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租房消防安全現狀分析及整治對策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1W

“羣租”是近年來出現的新名詞,但隨着羣租羣體的不斷擴大,羣租房引發的各類治安和消防問題日趨突出,羣租現象也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媒體和廣大居民的關注,也成爲當前消防工作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筆者結合自身在工作中瞭解的出租屋消防安全現狀和參與羣租房綜合整治的感受,試圖從法律法規、機制建設等方面對此進行一些粗淺的探討,與廣大同行交流。

羣租房消防安全現狀分析及整治對策

1羣租產生的背景

1.1定義

居民或村民住宅類房屋在租賃過程中,承租方爲不特定的若干人,在一戶內形成一個羣體居住的租賃方式。

1.2產生背景

羣租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房屋租賃市場新的表現形式。近年來,隨着工業經濟的迅猛發展、城市的快速擴張和國家政策的宏觀調控,一方面,大量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涌入城市,造成城市流動人口激增。另一方面,隨着房地產市場的規劃調整,大量以投資爲目的的商品房短期內難以售出獲利。於是,受租賃市場上高額利潤的驅動,部分房屋擁有者和房產中介將空置的房屋轉售爲租,並將整體的大空間住宅分隔成多個獨立的小空間,分別出租,以獲取利益最大化。同時,城市的擴張也使城市周邊的農村獲得了擴展的空間。農民耕地被徵收,但供居住的宅基地依然保留,形成了"城中村"。城市的土地是國有土地,而"城中村"的土地仍然保留着農村集體土地的屬性,村中大部分居民以失地、下崗困難和生活無保障爲由,擅自非法佔地建房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或破牆開門開店用於經營。而外來務工的低收入羣體爲了降低生活成本,緩解房租所帶來的經濟壓力,大多選擇“羣租”的方式合夥租房。對於房東和房客來說,他們是雙贏的,羣租理所當然成爲了雙方需求的結合點,這是這個現象出來的原因。正是這個原因使“羣租”現象逐漸出現並呈愈演愈烈之勢,目前已成爲一個社會突出現象,成爲了輿論關注的新焦點。

2羣租房的分類

2.1按建築類別分按建築類別,“羣租”主要以兩種形態存在,一是大居室“分割型”羣租——中高檔住宅區內的簡裝修房分割成若干間,以閣間形式逐一出租。二是村民住宅違章連體搭建出租。前種形式是在100平米左右的房間內居住了十幾至二十幾人不等,人均面積一般都不到7平米。後種形式是房東直接搭建小面積房間,村民在自己的主體建築外圍擴張搭建附體建築,該類建築大多2-3層,底層多帶有商鋪,每個房間10-15平方左右,設獨立進出的門或走道,房內煮食與休息在同一區域,底樓房屋作店面出租,形成人氣混居和住宅與營業性場所互通的局面。

2.2按建築物使用性質分按建築物使用性質,出租屋可分爲三大類型:一是員工集體宿舍。由用工單位以單位名義租借房屋,由單位出資爲單位職工提供住宿場所。二是地下旅館。有專人或者專業機構在全市範圍內尋找房東,把零散的房源做成地下的旅館,有專人來管理,收取租金,未經工商註冊,屬非法經營;三是多戶集中居住。以家庭爲單元,至少在三戶以上,多的甚至於十幾戶。四是“三合一”場所。爲滿足羣租戶集中區域人員的生活需求,借用村民住宅從事經營活動,同時也用作居住場所,形成集經營、住宿、炊燒於一體的“三合一”場所。

3羣租房的消防安全隱患

由於大部分出租屋承租人員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缺乏,加上出租屋經營者消防安全管理“缺位”,致使當前城鄉出租屋火災隱患叢生,使出租屋昌漸成爲火災事故的“重災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波及多戶,隨之而生的經濟糾紛也非常複雜,一旦處置不當,極容易引發羣訪羣訴。

3.1居民住宅羣租房的消防安全隱患

一是羣租導致居住人口密度過大,火災危險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戶發生火災,將會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戶,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容易引發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二是電氣線路過負荷。衆所周知,居民住宅內的電路設計是按照常規居民住戶的標準來設計,而一套房內住四、五家甚至更多住戶,就很容易造成電器負載狀況的產生,導致火災的發生;三是使用大量可燃、有毒材料進行分隔,一來使火災荷載增加,發生火災的概率上升,二來一旦發生火災有毒的煙氣很容易引發人員窒息死亡;四是羣租房內租客的流動性相對較強,人員成份複雜,難以進行有效管理,一旦發生衝突,可能引發火災事故。

3.2村民住宅羣租房的消防安全隱患

一是村內基礎消防設施缺乏。無市政消火栓,村莊外圍天然水源無消防車停靠平臺,消防車取水難度大;二是消防通道堵塞現象嚴重。村民擅自擴張搭建的違章建築佔用了原有村民住宅間的防火間距,致使消防通道嚴重變形,消防車無法進入撲救;三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缺乏。一些飯店、網吧等人員密集的“六小單位”內基本沒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一旦起火,無最直接的撲滅初起火災的工具。四是人氣混居。大部分房客只租一間房,將液化氣鋼瓶放在居室內,火災危險性大。也有將鋼瓶放置在屋外,通過皮管穿牆或直接從門縫中拉出使用,易磨損皮管造成氣體泄漏引發火災;五是亂接亂拉電線,易引起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

4羣租現象的整治對策羣租現象是消防部門面臨的新問題,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很難界定對房東或房客的處理。因此,對羣租房的整治和管理,應當着眼大局,從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着手,循其特性,落實對策,爲長效管理羣租房打開良好的局面和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

4.1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行政責任主體。消防部門要積極當好政府參謀,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區、鎮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爲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作爲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行政責任主體,治安(派出所)、安監、消防等部門積極配合其做好工作。明確責任主體,方能改變目前多個部門管理、但誰都不管到底的局面。

4.2強化源頭管理,明確租賃雙方責任。對剛開始動工的違章搭建和違章裝修,物業管理或職能部門一定要及時制止,從源頭上加以規範,將防範措施落實在前,避免事後補救。在即成事實的管理中,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強化“誰經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以便處理出租房火災引起的各類糾紛。

4.3完善法律法規,填補消防管理盲區。積極推動出租屋租賃雙方或一方法人化,使消防部門可以管理單位的模式加強對羣租房的管理,同時,通過建立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羣租市場。

4.4安裝消防設施,推進安全技術防範。要求在公共區域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在一定規模的出租屋安裝簡易煙感、簡易噴淋和多功能消防逃生軟梯等設施,使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現人防、技防相結合,切實提高出租屋抗禦火災能力。

總之,羣租房出租是繼閒置廠房出租後又一個市場經濟條件下派生出的新現象、新問題,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因地制宜,對症下藥,多策並舉,才能逐步收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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