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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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縣財政局、監察局:

根據縣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關於做好政府採購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辦公室組織力量對本單位自2004年以來的政府採購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2003年底成立。經過緊張籌建,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發展環境投訴中心於2004年9月正式進入行政服務大樓辦公。經費來源爲財政撥款。暫未購置車輛。

二、2004年情況:

2004年“中心”處於籌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設設計計劃,根據《政府採購法》和《縣政府採購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對需採購的貨物(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工程(“中心”內部裝修、“中心”網絡)、服務(印刷等)編制採購預算3280000元。“中心”建設過程中,對所需貨物、工程、服務全部通過政府採購購進。進行招標20次,金額2784870元。招標過程中,嚴格遵循招投標程序,依法選定中標供應商,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籤定政府採購合同,並按規定進行驗收。辦公用品均在政府採購定點單位採購,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購活動中,無擅自變更合同現象。

三、2005年情況:

2005年“中心”正式運行。與2004年相比,需採購貨物大量減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編制採購預算50000元,主要是用於辦公用品的採購。採購過程中,按照規定實行了定點採購,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

2004年至2005年,“中心”爲節約經費,慎重對待每一次採購活動,實現了以儘量少的資金辦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對每一次採購活動的文件,都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歸檔備查。但是,由於“中心”建設資金暫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時履行合同現象。

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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