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價格管理調研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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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第四季度以來,特別是今年春耕生產後,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價格的迅速攀升,嚴重挫傷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直接影響農民收入的增長。根據區物價局的檢查工作部署,我縣於今年第一季度開始,對全縣農資生產供應現狀及價格變化情況進行調研,並組織人員開展專項檢查。按區物價局《關於加強農資價格監管的通知》要求,對我區部分化肥和農藥實行價格干預措施,隨着農資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價格行政干預措施的逐步落實,目前,我縣農資市場供應趨緩,市場價格穩中有略升。

農資價格管理調研報告大綱

一、基本情況

(一)產、供、銷情況。由於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經營權放開多年,在價格管理上,國家只是對大型化肥、農藥、農膜生產企業的化肥出廠價格和部分進口化肥的口岸交貨價格實行指導價管理,流通環節的批發價格、零售價格已放開,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此,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的產、供、銷已發生根本變化。就我縣而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省化肥、農藥、農膜批發成爲我縣農資經營的主要方式。我縣主要經營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分佈到縣、鄉、村,基本上有一個良好的供銷環境。

2、本縣內主要化肥生產企業有鎮駿威複合肥、鎮複合肥和鎮複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於甘蔗、果蔗、和山林生產等方面。但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產量低,質量難於保證。這些廠家投資規模小,生產設備差,技術落後,沒有一家採用噴漿技術生產複合肥的廠家,均是攪拌式作坊生產,產品質量難於保證,且生產分散,難於管理。由於投資規模小,產量、銷量有限,多數廠家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

(二)化肥、農藥、農膜價格情況。XX年12月開始,我區化肥等農資市場價格,無論是國產肥還是進口肥,也無論是單質肥還是複合肥,整個市場價格均出現明顯的漲價現象。特別是進入XX年春耕生產後,化肥等農資價格上漲幅度明顯加大,羣衆反映意見強烈。以農民長期喜歡施用的化肥、農藥比較,國產含氮肥46%尿素同期比升9.1%;國產含氮肥17%碳酸氫銨同期比升7.1%;國產含各18%複合肥同期比升7.7%;。化肥等農資價格的過快上漲,抑制甚至抵消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嚴重挫傷了農民種糧積極性。

二、化肥價格上漲的原因分析

據調查縣內化肥生產廠家人士的分析解釋,今年化肥價格全面上漲的主要原因是生產化肥的各種原料價格上漲,如氯化鉀從2200元/噸漲到2400元/噸,碳酸氫銨從去年的550元/噸漲到600元/噸,尿素已漲到2200元/噸,編織袋材料也從去年1.20元/只漲到現在的1.5元/只,由於原材料漲價,作爲終端產品的化肥,自然會隨着成本的推動全面漲價,這是化肥市場價格大幅度漲價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因二,國務院出臺系列措施支持農業發展,農民和農業企業積極性增強,增加了農業生產的投入,對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場供應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需求發生較大變化必然引起市場價格的波動。

原因三,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內化肥市場供求關係被徹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劇增量,而進口減少,市場供應趨緊,呈現賣方市場。

原因四,公路、鐵路價格上漲,帶動進口化肥到運輸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價格上揚,拉動國內化肥成本提高,價格上升。

三、值得我們思考的幾個問題

針對當前化肥價格持續上漲的態勢,以及對上述化肥漲價原因的分析,儘管我縣對農資價格進行監測,但今後農資價格的整體走勢如何,目前尚難預料。從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化肥價格仍有上漲的可能空間和推動壓力。一是各級政府重視農業生產尤其是糧食生產,糧食種植面積在不斷增加;二是糧食價格仍處穩中有升態勢,農民對種植糧食增產增收有較高的心理預期;三是資源性產品如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和運輸緊張的狀況短時間內難於緩解,成本的推動因素依然存在。農資價格。近年來,國家對農業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減免農業稅和落實糧食直補後,種糧收益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調動起來了。但是,居高不下的農資市場價格卻使農民在喜悅之餘有了些許憂慮。XX年以來,種子、農藥、農膜等農資價格漲幅較大,農民羣衆的生產性費用支出明顯增加。據統計部門資料顯示,XX年我縣早秈米價格爲1.2元/斤,按平均畝產600斤計算,每畝收入720元,種植每畝地投入的農資成本在150元左右,扣除成本純收入570元/畝。XX年早秈米價格爲1.5元/斤,每畝收入900元,農資成本在200元左右,扣除成本純收入700元/畝。這說明,國家政策帶給農民的實惠,一部分已經被農資漲價所抵消,隨着現在重要商品的不斷上升,相比之下種糧戶農民得不到政策實際好處。

四、規範涉農價格和收費的對策

通過這次調研使我們認識到,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村是社會結構的基層,農民是工農聯盟的基石,只有把“三農”問題真正解決好了,才能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目標。我們認爲,對於物價部門來說,規範涉農價格和收費,服務新農村建設應該着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對農資價格的成本監測和價格監管。完善農資價格成本監測體系,加大價格監管力度,防止價格過快上漲,避免本應由農民得到的實惠,由漲價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農資價格的管理方面,對經營環節(含批發、零售)有必要採取綜合費率管理辦法,建立長效價格管理機制。

2、從嚴審批涉農收費項目和標準。慎重審批涉農收費,不符合收費條件的,堅決取消收費項目;不是收費主體的,堅決取消收費資格,把中央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對農資零售價格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推遲執行最高零售限價等價格違法行爲實行提醒、告誡或罰款處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農收費公示制度。鄉(鎮)、村兩級要向農民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使涉農收費政策做到家喻戶曉。同時,要加強對公示內容的審查,根據收費政策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公示內容,確保收費公示的時效性。

4、對涉及新農村建設的各項收費進行清理,該降低的降低,該取消的取消,有浮動幅度的執行最低標準,並對清理後的各項收費項目標準向社會公佈出去,增加收費政策透明度,象保護重點企業一樣保護新農村示範點建設。

5、建立一個快捷有效的縣鄉村三級價格監督網絡。以縣級價格主管部門爲依託,在鄉級建立物價管理所或物價監督站,在村級聘請物價監督員,調動農民羣衆參與物價監督管理的積極性,發揮“12358”舉報電話的作用,鼓勵農民羣衆監督舉報涉農亂收費行爲。

今後,應繼續保持對化肥等農資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的高壓勢態,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對不執行規定的政府指導價或價格行政干預措施,或囤積居奇、哄擡物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爲的查處,並予以曝光,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假冒僞劣化肥、摻雜使假等各種坑農、害農的行爲,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維護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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