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研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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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是民生之本,“充分就業”是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也是就業工作的最高目標。黨的xx大將實現社會就業比較充分作爲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xx屆六中全會將實現社會就業比較充分作爲構建和諧社會的九大目標和任務之一。黨的xx大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出了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這要求我們加快促進就業工作的進度,加大促進就業政策的力度。正確理解“充分就業”的深刻涵義,並根據今後經濟和社會發展進程,研究制定相應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來逐步實現這一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

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研究報

一、關於充分就業的目標

(一)“充分就業”的涵義。

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大危機以後,凱恩斯(1936年)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理論,認爲在資本主義社會中,除了有“自願失業”和“摩擦性失業”外,還存在“非自願失業”,即指勞動者願意接受一定市場工資水平的就業但仍得不到就業機會。凱恩斯認爲,通過刺激有效需求的增加,從而增加就業崗位,就能消除“非自願失業”,實現“充分就業”。“充分就業”並不是指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全部都就業了,而是指在一定市場工資水平下,願意就業的勞動者都能夠就業的狀況;此時,因爲存在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仍會存在供求不匹配的摩擦性的失業。這種情況下的失業率被後來的經濟學家(弗裏德曼)稱爲自然失業率。經濟學家們最初認爲自然失業率爲2%—3%即爲充分就業,隨着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發生的經濟和技術變革,標誌充分就業的自然失業率水平也上升到5%左右。當代經濟學家們還認爲,實現社會充分就業時還有三個特徵:一是勞動力供求基本平衡;二是勞動關係相對穩定;三是勞動者素質得到較充分開發,對其就業產生積極作用。

充分就業也是國際勞工公約的基本內容。國際勞工組織在就業政策公約(1964年第122號)號召各會員國將充分就業作爲一項主要目標,提出實行積極的政策,促進充分的、自由選擇的生產性就業(生產性就業是指有社會和生產效益的就業,而非無效就業)。目前,絕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都將充分就業作爲本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四大目標之一,作爲政黨執政綱領的首要內容。

(二)我國充分就業目標的提出。

我國有13多億人口,是世界上人口和勞動力最多的國家。我國的就業問題不同於發達國家,他們主要面臨青年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也不同於其他轉軌國家,他們主要面臨轉軌帶來的結構性失業和再就業問題;還不同於其他發展中國家,他們主要面臨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問題。我國就業所面臨的轉軌就業、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就業同時出現、相互交織的“三碰頭”局面,決定了就業問題之複雜,就業工作任務之艱鉅,是世界任何國家都未有過的。

作爲人口大國,又處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的關鍵時期,各種問題矛盾交匯到一起,就業形勢十分嚴峻,表現爲“四大一突出”,即人口基數大,勞動年齡人口總量大,農業富餘勞動力規模大,就業困難羣體數量大,就業的結構性矛盾越來越突出。這是長期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和諧社會,解決好廣大人民羣衆的就業問題首當其衝。就業是每一位勞動者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和重要保障,也是其融入社會、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的基本條件。促進就業關係到億萬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會和諧發展、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是安國之策。爲此,xx大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中國特色的充分就業的目標,把它確定爲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指標,xx大又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提出了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新要求。這一目標的提出,是堅持以人爲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具體體現,它指明瞭就業工作努力奮鬥的方向。

我國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是有現實基礎的。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xx大以來,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國的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進展,就業總量伴隨經濟增長而持續增加,城鄉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城鎮新增就業每年平均爲1000萬人,近2500萬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穩中有降,成功地解決了經濟結構調整以及城市化進程中的就業再就業問題,有力保持了就業局勢的穩定。在今後一段時期,國民經濟保持長期穩定的增長,經濟結構進一步改善,將爲就業持續增長提供基本條件;黨和政府把就業作爲宏觀調控指標,納入各級政府考覈內容,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將爲促進就業建立起工作的長效機制;近10年來我國在解決就業問題中形成的組織管理服務體系和成功經驗等,也爲實現就業更加充分奠定了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充分就業的藍圖。

充分就業是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一種狀態,包含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城鄉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的開發和利用,這是實現充分就業的出發點。二是市場就業機制完善,就業渠道通暢,勞動者流動就業、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環境良好,這是實現充分就業的條件。三是使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都能夠得到就業機會或處於積極準備就業的狀態,失業率調控在社會可承受的水平,這是實現充分就業的標誌。四是大多數勞動者實現就業且比較穩定,並通過不斷提高就業質量持續地增加收入,勞動關係更加穩定和諧,這是實現充分就業的結果。

到2020年,我國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屆時,城鄉勞動者應普遍得到教育培訓和就業機會,社會就業總量和結構應更加均衡、就業環境更加完善、就業保障更加健全、就業質量更加良好。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勞動力資源得到更加充分的開發和利用。就業崗位與有效勞動力資源大體平衡,絕大部分勞動者可以順利實現就業。屆時,我國的新增就業每年保持在1500萬左右,在總體規模上能夠使新增勞動力得到基本消化,就業總量將由現在的7.6億人提高到8.5億人左右。城鄉統籌就業和服務業就業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鎮就業人數由現在的2.8億人提高到5.1億人,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出1.5億人;城鄉就業結構比例從現在的3.6:6.4變爲6:4;一、二、三次產業就業比重由目前的45%、24%、32%變爲30%、25%和45%。

勞動者素質大幅提高,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健全,基本實現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經過中等以上教育或職業資格培訓,持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比例達到80%以上。

二是就業渠道通暢,勞動者自主擇業、自由流動、自主創業的環境良好。以《勞動法》爲核心、《就業促進法》等法律爲主幹的勞動保障法律體系健全完善,政府、用人主體、勞動者和社會中介組織的行爲依法調整;統一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機制發揮主導作用,城鄉就業的體制分割基本消除,勞動力價格在勞動力配置中發揮基礎作用;在法律的保障下,勞動者的自由流動成爲現實;勞動者自主擇業和自主創業政策環境良好;遍佈城鄉直到社區村鎮且信息聯通的管理和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在公共財政支持下,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能夠較好滿足勞動者實現就業和提高素質的基本需要。

三是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社會失業率和平均失業週期控制在社會能承受的範圍內。到2020年,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6%以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1200萬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4%左右),社會平均失業週期控制在半年內;失業人員能將獲得失業保險並通過就業服務組織到相應的就業準備活動中,失業半年以上者得到有效的就業援助。

四是勞動者的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就業的穩定性進一步提高。在勞動合同的保障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休假、勞動保護等權利得到更好實現,勞動條件得到較好改善,勞動關係更加和諧;勞動收入水平有較大增長,中等收入水平勞動者佔主體,最低工資能夠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並形成正常增長機制;社會保障覆蓋所有勞動者,就業安全性明顯提高;勞資關係形成健全的協調機制,勞動爭議能通過有效的途徑得以解決。

二、關於擴大就業的國家發展戰略

(一)發展戰略的提出。

經濟增長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條件,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出路,千方百計擴大就業、提高就業質量,使勞動者通過就業分享社會發展成果,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但經濟增長能否拉動就業同步擴大,卻與經濟增長方式、產業結構、經濟發展與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等緊密相關。從我國30年的改革發展的總過程看,由於發揮了低成本勞動力的優勢,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品和服務,不僅使國民經濟保持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長,同時也帶動了大量有效就業的增加。對比世界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曾出現的過分倚重發展資金密集或技術密集產業和行業,經濟雖能保持增長卻沒有帶動就業增加的情況,更使我們看到處理好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重要性。今後,隨着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科學技術不斷進步,資本在企業生產投入中的比例不斷增加,企業改革和調整力度不斷加大,都會對就業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必須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形成良性互動的格局,使經濟增長帶動更多的就業。

1995年,聯合國在哥本哈根專門舉行世界社會發展首腦會議,會議《宣言》中首次提出:各國應實行“能夠最大限度地促進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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