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科學設崗與合理兼崗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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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崗位設置與人員配置不適應的矛盾突出,要害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難落實等突出問題,已對有效履行中央銀行職責造成了影響,潛伏着一定的風險隱患。如何科學設崗與合理兼崗,有效規避風險,更好地履行基層央行職能,已經成爲縣支行面臨的新課題,筆者就縣支行科學設崗與合理兼崗的運作模式與改革措施做粗淺的探討。

支行科學設崗與合理兼崗的調研報告

一、縣支行崗位設置與人員狀況:

(一)縣支行人員現狀無法適應現崗位設置。以設有庫房的正藍旗縣支行爲例,支行現有人數35人,現設5股2室,有15個專業61個崗,除4個行領導和5個非領導共9人外,崗位與人數的比例爲2.3∶1,國庫會計部門是縣支行金融服務的重要部門,其崗位設置和人員數量的矛盾更爲突出,主要表現在:按照內部控制要求,不宜兼任崗位遠遠超出了股內現有的人員數量,如國庫不宜兼任的崗位有22個,最少需要8人才能達到不宜兼任崗位的要求,現配備4人;會計不宜兼任的崗位有11個,最少需要6人,現配備3人,爲了應付各種檢查,國庫會計在文件上的崗位設置全部合規,但實際上是張三名義李四操作,另外由於工作人員少,強制休息制度也難以執行,這些現象已經給縣支行國庫會計部門造成了很大的風險隱患,一旦有監守自盜者,完全是有機可乘的,這些隱患應引起管理層的高度重視。

(二)縣支行人員現狀與央行業務發展不適應。人民銀行監管職能分離以來,工作職能反而得到進一步加強,工作量快速增長。尤其是XX年以來,人民銀行先後推廣應用大額支付系統、銀行賬戶管理系統、貨幣金銀信息管理系統等,還多次對會計覈算、國庫覈算、固定資產管理、信貸登記諮詢等系統進行升級,以及加大了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信息調研和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資金支持等重點工作的力度,支行工作量更是成倍加重。業務範圍的擴展和業務量的增大,構建了基層支行新的履職平臺,客觀上加大了對縣支行人力資源的需求,而支行人員數量只減不增,已形成人少事多、工作疲於應付、忙於交差的被動局面,長此以往,縣支行難以實現高效履行央行新職責的目標。

(三)部門設置不適合縣支行人員現狀。以正藍旗支行爲例,除去行級領導和行級非領導職務9人,支行工作人員共26人,現設7個股室,包括正副股長在內平均3.71人/股室。如除去保衛值班人員7人,其他股室平均只有3.1人/股室,這樣的內部股室設置,股多人少,不但難以整合支行有限的人力資源,而且在處理同一件事情或同一項工作上往往需要經過更多的手續和環節,耗費更多人力和物力。另外股室負責人員絕大多數時間忙於應付自己手中的日常工作,對股室的監督檢查時間很少,管理效率較低。

二、對縣支行科學設崗和合理兼崗的探討:

(一)實行縣支行機構重組,有效整合現有人力資源。一是對發行出入庫業務量較少,保衛人力資源嚴重不足,交通條件較好的縣支行撤銷發行庫,其出入庫業務上收中心支行,相應撤銷保衛和發行股,將人員充實到其他業務股室。二是對縣級商業銀行機構相對較少,縣域金融經濟總量較小,實行兼崗後也不能解決崗多人少矛盾,撤銷縣支行不影響縣域金融經濟發展的縣,實行按經濟區劃對人民銀行縣支行機構佈局重組,將人員按就近和經濟流向的原則,併入相鄰縣支行,集中力量辦好保留的縣支行。

(二)改革內部機構設置。將現行的5股2室合併爲2股3室,即:金融管理股、發行保衛股、營業室、綜合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室,把會計國庫股改爲營業室,繼續履行原會計國庫業務的各項職能,把金融管理和調查統計合併爲金融管理股,將貨幣金銀專業與保衛專業合併爲發行保衛股,把國庫事後監督納入紀檢審計室,從而減少崗位設置和管理層次,實現合理兼職兼崗。

(三)收縮部分業務和管理職能。對人數達不到必要定員的支行,就其承擔的部分央行職能進行收縮或削減,內部管理職能給予取消或上收,如國庫事後監督和內審專業,可由上級行相關職能部門直接管理。

(四)隨着部分重要業務的收縮,對崗位的設置及人員的配備,相應地進行調整。如會計覈算實行“四集中”,支行押運任務由上級行承擔等,對保衛和會計崗位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支行人員狀況,允許其合理設崗和兼崗。而國庫在實施集中支付和單一帳戶制度後,其核算、監管與統計分析將成爲業務重點和難點,因此,在崗位和人力資源配置上,須向國庫傾斜。對發行庫撤消的支行,現行的崗位設置,特別是重要崗位的設置問題,應重新研究,科學設崗,合理配置人員。

(五)跨股室兼崗。縣支行在部門內部調節仍不能滿足崗位需要的情況下,根據業務量的大小和業務處理的時間差,將不涉及相互制約的業務在股室之間進行兼崗,可有效解決強制休假難等問題。如會計和發行辦理業務時間一般都集中在上午,可以利用下午時間兼任與本崗位業務不衝突、能兼容的專業,如兼任不受嚴格時間限制的黨宣羣工或人事專業。

(六)嘗試對國庫、會計、發行部門負責人實施強制休假時,由其分管領導代崗。縣支行的副行長都是基層央行的業務骨幹,他們對所分管的專業非常的精通,讓分管領導來頂替分管專業的部門主管,非常適合縣支行現狀。具體做法是:由支行黨組發出強制休假通知書,支行人事部門按照強制休假通知書的要求,立即安排國庫、會計、發行主管與代崗領導交接工作。在對國庫、會計、發行部門負責人實施強制休假時,遵循“三不提前”的原則,一是對所要實施代崗和強制休假的部門不提前通知,防止對方提前作好思想準備;二是對所抽的代崗領導不提前通知,避免代崗領導以私人關係提前告知對方;三是確定分管領導下股室代崗的時間不提前通知,防止對方提前做好應付準備。這樣做從時間上不會給國庫、會計、發行部門的主管留有餘地,對可能存在的違規問題根本沒有任何隱蓋的機會。代崗領導在代崗期間,一邊辦理業務,一邊對部門業務操作當中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詳細地做好記錄,代崗結束後向支行黨組領導進行書面彙報,並提出整改建議。同時在強制休假期間,休假人如果有事需要離開本地區,必須經支行領導批准,這樣有利於代崗人員在代崗期間對所發現的問題得到及時覈實。這種做法既有效解決了縣支行因人員不足難以執行強制休假的問題,又達到了強制休假的目的。

三、爲實現科學設崗和合理兼崗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業務處理的科技含量。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庫守衛工作管理規定》中“縣支行具備第二十一條的五項條件,經上級行批准,中心支行對縣支行可異地守衛”這一政策,充分利用遠程電視監控等手段,實行支行單人值班,可使保衛幹部減到3人,其餘4人充實到業務部門。

(二)引入激勵機制,實行崗位貨幣化。兼崗是將兩崗或多崗的工作,由一個來承擔,將被兼崗位的責任集中於兼崗者身上,兼崗人員如果承擔被兼崗位的履責責任,就會要求實現責權利平衡,即擔負的責任、享有的權力和享有的利益應該等同,也只有當他所承擔的責任與其所享有的工資待遇等值時,纔會主動認真地履行所兼崗位的職責和接受責任追究,否則,兼崗人員會抵制超強度的工作,並由此影響工作質量或服務質量。因此,應改革現行的收入制度,科學劃分崗位,以崗定價,解決不同崗位勞動差別,對兼崗人員按崗位取酬,憑工作業績取酬,起到獎優罰劣的作用。實行以崗定酬,合理確定兼崗者的績效工資係數,實現崗位貨幣化,使兼崗人員在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也能得到相應的經濟回報,可以極大地調動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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