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市幹部工作作風的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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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深入貫徹《條例》,進一步強加我市幹部隊伍建設,我們對全市幹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的辦法進行了專題調查。情況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查表明,我市部分幹部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思想觀念滯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意識不強。一些幹部的思想仍然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要求,身子進了市場經濟,腦子還留在計劃經濟中。特別是少數經濟職能部門的幹部,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新特點、新變化缺乏深入研究,視野不開闊,工作指導上越位、錯位和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幹部面對我市改革開放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往往束手無策,工作中缺乏主動性、創造性,要麼憑上級紅頭文件行事,要麼憑經驗和慣例做事,靠上級給錢給物辦事,等上級拍板表態幹事。有些機關幹部對基層要求多、指導少,指責多、支持少;有些部門幹部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解決問題,一味強調本部門、本系統的利益;有的不能結合全市的實際,把本系統、本部門的工作與全市的中心工作割裂開來,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務能否完成漠不關心。 (二)一些幹部還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服務意識、態度和工作效率方面仍有較大差距。部分機關幹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理論素養低、文字能力差、實踐經驗不足、工作業務不精等問題。一些所謂“實權”部門存在着特權思想,服務態度生、冷、硬,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才辦事。一些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不力,各自爲政,相互掣肘,效率低下。有的部門對政府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置若罔聞,辦理拖拉,甚人爲設置障礙,能辦的事不能馬上辦,不能辦的事不給明確答覆。少數機關幹部不認真學習,不研究工作,缺乏創新精神,工作上相不出點子,拿不出辦法,表面上忙碌不暇,實際上解決不了問題。 (三)官僚主義仍然存在,黨羣幹羣關係程度不同地受到影響。有些部門依法行政少,以權謀私多,長官意識濃,衙門作風重。有些機關幹部習慣於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經講話落實講話。有的領導幹部大部分精力用於看文件、開會議、聽彙報、迎來送往上,很少到基層和羣衆中去,滿足於靠文字材料瞭解情況,處理問題,指導工作。還有的領導幹部對中央的政策研究不深,對基層的情況知之不多,卻習慣於誇誇其談,華而不實,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貫徹。 (四)形式主義比較普遍,工作上不注重實際效果。通過調查瞭解,基層羣衆普遍認爲,形式主義仍然是當前機關工作作風中存在主要問題之一。有的部門規章制度定了一個又一個,但常常是掛在牆上,寫在紙上,說在嘴上,落實不到行動上。一些幹部以應付的狀態對待工作,對待領導,對待羣衆,成績說的多,缺點說的少,報喜不報憂,工作落實不夠。有的不重實際,不務實事,不求實效,喜歡做表面文章,追求“轟動效應”。 (五)調查研究不深入,幫助基層和羣衆解決實際困難少。有的部門或領導下基層本來就不多,下去了要麼走馬觀花,聽聽彙報,要麼無的放矢,泛泛空談,對基層沒有什麼指導意義。由於對基層情況研究不夠,制定的政策規定既脫離實際,又缺乏操作性,使基層很貫徹執行。 二、產生的原因 調查表明,產生這結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放鬆政治理論的學習,忽視世界觀的改造。有些幹部自恃文憑高,不願學習;有的藉口工作忙,不想學習;特別是有些幹部輕視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的學習,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忽視了世界觀的改造。二是思想素質不高,宗旨觀念不強。少數幹部思想政治素質不太高,在思想上看不起羣衆,公僕意識淡漠,羣衆觀念、服務意識淡化;三是對機關工作作風建設重視不夠,機關黨建工作跟不上形勢發展的要求。一些單位常常以業務工作忙爲由,忽視機關作風建設。抓業務工作這一手硬,抓思想政治工作這一手軟的情況比較普遍,有的部門連正常的例會都沒有,機關幹部學習流於形式。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督機制中的評價要素原則空泛,評價標準模糊不清,上級難以下級的權力動作進行有效制約,下級對上級的監督空泛無力。四是對幹部的教育管理不力。在新形勢下,對機關幹部沒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教育、監督、管理機制。一些部門領導對下屬要求不嚴,以至於出了事還幫助其開脫責任;有的奉行好人主義,對下屬的錯誤言行不加制止。由於教育不夠,管理不嚴,監督不力,一些幹部公僕意識淡漠,滋生當官做老爺思想和衙門習氣,對羣衆的困難和疾苦麻木不仁,言行嚴重脫離實際,脫離羣衆。上述問題,雖然發生在個別機關幹部身上上,但卻產生了很壞的影響,嚴重地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必須引起高度警覺,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三、建議和對策 (一)按照“xxxx”的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幹部作風建設。幹部作風建設作爲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新階段新任務的要求,必須以“xxxx”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把解放思想、實事求實、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貫穿到各項工作的全過程。要着眼於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認真分析幹部作風建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確立與實現新時期奮鬥目標相一致的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標準和要求。 (二)切實加強機關職能轉變,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一是要繼續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爲。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該下放的權力要下放到位,真正建立起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爲規範的管理體系。二是要繼續改革和完善政府審批制度。能精簡的審批事項要下決心精減,必要的審批事項也要減少環節,規範程序,建立科學的機制。能用市場機制辦法解決的問題,不再用行政審批辦法。三是要進一步提高機關行政工作法制化、規範化水平。四是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凡是級公開辦理的事情必須公開,並在工作質量、態度、效率等方面作出承諾,主動接受羣衆的監督。特別是管錢、管物、管人、管項目等部門,要強化服務觀念,把主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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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放在大政方針的研究和對經濟社會服務的宏觀調控與監督管理上。 (三)抓住制度建設這個關鍵,促進幹部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一是建立“一把手”負總責的機制。明確各級黨委“一把手”爲抓幹部工作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確保幹部工作作風建設落到實處;二是強化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強有力的監督網絡。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多層次、多渠道監督幹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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