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學校財務管理情況調查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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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處課題組

市學校財務管理情況調查報告大綱

撤地設市以來,根據市、區職能劃分,市區範圍內的高中歸屬市管理,現共有四所高中學校,分別是中學、二中、師專附高、職高。近幾年,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集聚,就學需求不斷增加。爲確保初升高比例,提高公民素質,市財政投入大量資金改善了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有效地緩解了就學壓力。通過對近幾年來市屬高中學校教育經費運轉和

使用情況的調研,提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建議,對促進高中教育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合理分配財政資金,是十分必要的。爲此,今年3月份,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組成聯合調研組,對市直屬的四所高中學校財務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一)人員情況。四所高中共有教職工828人,其中在職724人,離退休104人;共有210個班,在校生9829人。

(二)資產負債情況。四所學校共有資產總額15366萬元,其中固定資產13234萬元,流動資產993萬元;負債總額爲2087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爲1100萬元;淨資產爲13084萬元。

(三)收支情況。四所高中總收入爲6366萬元,經常性收入(不包括基建撥款,包括擇校費收入)爲5502萬元,其中財政預算內補助收入爲1876萬元,佔經常收入的比例爲34.1%;經常性支出總額爲5655萬元,超支153萬元,其中中學結餘19萬元,師專附高超支220萬元,二中結餘43萬元,職高結餘50萬元。

(四)教職工收入情況。人員支出佔事業支出(不包括基建支出)的比例爲65.1%,其中中學76.75%,師專附高53.99%,二中67.49%,職高60.18%。四所高中在職教師年平均綜合收入爲44494元,其中中學45167元,師專附高35164元,二中44391元,職高46708元。

(五)財務管理情況。四所學校都建立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獎金福利分配製度,經費支出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會計資料基本做到真實、合法、完整,報銷手續齊全。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發現學校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五種不良現象:

(一)財務管理重視不夠。有些學校認爲,財務會計工作是總務部門和會計人員本身的業務,學校只要搞好日常教學管理,抓好升學率就可以了,對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有些會計人員對新的財政、財務管理體制不瞭解,只關心資金庫存、不注重資金性質,不善於監督管理。

(二)不動產管理不善。在資產管理方面,目前多數學校存在着“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現象,認爲只要把“錢管好就行了”,管理意識淡薄,固定資產維護差、報損率高,存在賬實不符的現象。部分學校未按照規定處置固定資產,未經批准就隨意購置、出租、處置資產等。隨着政府對高中學校基本建設、改善教學環境投入的不斷加大,教學儀器設備的不斷更新,固定資產在資產中的比重越來越大。這關係到學校教學質量的好壞,關係到學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更關係到學校未來的可持續性發展問題。

(三)預算執行不規範。多數學校能夠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爲出,略有節餘”的原則,及時完成預算的編制工作,但在預算執行中仍存在專項資金與正常經費混用、擴大支出範圍、人員經費佔用公用經費,公用經費佔用專項經費、佔用往來款等問題,沒有做到按預算計劃使用財政資金、及對資金運用進行分析、評價、監督,失去了編制預算的意義和作用。

(四)代管資金管理粗放。學校基本上能夠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並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但是在代管資金的管理方面就明顯不足,代管費沒有按年級、班級進行認真、詳細的核算,而是籠統記帳,超範圍使用代管費。在學期終了未進行清算,使“專款專用,及時結算,多退少不補”成爲一紙空文。

(五)覈算和監督職能不到位。《會計法》規定,會計有兩個基本職能,即會計覈算職能和會計監督職能。而現今學校中,往往只注重會計的核算職能,會計人員只記記帳,算算帳就行了,忽視會計的監督職能,未能就資金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結果可能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違法違紀、損失浪費等現象。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個別學校年度預算收支未實現平衡,經常性經費出現紅字。且學校負債金額大,4所學校共計負債1483萬元,及時清償債務有一定的困難;獎金、福利發放不規範。目前對各校發放名目衆多,而課時補貼、獎金等又沒有規定的標準,學校之間存在互相攀比情況,致使事業經費運轉緊張,經常性經費支出中人員經費支出比例過大,人員支出總額連年快速上升,嚴重影響學校事業發展,增加了財政壓力。

2、教育擇校費管理較亂。根據麗計費管()253號文件規定,擇校費應專項用於改善辦學條件。而四所高中普遍存在擇校費與正常經費捆綁使用的情況,與批覆預算時要求的擇校費用於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不符。

3、基建經費管理不規範。四所高中學校目前都有基建項目,只有麗中單獨開設基建賬戶,且四個學校均未按照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設立基建賬分賬覈算。由於行政經費和基建經費混用,導致經常性經費對基建經費的佔用,嚴重超支,如師專附高超支了220萬元。單獨開戶的因沒有事前監督的手段,也存在移用基建資金現象,如麗中共從基建戶劃轉133萬元到行政戶用於彌補經費不足。

4、未按規定提取和支付助學金。按照

有關規定,高中學校要按學費收入的10%提取助學金,其中70%要用於困難學生補助。從調查的情況來看,四個學校均未按年度預算批覆的要求提足助學金,提取的助學金也只發放了一部分,應付未付的助學資金越滾越多。

5、會計覈算不夠規範。①專項收支基本未單獨覈算,市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安排的專項經費、省補助的項目經費基本上都沒有按規定單獨覈算,無法反映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各項目如同虛設。②會計科目使用不夠規範,如擇校費、代管費的收支、住房公積金的扣繳等會計覈算業務做法五花八門,沒有按有關規定使用會計科目。③會計覈算不夠明細,如“事業支出”科目下未設二級科目覈算,不同科目的收支併入同一筆憑證,不利於準確反映會計信息,無法提供有價值的分析材料。④科目設置不規範,一般預算支出目級科目設置未按財政部的文件要求作調整,仍按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購建和大修理”各科目。⑤會計科目的年終結轉不規範,如“事業結餘”科目餘額年終未按規定結轉到“事業基金”科目,而是結轉到下年度使用。⑥資金支付管理不夠規範。個別學校財務報銷未能按財務管理規定取得正式發票,白條子給予報銷的情況較多;一些大額支出採用現金支付。

6、固定資產購置未按規定辦理政府採購手續。調查發現,部分學校在購置教學設備等屬政府採購範圍的物品時,意識淡薄,未按規定辦理政府採購手續,違反了《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

三、加強高中學校財務管理的若干建議

促進高中教育事業發展是推動我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又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普通高中教育的供給要充分地滿足社會需求,建成一批質量高、條件好的示範高中,大幅度提高高中學校教育質量,並積極鼓勵各種力量辦學,逐步建立非義務教育的成本分擔機制。財政部門作爲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高中段教育事業中肩負重任。特別是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在逐步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正在建立,財政資金的使用重點將逐步轉移到滿足社會公共需求上來。高中教育作爲社會公共需求的重要內容,是公共財政保障的重點之一。財政部門要認識發展高中教育事業的重大意義,切實轉變財政職能,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應從經費供給和加強支出管理兩方面入手,必須充分認識到經費保障是受經濟發展水平、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相適應,資金的供需矛盾是長期存在的,僅僅一味地強調增加投入,不僅現有財力不允許,而且在管理缺位的情況下,還會陷入投入越多,浪費越多的怪圈。通過強化教育經費的使用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同樣多的錢辦更多的事。

(一)繼續加大市財政對高中學校的經常性經費的投入。四所高中學校屬定額補助性質,市財政對四所高中學校的經常性經費定額補助1876萬元,佔學校經常性總收入中的34.1%。由於高中學校教學資源緊張,部分學校擴班並增加了許多教師,如定額補助基數未增加,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學校年度收支平衡難度的加大,出現經常經費佔用了專項經費、助學金和擇校費等情況,影響了學校事業的發展。爲此,市財政在總支出零增長的情況下,按編制內教師年人均3萬元的標準增加高中學校定額補助基數800多萬元,大大改善了高中學校的經費狀況,也爲加強擇校費等資金的專項管理創造了條件。今後學校在編制內增人財政相應增加定額補助,並隨新的增人增資政策的出臺相應調整補助標準。

(二)積極向省財政爭取補助,改善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近幾年來,省財政增加了對教育的投入,對縣市的轉移支付力度不斷加大,建立了多項專項資金,用於基礎教育階段辦學條件的改善。各學校應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如麗中和職高應根據新麗中、新職高的建設規劃,向省財政爭取教育基建資金;二中、師專附高應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和改善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工作;職高還可以爭取實訓基地建設專項資金補助和中央職業教育專項補助資金等。市財政將多渠道籌措資金,按規定要求做好省補助項目的配套工作,通過幾年的努力,使得高中學校的教學條件、基礎設施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三)加強對學校分管財務校長和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校領導的管理意識,提高理財水平是學校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而提高財務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素質,是加強學校財務管理的關鍵。建議採取業務研討、實地考察、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定期進行財稅、會計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和交流,切實提高學校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充分發揮會計人員覈算與監督的職能作用。

(四)探索財務管理的事前監督機制和教育、財政部門經常性的業務指導機制。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規範財務支出制度,克服一方面教育資金投入不足,一方面資金使用效益低的問題,建議將四所高中學校納入會計覈算中心或財政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統一採用“金財軟件”,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遠程報賬、自主覈算”的模式,重點對學校的專項經費預算執行、獎金福利分配和學校負債規模等方面進行事前控制,教育、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高中學校的經常性業務指導,規範教育經費管理,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五)實行工資統發,規範獎金髮放。隨着財政經費補助定額的提高,建議將高中學校納入工資統發範圍。同時規範學校各類獎金髮放的名目和標準,各學校不得任意提高獎金、福利發放標準,或佔用各種專款來發放獎金、福利,努力解決學校間教師待遇相互攀比的問題。

(六)建立績效跟蹤評價和定期檢查制度。對高中學校的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完善考評體系,確保專項資金合理使用,並以此作爲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依據。同時對高中學校的財務運作進行定期檢查,督促學校切實解決存在問題,保證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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