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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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公司董事會和董事權力的不斷擴張,爲了使董事對公司盡職盡責,不濫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力,現代各國公司立法強化了董事的義務與責任。下文是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歡迎閱讀!

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
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一

縣國有資產管理局:

象山縣黃避嶴城建開發有限公司性質爲國有獨資企業,目前公司法人及經理工作調動,業務需要變更法人及經理成員。現經鄉黨委研究,提議由趙琦、王國飛(職工代表)、陳旭等三位同志組成公司董事會成員,由趙琦同志擔任董事長(法人代表)兼經理,任期三年;擬命翁永聚、柴永健(職工代表)、吳海榮(職工代表)、賀丹、葉瓊等五位同志爲公司監事會成員,由翁永聚同志擔任監事會主席,任期三年。自文件執行起原董事會、監事會所有成員自行免去。

特此請示,請予以批覆

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二

溫州市商務局:

我區企業溫州海螺調味品有限公司於1997年12月10日成立。溫州海螺調味品有限公司《關於申請中外合資溫州海螺調味品有限公司經營範圍、董事長變更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營範圍由原來的:“釀造調味品(固態)、醬油、食醋、黃酒;生產味精;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以上商品不涉及進出品業務)(分銷商品限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變更爲:“生產調味品(固態)、醬油、食醋、味精[穀氨酸鈉(99%味精)(分裝)、味精];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分銷商品限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公司董事長由吳國光變更爲舒一峯。經我局初步審覈,擬同意該公司申請,現將有關材料報貴局審查批准。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覆

董事會成員調整請示三

省金融辦:

按照《山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魯金辦發〔20xx〕9號)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確認、設立和變更申請材料的規定》(魯金辦字〔20xx〕2號)的要求,我們對青島海鼎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申請變更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進行了輔導,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1、註冊資本:30000萬元

2、經營範圍: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業務,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3、公司住所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沙子口街道坡前溝社區

4、法定代表人:張志華

5、變更前股東基本情況

6、變更前董事會成員:杜波、丁洪斌、張志華、王賢茂、何傳喬

7、變更前監事會成員:左鄭、李軍、席與銓

二、申請變更事項及輔導工作情況

(一)申請股權結構變更

該公司因原股東青島博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將原持有的公司6.67%股權轉讓給青建集團股份公司,該轉讓已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二)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

爲進一步規範經營,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公司發展,經該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擬任萬擎東爲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張志華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經該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擬任萬擎東、林春生、徐濱爲公司董事,變更後董事會成員爲丁洪斌、王賢茂、何傳喬、萬擎東、林春生、徐濱共6人;擬任王琦、李宗怡爲公司監事,變更後監事會成員爲王琦、李宗怡共2人。

擬任人員基本情況:

XXXX

三、對擬變更事項的審覈

經認真審查輔導,該公司變更股權結構申請、股東會決議、新增股東證明材料、股權轉讓協議書、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的材料齊全;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符合《山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魯金辦發〔20xx〕16號)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確認、設立和變更申請材料的規定》(魯金辦發〔20xx〕2號)等文件要求,材料完整合規。

四、批後監管及風險處置承諾

如該公司的變更經貴辦審覈批准,我辦正式承諾將會同嶗山區政府對該公司承擔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我辦將負責該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對其變更事項的申報輔導,對經營及風險狀況進行持續監測。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加強現場監管。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適時提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本質量和資本充足率要求。對其出現的重大違法、違規經營及風險,及時報告並承擔風險處置責任。

經審覈,青島海鼎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變更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符合相關文件要求,材料完整合規。我辦同意其變更要求。

特此報告,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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