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業發展不足之處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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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的主旨是以市場爲導向,以農牧戶經營爲主體,以龍頭企業爲主導,以合作服務組織和專業市場爲中介,把分散的農牧戶與國內外市場連接起來,堅持分類指導,系列開發,確立和開發主導產品,發揮比較優勢,建立教、研、推相結合的科技增長機制,提高畜牧業整體素質,進而實現畜牧業的現代化。

畜牧業發展不足之處調研報告

1、用產業理念發展畜牧業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必然趨勢

用產業理念發展農業,建設現代農業,是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本思路和重要選擇。畜牧業是農業產業化的領頭產業、同時又是現代農業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用產業理念發展畜牧業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必然趨勢和重要過程,當前應着力推進畜牧業產業化。

從傳統農業到現代農業,畜牧業都是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顯然,沒有畜牧業,農業就構不成完整的農業。但現代農業有別於傳統農業,其不同之處在於農業中畜牧業的比重發生了明顯變化,在現代農業的中間消費(投入物)中畜禽生產成爲主要成分。例如畜牧業通過畜禽產品的中間消費,把植物產品加工轉化爲動物產品,顯著提高了產品的商品率和市場份額,從而使其在農業中所佔比重也相應大幅度提高。目前,發達國家畜牧業產值佔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都在70%~80%,沒有高比重的畜牧業就談不上有現代化的農業。20世紀90年代至今,全國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其中在確定主導產業和龍頭企業時,廣大農區普遍選擇了畜牧業。十餘年的運行實踐證明,畜牧業作爲承農啓工的中軸產業,通過對飼草飼料的旺盛需求,拉動了糧棉油菜等主要農產品的生產,並將大量農副產品轉化爲肉蛋奶,既充分利用了資源,加快了農業的良性循環,又實現了生物轉化增值。同時,帶動了飼料、獸藥、皮革、食品、儲運和冷藏等衆多相關產業的發展,延長了產業鏈條,提高了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儘管如此,如果僅僅是當畜牧業發展了,並且達到了一定發展水平,便認爲現代農業已經近在咫尺,未免結論過早。嚴格地講,它只能算是用產業化理念發展農業、建設現代農業的一箇中間階段,而非最後的落腳點。因爲畜牧業與種植業同屬第一產業,畜牧業替代種植業作爲農業主導產業,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仍然存在;以畜產品取代農產品作爲主打產品,也只是以一種初級產品代替了另一種初級產品,價值增值和市場空間同樣有限。現代農業不僅僅意味着畜牧業生產及產出水平的提高,它更體現在畜牧業產後加工增值能力的增強。因此,從長遠看,發展畜牧業的最終出路還在於改造傳統畜牧業,大力發展畜產品加工業,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產業層次,從而使從業農民增收更加具有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因此,用產業化理念發展畜牧業,是用產業理念發展農業,建設現代農業的必然趨勢和重要過程。

2、畜牧業產業化經營中存在的問題

2.1 龍頭企業優勢不明顯,一體化、集團化程度不高畜牧業龍頭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雖然有所壯大和發展,並在農業產業化中處於領先地位,但面對日益競爭激烈的國內外市場,仍存在許多問題。第一,企業規模小,產品質量差,管理制度落後,競爭力不強。第二,大型龍頭企業科技和制度創新能力不足。許多大型企業仍然依靠粗放擴張的經營模式,嚴重忽視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發,在市場競爭中缺乏自己的名牌產品和優勢產品,在企業管理中,沒有及時採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存在產權不明晰、決策不科學的問題,仍然依靠傳統家族式的管理方法來管理集團企業,使企業長遠發展受到很大影響。有的企業嚴重缺乏穩定的原料基地,有的企業市場營銷渠道不暢,企業開拓市場的能力和手段有待提高。

2.2 產業化內部利益分配機制不完善

在利益分配方面,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第一,企業與農民簽訂的經濟合同不規範。一些企業往往憑藉其自身的強大經濟優勢,在與農民簽訂合同時故意損害農民利益,使所訂立的合同條款儘量有利於企業。第二,利益主體雙方不守信用。有些地方,當產品市場價高、產品暢銷時,農民往往違背合同,不願將產品賣給企業,導致企業停工待料;而市場價低、產品滯銷時,企業又不願意按原定合同收購,有時即使願意收購也經常壓級壓價,導致農民利益受損。第三,違約追索成本高。

2.3 畜產品加工業嚴重滯後

畜牧業產業化要求畜牧業產前、產中和產後要有機聯合;但我國的畜牧業集團化卻存在產中、產前發達,產後加工嚴重滯後的格局,畜產品加工業與發達國家存在巨大差距。發達國家畜產品加工量佔畜產品生產總量的比重高達60%~ 70%,而我國肉類加工比重不到5%,且加工技術落後,企業規模小,還存在着加工深度不夠、花色品種較少和優質高檔品種比重低的問題。

2.4 產業化管理條塊分割,政策引導失當

經過機構改革,我國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的管理體制雖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部門分割、產銷脫節的問題。 到目前爲止,畜牧部門只管生產,加工和流通則由其他部門管理,各行政部門爲了維持原有的利益格局,往往各行其是,政出多門,畜牧業生產、加工和流通缺乏統一管理,嚴重影響了畜牧業產業化的健康發展。政府對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的引導方面,則存在兩種極端傾向:一是個別地方政府出於促進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往往不顧經濟規律,簡單採用行政命令,人爲製造產業化企業和組織,有些地方則一方面強調要大力發展畜牧業產業化,另一方面卻對畜牧業產業化企業在投資和融資方面設置了許多障礙,現在很多中小型民營企業反映得不到政府投資和銀行貸款。

3 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的建議

3.1 繼續增加畜牧業產業化發展資金投入

畜牧業產業化發展既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資金投入的支持。今後,我國畜牧業產業化發展必須走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方針。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畜牧業的投入,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發展規劃中,確保投資及時到位。畜牧業基本建設投資佔國家農業基本建設總投資的比重應保持在10%以上,到2015年逐步提高到15%以上。各級政府在稅收政策上,要對產加銷龍頭企業視同開發性農業企業,實行先徵後退的稅收優惠政策。要對區域性重點民營龍頭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各級財政也要把畜牧業產業化作爲財政支出的一項重要內容,增設扶持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的專項基金;各政策銀行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也應從資金投向和資金結構上向畜牧業產業化和畜牧業基礎設施傾斜,重點扶持龍頭企業和基地建設。農業信用合作社也要在貸款方面向畜牧業產業化傾斜。

3.2 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畜牧業產業化的實質是使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比較穩定的利益關係。企業與農戶之間是否能建立穩定的利益協調機制,是事關產業化能否可持續發展的大事。各地要根據畜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不同階段,採取相應對策。在產業化經營處於起步階段的地方,要重點發展和規範合同契約、“訂單畜牧業”。產業化經營基礎較好的地方,可以通過建立風險基金、實行最低收購保護價、返還一定利潤等,使企業與農戶建立比較緊密的利益連接機制。其次,也要積極探索畜牧業產業化利益分配的新機制。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行農民用土地使用權、產品、技術和資金入股,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積極鼓勵採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經營形式,使農民與龍頭企業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此外,還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戶和企業管理者自覺履行各種經濟契約和合同,儘量減少產業化發展中的履約交易成本,促進畜牧業產業化的健康發展。

3.3 加快畜牧業結構調整,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

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扶持龍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加強對重點龍頭企業的管理,引導龍頭企業探索企業與農戶互惠互利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鼓勵同行業強強聯合積極協助和鼓勵龍頭企業、專業生產大戶,運銷大戶、經紀人成立行業協會或商會等行業自律組織,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服務中介組織,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層次發展的格局。最後,對龍頭企業和爲畜牧業產業化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組織,政府從計劃審批小工商登記、徵收所得稅、徵用土地、聘用人才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並給予其充分的經營自主權,扶持其發展;同時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國際資本和大中型工商企業進入畜牧業,參與畜牧業的產業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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