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會實踐報告範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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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暑期社會實踐報告範例最新

在大學裏磨練了兩年了,雖然自信學了不少知識,但還是清醒地堅信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社會裏有很多重要的實踐性的重要知識是在學校學不到的!

作爲未來社會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應該到社會裏去學習書本上顯得格外單薄生澀、甚至根本就沒有的知識!

我大學的第一個暑假去了市法院實踐。實踐期間我努力嘗試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踐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工作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工作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說實在話,大一那時候的我還只是高喊着“理論聯繫實際”的嘹亮口號,但是實際上我卻並不知道如何做到理論聯繫實際!然而一日不投身於社會實踐當中便一日不知道自己在學校裏還引以爲傲、沾沾自喜的幾份高分考卷所證明的我學到的東西是多麼的單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

也正是在那個時候,我開始真正地體會到社會實踐這座大課堂的重要意義,才終於明白了什麼叫做“廣闊天地,大有作爲”!

與大一的實習不同,今年暑假我並沒有選擇與自己專業直接對口的法院、檢察院等單位,而是本着廣泛涉獵的想法和願望選擇了桐鄉市公路運輸管理所作爲自己的實習單位。我把這裏的實踐工作當作是一個“邊緣學科”的課題來認真對待!同時因爲自己的行政法專業的就業方向並不侷限於法律部門,而簡直可以說是門類廣博包羅萬象的,而作爲即將大三的學生應該把實踐的目的集中到畢業後的去向上。相信在行政機關的實習有助於我儘早瞭解在行政法專業就業方面以及就業後的工作環境、工作氛圍等方面的一些能夠大而化之的潛在規則和加強對待行政工作的審慎性。同時也將有助於對日後在行政機關就業打好提前量,以便可以更加得心應手!

與大一的實習不同,去年的這個時候,經由父母在地方法院工作的朋友的介紹,在實習生人數冗重而法院難以消化的情況下,我還是比較順利的進入了行政庭實習。

而今年我則是自己拿着學校的介紹信來到公管所,按照正規途徑進入該單位實習。

就切身體會方面,去年與今年的差異是非常顯著的!去年體會到的主要是初嘗“實踐”滋味兒的好奇與興奮,再加上父母利用社會關係爲我安排下“幸福的生活”更使我那一次的實踐經歷是舒舒服服、悠閒有致!可是遺憾的是在那次實踐的記憶裏卻也是一片空白!到了這一次,我有了自己清晰的想法、明確的目的、清醒的認識,又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而獲得的時間機會,因此在主觀上更加格外珍視和看重!

與大一的實習不同,那時的待人接物相對現在總是要稚嫩一些,而專業知識方面更是要懵懂而模糊——雖說即便是眼前也並不能說自己的知識儲備如何豐富了。那時侯除了早早來到辦公室拖地倒水洗菸灰缸之外,其他時候大多是呆呆坐着等指導老師分派工作,主動性並不強,對法院工作的開展、日常的運作並沒有深入而真切的感受。儼然是一個打着社會實踐的轟轟烈烈的旗號而跑到法院做勤雜工的毛頭小子!

如今想來總有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羞赧!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對於自己當時的知識淺薄以及對於社會實踐這一寶貴的增長知識、增長才乾的難得機遇的認識能力、把握能力的薄弱而深感惋惜和慚愧!

今年的實習由於我目前的實習單位——公管所徵費大廳的工作是流水作業,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必須返工重來,我感覺很能培養我的責任感,所以主動要求被分派被分派到稽查科徵費大廳工作並且努力使自己融入工作團隊!

實習的第一天,我在人事科順利註冊並領取了實習證,正式成爲桐鄉市公路管理所的一名實習生。整個報到過程中接待我的幾位工作人員上至所長,下至剛參加工作的新人,都表現出了作爲一個窗口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有的熱心、耐心以及竭誠爲人民服務的先進精神,讓我在還沒有正式接觸工作就瞭解到了塑造行政機關形象最起碼的要求,並且對於當代公務員的精神風貌以及工作狀態都有了相當的認識!

確實,我深深的被那一張張熱情的笑臉、一句句和氣親切的話語、一次次不辭辛勞不怕麻煩的熱忱的服務態度感染了!從那一刻起,我不知不覺地萌生了一個驚喜的念頭:我要成爲和他們一樣的人民公僕,不論是現在還是將來!

在今年的暑期實踐開始之前,我專門就過往的實踐經歷進行了切實的反思——包括具體表現、自身心態等多個方面,而後真正地認識到了以往的缺陷和不足,下大決心在今次的時間當中切實地改觀,予以補過,爭取儘可能大的有益收穫!

使我慶幸的是通過這一番較爲充分的思想準備,我終於在此次實踐過程中作到了目的明確、方向正確、定位準確,而最終獲得了令人滿意、甚至是驚喜的實踐效果,並且深刻體會到了馬克思主義哲學教導我們的“正確的思想意識能夠更加有效地指導實踐活動”真理的現實意義!我的這一點個人經驗也非常希望與我同樣積極投身於社會實踐活動的同學們能夠借鑑並獲得裨益!

實踐期間,我利用次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前輩學習求教,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工作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積極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了點東西,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但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

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即便是在行政機關,這一點的感觸仍是非常強烈的。

在實踐過程中,我也深刻體會到了法律普及的重要性。非常榮幸的,在我的暑期實踐過程中還有幸參加了一次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在活動當中我就發現了相當數量的羣衆對於法律的無知或者說一知半解的讓人可笑、可悲、可怕的現象。

這首先體現在許多羣衆不願意接受我們的普法材料。詢問原因,有的說怕打官司,又或者根本沒有考慮過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想法。這當中暴露了羣衆心中封建思想的殘留,而這種思想正是我們試圖通過以現代化的法律爲主要手段來創建文明社會、和諧社會的最大障礙!

其次,有許多羣衆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了行政機關的粗暴侵犯,但是也不願意接受服務通過行政或者司法程序加以解決。因爲他們片面而固執地認爲我們的國家“腐敗”了,“權就是法”甚至“權大於法”!覺得民告官根本行不通,甚至可能贏了官司還要遭到打擊報復。人民總是善良的,他們有了這樣種種的消極失望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國家行政的失敗,同時更加是我鍾愛的行政法專業所必須直面的慘淡現實!如何能夠在真正意義上全面挽回法律的至高無上的尊嚴,如何能夠全面的挽回人民羣衆對於法律的信任和依靠,這是我國法學界、司法界甚至是我們黨所必須特別重視的問題。

第三,與前面兩點截然相反的,有些羣衆非常激烈的要求我們幫他們“打官司”。先不說他們的案件標的之小使訴訟成本與討回的“公道”之間的得失完全無法用正常的價值標準去衡量,更沒有考慮到我們此次普法的主體只是行政單位的員工……這裏體現的問題是我們只是在大力宣傳使用法律武器的作用,而在相當程度上忽視了對於如何更爲有效、更爲合理、更爲有利地使用法律武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這個方面的缺失也同樣是阻礙法制建設的攔路虎!

第四,有些羣衆問我們,既然你們是公路運輸管理所的人,算是“官”,又不是公檢法部門的,爲什麼要來普法呢?這一問題使我覺得既無須回答,又覺得無法回答。某些羣衆片面的認爲普法、司法僅僅是公檢法的專利,而不認爲法律的普及是全社會的責任,認爲法律是高高在上的,而不認爲法律就在每個人身邊,觸手可及。這是不是我們太過於強調法律的至高無上的權威而忽視了對於法律與公民,公民與法律密不可分的關係所造成的呢?

第五,在普法主體方面,作爲服務人員的我們的理論知識、實踐經驗、理論聯繫實際的能力和素質都急需提高。往往是我們費盡口舌說了半天,羣衆卻完全沒有聽明白。或者是羣衆提出的具體問題是我們沒有辦法、沒有能力爲之解答的。

我不禁想起我們西北政法學院也有着以在校生爲主體走出校園進行普法宣傳的傳統。同樣的尷尬在這些活動裏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我認爲,作爲法學專業的教育、對於法學人才的培養絕對有必要向着更爲深廣的方向發展。否則將無法有效地爲人民服務,而使得羣衆對於法制漸漸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同時也更加不利於我國的法學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社會的建設。

另外,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雖然確實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可迴避的在普法中無論深度還是廣度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比如有些時候,人們明明知道有這樣那樣的法律條文,卻總心懷僥倖想鑽法律漏洞,以至在觸犯法律後才追悔莫及;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對於法律的適用一籌莫展;而在接受行政處罰或者管理的人羣中有些粗通法律者,總是希望藉助自己對法規條文的理解來謀求一點利益。

然而這樣的理解不是片面的就是錯誤的,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力爭做到簡明易懂,不要讓法學世界只成爲學究們自我陶醉的封閉空間,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的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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