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稅收的發展工作方案

來源:瑞文範文網 3.12W

“*”時期(*-*年)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地稅事業繼往開來、全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時期。科學編制並有效實施*壯族自治區地稅發展“*”時期規劃,對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發展目標,把握工作重點,進一步推進*地稅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稅務總局“*”時期稅收發展與改革的基本思路》,現結合*地稅工作實際,制定《*壯族自治區地稅發展“*”規劃》。

地方稅務局稅收的發展工作方案

一、“*”時期*地稅發展簡要回顧

(一)“*”時期*地稅發展背景形勢分析

“*”時期,*的國民經濟持續較快發展。據統計,*國民生產總值由*年的2080億元增加到*年的4016億元,增加1936億元,年均增長10.6%。財政收入由*年的220億元增加到*年的475.39億元,增加255.39億元,年均增長16.7%。*年人均生產總值越過1000美元,人均財政收入越過1000元人民幣,這兩項指標均達到了“*”末期的預定目標。

“*”時期,在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正確領導下,*地稅系統圍繞*經濟發展,堅持聚財爲國、執法爲民的宗旨,大力推進依法治稅,進一步強化科學管理,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圓滿完成各項稅務工作任務。特別是*年以來,*地稅系統通過實施大力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和工作思路創新,實施“抓項目出成績,抓協作出合力”,“轉變觀念、規範管理、提高素質、優化服務、加強協作、科技興稅”工作思路和實施“項目管理”工程等一系列新舉措,開創了“*”時期*地稅工作的新局面,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爲“*” 時期*地稅工作的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和堅實基礎。

(二)“*”時期*地稅發展取得的成就

1.地方稅收收入實現歷史性突破。“*”時期的五年*地稅系統共組織地方稅收收入593億元,比“xx”時期增收325億元,年均增長19.7%。*年、*年、*年、*年、*年各項收入(含教育附加費、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安費和其他收入等)分別達到102.4734億元、102.64億元、115.0431億元、139.6848億元、164.3339億元。地方稅收的大幅增長,爲緩解*財政困難,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2.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強。一是徵管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全系統通過深入貫徹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各項稅收徵管工作的基礎性制度,使地方稅收徵管在稅務登記、戶籍管理、發票管理、稅源監控管理體制、納稅評估等方面得到全面強化管理,夯實了管理基礎,初步實現了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二是稅收信息化建設取得新的進展。在進一步完善*地稅業務工作規程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推廣了*地稅系統的網絡信息化建設,至*年,已在8個地級市城區和31個縣(市)局推廣應用新版《*地稅信息系統》,同時在縣級局以上單位全面推廣應用了《公文處理系統》,全面提高了信息化建設水平。二是通過加大對地稅系統檔案管理基礎工作的經費投入,提高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稅收檔案管理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四是加大了對地稅幹部職工的培訓力度,提高了幹部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了地稅系統幹部職工整體素質的提高。五是地稅系統的基層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加強,各級基層地稅機關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五是地稅的服務理念、稅收服務質量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地稅系統牢固樹立和落實“服務經濟建設、服務社會發展、服務納稅人”的“三服務”理念,以健全組織體系爲基礎,以搭建服務平臺爲載體,以多元化服務爲重點,以完善納稅服務責任制爲保障,紮實深入地開展稅收服務活動,進一步樹立了良好的地稅形象。國家稅務總局領導先後到*南寧、來賓等地考察,對*地稅系統的納稅服務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3. 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一是法制建設得到加強,徵納稅雙方法治意識明顯增強,執法環境明顯改善。二是加大了執法檢查力度,逐步推行和完善了稅收執法追究責任制度。三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地稅系統的稅務稽查體制,確立了地稅機關的執法主體地位,逐步理順了地稅一級稽查與一般檢查的關係。四是進一步完善了稅收的司法保障制度建設,提高了對地稅工作的司法保障。

4.各項地稅改革事業得到順利推進,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地方稅制改革。“*”時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部署,*在積極研究探索深化地方稅制改革,民族自治地方的稅收管理權限的合理確定,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提交了相關的政策建議,爲深化地方稅制改革做出了貢獻。

——稅收徵管改革。*地稅在推進和深化徵管改革方面,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要求,結合*地稅實際,進一步改革完善了徵管模式,逐步規範了徵管業務流程,推行了片管員制度,使地稅徵管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強,提升了徵管質量和效率。

——機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期間,*地稅在推進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大膽嘗試,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逐步規範了內外部機構設置和職能調整,加強了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年完成了自治區本級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基礎上,*年又對縣鄉一級地稅機構進行改革,*年再次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和地稅事業發展要求,進行了機構微調和人員重組。通過合理撤併基層一線機構,有效解決了徵管力量不足,人員使用不合理、不平衡等問題。同時,通過改革幹部提拔任用制度和幹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了地說幹部隊伍的建設。

5.地稅工作的管理方式方法進一步創新。從*年開始,通過積極探索地稅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大膽推行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大重點工作項目目標管理工作力度,在總結經驗、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目標體系,改進考覈方式,注重成果運用,有效地促進了稅收工作整體質量和水平的提高。各級稅務機關根據目標管理內在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行政管理和稅收管理的各個方面有章可循,更加規範有序,*年*地稅系統確立54個重點工作項目列入目標管理內容,*年,又進一步完善了目標管理的內容,在全系統全面推行,從根本上提高了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時期*地稅發展取得的主要經驗

“*”時期,*地稅收工作取得的成效來之不易,經驗值得認真總結。這些經驗主要是:

1.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不斷改革創新,是地稅事業不斷髮展的靈魂。

2.不斷提升稅收理念,堅持稅收工作必須服務經濟工作大局,是搞好稅收工作的前提。

3.堅持依法治稅,堅持聚財爲國、執法爲民,是地稅工作永恆的主題。

4.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地方稅收管理的科技含量,是促進地稅事業發展的關鍵。

5.堅持以人爲本,全面加強幹部隊伍建設,開展稅收優質服務,密切徵納關係,樹立地稅新形象,是搞好稅收工作的基礎。

(四)“*”時期*地稅發展存在的問題 

“*”時期,*地稅各項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地稅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地方稅收服務於經濟的程度、力度、高度不夠;二是依法治稅、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加強。三是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程度不高,稅收徵管改革有待於進一步深化。四是稅收信息化建設整體水平較低,地稅管理的科技含量有待於進一步提高。五是幹部隊伍的機關作風有待於進一步加強,行政效率有待於進一步提高。以上這些問題,都有待於“*”時期逐步加以解決。

二、“*”時期*地稅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總體要求

“*”時期,無論是世界經濟還是中國經濟,都將進入新一輪增長週期。中國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必將爲*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時期,*的經濟發展將迎來一個千載難逢的戰略機遇:即國家繼續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中國—東盟博覽會永久落戶南寧;“兩廊一圈”的構建;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以及北部灣經濟區的開放開發等,這將爲*充分發揮的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爲*在更高層次上的開放和開發提供新的機遇。

(一)“*”時期*地稅發展的機遇與挑戰 

機遇: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又反作用於經濟發展。*經濟發展的機遇就是稅收發展的機遇。“*”時期,*地稅的發展,首先是地方稅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長。在此期間,*地稅收入增長將出現諸多亮點:一是基礎性稅源將在原有基礎上得到穩定增長;二是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及房地產開發等建設型稅源,將會出現大幅增長的勢頭;三是項目拉動型、產業對接拉動型稅源,將是潛在的增長點;四是部分區域、部分市縣,如泛北部灣地區、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重點地區等,將會異軍突起,實現稅收收入的跨越性增長。其次是“*”時期稅制改革的深化,地方稅體系將日趨完善,一些新稅種的開徵,地方稅收入規模將有所擴大。第三是依法治稅環境將隨着整體法治環境的改善而得到加強。第四是隨着各項稅收管理制度的日益健全和完善,稅收徵管將得到全面加強。第五是稅務機構進一步健全、幹部 管理、幹部教育水平不斷提高,地稅幹部隊伍素質將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挑戰:“*”時期,*地稅工作也將面臨一些新的挑戰。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改革攻堅和自主創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等各方面,對稅收工作提出了不少新的課題和更高的要求。二是世界經濟發展還有不少不確定性、不穩定因素,國民經濟的持續較快發展也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這對稅收工作的發展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三是從稅收職能作用來看,儘管組織收入的職能大大強化,但調控經濟和調節收入的功能仍然比較弱,尤其是地方稅制改革滯後,地方稅收體系不健全,地方稅收在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職能作用還非常有限。四是“*”時期,國家深化稅制改革、增值稅轉型,將使地方稅出現相對萎縮。五是目前我國在區域經濟發展之間,導致稅收與稅源背離的現象,難以在短期內得到合理解決。六是從稅收法制進程來看,我國稅收法治化程度還比較低,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同西方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加強整個稅收法治環境建設的任務很重。七是從*地稅自身建設來看,辦公樓建設、計算機配備等“硬件”得到大大改善,但是隨着納稅人素質的提高,綜合人員素質、稅收管理水平及計算機網絡應用分析等“軟件”方面尚須提高。

(二)“*”時期*地稅發展的總體要求

“*”時期*地稅發展與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對稅收工作的各項要求,堅持聚財爲國、執法爲民的稅務工作宗旨,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徵管改革和內部管理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爲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做出積極貢獻。

(三)“*”時期*地稅發展的主要目標

1.地方稅收收入。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收入隨着經濟發展穩定較快增長,實現*地方稅收收入穩定增長;確保*地方稅收收入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基本相適應,逐步提高地方稅收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前提下,地方稅收收入繼續保持較快的、略高於gdp的增長速度。今後五年*地稅總收入(含所有稅費)年均增長15%以上,即 *年*地稅總收入應達350億元左右。

2.依法治稅與稅收法制建設。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爲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始終。規範稅收執法,堅持組織收入原則,認真執行稅收實體法和以稅收徵管法爲主的稅收程序法,貫徹行政許可法,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進一步搞好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構建新型的徵納關係,稅務機關依法徵稅,文明執法,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地稅幹部的執法行爲更加規範,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完備的司法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3.稅收徵管與徵管改革。一是稅收徵管改革要有新成果.通過深化稅收改革,落實各項稅收政策,使稅收制度、徵管體制和內部管理機制逐步完善,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完善稅收徵管體制,優化業務流程,健全崗位責任體系,搞好協調配合。全面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深化內部管理改革,全面加強稅源監控。大力推進稅務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服務,提高效率。加強和完善各稅種的管理辦法,提高稅收徵管質量,建立健全基礎管理紮實、徵管手段先進、稅收監控嚴密、執法規範,服務優質高效的現代稅收徵管體系。二是稅源監控能力要有新提高。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的相關制度,使稅源監控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提高稅源監控的深度。明確確定自治區、市、縣(區)的稅源監控目標。完善稅源監控手段,提高稅源監控水平。三是稅收信息化建設要有新進展。建設*地稅系統安全、穩定和通暢的計算機廣域網絡。建立*統一的稅務管理信息網絡、信息中心和數據處理中心,功能覆蓋各級地稅機關的行政管理、稅收業務、決策支持、外部信息應用等所有職能的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統一的稅收徵管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推廣應用,實現全系統基礎業務數據的集中存儲和處理。

4.地稅幹部隊伍建設。堅持以人爲本,加強地稅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廣大地稅幹部職工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明顯提升,地稅部門形象有新的改善。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組織、作風建設,提高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大力實施人才興稅戰略,以能力建設爲主線,改革完善幹部教育培訓辦法,努力構建多層次、規範化、高標準的教育培訓工作體系。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進地稅文化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符合稅收工作實際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時期,*地稅系統整體工作要實現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達到稅收徵管全面到位,稅源監控嚴密細緻,稅收執法規範嚴格,納稅服務優質高效,信息技術應用廣泛,幹部隊伍充滿活力,行政後勤保障有力,管理方式科學先進的格局。

(四)“*”時期*地稅應遵循的發展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原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稅收工作,切實把科學發展觀貫穿於稅收事業發展的全過程、落實到稅收工作的各個環節。堅持以人爲本,走人才興稅的觀念,努力營造稅收人才工作創業的環境。

2.堅持依法治稅的原則。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只有堅持依法治稅,纔能有效發揮地方稅收的職能,才能確保地稅事業持續穩定發展。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持依法治稅不動搖。嚴格遵循“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處理好組織收入與稅收優惠、稅收法治和扶持經濟的關係。堅持“內外並舉、以內促進外”的治稅方針,將所有行政管理、稅收執法行爲納入法制軌道,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促進地稅機關秉公執法與納稅人誠實守法的有機統一。

3.堅持地稅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原則。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服務。要注重和加強與當地黨政和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配合,主動爲經濟發展服務,積極爲當地黨政獻計獻策,要贏得當地黨政部門對地稅工作的理解、重視和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有效推動地稅事業的快速發展。

三、“*”時期*地稅發展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組織稅收收入

1.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大地稅收入“蛋糕”。稅收的重要職能是組織稅收收入和調節經濟的發展。因此,*地方稅收要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經濟發展戰備部署,自覺地把地稅工作融入到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之中,努力把握好地方稅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辯證關係,充分發揮好地稅職能作用,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同時要始終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通過依法徵管,促進了*地稅收入質量的同步提高。

2.創新稅源監控手段,提高稅收監控能力。創新稅收和稅源監控體系,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狠抓重點稅源,控制固定稅源,挖掘潛在稅源,抓住機遇稅源,研究前瞻稅源,建立和涵養梯級稅源體系。要加強稅收分析檔案數據的分析運用,把握稅收工作規律。要加強對影響稅收的經濟因素、政策因素、徵管因素的分析,更加準確地反映相關因素對稅收收入的影響程度。要提高分析預測的質量,把握經濟稅收相關因素的變動規律,準確預測*地稅收入的發展變化趨勢。

3.建立收入質量管理機制,保障收入的質量。提高稅收計劃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積極探索建立收入計劃和徵管質量雙重考覈機制。進一步完善收入任務分配機制,落實組織收入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緩稅、欠稅、減免稅的核算管理;要完善稅款徵收繳庫辦法,嚴格執行與國庫的對賬制度和會統覈算制度,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實效性;要嚴格執行票證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稅款徵收環節的票款管理,落實票款分離措施,保證稅收票款安全。

(二)積極推進地方稅制建設

“*”時期,要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徵管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地方稅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稅制要素,優化稅制結構,建立更加公平、科學、法制化的稅制體系。

1.*是少數民族地區、位處祖國大西南,兼有民族地區和西部地區雙重身份,屬於欠發達地區。因此,必須結合*的實際情況,要加強現行民族區域自治地區稅收優惠政策及徵管措施存在問題的調研,探索設置一些自治地方稅種的可能。

2.積極調研和配合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稅制改革舉措。密切關注改革動向,深入分析稅制改革和政策調整對*經濟社會及地稅工作影響,做好相關測算工作,研究應對措施。

3.完善地方稅管理。適當擴大資源稅徵稅範圍,改革計徵辦法。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對各類企業和個人實行統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制度。加強和改進印花稅管理制度,規範徵稅方式。

4.加強和完善工會費、殘疾人保障金代徵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和規律,積極創造條件爭取開展社會保險費的代徵工作。

5.規範涉農稅收徵管,大力促進新農村建設。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減負增收。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稅 

“*”時期,要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爲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始終。

1.深入學習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稅務機關行政行爲,努力建設“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地稅機關。

2.規範稅收執法行爲。認真執行稅收實體法和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切實規範稅收執法行爲,正確履行職責。規範稅務案件審理和稅務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3.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深入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嚴格規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貫徹行政複議法律法規和稅務行政複議規則。配合檢察機關做好預防稅務人員職務犯罪工作。

4.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堅決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爲。要充分發揮稽查的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偷、逃、騙稅行爲。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嚴格實行重大案件曝光制、重大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建立健全地稅、公安機關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研究完善稅收司法保障體系。

5.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一是要加大日常稅法宣傳諮詢力度,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稅收法制觀念;二是加大稅法公告制度的執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宣傳稅法,及時將稅收法規和政策告知納稅人;三是加強依法誠信納稅宣傳,搞好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四是認真開展每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活動;五是充分發揮地稅網站的宣傳、諮詢、服務等方面的作用。

(四)全面深化稅收徵管改革 

“*”時期,要大力加強稅收徵管,大力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1.進一步加強納稅人戶籍管理,強化稅源監控。認真實施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切實加強與國稅、工商等部門的聯繫,做好稅務登記管理工作。加強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建立分稅種稅源監控和分稅種戶籍管理制度。建立新增稅源大戶和現有納稅大戶情況報告制度和重點行業稅源定期分析監控制度。

2.全面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稅收管理員基本制度和相關配套措施。要明確稅收管理員的崗位職責、權限,操作規範,細化管理目標,量化工作任務,促進稅收管理員提高工作質量。

3.穩步推進納稅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制定納稅評估操作規程,穩步推進納稅評估工作。完善各稅種的評估指標體系,逐步建立依託信息化手段的納稅評估預警系統。

4.推廣應用稅控器具。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監控稅源,力爭“*”期間,在服務業、娛樂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中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發票管理工作,加強發票印製、保管、使用的管理,研究和探索擴大發票的使用範圍,積極推行發票有獎活動,建立健全發票查詢系統,強化安全管理,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

5.加強辦稅服務廳服務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辦稅服務廳功能,建立健全辦稅服務廳的各項規章制度,完善辦稅服務廳的服務措施,提高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爲納稅人提供多方位的服務內容,切實提高辦稅服務廳在納稅服務工作中的作用。

6.推行多種申報和繳款方式。積極推廣郵寄申報、電話申報、網上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則,推廣使用支票、銀行卡、電子結算等方式繳納稅款。

7.規範稅收徵管業務流程。確定稅收徵管各項業務的崗位職責,科學設置稅收徵管質量考覈評價的指標體系,利用計算機對稅收徵管質量進行考覈評價。進一步明確徵收、管理、稽查等環節的職責分工。

8.改進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開展地方稅稅源登記調查工作。建立健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地方稅種的稅源數據庫,並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稅源數據的分析比對。完善和規範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地方稅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做好地方稅的代徵代扣代繳工作。

9.加強所得稅的管理。按照覈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分類管理的總體要求,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加快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代扣代繳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強化個人所得稅管理。

10.不斷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進一步完善納稅服務制度,規範納稅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方法,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推行涉稅事項“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清理簡併報表資料,減輕納稅人負擔。合理簡化辦稅環節,提高辦稅效率。完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徵稅信用、納稅信用相結合的稅收信用體系。加強稅務網站管理,規範12366熱線服務。落實文明辦稅“八公開”,推行“陽光作業”,杜絕“暗箱操作”。

11.加強稅收業務檔案管理。進一步完善稅收業務檔案管理制度,制定徵、管、查、計、會、統等稅收業務檔案管理規則,規範全系統稅收業務檔案管理。要充分發揮信息化在檔案管理中的作用,開發或引進先進的檔案管理軟件,提高檔案的使用效益。

(五)加快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

“*”時期,要加快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求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通過功能整合、業務重組、技術重構、系統升級,建設覆蓋區、市、縣級稅務機關的網絡平臺,建設徵管業務、行政管理、外部信息、決策支持等四個應用系統,使之成爲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保障有力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

1.研究制訂與國家金稅工程(三期)相銜接的信息化發展規劃。加大計算機設備投入,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信息化達標建設工作。要繼續重點抓好*地稅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視頻會議系統、視頻培訓系統、12366稅務服務系統、集羣通信系統等信息化6個子系統的建設。

2.應用和完善集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政策法規、行政管理等內容爲一體的辦公自動化系統,實現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辦事效率。

3.加強部門信息協作,實現部門信息共享。整合信息資源,加強與政府及國稅、工商、銀行、海關、統計、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聯繫,建立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渠道,實現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搭建涉稅服務、政務管理、辦公辦會等全方位、多層面的稅收執法、行政管理信息平臺。

(六)全面加強地稅幹部隊伍建設

“*”時期,要圍繞提高執政能力,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努力造就高素質的地稅幹部隊伍。

1.大力加強領導班子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增強班子成員發展地稅事業的能力,依法治稅的能力,爲基層解決問題的能力,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帶好隊伍的能力,拒腐防變的能力。大力推行領導幹部競爭上崗。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完善後備幹部管理辦法。加大對年輕幹部和婦女、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力度。

2.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各項制度,創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形式、手段、機制,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大力倡導以“八榮八恥”爲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加強理想信念宗旨、思想道德、廉政和法制紀律教育。加強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增強稅務幹部做好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充分發揮工、青、婦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推進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建立健全符合地稅部門實際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預防腐敗體系。實施制度創新,強化“兩權”監督制約機制。構建預防職務犯罪網絡,完善預防職務犯罪機制。加強紀檢監察幹部能力建設,努力打造一支勤廉、務實、高效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4.貫徹落實《公務員法》。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乾部人事管理制度,做好公務員的管理、考覈、晉升、招錄等工作。完善公務員的考覈辦法和內部激勵競爭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優化隊伍結構。

5.認真制定和實施《*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幹部隊伍的素質。要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格局。創新教育培訓的載體和形式,充分發揮現有的視頻會議培訓系統的作用。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一至兩個區內的幹部教育培訓基地。擴大培訓規模,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積極探索提高培訓質量的方式、方法和途徑,保證培訓的效果。規範學歷教育,鼓勵幹部參加計算機、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律師等與稅務工作密切相關的資格認證考試,大力培養高素質、高層次專業人才和複合型人才。建立各類優秀人才的獎勵制度,營造鼓勵學習、鼓勵成才的氛圍。強化學習意識,努力建設學習型地稅機關。

6.進一步加大基層建設的力度。制定和實施《*地稅系統“*”基層建設規劃》,全面深化和強化地稅系統基層建設,使全系統基層建設躍上一個新的臺階,使基層機關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有較大改觀,把基層地稅隊伍建設成爲“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範”的隊伍。

7.進一步深化地稅系統機構調整、力量重組的改革,充實一線徵管力量,逐步緩解一線徵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七)加強政務協作,強化管理,優化服務,構建和諧地稅

1.全方位地加強政務協作。各級地稅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和各級地稅機關之間要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同時,加強與發改委、經委、統計局、技術監督局、國稅、財政、審計、工商、公安、檢察院、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政務協作,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地稅工作。要完善向黨委、政府定期彙報制度。要拓寬協作領域,制定和完善有關協作制度,豐富協作內容,提高協作水平,更好地樹立地稅形象。

2.創新行政管理機制,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加強辦文、辦會、宣傳、信訪、巡視督查、保密、安全和值班工作。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強化審計、預算、國有資產管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建設節約型機關。規範後勤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後勤管理制度。加強公車使用管理,強化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隱患。

3.注重稅務文化建設。稅務文化是稅務部門在長期的稅收實踐活動中積累的各種物質形式、行爲規範、管理制度、價值觀念、職業道德等的總和。當前,我們要以“轉變觀念、規範管理、提高素質、優化服務、加強協作、科技興稅”二十四字方針爲基本內涵,努力構建具有*地稅特色的稅務文化。

(八)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轉變作風,提高效能

“*”時期*地稅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已經明確,全系統要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轉變作風,提高效能,確保完成“*”時期*地稅發展的各項工作任務。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圓滿“*”時期*地稅發展的各項工作任務,關鍵在領導。全系統各級領導要以對地稅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敢抓敢管,真抓實幹。要結合各地實際,把各項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工作環節、具體工作崗位、具體工作人員,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落實工作責任。每個同志都要站好各自的崗,把好各自的門,各負其責,切實做到守土有責。要切實增強發展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內部各部門、單位之間的配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制約,又有協調,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堅決反對那些只顧個人、部門和局部利益,不顧全局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爲。對責任意識淡薄,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3.轉變作風,提高效能。要緊緊圍繞優化稅收環境、促進經濟發展這個主題,着力解決影響地稅機關行政效能的突出問題,建設法治、服務、責任、效能的地稅機關。爲提高行政效能,必須要大力推行首問負責制,強化首問負責人的責任。全面推行限時辦結制,強化行政執行責任。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要通過以貫徹“三項制度”爲突破口,努力實現*各級地稅機關和廣大地稅幹部的服務質量明顯優化、行政效率明顯提高、執行力明顯增強,稅收環境明顯好轉,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得又好又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