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讀《環遊地球八十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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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別喜歡看法國科幻大師儒勒·凡爾納的成品著作《環遊地球八十天》,起初就被這書名深深吸引住了。也不知道爲何會那麼喜歡這本書,好像冥冥中有股力量抓緊我,讓我深深陷入它的魅力中。

珍惜生命——讀《環遊地球八十天》有感

這部小說講了主角福格先生以XX0英鎊與別的紳士打賭,以英國某俱樂部作起點與忠實機智的僕人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最終不僅贏得了財富,抱得美人歸,更是贏了全英國人的讚譽。八十天環遊地球在當時那種較爲落後的交通工具的輔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可福格他做到了!他填補了這一神話般的空白!爲什麼?他的本錢就是分秒必爭,做好了一切的準備:他目標明確,計劃詳盡周密,出發前根據這類書籍以及《每日晨報》上刊登的理論上可行的日程表,制定了路線和規劃,並且因地制宜,使用了熱氣球、輪船,甚至在印度熱帶雨林中不惜花XX英鎊買了大象代步,他的每一個舉動都爲了節省時間。但他也並不是爲了一次賭博而“鐵面自私”的人,在印度他不惜時間救了眼看就要因爲土著人的酋長陪葬的富家千金——艾達,最終兩人情投意合,終成眷屬。

“分秒必爭”這四個字,使我想起,古往今來,無數有識之士諄諄教導我們: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是何等的重要啊!

但不可否認,時間的確是很殘酷的東西,它不爲任何人停留,不會爲任何人改變。其實我們最耗不起的便是時間。

一個暑假轉眼就過去了,我又在哀嘆我們的青春在這短暫的歲月中隨波逐流,像是一片樹葉曾那麼青翠,卻很快就凋零了。在這之前我還自以爲時間還很長,但是我也知道我們都不小了,該懂事,該懂得珍惜時間了。但是爲何每每此時我都在苦苦追悔美麗的歲月,人真的是最經不起回憶的動物了。

這讓我想到我的偶像,他叫金在中,是個經歷時間磨礪的真正的男人,一個真正的傳奇。他爲了完成當歌手的夢想,十五歲時放棄了高中的學習,獨自一人闖蕩。因爲家境貧寒,他因沒錢乘車而步行好幾小時來到首爾,獻血只爲能吃到餅乾,因爲肚子餓還吃過別人吃剩的東西,辛苦艱難地活着,爲了自己的夢想。想想我自己,真的很慚愧啊!

我欣賞他,不僅因爲他的容貌,更因爲他的努力,他的珍惜時間,因爲我沒有他的那份執着吧!當我聽到他的彩虹音時,我被一股莫名的力量震撼了,我怎麼能相信這麼美的聲音是出自一個原本五音不全的人口中呢?他該是花了多長時間,經歷多少磨難才練就如此天籟呢?

可見時間的重要性,時間證明了一切,也磨礪了一切。

記得有人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爲了我們更好的生活,請珍惜生命,更珍惜時間,這樣纔不後悔曾活過,在這世界。

最近又重溫往昔,仍覺得回味無窮,我也終於明白我爲什麼那麼喜歡這本書了。因爲它與我的偶像有那麼相似的地方啊!

喜歡一本書就像喜歡一個人一樣,因爲欣賞。

所以讓我們珍惜時間吧,因爲我們都熱愛生命。生命是每一個人最可貴的東西,是靈魂的源泉,肉身的支架,毫無疑問,一個珍惜生命的人絕不會放過身邊的每分每秒,必盡生命不過風雨百年。願全天下所有人,珍惜時間,善待生命,這樣時光老師纔會給予真正生命的永恆。

松江一中

原高一(6)班

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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