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拇指男孩》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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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書叫做《綠拇指男孩》的書,一開始,我就對書名產生了好奇,我想:綠拇指是什麼東西啊,難道是綠顏色的拇指?我迫不及待地翻開書,想一探究竟。

《綠拇指男孩》讀後感

原來啊,擁有綠拇指的那個男孩叫弟嘟,我想(啊),你們一定會問了,他爲什麼叫弟嘟呢!讓我來告訴你們吧,在弟嘟出身沒多久,教父(以及)教母抱着他來到教堂,告訴神父說:“他的名字叫馮斯爾·巴提司特。”可弟嘟又哭又叫的抗議着,直到臉紅脖子粗。可是他們毫不理睬弟嘟。接着發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大人們的舌頭好像不聽使喚了,不知不覺的叫他弟嘟。

由於弟嘟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所以)他根本不知何爲醜惡,何爲貧窮。(等)直到弟嘟八歲時,終於要正式上學了。可是萬萬沒有想到一心向學的弟嘟抵擋不住睡魔的甜言蜜語,一上課便打瞌睡。把老師的聲音當成了搖籃曲,父母認爲弟嘟既然和別人不一樣,(他們)決定讓弟嘟先學種花,這也讓園丁翹鬍子先生髮現了弟嘟有綠拇指。所謂的綠拇指就是即使沒有種子,只要把綠拇指往土裏一插,就能長出任何植物來。

弟嘟(認爲)看到被關在監獄裏的囚犯非常可憐,就決定讓監獄做他綠拇指神功的第一個實驗場,(最後)結果把監獄變成了花之堡、奇幻之宮,震驚了許多人。緊接着貧民窟煥然一新,讓貧民窟的人們過上舒適、快樂的生活。動物園成爲“花花世界”,花都米爾寶已經世界聞名!

弟嘟用植物讓一些戰車、武器停止“工作”終於讓去吧和滾吧兩個城市停止了戰爭。

當人們慢慢習慣了這些變化後,弟嘟卻不見了。他究竟跑到哪去了呢?如果你想知道,或許只有小馬和小健纔有可能告訴你了。【本段的敘述在這裏沒有突顯文章的作用。】

我看了這本書後認爲我們要像弟嘟一樣不僅要給自己快樂,也要給別人帶來快樂。只有這樣,世界纔會充滿陽光,沒有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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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感主要是感,小作者整個文章幾乎整體的在概括文章的內容,但還是不錯的。文章敘述第嘟沒有用神奇的“綠拇指”爲自己做任何事,而是盡力地去幫助別人。讓我們看到了弟嘟的善良,看到了世界上還有許多不美好的東西,比如戰爭,弟嘟認爲它是一種不乾淨的東西,是件醜陋的事情,是大人的一種疾病,比酗酒還糟,比貧困還殘忍,比犯罪還危險。在寫作時我們可以深入的感悟。能夠使讀者體會感悟,真切深刻,讀來極具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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