在獲知退貨通知內容後7天內不予有效答覆的,合同解除,雙方就此互不擔責;乙方有異義的,甲方須承擔退貨部分 3% 的違約金,合同解除。若退貨是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量、數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約定)、工程施工有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變更、停工等)、政府行爲、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若雙方按第二條第一款供貨,則甲方停止要求供貨不承擔任何責任。

3、屬甲方自提的貨物,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乙方送貨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的,如甲方無合理理由拒絕接貨的,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二)乙方權責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退換及重新包裝發貨。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應按上款標準承擔逾期交貨違約金。甲方如果同意,可以退貨,但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3 %的違約金。

3、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視爲重大違約,構成交貨不能。

第八條 索賠

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權威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2、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C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或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第九條 其他違約條款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延期交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付給甲方違約金。

2、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應取得對方認可,否則應承擔解除部分總值5%的違約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遵照該約定執行。若雙方按第二條第一款供貨,則甲方停止要求供貨不承擔任何責任。

3、雙方確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一方違約,雙方未能就賠償損失達成協議,引起訴訟或仲裁時,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對方因訴訟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5、乙方交貨不能之違約:乙方應按乙方權責第1款承擔相應逾期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交貨不能部分貨物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包括甲方另行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應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署後,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爲此,定義如下:“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合同載明地址爲雙方送達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爲送達。

3、本合同任意條款修改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均須在修改處或協議上加蓋雙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建材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北京米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 柒拾萬零伍佰元整(700500元)。 第二條 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第三條交貨地點:山西省陽曲縣城內(具體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條交貨時間: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20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貨時間開始供貨,並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收確認。(簽收人:郭愛萍 聯繫電話:)。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後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驗收方法: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後,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後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爲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範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爲正常交貨。

第八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交付首付款 壹拾肆萬元整(140000元),餘款在 30 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 10 %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1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第十一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30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兩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蓋章):北京米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太原市解放北路支行 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合同 篇4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建材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建材名稱:

產地品牌:

規格型號:

材質批次:

數量:

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2、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三條:交貨

交貨方式爲: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交貨地點

對於“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爲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爲賣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

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爲賣方交貨後一日內,異議經覈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爲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爲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_____%),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供方___份,需方____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貨款結清後此合同終止。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爲有力的事實證據。

買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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