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現狀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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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我縣認真實施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努力改善婦女兒童發展的社會環境,社會化維權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婦女兒童的各項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

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現狀及建議

一、維權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我縣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職責,不斷加大維權力度,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維權,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構建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推動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工作格局。

(一)強化思想認識,優化社會氛圍

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從全面實踐“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時代意義,加強領導,做到機構建立、領導到位、認識到位、人員到位。能找準維權工作與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及時解決維權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大量侵權案件得到有效處理,維護了社會穩定。各單位認真實施“四五”普法規劃,開展以憲法爲中心,以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制宣傳,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婦女依法維護權益的自覺性和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已初步形成尊重婦女、愛護兒童、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良好風尚。

(二)預防打擊並舉,注重司法保護

各單位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推動部門維權和社會維權相結合,各項維權工作制度和維權信訪網絡逐步健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顯提高。縣人民法院依法懲處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等行爲,保護婦女兒童的生命健康權和人格權;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涉及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各類案件;與6所學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釋法,普及維權法律法規;突出維權重點,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審判工作。XX年,全縣共依法選舉11名婦女幹部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理,依法維權,促進司法公正。今年上半年,縣人民檢察院充分運用檢察職能,嚴格執法,加強對侵害婦女兒童刑事案件的偵查監督和起訴工作。偵查監督侵害婦女兒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10件25人,均在受理後3日內辦結;提起公訴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2件26人,侵害婦女兒童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犯xx罪8件8人,拐賣兒童罪1件4人,重婚罪1件2人,有效地震懾和打擊了犯罪。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嚴厲打擊傷害、xx、拐賣等各類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今年上半年,開展“掃黃打醜”行動,加大對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移物品、違禁出版物、音像製品的查封、收繳力度,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整治,淨化中國小校周邊環境。司法行政部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開展“148”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爲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服務。XX年至XX年上半年,提供司法援助230件,其中涉及婦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117件。

(三)依法維護權益,促進發展進步

各單位加大維權工作力度,強化監督檢查,積極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貫徹和各項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婦女就業比例逐步提高。縣勞動部門今年來積極拓寬婦女就業渠道,努力消除以性別爲由的錄用標準,提高女性就業率,開展2次“手牽手”再就業宣傳活動和勞動資源見面會,發放《再就業優惠證》411本,其中女職工172本,佔41.8%。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目前,全縣女專業技術人員達7265人,政府系列科級女幹部25人;XX年以來,我縣先後錄用224名惠籍大中專畢業生中,其中女大中專畢業生84名。婦聯、工會、共青團依法履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一定保護,“雙學雙比”、崗位練兵活動紮實開展。今年有1名赴盛5名赴市表彰“女職工自我成才達標”活動標兵,1名女職工赴市表彰“女職工再就業帶頭人”;今年我縣18名市勞模中有6名女職工,佔33.3%。全縣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中,已建立女工組織達70%以上,爲開展女職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組織保證。維權工作成績顯著,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不斷深入。全縣共有8個系統參與了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縣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團中央授予“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光榮稱號,並創建了3個省級、9個市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得到促進,《母嬰保健法》得到有效落實,至去年年底,孕產婦系統管理率79.21%、高危孕產婦管理率99.65%、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99.78%、母乳餵養4個月率97.81%、7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74.89%、3歲以下兒童管理率78.76%,婦女兒童生活質量明顯提高。兒童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在校生法制教育力度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全縣各類學校治安形勢較好,無出現政治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均遠遠低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規定的標準,得到盛市的一致好評和肯定。從98年至今,全縣婚姻登記率達100%,杜絕了童婚、早婚現象。

二、維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維權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由於歷史及其他客觀原因,維權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男女平等問題。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現實中的男女平等,婦女的經濟地位、政治權利、教育機會、發展環境和法律保護等合法權益的實現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歷史進程,受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以及幾千年封建意識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婦女自身素質及舊價值觀的影響,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農村和邊遠山區婦女兒童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意識較差,法制觀念相對薄弱。

(二)法制宣傳問題。維權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出現時鬆時緊的現象,依法維權濃厚氛圍和保障婦女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未能有效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部分地區還存在形式相對陳舊、內容比較單一等問題,實效性不明顯。針對青少年防範犯罪的自警、自律、自護意識教育在一些地方和區域還沒有得到普遍重視。

(三)女職工保護問題。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勞動保

護工作較薄弱,女工組織作用發揮不到位,女職工“四期”保護不落實,勞動用工不規範,勞動合同中沒有女職工勞動保護條款或合同流於形式,任意加班加點、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及使用童工等現象仍然存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落實較難,勞動力市場歧視婦女的現象時有發生,下崗女職工再就業困難。

(四)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問題。家庭暴力是危及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主要問題。婚外戀、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發夫妻矛盾、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賣婦女兒童、xx、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屢打不絕,屢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發的離婚案件仍佔一定的比例,婦女兒童在離婚案件中仍處於弱勢。

(五)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齡化趨勢,14至16週歲未成年人已成爲違法犯罪的高危人羣。全縣普通高中升學率爲45%左右,一些閒散青少年、流動人口子女、離異和單親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羣體的違法犯罪問題日益凸顯,侵財型犯罪所佔比率仍然居高不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長效工作機制尚未形成,非法“網吧”、不健康圖書等文化垃圾仍在很大程度上危害着未成年人的健康。

三、加強新形勢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幾點建議

維權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道遠。要以統一思想認識爲着力點,組織領導到位,營造濃厚的維權工作氛圍;以務求實效爲出發點,方法措施到位,開展紮實有效的維權工作;以完善制度爲落腳點,維權機制到位,努力提升維權工作水平。

(一)不斷深化思想認識,增強責任緊迫意識

婦女是“半邊天”,兒童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新形勢下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是實踐“xxxx”重要思想,代表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各級政府、各單位要把提高婦女地位、增強兒童素質,全面維護婦女兒童在經濟等各個領域中的合法權益作爲義不容辭的任務和責任,切實提高對維權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加強檢查督促,細化分解責任,依法開展維權工作。要通過抓學習、抓教育、抓隊伍、抓執法、抓規範,加大維權工作力度。要突出重點,堅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的原則,推動《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XX—XX年)》、《福建省兒童發展綱要(XX—XX年)》中確定的婦女兒童發展和權益保護目標的全面實現,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政治、經濟、教育、健康、人身、財產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二)完善維權工作機制,深化基層維權力度

要進一步健全婦女兒童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務必在履行職責中達成共識,各負其責;在協調配合中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維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將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納入工作責任制,對涉及婦女在政治、勞動、人身以及婚姻家庭權益等領域存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婦女兒童工作組報告。要建立健全信訪網絡、司法保護網絡、社會救助網絡和維權監督網絡,形成婦女兒童維權社會化工作體系。基層司法、行政執法單位要從婦女兒童維權實際需要出發,注重實效,形成有效的預警防範機制,從源頭上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各級婦聯組織作爲黨和政府聯繫婦女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是婦女利益的代表者,要切實履行代表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把婦女兒童維權工作作爲主要任務,着力發揮協調推動作用,整合社會資源,創新工作載體,開展調查研究,參與執法檢查,及時解決維權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各級共青團組織要認真貫徹中央綜治委、共青團中央《關於共青團組織進一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推動青少年維權中心建設,及時有效地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三)不斷強化司法保護,堅決打擊侵權行爲

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是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重要環節,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把做好新形勢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歷史使命,牢固樹立男女平等的國策意識,自覺承擔起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特殊責任,從教育培訓、諮詢服務、援助發展、司法保護等各個環節幫助支持婦女兒童,爲新形勢下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實現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司法機關對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案件,要互相配合,認真查辦,不得拖延推諉。人民法院要在充分體現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優先做好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各類案件的調解和審理工作,加大對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兒童保護力度。要繼續吸納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維權工作經驗的婦聯幹部和社會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及婦女兒童權益案件的調解和審理,切實加強對婦女兒童的法律保護。人民檢察院要繼續加強對侵害婦女兒童刑事案件的偵查監督和起訴工作,加大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各類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積極做好預防犯罪工作,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傷害、xx、拐賣、吸毒、販毒、嫖娼等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措施防範,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110”家庭暴力接警和處理機制,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爲;加強與各級婦聯組織密切聯繫,及時溝通,共同解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有關事宜,提高婦女兒童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和基層司法調解工作,認真貫徹xx《法律援助條例》,切實履行管理監督職責,加強婦女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經濟困難的婦女兒童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繼續做好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努力構築學校、家庭和社區相結合的工作格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把閒散青少年、困難家庭子女納入教育、管理和服務範圍,在生活上解困、學習上幫助、行爲上糾偏,把違法犯罪的傾向和行爲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維權隊伍建設,優化維權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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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要加大維權工作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關鍵是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要強化執法人員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認真學習維權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維權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關心社會弱勢羣體。要完善並不斷壯大基層維權工作隊伍,進一步擴大和加強維權志願者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創造有利於制裁和消除任何歧視婦女兒童現象的社會執法環境。要深入開展“四五”普法教育,加大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社會宣傳力度。企業經營者是“四五”普法的重點對象,要加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對女職工勞動保護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守法的自覺性,確保《福建省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條例》落到實處。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新聞媒體,正面宣傳婦女兒童發展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傳保護婦女兒童的法律知識和先進典型事蹟,揭露和鞭撻各種歧視婦女兒童、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行爲與不良傾向,擴大維權工作社會影響力和覆蓋面,在全社會倡導尊重婦女、關愛兒童的良好風尚,使廣大婦女自尊、自愛、自重、自強,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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