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清剿火患"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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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役目標

某市

深入排查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鄉村火災隱患,採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隱患整改率達到百分之百、重大隱患百分之百掛牌督辦,一般火災明顯減少,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杜絕發生,全市各地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力保全市火災指標"零增長"。

二、戰役時間

XX年10月1日至XX年2月底。

三、組織機構

爲確保"清剿火患"戰役取得實效,成立全市"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以市政府副市長爲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消防大隊教導員爲副指揮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大隊,由教導員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四、檢查分工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帶隊,按各自職責分工和管轄範圍,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重點檢查農村、社區,出租房和三合一場所。

(二)住建局:重點檢查物業管理單位。

(三)建管局:重點檢查在建工程施工現場

(四)工商局:重點檢查集貿市場。

(五)服務業發展局:重點檢查大型商場。

(六)教體局:重點檢查中國小校、幼兒園、體育館。

(七)文廣局:重點檢查歌舞廳、卡拉ok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

(八)安監局:重點檢查易燃易爆場所和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儲存場所。

(九)衛生局:重點檢查醫院。

(十)旅遊局:重點檢查星級飯店、旅遊景區。

(十一)民政局:重點檢查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

(十二)行政執法局:重點檢查建築外牆廣告牌。

(十三)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管委會:重點檢查工業園區內危險化學品單位。

(十四)公安局消防大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十五)公安局及派出所:小旅館、家庭作坊、美容店、足浴洗浴場所等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人員密集場所。

同時在開展"清剿火患"戰役期間,市政府領導將帶隊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單位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五、清剿範圍和整治重點

XX年10月至12月,以農村、社區、"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各類小單位小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築消防設施、中國小校舍工程、消防檢測機構專項整治、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回頭看"、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爲重點開展清剿火患活動。XX年1月至2月,以高層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爲重點開展清剿火患。

(一)農村、社區。對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主要檢查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羣防羣治工作、隊伍建設和消防安全達標村、示範村建設情況。要制訂村民防火公約,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木結構建築集中連片的村莊,結合農村住戶改造、電氣化改造、水利設施建設、河道整治、清垃圾、清路障等農村清改工作,提高建築耐火等級,整改消防通道,打築防火牆,增設消防水源,消除火災隱患。

(二)"三合一"場所。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對服裝、傘業、小化工等行業聚集型火災隱患區塊以及各類從事可燃易燃物品加工的家庭生產加工作坊進行重點排查,切實摸清生產性"三合一"場所底數。按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重點檢查四項內容:一是是否設置在不應設置的建築內;二是內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內部疏散、滅火等器材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內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要求。

(三)居住出租房屋。對轄區內的居住出租房屋進行徹底排查,重點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級、消防設施器材、內部用火用電等方面問題。

(四)各類小單位、小場所。對社區、農村個體或者家庭經營的小酒吧、小網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廳、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娛樂場所和小旅館、小餐館、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髮店、小洗衣店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築耐火等級、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五)高層、地下建築。對本地區高層和地下建築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堵塞、舉高車作業和撲救場地佔用、自動消防設施停用、消防管網無水、水泵房控制開關未設置爲自動、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

(六)人員密集場所。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築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七)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重點檢查是否明確和細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車道是否暢通,是否存在違章動火的情況,是否設置了消防救援場地等。

(八)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進一步加大中國小校尤其是鄉鎮、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檢查力度,指導學校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加大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

(九)消防檢測機構專項整治。對出具虛假報告、降低檢測標準的等13類情況給予其警告並限期整改、暫停、降級或取消資信證書的處理,對消防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予以處罰。

(十)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回頭看"。相關督辦部門加大對政府公佈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確保按時整改、銷案到位。對已經整改完畢的單位進行"回頭看",鞏固成效。

(十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對近年來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要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築,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衆聚集場所,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分片、分行業包乾制度,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研究部署,確定排查整治重點,積極採取措施,紮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網格,消除盲區。以鄉鎮、街道行政區爲"大網格",以行政村和社區爲"中網格",以街區、居民樓院、村組爲"小網格",每個網格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員、聯絡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做好行業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已排查的社區、行政村、單位場所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實行"戶籍化"管理,消除檢查盲區,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各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名單請於10月底前報"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

(三)深入檢查,及時整改。各單位要在非常時期採取非常之策,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各單位必須依法履行職責,決不手軟。對可能造成羣死羣傷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堅決依法剷除,決不放過,始終保持整治隱患的高壓態勢。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依法處罰,決不姑息。對執行存在困難的,各單位要通力協作,努力消除執行中的各種干擾。各單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三合一"場所、出租房等逐一排查,切忌"走過場"。

(四)加強監管,健全機制。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強化建築工程審覈、驗收和備案抽查等工作,把好行政許可關,防止建設工程留下先天隱患;要加大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爲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災隱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促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實行單位場所"戶籍化"管理。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對排查的單位場所逐一登記註冊、建立工作臺帳,掌握消防安全狀況,推進"四個能力"建設,實施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戶籍化"跟蹤監管。

(五)明確任務,加強考覈。此次"清剿火患"戰役作爲年度消防重點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考覈力度。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對措施不落實、檢查不到位、執法不規範、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特別是要杜絕所屬區域、系統發生較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災事故。

(六)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利用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載體,開設"清剿火患"戰役專欄、專題,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務、要求加以宣傳,對工作動態跟蹤報道,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予以堅決曝光,對先進典型給予正面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消防安全檢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圍。"清剿火患"戰役期間,市級新聞媒體每月報道不得少於1次。

(七)健全機構,暢通信息。各單位工作情況請及時報市 "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XX年10月份起,各單位每月5日、15日、25日報"清剿火患"戰役戰況,每月20日報當月戰役工作小結; XX年2月16日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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