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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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本學期我們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學校安全條例’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方針,以規範化管理爲重點,以隊伍建設爲途徑,以平安校園和學校特殊安全保護區建設爲手段,以營造安全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爲目標,提升我校的`安全工作質量,下面將本學期安全教育與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總結。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22篇)

一、安全工作。

1、進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設。根據‘沈北新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了我校的有關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能力,有效避免和減少安全事件的發生。

2、全面作好安全教育活動月工作。根據教育局安排,4月以創設良好的衛生環境爲主題組織全校學生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3、認真開展安全工作大檢查。中心校領導小組對本校及下面各主校進行了安全工作大檢查,要求各校加強自檢力度,不留隱患和死角,新增設了消防點,購置了成套的消防器材。

4、認真做好安全法治教育課堂工作。充分發揮了課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繼續開展了安全法治教育進課堂工作,聘請了派出所周景峯警官爲全校學生上了一節安全法治教育課,效果非常好。

5、作好我鄉乘車學生的調查和安全教育工作。繼續實行實名制乘車,摸清了底數,每週向鄉校車辦上報一次,作好了家長工作,簽定了乘車協議,確保了學生乘車安全。

二、綜合治理工作

1、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工作。開展了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爲主題的專題法治教育活動,作好‘兩法一例’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開展了‘崇尚科學’活動,組織了‘爭做守法小主人’徵文評選活動。

2、繼續作好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全國‘6.26’禁毒日,積極開展以‘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爲主題的徵文活動,利用了紅領巾廣播站進行了大力宣傳。

3、積極配合聯防工作人員進行學校周邊違法擾校等情況的整治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爲羣衆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餘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於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爲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僞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爲,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爲,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僞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範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行爲。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羣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羣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並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爲。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爲,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羣衆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覈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託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範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羣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爲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爲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爲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爲: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聯繫人: 周永 聯繫電話: 轉502分機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爲進一步加快“電動寧德”建設,培育兩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電新業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解決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拼改裝、上路行駛和合標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行駛、不按規定通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突出問題,推廣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嚴格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爲。對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的,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申訴舉報平臺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相關申訴舉報,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擡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維護銷售市場秩序,保障羣衆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推動換電自行車新業態。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科學合理佈局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櫃,結合換電業務開展情況,適當在全市範圍增加自行車換電櫃數量。發改、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要簡化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櫃報建手續;供電公司積極提供電力接入便利支持換電業務。支持地產新能源電池推廣使用,培育發展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新業態。通過購車獎補、充電優惠、以舊換新等方式,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電池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

責任單位:發改委、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國網寧德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爲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一律不得註冊登記,並將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產品情況通報工信、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等方式,爲羣衆辦理註冊登記提供便利服務。

責任單位:公安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抓好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提升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標準,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平整性和延續性。加強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設計,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保障和引導非機動車路口規範通行。公安部門要集中整治非機動車逆行、走機動車道、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爲;集中整治城區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等違法行爲;嚴厲打擊製售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裝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爲。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非機動車道上佔道經營等違法行爲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出行效率。

責任單位: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督促村(局)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要發動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並嚴格倒查生產、銷售等環節的責任。

責任單位: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要通過媒體、微博、微信、門戶網站、戶外LED、手機APP等媒介,曝光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違法亂象,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羣衆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公安局、文旅局、教育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責任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規範管理階段(20xx年1月1日—長期)。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日常管控,對綜合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銷售、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把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推動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抓推進、抓落實、抓效果,確保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檢查處理機制,形成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爲認真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創造有利於廣大中國小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xx學年度,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__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爲重點,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爲核心,以“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爲抓手,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堅持治理與建設並舉,強化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綜治辦、教育、公安、司法、安監、文化、衛生、工商、建設、城管、規劃、通信、交通、團委等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市綜治辦負責協調工作。

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園、區)也要及時調整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協調等工作。

三、重點內容

1、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環境。結合實施“淨化校園文化工程”,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頓周邊違章建築,查處取締違法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經營點、小賣部、飲食店等,強化對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管理。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2、加強中國小生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時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

3、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的各類建築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國小、幼兒園的檢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電氣線路等方面的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民辦中國小、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違規設立的各類非法辦學機構一律限期整改,經教育行政部門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後再履行合法辦學手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對中國小、幼兒園教師隊伍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堅決調離教師崗位。

5、嚴肅查處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一批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中國小生、少年兒童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重點偵破、查處傷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並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四、時間安排及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時動員部署,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構建羣防羣治的安全工作體系。

2、自查整改階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學校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針對存在的隱患,採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鄉鎮和部門複查階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門、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複查。對學校承諾已整改的隱患逐一檢查落實,並將自查和複查的情況進行彙總上報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織抽查階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組織進行抽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鄉鎮和學校責令其重新整改,如學校確有困難的,及時報所屬部門或鄉鎮協調解決。

5、總結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複查抽查(1月-4月):結合常規檢查有選擇性地進行復查,對該項工作進行跟蹤。

7、第二輪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輪驗收、年度工作驗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學年度工作總結(09年7月-8月):對該項工作未到位的部門限期整改,彙總資料、總結、評比、表彰。

五、部門分工

各鄉鎮(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處罰到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中國小、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研究協調解決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督促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衛生監督制度、採購索證制度及食品衛生安全月報制度;督促學校加強對門衛的安全保衛意識教育,嚴格門衛檢查、登記制度,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人員,注重加強對維護中國小生、少年兒童安全的社會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自覺關心、積極參與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並通過建立心理諮詢室對在校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

公安部門:把偵破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作爲工作重點,嚴防事件發生;合理設置中國小、幼兒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出租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各種治安隱患;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嚴密防範各種社會治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對機動車的安全檢查,保持良好的車輛性能,查禁報廢接送學生車輛,確保行駛安全。

司法部門:與教育等部門和學校配合,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規範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培訓工作,爲廣大師生提供法律諮詢,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安監部門:

1、協助教育部門加強各學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2、指導和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學校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

4、根據市政府的授權,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學校安全事故調查。

文化部門:依法規範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違規經營的書刊店、音像店、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衛生部門: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及其周邊飲食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查驗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工商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無照網吧的查處和食品銷售經營的監管,負責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前置重要條件的無照經營。

建設、規劃、城管部門:依法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市政管理,及時拆除各種違章建築,查處各種佔道經營攤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環境的整頓和管理;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通信管理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淫穢網站。

交通部門: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做好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團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強化組織領導

1、健全組織領導制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徵求學校的意見,針對問題,及時組織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爲學校營造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工作情況和趨勢,研究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解決措施,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各負其責、學校教師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2、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門要與各學校簽定《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責任狀》,逐步完善檢查督促制度、評比獎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協調例會制度。各學校也要與內部各處、室、班、組簽定相應的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教育部門要對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堅持“一票否決制”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學校的一切評優評先資格,力求防患於未然。要將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工作納入年度教育工作綜合考評範圍,確保各類創建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平安。

3、健全維穩工作制度。要堅持“預防爲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則,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和羣體,邊處置邊上報,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預測、事前防範、事初化解、事中處置、信息上報、善後工作等一整套運作機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維護社會持續穩定;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羣衆,深入細緻地解決好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變x爲下訪,把信訪案件和越級x事件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1、開展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組織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對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鞏固前期整治成果,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開展網吧及非法出版物專項整治。組織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門,對網吧、校園書店的非法出版物進行專項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現象,淨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3、開展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組織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對校園商店、流動攤點、學校周邊的飲食店食品衛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校園商店依法進行整治,對影響學校環境的流動攤點堅決取締。此外,組織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出租戶進行專項檢查,徹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員,消除治安隱患,確保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展途徑,強化法制教育

l、以課堂爲主渠道,加強學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對有不良行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防止學齡青少年過早流入社會,進一步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法制講座(每學期上法制課不少於2次),研究探索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增強法制教育工作實效。

2、以活動爲主要形式,強化學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宣傳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措施,通過演講賽、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等形式,開設“青少年模擬法庭”、“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拒進網吧”和“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等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實效,從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長學校”爲載體,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採用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的形式,廣泛開展創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區以及青少年維權崗等系列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延伸到每一個社區、家庭,提高家長及社會各界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訂工作計劃。各成員單位、鄉鎮(園、區)綜治辦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能,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考覈內容,積極幫助解決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學校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爲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爲構建和諧校園、促進社會和諧作出貢獻。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正常召開兩次會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信息。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爲進一步鞏固提升全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繼續控新拆舊,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根據省、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我鎮20xx-20xx年“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部署和全省城市和農村建設會議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聯合印發的《關於福建省“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xx〕1號)和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以及建設高顏值廈門行動的相關要求,聚焦“兩違”綜合治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歷史違建“負增長”,紮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總體目標

按照堅決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變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新增“兩違”,健全“指揮-防控-執法”三大治違體系,完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積極穩妥化解歷史存量違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

到20xx年底,依託科技手段,確保“兩違”綜合治理管理平臺融合對接、有效運行,實現“發現、覈查、處置、檢查、考覈”閉環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鎮統一農村個人住宅數據庫,農村宅基地、農村住宅建設審批和監管體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以及自然保護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非法侵佔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存量“兩違”分類處置辦法進一步完善,“兩違”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三、重點整治任務

(一)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攻堅戰。根據中央、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嚴格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監管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對頂風違法行爲“零容忍”。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層面制定的存量問題分類處置政策,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存量問題。

責任部門:農口牽頭,各村(居)、村居建設辦、綜合執法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

(二)開展自然保護地“兩違”整治攻堅戰。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轄區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溼地公園等)管理範圍內的“兩違”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推進整治。對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後續監管,嚴防問題反彈。

責任部門:林口牽頭,環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三)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兩違”整治攻堅戰。對全市已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範圍內的建(構)築物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覈實是否存在“兩違”問題。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整治。同時,對屬於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依據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進行同步查處。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嚴防問題死灰復燃,切實提高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部門:環保站牽頭,村居建設辦、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開展非法侵佔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在鞏固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成效的基礎上,加強河湖巡查,對發現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

責任部門:河(湖)長辦牽頭,環保站、村居建設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五)開展新增兩違整治攻堅戰。持續治違控違“嚴”的主基調,結合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充分運用科技控違、責任監督、聯防聯治等手段,採取強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防、嚴控新增違法建設,加大第五立面佔用屋頂和公共空間違章搭蓋的查處力度,健全新增兩違覈查處置機制,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的目標。

責任部門: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六)開展農村建房整治攻堅戰。加強村莊規劃管控,科學規劃實施村莊建設,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嚴控現狀、疏堵結合,實現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加強農房的審批建設管理,切實規範宅基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抓好用地供應、建房審批、建房安全、風貌管控、一戶一宅、違法查處。加強存量農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隱患,開展“裸房”整治和風貌改造,積極探索農村老舊、閒置房屋使用權流轉辦法,分類分步、分期分片,積極穩妥處理好農村歷史違建,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村居建設辦和農口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七)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強化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衛星遙感+互聯網”等科技手段,依託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覆蓋的線索發現機制、“短平快”的核查處置機制、“全程跟蹤、實時督辦”的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兩違”綜合治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責任單位: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農口、村居建設辦、環保站、城市管理局後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20xx年3月中旬)。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關於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印發實施方案給各村各部門實施。主動對接、上下結合,確保整治工作按時有序開展。

(二)整治攻堅(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責任部門自3月起全面啓動開展各項整治攻堅戰,按照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遏增量、化存量、防變量,形成部門牽頭、協同治理、聯動執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實各項重點整治任務。

(三)總結評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級工作部署要求,持續跟蹤相關部門的治理工作進展,收集、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做好迎接區治違辦、市治違辦、省治違辦組織開展的各項評估考覈工作,強化追責問效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常態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制。各村(居)是“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巡查責任,做好巡查、勸阻、上報工作,以及組織或協同實施違法建築拆除工作,做好違法建築拆除善後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機制,強化治理措施。一是強化巡查發現。各責任單位、各村(居)要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完善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無縫對接的“兩違”巡查機制,結合航拍、衛星遙感影像、無人機、日常巡查、投訴舉報等手段加強日常巡查,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及時組織實地核查。

(三)實行聯防聯治,強化部門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實現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與資源規劃、消防、市場監督、供水、供電等部門聯動,運用停水停電、停止審批許可等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行爲公示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加強“兩違”利益鏈條的施工、設計、監理、供水、供電、建材等全過程監管,實施參與主體倒查追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機制,營造良好治違法治環境,保障“兩違”綜合治理行動正常開展。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職責,及時出警處置,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堅持疏堵結合,強化批後監管。嚴格落實批後監管職責,把好新建農房的審批關、設計關、監管關。建立統一的農村住宅信息數據庫、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建設網上審批管理平臺。加強服務延伸,在合理審批的基礎上落實“四到場”、掛牌公示、明確責任人等監管措施,對在建項目按照規定逐一覈對、逐一排查、及時跟蹤,強化事中過程監督。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保障建築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由建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監督指導,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爲應及時予以制止並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組織依法拆除,有效減少“裸房”,確保村莊風貌完整、美觀。

(五)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兩違”綜合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兩違”綜合治理對改善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的積極作用,嚴格落實《廈門市“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實施辦法》,加大對羣衆反映強烈、違法性質惡劣的“兩違”案件查處的曝光力度,推動形成違建可恥、違法必究、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強化考覈督辦,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追責問效力度,上級將組織複覈我鎮對“兩違”問題線索的核查、處置工作,對複覈發現錯報、漏報、瞞報、弄虛作假、虛假處置等問題,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兩違”治理履職盡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相對應的追責。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惠州市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博羅縣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同意,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範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羣衆全程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並規範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爲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羣衆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爲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範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羣衆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強。

(五)各村(居)、各部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各村(居)牽頭,全面掌握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各村(居)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市場監督所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4.生態環境保護辦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5.其餘相關部門應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爲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場所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爲。對認定爲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的,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督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覈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爲。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嚴格覈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爲,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並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爲。

市場監督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爲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爲的,要及時通報認證機構,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註冊登記。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爲的查處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爲準。

2.優化維修服務。專職消防隊要發動電動車生產企業組建電動自行車安全檢修隊伍,設立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諮詢服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問題。

3.規範換裝和回收報廢。相關部門要完善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辦要公佈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築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大型企業(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範效應。

市場監督所和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外賣平臺、快遞企業,配合建築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自然資源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職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村(居)牽頭,發動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專職消防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爲,並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託有關部門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3.提升科技賦能。各村(居)要廣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程序,要推廣借鑑大亞灣電動自行車整治經驗,推動安裝消防監控(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戶停放、充電)聯網報警系統設備和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禁止電動自行車入門入戶。鼓勵發動羣衆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要支持發動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由專職消防隊牽頭,聯合宣傳、派出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範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村(居)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地鐵、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專職消防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專職消防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爲基礎,聯合各村(居)、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爲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羣衆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務,並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錶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並向街道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安委辦、消安辦牽頭,組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生態環境保護辦、郵政、專職消防隊等部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鑑“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覈。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村(居)、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以及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

(四)加強信息報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上報工作進度表和動員部署情況。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情況,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爲切實加強電氣火災防範工作,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號)精神,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時間開展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氣安全技術規範、規定、標準,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堅持源頭控制、技術防範、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違法違規,加大對電氣、消防商品經營者的檢查力度,從嚴整治電氣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範圍

滁城流通領域中的各類電氣、消防商品及其經營場所;建材市場、燈具店、家居城、電器城、商場超市、五金電器商店、商業集中網點;經銷各類消防栓、消防泵、滅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經營商店、批發戶等場所。

三、主要職責任務

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通知》(滁防〔20xx〕16號)內容,工商部門負責打擊和查處流通領域建築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僞造產地,以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電氣產品活動。

四、任務分工

企業個體監管科:1、負責牽頭落實電氣防範專項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於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3、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4、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活動;5、組織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佈置的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報表等各項任務。

消保科:1、組織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2、加強對電氣、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傳。

經濟執法局:1、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對抽檢監測不合的加大查處力度;2、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各類製售假冒僞劣、虛假宣傳、以次充好、“三無”等商品。

商標科:參加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查處流通領域建築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僞造產地等行爲。

廣告科:查處虛假宣傳,打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

辦公室:定期檢查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驟及措施

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共2年時間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爲集中整治階段。主要結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於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開展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2、開展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3、檢查市局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4、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不少於三次;2、對本單位辦公大樓檢查,不少於三次,及時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3、繼續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及時查處流通領域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爲建章立制階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關於加強電氣、消防商品監管相關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爲。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爲鞏固提升階段。建立電氣、消防商品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範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取得實效。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嚴格執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體體現,市局相關科室局要提高對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好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科室局要明確職責分工,履行監管任務,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職責落實,切實形成部門聯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強化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充分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電氣、消防防範專項整治的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羣衆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時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市局企業監管科及相關科室局要及時總結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同時,及時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佈置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工作總結。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爲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區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僞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爲,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爲,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不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僞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衆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不少於70套、建設面積不少於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爲。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衆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羣衆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衆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爲。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區、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准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爲,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爲,並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僞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爲,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爲。

房產、規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爲。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爲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安委會成立由區政府黨組成員朱啓軍任組長,區公安、安監、經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爲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樑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覈、消防工作考覈和區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管、安監、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鎮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區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於7月15日前報送區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爲進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確保經營安全有序,根據《關於對商業城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進行整治的函》(莆涵公消[20xx]4號)的建議要求,我委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治理工作按照“聯合整治、自律疏導爲主、行政強制爲輔、分類分期、標本兼治”的原則,在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聯合作協下,做深、做細、做實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壓態勢,確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二、組織機構

爲確保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力推進並取得實效,成立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三、治理內容

1、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專項整治。按照《20xx年區“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力爭對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全面整治,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車間、倉庫全部分離,並建立健全防範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杜絕新的“三合一”場所的產生;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羣死羣傷火災事故。副食品(茶葉)批發市場要開展全面位的綜合整治,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措施,督促整改。整治期間,治安聯防隊要在茶葉批發市場增設5號執勤崗,加強對市場夜間的巡查,安監部門要指導茶葉批發市場安保人員做好巡查,做到嚴防死守。(責任單位:各網格,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開展電氣線路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在20xx年對一期、20xx年對二期的平行線改造的基礎上,結合今年一期基礎設施改造的機會,進行進一步的全面疏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安監部門,由安監部門聯繫電力部門及時化解消除隱患。戶內線路在區兩次集中整治活動中,雖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問題依然不少,各網格要再開展一次電氣線路全面排查,並將情況如實以每月《安全隱患排查表》上報。安監部門要認真彙總,適時組織消防、公安等安委會成員單位,邀請電力專業部門對上報電氣線路隱患情況進行認定,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商戶)採取斷電等進聯合執法強制措施,從根本上消除電氣陳舊老化和私拉亂接等火災隱患。(責任單位:各網格,管委會安監室)

3、開展城市管理大整治活動。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以城建中隊爲主,管委會城管辦、社會辦、治安聯防隊要密切配合,加大“兩違”行爲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清理。同時要加大佔道建築物及戶外廣告整治力度,依法清理佔用公共空間的大型戶外廣告牌、大型遮陽棚等臨時搭蓋及附屬物。對羣衆反映強烈的佔用道路亂擺攤設點、亂搭亂佔、佔用消防通道等違規經營行爲,要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做到日常巡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確保救援通道的暢通。(責任單位:城建中隊、城管辦;協辦單位:治安聯防隊)

4、開展交通秩序整頓活動。由涵西派出所牽頭,城建中隊、城管辦、治安聯防隊等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單位要全力配合,以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爲切入點,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進一步規範一期、二期大門口及主幹道的汽車、三輪車、摩托車的行駛秩序,嚴格查處亂停亂擺、隨意調頭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爲。管委會城管辦要做好一期、二期主幹道等主要路段交通標線及停車位的劃線工作,在不影響交通安全和暢通的前提下,要做好應劃盡劃,儘可能爲商戶創造便利條件,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責任單位:涵西派出所、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辦單位:城管辦、城建中隊、治安聯防隊)

5、開展消防器材檢測和培訓工作。由管委會安監部門牽頭,邀請消防、公安等專業職能部門,在轄區內各企業、加工廠、商鋪等單位,對滅火器、應急燈、報警器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開展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器材大檢查活動,檢查一家過關一家,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數量、質量雙過關。同時做好消防安全及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沿街店鋪人員由社區負責組織召集,各企事業、加工廠由管委會安監室負責組織召集,邀請消防、公安等職能部門進行強化培訓,做到“三懂三會”(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產品及原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警),全面提高人民羣衆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能力,從而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安監室、社區居委會)

四、時間步驟

治理工作從20xx年1月21日-4月30日,爲期3個月。

本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各個專項整治,由各責任單位分別展開交叉進行,注重實效,不統一步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制訂工作目標,落實工作措施,把整治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確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取得實效,切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以“人人蔘與消防,共築平安”爲主題,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貫穿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始終,深入發動基層組織和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突出抓好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強監管,鞏固成效。管委會要建立與有關職能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宣傳、技術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合力。要把各項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把各項政策措施統籌起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必須逐個整治、逐一過關,最大限度地減少消防安全隱患。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爲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爲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爲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爲: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問題。爲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築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後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佔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範、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緻、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並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於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爲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市安委會《關於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我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使電動自行車使用更加規範,力爭杜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管理。依據學校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園內禁止爲師生電動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開展自查自改,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違規行爲拒不改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邀請“消防安全校長”進校園宣講,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實施步驟

從即日起開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日前)。及時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迅速開展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問題進行全面自查,建立檔案臺賬,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於12月14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爲組長、以班子成員爲副組長、以中層幹部爲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協調工作。結合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協作配合。積極配合質檢、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明確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及時上報督查情況。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爲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爲治理,建立屬地爲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採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後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爲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於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區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區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願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羣衆自覺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羣衆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區(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爲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爲,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序規範,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爲。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爲,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彙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範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範,確保發現後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用戶外視頻、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羣衆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羣衆,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覈,爲此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調度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區(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啓動問責程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爲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僞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爲,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爲,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衆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衆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羣衆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衆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爲。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爲。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範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爲組長,各片區片長爲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於懷亞嵇明來

成員:瀋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爲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範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爲。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建設、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範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分管領導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組織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於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後應採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後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要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務必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城管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於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我局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督查,對於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於7月20日前報送我局物業處(電子郵箱:),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8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情況表》。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範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羣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9

爲紮實推進東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優化環境衛生,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建設品質,助力我縣省級文明縣城創建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東區治理要求,我局積極謀劃、創新治理舉措,通過規範市容市貌,維護市政設施安全,改善環境衛生等專項綜合治理措施,以解決東區髒、亂、差人居環境問題爲目標,着力提高東區精細化管理水平。現結合東區治理現狀,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實現“五位一體”總體佈局,抓住現階段城市高質量發展關鍵期,助力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現代化建設進程,突出重點、補齊短板、綜合提升,以標準化、規範化、智慧化爲着力點,立足實際,聚焦重點、聚焦民生,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爲主要方向,深入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積極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建設秩序優良、環境優美、特色鮮明、和諧宜居的潔淨鰲城。

二、目標任務

組織實施“市容環境整治、市政設施維護、環衛設施更新”等三個行動計劃。根據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強化東區綜合治理專項整治,以市容市貌、市政設施、環衛設施、園林綠地、佔道經營、戶外廣告等工作爲重點,以點帶面,從細微入手,全面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確保東區市容環境始終保持在較高水平,並緊緊圍繞東區整治目標,明確工作職責,規範工作流程,夯實工作責任,以“三個”提升行動爲主要任務,充分利用3個月時間,構建完善市容環境整潔有序、市政設施配套完善、園林綠化提檔升級、行政執法嚴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體系,全面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努力營造城市良好環境。

(一)科學謀劃,重點整治(20xx年7月底)。制度科學合理有較強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細化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以前期摸排數據爲重要抓手,深入開展“五化”提升工程,以“三個”專項行動爲重點任務,通過整治佔道經營、亂堆放、亂張貼、公共設施損壞、公園綠地雜亂、環衛設施更新等城市管理領域突出現象,補齊治理短板,全面提升東區主次幹路管理水平,打造東區精細化管理示範街區,提升城市環境形象。

(二)鞏固提升,閉環銷號(20xx年8月底)。根據“三個”專項行動成果,發揮樣板示範作用,推進精細化管理擴面提質,從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區延伸,從道路綠化像公園廣場延伸,以重點整治問題清單爲基礎,徹底解決存在問題,實行逐項消除,閉環管理,着力打造東區環境精品亮點,凸顯環境治理成效,使城市面貌邁向更高臺階。

(三)總結經驗,長效管理(20xx年9月底)。根據前期治理成效,總結經驗、推廣做法,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精細化、規範化、制度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態,以東區爲試點向老城區縱深推廣,使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高品質發展,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促進城市運行高效有序,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序化”行動,促進交通運行暢通有序

1.市容環境整治。對東區主要道路沿街店鋪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展示商品等違法行爲進行治理,督促店戶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區管理。根據《壽寧縣臨時“攤規點”實施方案》劃定攤販嚴管核心區,嚴禁沿街叫賣、佔道擺攤,在鞏固現有治理基礎上,擴大嚴管核心區域。疏導區要規範管理,對各類疏導點、便民服務點和馬路市場進行全面清理整治,按標準規範管理,明確業主單位,落實專項值班人員駐點嚴格管理,對不符合疏導點設置條件的馬路市場堅決予以取締。

2.城市道路管理。一是加強市政道路維護管理,要積極與國投公司對接,形成聯動機制,根據《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範》組織人員對東區範圍內的道路設施進行巡查,及時發現路面病害,進行快速處置。積極開展精細化管理道路創建,建立長效的養護管理機制,鞏固道路整治成效,提高市政設施養護質量。要保障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設施完好,確保各類窨井蓋並保持與路面平順相接,逐步規範統一路面材質。同時提高應急快速維修處置能力,強化定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隱患;二是加強道路挖掘審批管理,嚴格落實《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限制挖掘城市道路,合理組織道路開挖、文明施工,避免重複開挖、野蠻施工,有效維護道路的完好、有序。加強批後監督管理,對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視覺污染的,超範圍、超時間的佔道、開挖等行爲及時制止並進行處罰。對未經審批擅自違章佔道、挖掘的嚴格管理執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深入開展“潔化”行動,促進市容環境整潔清新

1.提升城市道路潔淨。按照“機制健全、資金保障、人員到位”的要求,根據《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標準》《壽寧縣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標準及考覈實施細則》等規定,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明確道路清掃保潔質量標準,督導第三方服務公司做好保潔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潔化水平。

2.完善環衛設施配套。根據東區現有環衛設施配置情況,對不符合《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設置的垃圾桶、菸蒂箱等環衛設施及時進行更新調整,確保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並加大沿街垃圾桶衛生保潔,要將日常保潔全面納入道路清掃保潔範圍,嚴禁出現垃圾桶垃圾外溢、污損等情況。同時,要規範環衛作業標準,優化垃圾運輸路線,提升垃圾運輸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做好東區垃圾分類示範點建設,規範垃圾分類容器外觀顏色、標識,根據《壽寧縣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文件要求,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對東區垃圾分類亭進行科學謀劃,合理佈局設置地點,增設相關配套設施,同時做好陽光水岸小區垃圾分類試點監管指導工作。

4.加強公廁治理管護。推行公廁統一分級管理,落實免費開放和專人保潔制度,規範公廁標識標誌設置,公廁設施及環衛潔具各項衛生指標符合要求,完善公廁導向牌、電子地圖等指引服務系統,提升整體樣式,努力打造一批設施先進、示範性強、可複製的亮點公廁。

(三)深入開展“美化”行動,促進城市形象優美靚麗

1.規範戶外廣告。堅持“政府主導、統一規劃、依法設置、規範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根據《壽寧縣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規範》,促進戶外廣告健康有序發展。規範道旗(燈杆)廣告管理,統籌東區道路綜合整治實際,按照道路區域、等級實施東區道路分類設置管理,嚴格燈杆商業廣告審批制度。同時加強日常執法管理,根據《壽寧縣城市管理局關於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戶外廣告設施整治,及時查處各類違法設置行爲,督促整改殘缺污損的戶外廣告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沿街立面整潔。根據《寧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此次東區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清理違法搭蓋、亂掛、亂擺等影響市容市貌的突出問題,加強日常執法管理和監督考覈,督促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建(構)築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對建(構)築物的外立面進行清洗、修飾。

(四)深入開展“亮化”行動,保障城市景觀安全靚麗

1.加強路燈管理。規範東區各類燈杆管理,對破損杆線、路燈及時進行修復,維護市政路段設施安全,對東區LED路燈節能改造,背街小巷、主次幹路分期逐步推進實施,並對改造後路燈運行的穩定性、可行性進行綜合評估。對東區路燈設施存在安全接地不規範問題,實施TN-S安全接地系統改造,確保路燈安全運行;對部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存在行道樹影響路燈照明效果、安全隱患等情況的,採取行道樹樹枝修剪或挑燈加長、燈杆改造等方式來提升路燈亮化效果。

2.實施亮化工程。嚴格執行《城市照明管理辦法》規定,強化屬地職能,城市功能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按照歸口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消除或增亮城區街巷暗區,由相應城市照明專業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開展亮化示範區塊建設,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由屬地政府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對東區主要建築物、構築物、蟾溪河段,進行夜景亮化和照明節能改造,並建立景觀照明設施日常養護監督檢查制度,督促落實亮化長效管理。

(五)深入開展“綠化”行動,促進城市生態生機盎然

1.魅力休閒空間。以“城在綠中、綠在眼中”爲提升方向,以打造“精、細、雅、潔”城市綠地爲目標,通過實施精細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運行體系。全面治理東區濱水區域、公園溼地、地質地貌、古樹名木、山體植被等具有獨特風貌的資源,推進東區魅力空間建設。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現有公園、步道等設施,建設濱河親水步道、運動慢跑道或休閒棧道。

2.園林綠化提升。加快對東區主次幹道景觀進行層次梳理,適當疏減行道綠樹和彩化補植,營造色彩豐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羣落。以東區建設發展爲着手,合理佈局東區周邊公園綠地、水系林地等重點區域園林建設,提升城市的綠化、花化、彩化水平,營造“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的道路景觀,有效增加城市綠量,拓展城市綠化空間。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主體。局各負責股室、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切實履行職責,綜合統籌、協調安排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規範規程,落實標準化管理,督促解決有關問題,逐項推進行動部署,並推行城市管理網格責任制,建立健全“全面覆蓋、分級管理、上下聯動、主動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體系。

(二)加強制度建設。要針對序化、潔化、美化、亮化、綠化等“五化”重點內容,分門別類、分區分級逐項制定管理標準,切實做到“可衡量、可操作、可監督”的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規範規程,從行業角度實施標準化管理。並建立主體規範、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監督到位、責權統一的管理機制,從制度層面保障東區精細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完善考覈機制。把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列入領域內環衛保潔、園林管護等服務行業的考覈範疇,加大考覈佔比率,以領域監管考覈數據爲基礎,規範考覈辦法和獎懲機制,細化考覈項目,提大學聯考覈標準,嚴格日常考覈,強化約談制度,注重整改時效,推動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發揮考覈在城市管理中的導向激勵作用。

(四)注重宣傳發動。採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東區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的宣傳活動,通過宣傳引導提高市民羣衆文明素質,形成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和導向作用,弘揚社會公德意識,爲城市管理提供強大輿論支持。積極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政府官網、單位舉報電話等渠道,引導公衆主動參與管理,努力營造環境治理齊參與,美化環境共受益的良好氛圍。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0

爲深刻吸取近年來,特別是“x.”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迅速貫徹落實等各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區x三級部署,自即日起開展爲期x個月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電動自行車源頭銷售、拆卸改裝、停放充電三個環節,着力打擊僞劣產品生產交易、電池線路違規拆裝、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四大問題,通過大排查建臺賬、明責任大約談、強養成大培訓、全民化大宣傳、全覆蓋大檢查、強聯合大執法、補短板大建設、獎舉報造聲勢、盯落實大督查、見效果大排名十大大舉措,實現到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區)和城鄉結合部重點區域,以及外賣、快遞領域基本實現基礎摸排、實操實訓、社會宣傳全覆蓋;通過約談警示、排查執法實現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拆改行爲得到有效遏制;實現超標電動自行車全部淘汰,所有村(社區)、物業小區基本建有充電樁、充電櫃等集中充電設施,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在此基礎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整治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爲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x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統籌推進工作開展。辦公室主任由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擔任。

按照安全工作“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定要求,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條、塊結合的方式,x各二級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x防火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各包村幹部按照屬地原則負責本部門、本轄區的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工作。鑑於我x目前與亦莊經濟開發區部分審批權限和行業分管責任尚在過渡期,涉及到的二級班子成員分管和行業部門的職責積極與亦莊經濟開發區對接,進一步明確審批權限和行業分管職責,明確過渡期責任,確保安全。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一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平臺。二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三是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

(二)整治內容。重點整治九個方面問題。一是部門、村、社區、企業、物業、居民等各級、各方責任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等問題。三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從業人員擅自拆改裝以及羣租等問題。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問題。五是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建築內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六是居民社區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七是村、社區、物業等基層管理人員消防基本技能實操能力不足的問題。八是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九是加速推進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和違規上路打擊力度。

四、任務分工

(一)開展基礎信息大排查建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會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對全x電動自行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含廢舊電池)回收、儲存等場所進行排查,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並對新出售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對外賣領域、快遞領域,分別組織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對外賣、快遞從業人員車輛及蓄電池信息、充電方式以及人員住宿、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逐個摸排,簽訂安全責任書,逐人建立人員基本信息管理等檔案;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負責提供懸掛正規和臨時牌照電動自行車的信息臺賬;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負責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回收場所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各村(社區)、物業小區、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各方力量對轄區電動自行車進行全覆蓋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礎臺賬,既要統計有牌照的、也要統計無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x年xx月xx日前各相關單位應完成排查及信息臺賬建立工作,並將臺賬信息上報x防火委辦公室,xx月xx日以後,實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別於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報更新情況到x防火委辦公室。

(二)開展分級分類明責任大約談。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組織對電動車自行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儲存場所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督促銷售門店落實向消費者告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責任;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分別組織對全x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快遞服務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重點約談培訓,壓實企業管理責任並組織簽訂責任書,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向快遞、外賣從業人員告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對廢舊電池回收企業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約談村委會、社區;村委會、社區要約談物業單位並層級簽訂責任書;物業單位要向電動自行車使用人告知違規停放充電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諾”制度。即:銷售網點向購買者發放告知書;快遞外賣平臺向從業者發放告知書;村(社區)、物業單位向使用者發放告知書;使用者與村(社區)、物業單位簽訂承諾書,推動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附件x、x、x)。此項工作於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進消防技能強養成大培訓。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員”實操實訓爲基礎,擴大培訓範圍,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等爲重點的“一警六員”的實操實訓,並督促指導物業、社區、村組織全面開展居民“一警六員”消防逃生、初期火災撲救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工作。其中,對於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由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負責,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配合,對社區、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等人員,逐個社區逐人進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和達標考覈。同時,x消防救援站要指導各村(社區)、園區、物業小區抓緊推進轄區,特別是居民小區自防自救力量建設,確保每個小區至少有x支能夠巡查和初期火災撲救的應急處置力量,切實擔負起火災發生初期,前分鐘報警、人員疏散、初期火災撲救等工作,保障羣衆生命安全。

(四)開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傳。xD羣工作辦公室(宣傳部)要統籌指導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媒體開展大宣傳活動,既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火災防範常識宣傳,更要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事故責任追究等方面宣傳,以案警示;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在xD羣工作辦公室(宣傳部)統一指導下,開展“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尤其是快遞外賣從業人員租住房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特別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區的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通過“宣傳全覆蓋”切實強化案例警示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範電動自行車火災意識,落實法律責任。

(五)開展執法監督全覆蓋大檢查。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會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嚴厲查處整治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儲存、拆改等場所和違規行爲,督促落實企業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嚴厲查處違規駕駛特別是不合規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爲;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着力加強對外賣、快遞平臺、企業以及經營站點的排查檢查,督促企業平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強對物業、社區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嚴格落實發現、勸阻、制止和舉報制度,對管理落實不到位物業服務單位約談曝光;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綜治辦)、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開展全面檢查,督促管理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村(社區)、各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職責,充分發動各方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全覆蓋開展檢查。組織發動“紅袖標”、志願者等羣防羣治力量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爲進行勸阻和舉報。

(六)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大行動。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門店違規銷售、違規拆改等行爲嚴厲查處,嚴格市場準入,落實吊銷執照、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力等問題,依法落實曝光、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大對物業的督促指導力度,對履職不到位的物業進行曝光和約談制止。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厲查處。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厲處罰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個人。各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七)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大建設。x綜合行政執法隊牽頭,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區建設辦公室(社會辦)指導社區、物業小區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x平安建設辦公室(綜治辦)指導村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金橋園區、物流園區指導轄區單位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督促外賣、快遞領域落實充電設施建設工作,一律實行集中充電,同時要督促外賣、快遞企業應用科技手段,落實從業人員電池跟蹤管理措施;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按照全x統一工作部署,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排查充電設施建設情況,全面落實推進本轄區多種形式充電設施建設進度,同步推進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安裝工作;x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

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電動自行車充電櫃或充電樁;x年年底實現所有居民小區應建有充電櫃或充電樁等集中充電設施。

(八)建立隱患舉報有獎勵造聲勢。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公佈有獎舉報電話,收集彙總舉報信息,轉交區級部門進行覈實覈查、固化證據,對於情況屬實的每起舉報獎勵x元。各單位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單位、社區、村委會在居民小區的醒目位置張貼舉報電話,暢通舉報途徑。

(九)開展工作落實大督查。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同步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雙下達”、“雙考覈”力度,對於在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導致羣死羣傷的單位,在年終考覈中一票否決;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發科)、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督促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開展企業大督查,督促所屬銷售門店、外賣快遞站點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每月不少於x次集中督導檢查。

(十)開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每週進行綜合量化排名,並將結果呈報xD委、x政府領導,推動提升工作質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高度重視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明確組織領導,負責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加強組織協調、完善組織架構、成立工作專班、細化職責任務,確保工作落實【各單位工作方案、動員部署及聯絡表(附件x)於x月xx日前報x防火辦】。x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週組織召開調度會,總結分析形勢、推動工作落實。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壓實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是要強化責任追究。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發生火災後基礎信息不在臺賬上的,也將追究相關部門和屬地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況、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情況,將納入對單位年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考覈指標。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1

根據中心校20xx年11月份工作安排及學校20xx年安全教育的安排,在第xx個消防日開展“認識火災、學會逃生”消防主題教育活動。爲確保“119”消防日活動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

一、組織

組 長:校長 組 員:全體教師

二、活動主題:

認識火災、學會逃生

三、活動內容:

1、營造好宣傳氣氛,學校張貼消防宣傳標語牌,利用板報、廣播等宣傳工具,豐富消防宣傳形式和內容,增強宣傳的針對性、知識性和趣味性。

2、召開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安全教育大會、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課、觀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傳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傳欄、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練活動。

四、活動要求

1、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組織,真正把開展消防日宣傳活動納入“安全文明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作爲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實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全檢查時,要圍繞滅火器等器材設施配備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暢、疏散指示標誌設置不合理、用電線路佈線不規範、電線老化等問題進行重點查改,徹底消除校園內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3、宣傳到位,發揮校會、班會、隊會的作用,營造輿論氛圍,增強師生消防意識。

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2

爲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爲,嚴格規範維修改裝行爲,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爲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覈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於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覈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爲。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僞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爲。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爲: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爲。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爲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爲,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爲。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爲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爲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爲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羣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羣衆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覈、消防工作考覈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爲,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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