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車規章制度(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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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

爲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狀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狀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蓮~山課件》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務必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爲,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一天檢查設備設施狀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務必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爲。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羣衆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務必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務必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務必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職責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職責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職責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爲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潛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職責。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爲: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爲: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爲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赤峯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3

員工調動工作後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幹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4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開學初第一週爲安全教育周,每月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

3、每學期必須對各安全分管負責人,全體教師進行培訓,提出明確要求,簽定安全責任書。

4、每一教師自覺積極接受學校的安全管理安排,[本站]完成好本職工作。

5、定期對學校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6、實行每一時段每一環節安全責任制度,嚴格按工作職責落實安全任務。

7、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馬上上報教育局、公安局、學生家長。

8、每學期組織一次突發事件演練,<本站>提高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

9、加強師德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不得讓學生頂替勞動。

10、加強與公安部門,鄰近單位的聯繫,爭取他們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11、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責任書,使家長做好非正式上學期間的監護和教育工作。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5

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務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餘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個性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務必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務必徵得家長同意。

10.做禮貌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爲,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爲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羣衆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務必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職責。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務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准,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潛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就應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剩餘的錢必須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摺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羣衆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務必自覺做好羣衆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狀況應及時報告,用心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務必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職責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羣衆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羣衆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衛人員務必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生活教師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6

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3、易發事故的基本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 40 學時。

6、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行政村、安全生產鎮直管企業、鎮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村、本企業、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考覈、分級獎懲。各行政村、各企業和鎮直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考覈獎懲工作,由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獎懲的負責人包括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各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辦主任(安全科長),鎮直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五條 各村、各企業、鎮直有關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嚴格考覈,重獎重罰,獎懲兌現,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在年內未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或者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問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第六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鎮直有關單位按300元的標準交納,億元企業按1000元標準交納,規模以上企業按500元的標準交納。每年1月31日前要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鎮財政所,單列帳戶,由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相關人員上繳,單位兩人負責的按1:1分攤,不得從公-款中列支。

第七條 考覈內容爲鎮政府確定的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指標。

第八條考覈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經濟損失在30萬元-50萬元之間的單位全額扣減風險抵押金。

(二)安全生產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或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問題的單位,全額扣除責任人的全部安全生產抵押金。同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視責任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處分或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未扣減風險抵押金的行政村、鎮直有關單位,按目標考覈1分獎2.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

(四)未扣減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億元企業按目標考覈1分獎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其他企業按目標考覈1分獎2.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

(五)扣減的抵押金要於下年度1月31日前補交至鎮財政所。

第九條 對行政村、企業及鎮直有關單位相關負責人的獎勵資金,由鎮財政列支。

第十條 各行政村、企業及鎮直有關單位要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獎懲辦法,完善全鎮“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獎懲機制。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責任人發生變動時,原責任人未被追究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的,安全生產抵押金全額返還,接任人重新交納抵押金。若年度內完不成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按前後責任人的責任大小分別扣減抵押金。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8

一、礦上每週由生產礦長帶隊、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及作業點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二、礦上每月由礦長帶隊、生產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參加,對井上、下,採、掘、通風、機電、運輸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必須責令有關人員 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有關區、鄉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到礦進行安全大檢查時,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責令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違章行爲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生產過程中若有人主動制止他人違章者、有功人員及安全生產中的積極分子予進行獎勵。

六、獎、懲金額根據情況而定,獎、懲額度在50——500元之間。

七、每次獎、罰必須在當月兌現,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加發,絕不手軟。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9

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關係到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激勵我校全體領導、教職工加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人人都主動關心安全,個個都自覺重視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責任劃分,獎懲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中和年度考覈的主要內容中。

2、各部門、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也是不同層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每學年與第一責任人簽訂一次“責任書”,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工作、活動過程中的監管,出現一般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年度考覈不能評爲優秀;出現重大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按有關規定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範意識。要求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對學生的上學、課間活動、集會、放學等提出具體的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學校與班主任每學年簽訂一次“責任書”。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於管理,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責任,其班級取消評比文明班、先進集體等資格,並與班主任學期考覈獎掛鉤。

5、全體領導、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職責。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照職責範圍,定時檢查及時處理事故的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6、凡學生攜帶對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彈弓、尖銳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發生學生打架鬥毆現象,目擊領導、教職工(含聘用人員)有責任進行教育、制止。若目擊者不理不問,造成一定後果,經查實,相關目擊者師德考覈分爲零分,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鉤。

7、凡出現存在對學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會造成羣體傷害事故,帶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的隱患,目擊者或知情者,應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並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學校按可能發生的損失大小給予有功目擊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經濟獎勵。

8、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教育學生方式簡單、粗暴而造成的事故,並釀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鉤。嚴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9、教職工(含聘用人員)在工作中要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違規操作,擅自蠻幹,造成任何後果由本人負責,學校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並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0

爲提高學校內部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一、學校安全責任人及保衛幹部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經常對學校教師進行安全防範、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二、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並運用到治安防範工作的實踐中去。

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安全防範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使用和保養、維修等)。

四、對教師員工進行治安防範、防盜、防搶、防火、禁黃、禁毒、禁賭方面的教育。

五、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園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網絡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規範行爲,提升師德。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1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保護國家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責任目標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任何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主要工作目標

(一)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指示、文件、會議精神,並付諸實施。

(二)水庫安全生產實行責任人負責制,承擔管理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每一項工作具體落實到個人。

(四)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庫區周邊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做好安全預防。要求水庫管理工作人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自查,找準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五)水庫全年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在零個以內。

三、具體責任要求

水庫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庫周顯要處張帖安全警示標語,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庫周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兩次以上。

2.制定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如遇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二)汛期安全

1.加強對汛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增強防汛期安全意識。根據管理處制定的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堅持汛期值班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庫的安全情況,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切實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

3.汛前必須將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確保有足夠的防洪庫容。

4.隨時確保溢洪道暢通,經常查看大壩外坡是否有滲水現象及異常情況。

(三)放水設備管理及安全

定期與不定期的對放水設備進行維護與檢修,確保放水設備的正常開閉。

1.放水應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組織放水。

2.確保放水設施完好,非管理人員嚴禁下井開關水閥。

四、考覈獎懲辦法

(一)對認真完成各項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現安全事故的,給予表彰。

(二)年終考覈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標的,對因管理鬆懈、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2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爲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 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 100 元工人罰 款 50 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 200 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 處以罰款 50-100 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 50-100 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 50—100 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後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 500—1000 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 100 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並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 200-500 元獎勵。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3

一、爲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院建築物內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學校保衛處和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或不具備電學知識的專業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3.凡新增單項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安裝使用前必須向學院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安裝和使用。

4.辦公室、學生宿舍等學校教學、生活場所,用電發生故障時,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總務處報告。總務處接到報告後,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四、用火管理:

1.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衆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2.學校食堂、餐館、攤點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

3.在維修廠房、實習廠、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火災的場所,嚴禁吸菸,嚴禁明火操作。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爲,學校給予單位消防責任人和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4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定期進行復審。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5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 目的

對企業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有效控制。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內部。

3 職責分工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更新以及更改,同時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年度目標與指標。

3.2 各部門、車間對該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進行編制。

3.3 安全領導小組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年度目標進行審定,對考覈結果進行審批。 4 管理內容

4.1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依據:

4.1.1 上級下達給公司的目標與指標,公司必須完成;

4.1.2 必須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公司“安全發展”的需求;

4.1.3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既要有安全管理的目標,也應有可量化的事故指標;

事故指標

(1)杜絕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火災、重大設備事故發生;

(2)公司沒有行政性處罰事件發生。

管理指標

(1)20xx年公司創建“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國三級”達標通過;今後做好鞏固和發展工作,20xx年要確保複評通過;

(2)公司每年的“安全資金投入”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中指標提取。

4.1.4 根據“PDCA”管理思路,在評估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4.2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要求做到層層分解:

4.2.1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公司的總體目標與指標,結合各部門、車間的實際情況,將目標與指標分解給各部門、車間,通過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式來完成公司與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分解工作。

4.2.2 各部門、車間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與本部門、車間下屬單位(班組)、重點崗位職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3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組織實施:

4.3.1 公司通過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下達每年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以及實現目標與指標的相應措施。

4.3.2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綜合目標責任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個部門、車間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的情況進行監督工作。

4.3.3 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目標和實施計劃進行編制;同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進行組織實施;車間應當將目標與指標分解到班組、關鍵崗位。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考覈

4.4.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檢查考覈辦法,採取日常監督檢查、考覈與年度檢查考覈相結合;

4.4.2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覈結果作爲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績效評定的依據,並存入檔案。

5 附錄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6

爲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一、巡視人員:值周領導、值日教師

二、巡視制度:

1、校園巡查人員:值日教師和值勤隊員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師負責校園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蔘加巡查)

4、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後,放學後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周崗

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

安全,並認真記錄,及時反饋。

5、中午,下午放學後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時間一到,學生都要離校,包括在操

場上活動的學生。特殊情況做好安排,並作記錄。

6、及時處理突發事件,遇重大問題及時向校長彙報。

7、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不文明現象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8、定時對校舍,場地,設施巡查。

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篇17

各場站應開展以班組爲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防止流於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安全辦公室應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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