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問題調查總結報告(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9W

審計問題調查總結報告 篇1

就業專項資金,是國家爲了滿足有就業願望的社會成員提高專業技能,實現就業願望所實行的一項有效措施。此項制度自實行以來,在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健全就業培訓、提供應業援助、滿足社會成員就業願望、實現社會充分就業、確保社會穩定和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筆者在審計工作中也發現,這項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政策和監督盲點,應引起高度關注。

審計問題調查總結報告(精選3篇)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就業專項資金指標科學性缺失。就業專項資金,是國傢俱有專門用途和特定指向的款項。就業專項資金的主要用途是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技能監督定補貼、特定就業政策補助、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編制就業專項資金指標計劃,本應依據各省、市、縣人口、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社會保險、公益性崗位、技能鑑定、小額擔保、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補貼的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其資金計劃指標。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卻沒有按照這樣的操作辦法去做,致使專項就業資金在各地的分配相對不均。

(二)就業培訓指標科學性缺失。國家下達指標後,省裏又加指標,地、市、州、縣也層層加碼,而且納入政府工作考覈。爲了完成政府下達的培訓、就業指標任務,一些基層有關部門就採取編造培訓班及參訓人員而不領取培訓補貼等方式完成任務。如,一些地方將企業、技工學校等培訓人員納入年度目標統計,只完成培訓指標,不申報培訓補貼。部分基層社區在組織實施培訓過程中,將部分年齡偏大不需要就業的人員列入參培對象,只爲填充培訓指標任務完成,不考慮培訓效果,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

(三)相關制度和規定完善性方面的缺陷。現行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規定:“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複申請。”“職業中介機構在申請職業介紹費時,按每位符合免費服務條件的人員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計劃,不得重複申請。”由於沒有限定每年同一人員、培訓學校、培訓專業、專業級次,以至出現了同一人員連續幾年參加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同一級次培訓和同一人員被連續幾年介紹到同一單位、同一崗位工作等問題,無形中造成了重複培訓和重複介紹,出現了就業資金支出浪費。

(四)社會保障部門從事培訓、職介申領補貼形成監督盲點。目前,普遍存在政府就業管理部門直接從事或者利用其具備的資質、設備等條件與社會培訓或中介機構甚至個人“聯合”辦學,形成了自己從事就業培訓、職業介紹,自己監督自己的操作模式,而且政府就業管理部門參與其收入分配,造成職業介紹補貼向就業服務管理局所屬的職介機構傾斜。

(五)網絡建設滯後已成爲管理機制的重大缺陷。根據一些國家在網絡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一個重要環節是管理機制相對健全,實現了網絡系統統一,通過網絡可以瞭解參加培訓人員,以及通過培訓實現就業等情況。而我國現階段,國內各級就業管理部門、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均未實際網絡系統統一併聯網管理,以至就業監督機構和部門工作存在很大侷限性,很難掌握和了解各地各培訓機構培訓了哪些人員、哪些專業,以及受訓人員在何地實現了何種就業。

二、加強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幾點建議

針對上述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盲點。筆者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

一是加速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建設。自下而上地實行社會保障就業管理部門、培訓機構、職介機構、用人單位以及就業專項資金收益單位等計算機信息系統軟件統一網絡連接。這樣就便於監管部門適時監督控培訓就業和掌握職介等情況,爲分配就業專項資金提供參考依據。

二是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確定就業專項資金分配、就業培訓、培訓就業指標和任務。專項資金分配和下達就業培訓指標等相關部門,應全面調查和充分掌握各地的人口、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社會保險、公益性崗位、技能鑑定、小額擔保、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補貼的真實情況,相對公平、公正下達相關指標和分配資金,避免簡單的行政命令、政績考覈指標分配任務,滋生一些單位爲了完成任務而弄虛作假等行爲。

三是完善相關制度,避免和減少因爲制度和規定缺陷導致人爲操作的空間。對過去已經出臺的制度和規定,進行認真清理,並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規定。建議取消社會保障就業管理部門或所屬機構,既從事監督管理又從事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獲取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補貼的規定,避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象出現。

審計問題調查總結報告 篇2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基金)運行是否平穩、安全,管理、使用是否規範,關係到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瑞金市審計局近幾年審計結果表明,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總體良好,管理、使用日趨規範,但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民營企業從業人員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率低。

目前大部企業職工在民營企業從業,民營企業從業人員參保情況如何,基本代表一個縣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狀況,而瑞金市民營企業至20__年12月底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僅爲1356人(其中相當部分還是原國有改制企業參保人員),只佔總從業人數的30%;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率更低,均不到10%。保率低的現狀,對今後的社會保障帶來極大的隱患。

二、社會保險擴面難度大。

針對社會保險參保率低的現狀,地方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盡了的努力,但效果仍不夠理想,社會保險擴面難度仍較大。究其原因,一是相關企業和人員參保意識不高,憂患意識不強;二是當前職工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不高,大部分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偏低,基本只能維持日常生計;三是當前員工流動頻繁,相關職能部門對應參保人員難以管理。

三、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問題難以解決。

基於上述原因和當前退休人員大量增加、養老金標準提高、上級調劑金和轉移支付資金有限、歷年基金結餘早已用完等,20__年瑞金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達2800萬元,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壓力相當大。

四、失業保險基金未能發揮應有的社會效益。

當前大量原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改制而“失業”,但根據目前失業保險政策,企業改制過程中給予了一定工齡補償的職工不屬於失業救濟金髮放對象,造成大量職工一方面處於事實上的失業狀態,另一方面又未能享受失業救濟政策。瑞金市20__年失業保險繳費人數0.902萬人,而領取失業救濟金人數僅爲19人,造成失業保險基金大量閒置,未能發揮應有的社會效益,失去了失業保險的本來意義,同時又對今後的失業保險基金徵繳工作帶來較大負面效應。

五、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水平低。

目前企事業退休人員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組織提供管理服務。但因退管經費不足,很多社區的硬件、軟件建設滯後,沒有退休人員專門的娛樂休閒活動場所,無法組織退休人員的一些活動,退休人員未能體會和享受到社會化管理的好處及服務。

六、基金管理使用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規範現象。

一是基金帳戶設置不合要求,存在多頭開戶和在非國有商業銀行開戶現象;二是支出報帳手續不合乎規範,存在報帳手續不全、原始憑證不合規等問題,如在醫療保險帳中存在無原始醫療費憑證,僅憑政府抄告單、直接列支醫療費的現象。

社會保險基金惠及千家萬戶,涉及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爲進一步做好今後的社會保險工作,筆者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1、決策部門認真調查研究,適時調整社會保險有關政策,以適應不斷變化社會、經濟發展形勢,在制度上真正做到以人爲本,確保社會保險事業科學發展。

2、將社會保險納入民營企業准入門坎,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以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率。

3、出臺相關優惠政策,簡化參保手續,鼓勵居民特別是自由職業者積極參保,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覆蓋面,使社會保險政策真正惠及千家萬戶。

4、相關單位應在擴面徵繳、服務上、協調上和規範上下功夫,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積極開展社會保險政策宣傳,提高勞動者的參保意識。

5、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提高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水平,社區讓退休人員未能體會和享受到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好處,以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的社會影響。

6、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促進社會保險徵管部門嚴格按照國家社會保險有關法律法規對社險基金進行管理、使用,確保社保基金運行的安全。

審計問題調查總結報告 篇3

一、審計監督新內容: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措、使用及管理

1.我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帳結合。即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我國現階段生產力不平相適應,保障範圍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雙軌運行管理機制。因此,在這一原則指導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模式、支持模式以及管理模式都在逐步建立與完善。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與使用。根據國務院《決定》,爲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支、財政部門監督、銀行撥款“三駕馬車”相互制約,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收支兩條線”的財政專戶管理辦法。這既有利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管理,更是保證基金安全運行的重要措施。《決定》中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在尚未建立社會保障預算之前,先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具體做法是:財政部門要在中國人民銀行經營的地方國庫內開設“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在專業銀行開設“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將基金的收和支分別進行管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在指定的國家商業銀行開設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和”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原則上收入戶除繳付財政專戶資金外,只收不支;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資金外,只支不收。

3.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使審計面臨新的問題和挑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就是要建立健全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監督制度。由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廣大職工的“養命錢”、“保命錢”,關係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同時也關係到國家和企業的經濟負擔,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審計監督機制尤爲重要。

二、審計新問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的內容及方法

如前所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運作過程應當構成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的最主要內容。對此,我們探討了如下幾個問題:

1.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審計機構,是完善審計監督體系的一項重要措施。

要重點發揮政府審計的強制性經濟監督作用,並協同內部審計、獨立審計共同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基金審計的“網絡化系統。”

基本醫療保障資金運動過程,涉及到不同層面的許多環節。這就需要政府審計、內容審計和獨立審計在相關環節履行各自職能,協同完成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經濟監督。

首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來源於國民收入的分配與再分配。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管理費絕大部分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企業繳納的醫療費用是在所得稅前列支,從而減少國家財政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時,各地財政將給予支持。所以,政府對所要進行宏觀調控並進行財政專戶管理,同時,要加大政府審計監督的力度。充分發揮政府審計監督的強制性。因此,我們認爲,爲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繳,同時,要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強化政府審計的職能作用,就應當設立社會保障審計機構,並分設養老保險審計、失業保險審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審計等部門,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使其成爲政府審計機構的一個派出機構。對於基本醫療保險審計人員的要求,不僅是高素質的專業人員,同時又要具備醫藥衛生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熟悉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等。

其次,醫療保險事業機構的內部審計應當充分發揮其作用,使醫療保險事業機構內部審計能幫助機構有效地擔當起他們的責任。由於醫療保險事業機構擔負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因此,醫療保險機構的內容審計應當是一項獨立、客觀的鑑證和建設活動,它的目標在於增加醫療保險事業機構的價值和改善機構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經營。醫療保險事業機構內部審計應當通過建立系統、合規的方式進行評價並提高醫療保險事業機構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水平,從而達到對醫療保險基金的有效管理。因此,醫療保險事業機構的內容審計是審計監督網絡系統中重要的“監督網絡”。

同樣,在整個審計監督系統中,獨立審計同樣發揮着重要作用。隨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部分積累模式的採用,逐年積累起來的社會保障基金數額將不斷增大,在動態經濟條件下,不可避免地出現通貨膨脹。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自然會提出。對於社會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資不僅可以使積累起來的基金保值增值,還有助於減輕企業、個人和國家的負擔。隨着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政府會越來越重視各項基本保險基金的投資和有效使用,使投資環境更加寬鬆、保值增值的方式更加多樣。所以,對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以及投資運營的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很大程度上要由獨立審計來完成,而且獨立審計的作用會越來越重要。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應當發揮“團隊精神”,建立基金審計的系統網絡是十分必要的。

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的內容與方法。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應重點針對以下幾方面進行: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措額審計。這一審計重點放在籌資基數及參保人數。因爲工資總額比例法是醫療基金籌集的基本方法,同時,應繳職工醫療保險費金額=上季度人均工資總額×單位參保人數×繳費月數×繳交標準,所以籌資基礎、參保人數等各要素應作爲重點審計對象。

(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繳款時間審計。按規定,保險機構收繳保險費時間是每季度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繳納一次,一般於上季末、年末、月底前辦理。審計重點是保險費不能及時到位的原因。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的適當性及財政專戶管理的審計。對違紀、違法的基金籌集到行爲進行審計,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時,要充分發揮政府審計監督的強制性,聯同獨立審計對財政專戶和醫療保險機構的基金管理行爲進行監督,保證財政專戶和醫療保險機構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應重點審計如下內容:①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②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專戶存儲情況;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帳戶情況;④醫療保險機構內容審計制度建立情況等。

(4)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審計。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制度是保險經濟補償制度的一種,它是通過一定籌集方式,形成醫療保險基金並用於參保人疾病發生時支付醫療費用造成其經濟損失的經濟補償。適宜、有效的支付方式是控制醫療保險供方的最重要手段。醫療保險約定的醫療機構作爲醫療服務的載體和醫療保險的載體,將決定如何有效地使用籌集的醫療保險費,對醫療保險資金的流向與流量起到關鍵作用。醫療保險費的支付辦法,也直接決定了提供者的激勵機制,影響了醫療保險提供者的效率、服務方式和醫療服務質量。因此,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審計應重點針對以下幾方面:①醫療費支付辦法的有效性;②醫療費開支範圍;③醫療費支付標準;④醫療費支付結構,⑤醫療機構服務質量;⑥醫療費控制效果等。

(5)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審計。政府審計機構要聯同獨立審計,共同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基金運作過程中保值增值情況進行審計。應重點審計:①結餘基金的安全性;②結餘基金規模和結構是否合理;③結合基金營運、投資的合規性;④結餘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EDP審計方法的探討。

“EDP”意爲“電子數據處理”。EDP審計就是對EDP信息系統的審計。隨着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利用計算機進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信息系統,在財政部門、社會保障部門、基本醫療保險事業機構、衛生管理部門以及醫療機構的協同努力下,正積極研製開發、並逐步投入使用,預計不會很久,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網絡將會建成。EDP審計和審計網絡化都會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帶來影響和使其有更大的發展。但同時,更多的問題也會擺在我們面前:計算機網絡將使審計的手段、技術方法、標準、準則等發生變化,同時,還存在着審計受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的限制、審計安全性受到威脅和審計人員素質制約等。這都會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帶來一系列問題,所以就需要在審計系統建立的同時,考慮着手解決這些問題。

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EDP審計系統時,應重點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

(1)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系統要與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模式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

(2)審計人員的計算機專業知識水平。因爲,基本醫療保險審計人員要能駕御計算機這一工具,如審計人員這方面整體水平有限,則考慮使用者的素質能否適應審計系統水平要求。

(3)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審計系統的安全防範能力。

(4)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內控系統中薄弱環節重點審計。

隨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手段的不斷創新,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審計的發展速度會很快,新的審計模式會隨着技術的更新而不斷推出,同時,新的問題也會出現,對此,我們也將繼續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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