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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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滕莊村民小組 代表人: 乙方:

土地租賃合同(精選20篇)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黃河土地___________畝經營權交給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總計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五、如因國家工程(扒河、鋪路……)需要變更土地用途,長期佔用,一次性賠償金應歸滕莊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日 月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爲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爲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爲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爲________萬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爲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國家徵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爲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訂立。

鑑於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爲生產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用地點、面積與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來的_________水庫的_________畝作到生產排水使用。

第二條 租用時間與補償金額

1.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補償給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污染死魚損失費_________元。

第三條 補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_____年大塘污染受損的補償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補償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餘下的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補償金額每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給甲方有利補償後,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給乙方作生產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範圍內進行養殖,但乙方再不負責塘內養殖後果責任。

3.甲方保證乙方生產處理後的水排入大塘內,但乙方的餘泥不得排入大塘內,否則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內,每年無償提供_________給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無償派出鉤機幫助甲方一週的時間挖深魚塘。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如有變更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商定後加補充協議。

2.如因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天災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應在下一年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補償金給甲方,尚欠補償金餘額,則按銀行同期存款計息補償給甲方。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養殖場;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工業總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補償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合法、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爲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_____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以保證生產,以及種植,如:種樹、農作物,和養殖等。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給第三方。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由於工程建設需要,甲方臨時向乙方租用門口土地。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實際面積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日期時間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直至工程結束甲方不需要爲止。

三、租用費用租用費用以時間長短結算,費用按每畝每年_____元計算。最終結束時費用一次結清。甲方在清場撤走時,平整土地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所有房屋用磚頭(包括地下磚頭)給乙方作爲補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協議,否則違約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異議,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土地租用範圍及坐落: 總面積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積,位置與四至範圍附圖。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曆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爲每畝 人民幣,總計 人民幣,此爲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協助乙方在企業登記註冊和建設施工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甲方確保出租地塊工業用電及道路設施於前建設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廠大門口,高壓線拉至廠區範圍米之內。逾期乙方有權決定退租,有權要求返還除本金外並計銀行利息。

3、合同期內,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實際因素協商確定。

4、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爲總租金的 %。

5、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6、按企業投產後經濟效益大小需要,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上爭取工業用地指標,土地證辦理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爲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

2、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地行政機構,並享有政府規定外商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設施的建設,費用由乙方處理。

4、乙方在土地測量後,進場施工前全額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個月內建成投產。因甲方工業用電設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產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抵押等行爲,甲方不得干預。

7、租賃期滿,甲方將土地繼續向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要求結束合同,應當在結束前個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喪失租賃權力。

五、本合同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

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________,面積________。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0、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由於養殖需求,甲方向乙方租用土地,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實際面積________畝。

二、租用日期。

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甲方不需合作爲止。

三、租用費用。

租用費用是以甲方入夥乙方共建養殖基地以及共同養殖爲基準,其甲方不付租賃土地費用。

四、土地使用事項。

在甲方使用土地時,因土地使用問題,全面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養殖合作管理。

在甲、乙雙方養殖期間,養殖場和出現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可一人決定,如違反約定,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六、合作經濟事項。

在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養殖場起步開始,甲、乙雙方出資與收資,因公平分配。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各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街道    村,面積爲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爲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條 續租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稅)。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爲  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   專戶內,開戶銀行        ,賬號:

7.4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 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__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麪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審覈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1.1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2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4 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1.5 爲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2 補償

11.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  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11.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3.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3.4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3.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爲,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3.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4.1 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14.4 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4.5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爲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4.6 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6.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2.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16.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3.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爲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8.1.1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爲送達;

18.1.2 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爲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20.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0.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0.5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土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___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260平米左右,裏面設施四圍牆、有鐵門、混泥土地坪、彩鋼棚150平米。

經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期間,甲方提供水電設施和場地。

2、租賃期爲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將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爲捌萬_____元(¥:80000.00_____元)整,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轉讓權、使用權和出租權。

3、在租用期內,如果被政府徵用,甲方將付給乙方未滿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設施費用__________元。

4、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轉租。

5、若甲方的彩鋼棚因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設施損壞,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乙方在愛護甲方的建築物及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租用期間乙方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8、在租用期間,乙方所用水電費及其它稅費由乙方負

責。未盡事宜,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如遇政府徵收或拆遷,甲方應退還乙方未租賃滿時間的房租費。

注: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的房租費和設施費,還要賠償乙方所有房租費有設施費用的20%。若乙方違約,乙方將賠償甲方未滿房租費的20%。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轉包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 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五、其他約定

1.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__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互助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簽定本合同,共互執。

一、出租土地和廠房的位置

面積:本廠區座落於西安市長安區韋曲街道辦魯家灣村,廠區有車間一層、二層,約1000多平米,庫房約500平米,各種設施配套共計40餘間,場地約畝,東西寬米,南北長米,員工宿舍10間,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從20__年_月_日甲方將土地和所有附屬物、建築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滿後,雙方友好協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簽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

合同簽訂日,乙方交付甲方兩年租金,以後每年按簽訂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爲柒萬元,三年後遞增6%,依此類推。

四、有關事項:

土地、廠房租賃期內,從20__年月

五、相關責任:

1、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做到廠區水、電、路的暢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爲的原因,造成乙方停產或不能生產,由甲方出面負責協調解決,並處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擾,確保乙方正常運作、生產。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生產,按政府部門要求做好廠區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經營,無權擅自將廠區轉讓給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變更經營,在不拖欠租金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擁有使用該土地的其它經營項目權力。

六、在合同期內:

如遇國家政策的變動和當地政府的統一規劃,必須服從政策的變遷,乙方所建設的附屬物歸乙方所有,其索賠條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例》執行。

七、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時交付土地和廠房給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廠房,負擔償付違約金(一年租金),並按乙方所建設的設施等,按實際評估損失予以給乙方賠償。乙方未按有關規定、非法經營、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爲,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續加補充條款,並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以備存檔,簽訂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無法按合同條款執行的,可由當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爲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空地租賃給乙方。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爲:東 ,南至 ;西 ;北 。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土地 平方米。

三、租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需要,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爲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土地租金爲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甲方免收第一年租金計 元,從第二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憑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擔供方便函,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若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乙方可對經營項目及不動產進行轉讓轉租,轉讓(租)收益歸乙方。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因政府規劃徵收、徵用本塊地的,對地上建築物的所有補償、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

十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的生產的以及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六、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和地上建築物。

十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八、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提示:空格處需填定相關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土地流轉政策,依據公平、公開、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現將茶塘村所屬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耕地和山地租給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暫定名爲:生物科技觀光園。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向,特訂立意向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

茶塘村位於長沙縣政府星沙城東,從縣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開元東路以北,毗鄰星沙產業基地;京港澳繞城高速穿過村內15個組。乙方科技觀光園用地位於甲方石江塘組、洞子屋組,使用面積約500畝,地理位置適中,適宜於生物科技項目投資。

二、流轉土地的範圍和用途:

甲方願意將茶塘村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轉出租給 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研發、生產、試驗腐植酸有機膏肥等腐植酸系列產品,建設生物科技觀光園。具體界線四至由甲、乙雙方現場確定,作爲本協議附件,面積以測量成果爲準。

三、租用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轉法規定確定爲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爲:自乙方可以對租用地塊全部勘址、放線完畢,可以正式動工修建圍牆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租金:

甲、乙雙方約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爲每年、每畝耕地(包括水塘、

水渠等在內)元;山地元。

五、青苗補償費:

耕地、水渠元/畝;水塘成魚補償元/畝;山地林木 元/畝。上述青苗補償費爲土地交付時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完畢後乙方無需再次支付青苗補償費。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總面積付款。按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分別於當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負責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關手續。

甲方應協調村組與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續,凡已出租給農戶的,由甲方組織該農戶簽字同意流轉,並由所在村組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農戶承租到期後,不再對該土地進行新一輪土地承租或新一輪承租後新承租戶全部接受本協議條件繼續將承租土地租給乙方使用,確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於50年。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須徵得每一個農戶的同意,必須與每一個農戶簽訂協議書,必須有每一個農戶的簽字和手印。每一個農戶簽字和按手印時,必須有乙方人員在場,並有原件作爲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應盡心、盡責、盡職爲乙方服好務,協調周邊關係,及時協助乙方協調解決周邊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對乙方的使用、經營管理流轉土地沒有任何不利影響,如有任何不利影響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各種社會活動。

2、乙方從事生產必須是環保產品,對地方環境應無污染。

3、對流轉土地不擅自改變用途,不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4、從事生產、生活必須服從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儘量處理好周邊農戶的關係

5、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八、乙方(包括科技園)在使用公共設備、設施,社會福利、優惠政策等方面與甲方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和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給排水、供電、道路交通、排污及稅費減免返還等等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流轉政策乙方有權建造房屋和設施用於該流轉項目作爲相關配套使用,乙方應予以配合協調縣鄉政府同意並及時辦理規劃建設審批證照手續。

十、如遇規劃調整,土地徵收,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優先乙方按高科技產業落地政策優先、優惠乙方徵收使用,確保乙方產業的長遠發展。

十一、乙方投資資產的約定:

1、在承租期內,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國家徵收,甲方取得的有關乙方投入的相關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地上的固定資產徵收補償、青苗補償、拆遷安置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以保證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內所產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滿後,甲方亦需儘可能的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果乙方放棄繼續租用則按照如下原則處理:植物、設備、設施由乙方處理,地上房屋作價處理優先售給甲方,其餘的留歸乙方。

十二、雙方達成意向後,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約,或因雙方不能達成一致而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還給乙方且不計息。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並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甲方的一份交組;一份交政府。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長沙縣__鄉茶塘村委會 代 表:

乙 方: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20__年九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爲了保護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__給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從租用地的西面至東面按實際需要計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從__起至__止。

2、租用該地的金額:在租用期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積1440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積882平方米,壹年總金額__元。

3、付款辦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當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則扣罰20%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仍不交清當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甲方權責:

1、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2、若國家要在該地搞建設或開發,土地賠償屬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

3、甲方因建設需要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不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五、乙方權責:

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若國家徵收,在承包地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賠償屬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及保證該合同條款切實履行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以轉讓他人承包經營。承包期滿乙方有意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該地租用期滿,乙方要在一個月內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__年_月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爲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爲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曆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爲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爲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

土地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會興鎮會興街道槐樹窪村九華紡織廠正門東部部分土地承租給乙方經營,面積畝,土地方位,東至 西至

二、土地承租形式及經營期限

1、個人承租經營;

2、該地承租經營期限:月日至年 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曆計算)。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金全年共計人民幣元;

2、每協議生效年的租金;

3、其餘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產生其它費用。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保證道路暢通,正常供電供水,電價按正常價格收取,水費每噸按3元收取;

4、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民以及政府之間的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5、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權利,保證該土地上不存在與第三方有權屬或其他權利糾紛,保證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夠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有權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按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影響合同的執行,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國家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應互相協作,不論任何一方出面,均應力爭補償款項,補償款的計算項目中,各自建築的設施補償款歸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滿,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每一年5%遞增,依此類推。

4、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對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動產由乙方帶走,不動產由雙方協商或委託鑑定機構,評估作價後留給甲

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價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擔逾期付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違約,不能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應承擔該期間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該土地的,按乙方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並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村委見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養殖場壹份。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村委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爲: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積共計_________畝(即:長米,寬米)。

第二條、租用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雙方協商確定該土地的租賃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大寫元)。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第四條、場地交付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該場地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合同續約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該場地,則需提前2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場地有優先的承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雙方均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3、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之間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情況以及不履行的後果產生爭議。對履行的情況產生爭議,一般是指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否已經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發生爭執。對不履行的情況產生的爭議,一般是指對於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責任應當由哪一方承擔,承擔多少所發生的爭執。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樣,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這裏,主要談談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的幾個具體問題。

1、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案件的受理與管轄。

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發生的以土地使用權租賃爲標的的民事權益糾紛,均應作爲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審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當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條件,同時,還要符合該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有關規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確規定的管轄外,當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的規定。”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在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中,協議選擇上述規定中的任意一個地方的人民法院爲解決合同爭議的管轄法院。

2、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出租人與承租人發生糾紛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限爲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如果當事人向對方(債務人)主張過權利,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或者當事人請求有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麼,原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反之,如果當事人(權利人)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以後的2年內,未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超過2年以後又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這時權利人就只享有訴權,而永遠喪失了勝訴權。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糾紛導致的訴訟應適用特殊訴訟時效。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爲一年”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一年而當事人又沒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有力證據的,權利人也同樣喪失了勝訴權。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若遇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則法律不禁止。

3、處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有利於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的原則。

(2)依法保護合同的原則。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應當尊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政策,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應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以法律沒有規定爲由,否認合同的效力,不應予以支持。

(3)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土地使用權租賃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其主體資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權租賃中的合法權益都應當公平地依法予以保護。一方利用經濟優勢,進行不正當競爭,轉嫁經營風險的行爲應不予保護。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人民法院處理涉外、涉港澳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應注意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正確運用我國對他們的優惠政策,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人民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2)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要依照國家政策處理;

(3)法律、法規、政策都沒有規定的,應根據《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結合具體案情,從有利於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益,有利於土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出發,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處理。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中,合同訂立後,出現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因素,如: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稅率調整、國家規費調整等,如繼續履行原合同顯失公平的,可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酌情進行處理。

5、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無效的的認定。

法院在審理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時,應注意審查租賃合同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凡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應認定無效。另外,還應注意審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是否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管部門的批准,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讓金等。凡未經合法批准,擅自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而與對方發生了租賃合同糾紛,訴至法院處理的,或出租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合法批准,自行出租或變相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均應認定爲無效,並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大小,判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6、承租人對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進行改建、擴建而與出租人發生糾紛的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承租人在改建、擴建之前已徵得出租人同意,且雙方對產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如雖經出租人同意,但對產權沒有約定的,產權應歸出租人。對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或其他附屬物的費用,由出租人折價償付。

(3)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或附屬物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適當折價歸出租人所有;若造成出租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賃的土地時,因不可抗力而使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屬物滅失的,原則上應由出租人申請重建。如承租人徵得出租人的同意,重建地上建築物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重建、改建的,產權仍歸出租人,對因重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而支出的費用,由出租人予以適當補償。

土地租賃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本合同在如下當事人之間訂立。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及其用途

1、租賃土地位置: 市 區 路 號的土地,土地使用證號: 。(若有平面圖或位置圖、土地使用證則可作爲附件)。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本人與 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是共有,則尚應增加:已經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2、租賃土地面積:按 計 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具體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確)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主要用於: 。

第二條 期限及交付

1、租賃期限爲: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因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要求繼續租賃時,甲方予以同意並延長租賃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應達到或滿足的要求或標準爲:

(1)

(2)

4、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交還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乙方於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時,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2)甲方要求乙方恢復基本的原狀(合理使用後的自然損耗不在此列)。

(3)向乙方收取恢復基本的原狀所需的費用。

(4)乙方於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價給甲方。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賃土地每(年/半年/季/月/日)租金RMB 元(大

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

3、支付方式:

第四條 費用及稅金

1、於租賃期間,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須由甲方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與土地有關的稅項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租賃土地使用所產生的水、電、氣等有關費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承諾對租賃物擁有合法租賃權。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對所租土地主張權利而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

(2)依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物。

(3)負責辦理租賃土地所需有關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5)負責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協調乙方與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

2、乙方義務:

(1)在租賃期限內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使用租賃物。

(2)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租金。

(3)在租賃期限屆滿 日內,將租賃物交還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予以轉讓或抵押等行爲。

(2)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交付乙方租賃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賃物。

(3)第三方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損(毀)壞,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賃物,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賃物,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3)甲方未經租賃物的所有權人或處分權人許可即出租他人之

物,或者租賃物因受其他物權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實上不能對租賃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其他義務,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未交納甲方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轉讓、抵押他人時,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3)乙方逾期未交還甲方租賃物,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需要徵用或徵收已租賃的土地及附屬設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導致合同終止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天數摺合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該爭議提請 仲裁委員會,依據該仲裁委員會現有有效的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租賃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

效。

2、本租賃合同及附件,合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賃物交付情況記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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