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3W

爲認真貫徹全省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精神,推進社區“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實現社區黨建區域化格局)建設。3月12日,縣委組織部成立兩個調研組深入義寧鎮百匯、萬坊等八個社區,通過座談交流、聽取彙報和實地察看等形式,就社區辦公場所、經濟狀況、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XX年,在南崖、衛前、萬坊、西擺四個居委會的基礎上,成立了寧紅、鳳凰山、南崖、西擺、萬坊、衙前、衛前、百匯八個社區居委會,均屬純居民型社區,共有居民34120戶,人口13萬。一是社區辦公用房情況。各社區均屬租借其他單位或民房辦公,既無會議室也無黨員活動室。寧紅社區租用民房辦公,每月租金700元,其餘七個社區的辦公用房由國稅局、財政局、房管局、工商局、建行和寧州鎮企辦無償提供,其中南崖社區在南崖景苑擁有一套120㎡的辦公用房,但因無錢裝修沒有進去辦公。二是社區幹部工資和辦公經費情況。幹部工資縣財政每月補貼書記、主任600元,一般幹部500元;鎮政府每月補貼300元;縣民政局每月補貼書記、主任100元、一般幹部90元。辦公經費每年8000元。三是社區幹部配備情況。八個社區均配有書記和主任,現有工作人員38名,其中男性3名。大專學歷以上12人,高中學歷23人,國中學歷3人;平均年齡40.1歲,45以上的5人,30-35歲32人,30歲以下的1人。日常工作要承擔17項行政性事務,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收衛生費,工作負荷比較重。四是黨組織和黨員隊伍情況。各社區均成立了黨組織,百匯社區爲黨總支,其他七個爲黨支部。共有黨員1014名,其中流動黨員287名、下崗黨員375名、無法聯繫黨員149名、60歲以上黨員366名。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下,我縣城鎮社區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隨着城區的快速擴張、人口的迅速增長,社區建設中的深層矛盾也逐漸凸顯,主要表現爲管理體制不暢,辦公場所緊張,經費保障不足,服務質量不高,黨建基礎薄弱和社區意識不強等六個方面。

1、管理體制不暢。一是管理職能行政化。社區工作以完成上級佈置任務爲主,除日常工作外還要承擔街道、縣委縣政府和其他職能部門交辦的各種行政性任務。二是權責利不統一。部分職能部門本應下放給社區的權利沒有下放,或名義上將職能下放,實際上是工作下放而權利不放,社區大量的時間花在“協助”部門工作上,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的工作職責因工作繁重而淡化。三是工作缺乏合力。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等單位的服務設施和閒置資源的共享,聽任單位領導意願,缺乏有力的約束機制,沒有形成“駐於社區、關心社區、建設社區”的良好氛圍。

2、辦公場所緊張。 一是辦公用房緊缺。八個社區的辦公條都比較差,辦公面積平均61㎡,特別是西擺社區一下大雨就浸、南崖社區一下小雨就漏。二是活動場所缺乏。各社區都沒有黨員活動室和會議室,公益性娛樂場所幾乎沒有,平時搞活動、開會靠向其他單位租借。三是《修水縣房產開發項目建設管理試行辦法》(修政辦發[XX]38號)關於住宅小區按建築面積0.08%提供社區用房的規定執行不到位。

3、經費保障不足。一是財政投入相對滯後。近年來,隨着社區作用凸顯和管理重心下移,社區承擔的工作任務逐漸增多,但“費隨事轉”的原則卻並未得到很好的貫徹,在承擔工作的同時經費難以落實。基層組織建設資金向農村傾斜,社區硬件建設投入不足。二是幹部待遇相對偏低。書記、主任1000元/月、一般幹部890元/月,與縣城其他類似工作崗位收入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幹部工作積極性。三是辦公經費相對短缺。隨着城區居民增多、服務要求提高、工作量增大,每年8000元的辦公經費遠遠無法滿足社區辦公實際需要。經費短缺導致一些羣衆性文化娛樂活動無法開展,市民服務難以落實,工作顯得被動。

4、服務質量不高。受活動場所、辦公經費等客觀因素影響,社區服務水平還相對滯後,具體表現爲:一是服務內容單一。社區平時主要圍繞政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服務內容以政府部門安排的工作爲主。對市民需要的托幼、保健、娛樂、家政、保潔等服務還很欠缺,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缺乏吸引力,不能滿足市民需求。二是服務設施缺乏。很多院落、樓棟沒有活動場地,如萬坊、寧紅和南崖等社區要麼活動場地小,要麼沒有活動場地,市民無法就近開展活動。三是服務主體單一。政府和社區包攬了許多本應由市場提供的服務項目,而新型社區服務業又還沒有形成規模,在引導非營利性組織、社團、協會等民間組織發揮作用方面還有待加強。

5、黨建基礎薄弱。社區黨建陣地建設非常滯後,大多數沒有黨員活動室,沒有黨建宣傳欄。黨建意識淡薄,黨建氛圍不濃,黨內活動貧乏,黨員管理缺位,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發揮不明顯。“三無”黨員(無固定住所、無固定單位、無固定收入)遊離於黨組織管理之外,對 “三不”黨員(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時繳納黨費、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6、社區意識不強。當前社區行政化現象普遍,工作方式以行政指揮爲主導,簡單地把社區工作等同於完成部門交辦的任務,社區服務比較滯後。而政府部門往往把社區當成“下屬”,直接向社區安排行政工作,這種結果導致了市民對社區工作認識的模糊,認爲社區就是辦辦證明、管管衛生,對社區工作不關心、不支持,有事習慣找單位,參與社區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夠,甚至有的國家幹部連衛生費都不願交。

三、意見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在充分聽取社區黨員、幹部和市民意見,廣泛借鑑外地社區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修水社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建議:

1、進一步健全理順社區管理機制。一是建議實行常委掛點聯繫社區工作制。一名常委聯繫一個社區,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社區黨建工作聯繫會,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的難點問題。二是建議建立社區共建共享機制。出臺相關規定要求駐區單位積極支持社區建設,幫助社區解決實際困難,將閒置資源無償或低價提供給社區使用,單位服務及活動設施無償向社區開放。同時,要求居住在社區的機關黨員幹部積極參與社區組織活動。三是建議實行社區工作準入制。職能部門凡擬將其組織機構、考覈評比、專項調查等事項及社區職能以外的工作進社區的,應通過一定程序向社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按要求申報審批的,社區有權拒絕執行。

2、逐步解決社區辦公活動場所。一是建議將社區辦公活動場所納入政府規劃。在政府建設廉租房、安置小區、公益服務設施時,將社區辦公用房一併納入考慮,同步規劃建設。二是建議將社區辦公活動場所納入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範圍統籌考慮。在爭取上級政策性資金扶持的同時,縣、鄉財政每年配套一定數額的資金,通過新建和購買等形式逐年解決社區辦公活動場所問題。三是建議將南遷單位閒置辦公用房調配給社區使用。對搬遷至城南辦公的單位閒置用房劃撥給西擺等暫無適當辦公場所的社區使用,對百匯和鳳凰山等社區借用辦公場所仍適應辦公使用的,可將產權直接劃撥給社區。四是建議按照(修政辦發[XX]38號)文件規定,規模小於50000㎡的住宅小區,開發單位應無償提供不少於30-50㎡的社區用房;規模大於50000㎡的住宅小區,開發單位應按總建築面積0.08%無償提供社區用房。

3、建立健全社區經費保障機制。一是建議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適當提高純居民型的社區辦公經費補助標準,按社區人口比例劃撥一定人頭工作經費。二是建議按照“費隨事轉”要求,對超出社區職責範圍又確需社區承擔或配合的工作,按照有償服務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解決相應的工作經費。三是建議鼓勵社區興辦經濟實體,開展家政、保健、娛樂、物業等有償或低償服務。四是建議出臺相關規定要求駐社區單位在物力和財力上對社區建設予以支持。五是建議在財力許可的範圍內進一步提高社區幹部經濟待遇。

4、努力提高社區服務能力。根據市民生活需要,對社區內場地資源進行整合,鼓勵駐社區單位、社會組織和服務機構開發、開放市民需要的體育、娛樂、文化等活動設施,解決當前文化娛樂場地缺乏的問題。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各類民間組織創辦各類社區服務企業,鼓勵待業人員和下崗職工開辦社區服務項目,以市場化方式推動社區服務,防止政府在社區建設中大包大攬。

5、全面提升社區黨建工作水平。一是建議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按照“一社區一總支”的原則和“無組織抓組建、有組織抓規範、有規範抓創新、軟弱渙散抓整改”的要求,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設立八個社區黨總支,下轄若干黨支部。二是建議開展“社區黨建基礎工作建設年”活動。對社區黨建的硬件和軟件建設進行全面規範,力求做到黨建氛圍濃厚、佈置美觀大方、資料規範齊全、數據準確詳實。三是建議繼續深化“黨員幹部監督進社區”工作和“受社區歡迎的幹部”評選表彰活動。四是建議開展 “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 活動,對在職黨員、流動黨員、離退休黨員、下崗黨員進行分類登記,對在職黨員實行“雙管”,對下崗黨員實行“接管”,對離退休黨員實行“共管”,對流動黨員實行“協管”,對居民黨員、復轉軍人、畢業學生中的黨員實行“統管”。五是建議將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站點延伸到每個社區。

6、進一步調整社區佈局設置。鑑於從城南四小以西均屬寧紅社區管轄範圍,人口太多、範圍太廣,建議將寧紅社區分設爲兩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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