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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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校安園工作方案20xx【一】

爲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教育廳《轉發公安部辦公廳、中央綜治辦綜治祕書室、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辦〔20xx〕41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20xx年“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校園內部教師護校隊配備率、防護器械配備率、一鍵式報警裝置安裝率必須達到100%。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全縣“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有序開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縣教育系統“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和科技局安衛辦,雷斌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全縣各中國小校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各項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審驗、檢查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可疑人員、車輛和違禁物品進入校園。二是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保衛人員和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是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電子巡查等技防系統建設。四是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撣撞設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限期整改。要定期開展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準確把握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等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疏導穩控工作,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學校、幼兒園和公安機關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理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臺,報警裝置安裝率要達到100%;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三學校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爲、欺凌、暴力行爲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四)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學校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爲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爲、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爲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爲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對本校及轄區的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勢、明確重點、排查隱患、研究對策、制定方案。

第二階段:治理整頓階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進行重點治理整頓。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別對重點人員管控要建立臺賬、實行專人負責。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健全內部保衛組織、完善內部保衛制度、配齊防衛設施、配強保衛力量。

第三階段:考覈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縣教育和科技局組成考查組,對年度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開展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督查。並把“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納入對各校教育目標年度考覈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年內發生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的,實行 “一票否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方案或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細則。要及時召開教職工會議,認真學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宣傳佈署,明確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保“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門衛登記、驗證制度、規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警預案體系,落實應急反應機制;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巡查日誌和記錄詳實、清楚,各類文件、檔案資料齊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構建起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範體系,各校要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於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要抓好校園報警點的建設;要配足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學校要加強“人防”建設,要配備專職保安員和組建學校內部教師護校隊及義務消防隊。明確安全工作職責,強化安全培訓學習,增強隊伍人員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提高實戰能力。

(四)要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做好“護校安園”行動相關工作。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並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目標管理考覈“一票否決”。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請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20xx【二】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行動。爲確保全市“護校安園”行動的紮實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隱患整改、化解糾紛、重點防控、打擊犯罪、責任追究”等工作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做到人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一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和《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來人員、車輛入校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二要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力量。校園要按規定成立安全保衛機構,確定安全保衛機構負責人和專職或兼職安保人員,要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規定,根據學校師生數和寄宿生數配足保安員,按《規範》規定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落實安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要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落實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四要落實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指導應急演練。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地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裏將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二要提前預警風險。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爲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巡邏防控,構築校園安全屏障。一要落實巡防守護。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定期排查學校門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誌標識,有效提高設置率和規範率。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形跡可疑的人員、車輛的檢查盤查,對攜帶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違法嫌疑人員,及時帶離現場進行查處。二要加強羣防羣治。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三要開展周邊整治。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通報當地黨委、政府,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志勇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吳忠、市教育局副局長吳禮清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部署推動,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紮實推進專項行動有序開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聯合督導,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同研商落實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着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覈,落實責任。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覈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覈,並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倒逼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落後的,要予以通報批評,落實責任到人,限期扭轉局面。市“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辦”)將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範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區、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和處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報。

行動期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彙總情況,於每月2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工作情況統計表(附後)上報市專項辦,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行動階段性總結和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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