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六年級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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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走到書架前,最先映入眼簾的總是那本《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雖已讀過兩遍,但每次看到它,總忍不住再翻一翻。

國小六年級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

故事的主人公魯賓遜從小就想出洋冒險。有一次航海時,船觸礁了,同船的人都遇難了,倖存下來的魯賓遜將船上有用的東西全搬了下來。他自強不息,用智慧克服種種困難,奇蹟般地生存下來。當魯賓遜在島上生活到第25年的時候,他救了野人星期五。最終又回到了故鄉。

我很喜歡魯賓遜。魯賓遜是一個永不疲倦、永不安心的行動者。許多工具都是他從島上收集材料做成的。他種了大麥,馴養了羊羣,想在彈藥用完之後當作肉食的來源。魯賓遜還用棍子打下來一隻鸚鵡作伴。更可貴的是,他能設法應付突如其來的災難,以樂觀的心態來改變自己的處境。

我特別佩服魯賓遜,如果我一個人來到這樣一個小島,我不知道怎樣做工具,我可能不知道在哪裏會找到食物;我可能會被野人捉住,不敢頑強抵抗,成爲他們的俘虜;我可能不知道怎樣搭一個房子或做厚衣服而被凍死;我可能剛到島上便開始自暴自棄……而魯賓遜卻在逆境中憑着頑強的毅力生存下來,這種可貴的精神,使我努力想做一個他那樣的人。

我也很喜歡星期五。星期五知恩圖報,在緊要關頭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保護自己的主人魯賓遜。他聰明伶俐,有學習的天賦;對主人惟命是從,沒有脾氣,性格開朗;誠懇待人又嫉惡如仇,別人不會對它採取任何防範措施。

我更想與船長那樣的人交朋友,他大方、善良、仁慈,在別人有困難的時候能主動伸出援助之手。

《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真的使我受益匪淺,我覺得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因爲魯賓遜的自立、自信、自強,爲了生存,爲了追求幸福生活而奮鬥不息的精神正是我們男孩子必備的品質。

作者:胡戈涵12歲

徐州市劉灣國小六(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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