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關於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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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推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增強理財爲民,服務羣衆的意識,提高財政服務經濟,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水平,陽高縣財政局着眼於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積極開展調研活動。根據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工作安排,我們對我縣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瞭解。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財政局關於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大綱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政府及其財政、國土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XX]100號),積極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不斷規範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土地出讓金收入繳入國庫,實行地方基金預算管理,土地出讓金收入逐年提高,成爲非稅收入來源的一個主要渠道,爲城市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積累了資金,促進了我縣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2010年出讓土地73宗,出讓面積141466.17平方米,出讓總價款1568.97萬元。2010年土地出讓金收入1717.21萬元,土地出讓金支出3347.74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我縣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情況來看,總體上比較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亟需引起高度重視。

(一)土地出讓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尚存較大缺陷。據國辦發[XX]100號文件規定:“從XX年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地方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支出一律通過地方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實行徹底的‘收支兩條線’”。但從實際執行情況看,我縣是從2010年1月1日起方開始對土地出讓金實行基金預算管理,將土地出讓收入繳入國庫。另外,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也急需提高,2010年及以前,我縣尚沒有編制完整的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

(二)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有待加強。調查發現,一些房地產開發商、企業往往以各種理由拖繳土地出讓金,據XX年年市縣打擊偷逃稅費領導組辦公室審覈調查,XX年以來累計拖欠土地出讓金2759萬元,嚴重了影響我縣土地出讓金的正常徵收。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的現象在我縣仍有發生,據審計檢查反映,XX年年我縣以投資不分紅的形式撥付用地單位637.2萬元,佔全年土地出讓金收入1694萬元37%。這種現象容易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流失,也不利於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

(三)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縣對收回、收購、置換、徵用的土地,不是進行前期開發後再出讓,而是隨用隨徵,隨徵隨出讓,缺乏整體規劃,不利於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四)地方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程度過大。在我縣,地方財政一定程度上依賴於土地出讓金。2010年土地出讓金收入佔到全部政府非稅收入的22%。以土地收入爲支撐的財政體制,已經給我縣造成土地資源匱乏的窘況,若再發展下去,將使我縣面臨無地可用的境地,嚴重影響我縣的可持續發展。

三、建議意見

爲進一步規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全面實行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管理。縣政府要嚴格落實國辦發[XX]100號文件規定,將土地出讓金納入基金預算,收入全部繳入國庫,全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要加強土地出讓金預算編制工作,在國土部門報送年度土地供應和儲備計劃的基礎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及早編制年度土地出讓金收支總預算,並逐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規範和加強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要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強化部門之間聯動,加大對土地出讓金及滯納金的徵收和催繳力度,確保土地出讓金及時足額上繳國庫。要嚴格控制土地出讓“讓利”行爲,杜絕擅自減免、緩交土地出讓收入現象,避免以先徵後返、土地換項目、補貼等各種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要規範使用土地出讓金,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用於徵地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支農等專項支出,並做到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堅決防止和糾正截留、擠佔、挪用等違規行爲。

(三)逐步化解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問題。各級政府要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加大稅收徵管力度,逐年降低土地出讓金佔財政收入的比重,促進財政收入的可持續增長。要高度重視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建立完善土地儲備和供應計劃執行機制,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合理調節土地供應總量,確保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要從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用於國有土地收購儲備,給未來發展建設預留一定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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