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範圍內推進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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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適應社區建設發展的要求,加強自治組織建設,提高社區依法自治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委會組織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大力推進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23號)文件的精神,特制定在全區範圍進行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全區範圍內推進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爲指導, 通過進行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城市居民自治,擴大基層民主,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構建起以黨的領導爲核心,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決策監督,社區居委會議事,社區工作者幹事的新型社區自治組織框架,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促進基層民主自治水平的提高;促進社區工作者隊伍的職業化發展;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增強社區凝聚力,提升羣衆參與社區建設的意識,確保人民羣衆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使黨的政策方針和各項工作在基層得到更好地落實、自治組織作用得到更充分地發揮。

二、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模式

試點社區居委會的自治組織模式:由現在的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居委會的構架調整爲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居委會—社區工作站(簡稱“兩會一站”)。

(一)社區成員代表大會

1.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是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社區成員參與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體現社區依法民主自治的最高權利機構。

2.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負責聽取並審議社區居委會年度工作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對下年度工作提出意見;討論決議社區發展計劃,制定和修訂《社區自治章程》;討論決定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務和居委會的重點工作;根據年度工作報告和社區成員意見對社區居委會、社區內工作機構及政府職能部門工作進行評議監督。

3.社區成員代表構成:由本社區內年滿18週歲以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社區居民代表、社區單位代表以及外來人口代表組成。代表人數由社區選舉委員會決定。

4.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每年定期召開二次,會議由社區居委會主持。會議必須有社區成員代表過半數出席時才能召開;遇特殊情況可依據《居委會組織法》臨時決定召開。

(二)社區居委會

1.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是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議事機構。

2.社區居委會的主要職責:在社區居民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居委會組織法》規定的權利義務對社區事務行使議事、協調、服務、監督和管理的權利。負責制定居委會工作制度;召集和主持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執行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及時瞭解社情民意,瞭解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瞭解羣衆對社工專幹的反映;定期向居民代表大會彙報工作,向居民代表大會負責,接受居民代表大會的監督。

3.社區居委會成員構成:社區居委會成員按照《居委會組織法》規定的選舉程序由居民依法選舉產生。社區居委會設主任1人(提倡由離退休人員擔任)、副主任1—2人。委員數量依據社區居民戶數決定。

4.社區居委會定期聽取社區工作站的工作彙報,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對社區工作站的工作進行領導、監督、評議、考覈。對社工專幹進行評議和聘任。

5.居委會設社區服務與社會保障、社區衛生與計劃生育、社區治安與人民調節、社區文化教育科普與社區體育、社區環境與物業、社區協調與共建六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成員由樓門組長、居委會工作積極分子3-5人組成。委員會主任由居委會成員兼任。

6.社區黨組織的建立。根據現階段基層工作的具體實踐,提倡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工主任與黨組織成員交叉任職。

(三)社區工作站

1.社區工作站是社區居委會執行機構。在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社區工作站懸掛 XXX社區居委會標牌。

2.社區工作站主要職責:社區工作站接受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的領導,接受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指導。落實居委會提出的工作計劃,定期向居委會彙報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完成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實施工作計劃和落實具體事務性工作。充分利用社區內各種社會資源爲居民辦實事,積極做好社區內羣衆性、公益性、社會性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接受政府、居委會和居民羣衆的監督、考評。

3.社區工作站人員構成: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稱“社工專幹”。社區工作站主任原則上由社區居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稱“社工主任”;其餘成員稱“***社工專幹”。根據《居委會組織法》確定的居委會工作職責,設立社工崗位,實行任期崗位工資制。社區工作站的辦公經費和場所由街道辦事處提供。

4.社工專幹的聘用與考覈:社工專幹按照“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職位公開,競聘上崗。

三、試點時間安排及步驟

依據上述方案,月壇、福綏境街道作爲全區開展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街道,應於2002年12月底前依據上述方案完成試點工作。其餘街道要依據本方案基本原則,結合街道特點,研究制定試點方案,原則上應於2003年1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並上報試點工作檔案。試點工作要在完成社區規模調整的基礎上進行。

(一)具體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由各街道根據試點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重點應由以下階段組成。

1.成立XXX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並對試點工作的意義,方法,步驟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

2.按照《居委會組織法》的要求,由現在的社區黨組織主持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如新建社區尚未成立社區黨組織的應先成立社區黨組織,再進行居委會換屆選舉。

3.進行社區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

4.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完成新一屆社區居委會建章建制工作。

5.選聘社工專幹。參照《北京市關於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實施辦法》基本條件和程序,由街道辦事處協助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社工專幹”的公開招聘和考覈錄用工作。由社區居委會與被錄用的社工專幹簽定聘用協議書。

(二)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導開展“議行分設”試點的社區居委會建立以下制度:

1.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工作制度;

2.社區居委會自治章程;

3.社區文明公約;

4.社區居委會工作細則;

5.社區居委會居務公開制度;

6.社區工作站工作制度;

7.社工專幹的管理辦法(包括工作職責、工作制度、聘用制度、考覈獎懲制度等);

8.社工專幹聘用協議。

四、試點工作要求

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是對傳統居委會工作模式的一次突破,具有很強的探索性,試點工作的意義十分重大。各試點街道辦事處要在試點中注意把握以下環節: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街道工委要把社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嚴格按照居委會換屆選舉的法定程序和本街道制定的試點實施方案穩步推進,並在試點的過程中逐步完善各項制度。

2.廣泛宣傳,積極引導。要利用各種形式開展社區居委會管理體制改革的宣傳,使社區單位和居民明確體制改革的意義,統一思想認識,積極參與改革試點。要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細緻地思想工作,確保試點按程序推進。

3.及時總結 ,材料完整。試點工作要確保宣傳到位、程序合法、工作細緻、制度完善、材料完整,特別是羣衆對試點工作的反映和工作動態信息要詳細收集總結,及時報送。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檔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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