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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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建立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通用23篇)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縣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爲,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理整治範圍

全鄉範圍內違反《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爲。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的通知》、《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建立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

三、組織保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郭繼軍任辦公室主任,張維勇任辦公室副主任,吳剛、彭毅、範桂馨、姚金娣、郭啓鬆、方門政、方洪玉負責具體辦公,具體辦公人員實行片區負責制,負責對本區域內的業務指導和數據審覈。

四、工作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業務指導,指導各村依法開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的查處、同時統籌好全鄉範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業務數據上報,與上級部門業務溝通協調,及黨委政府所安排的相關工作。

國土所: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對全鄉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依法及時確權登記發證,對全鄉農用地進行指導,協助縣農業農村局對本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的查處,負責全鄉範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

鄉村建所:負責協助農業服務中心工作,根據集鎮規劃,除羣衆自建外,負責搞好龍井晏明兩個集鎮宅基地統建規劃工作。

村支兩委:負責對本村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會議貫徹落實、宣傳、資料審覈、巡查、制止和上報,完善會議圖片、會議記錄、巡查記錄、巡查臺賬等階段性資料,實行片區包保責任制,明確到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鄉直相關部門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負總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村包村領導和第一書記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由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派出所、國土所、村建所、綜治辦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全鄉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部門的職能,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已建房未辦證等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協助縣執法部門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協助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存在“互有責任”行爲的,要理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中央、省、市、縣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鄉紀委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自違法動工之日起3日內未發現、5日內未處理,鄉紀委進行跟蹤覈查處理,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亂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會同國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推進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村和各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進行宣傳,作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衆訴求,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爲進一步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覈實該44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覈10個,還需對剩餘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爲加大對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餘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佔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覈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餘34個未整治,現對剩餘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佔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餘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後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覈。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覈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佔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爲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衆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爲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爲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羣衆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覈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爲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衆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爲。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爲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衆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衆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爲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要充分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衆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4

爲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爲三級。一級巡查區爲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爲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爲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衆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覈實確定爲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爲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5

爲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精神和要求,全力推進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面整治處置我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問題,踐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爲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羣衆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複覈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複覈,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範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爲紮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村(社區)主任

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鬆、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爲四個階段開展:

(一)覈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並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並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複覈,將複覈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複覈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等。街道辦複覈結束後,將轄區內確定爲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xx年2月13日——20xx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彙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並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覈後,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xx年3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後,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彙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准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後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範圍

(一)工作範圍。

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爲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築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戶多宅、強佔多佔、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違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爲。

4.未經批准佔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溼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範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範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准備案擅自佔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爲。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爲。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彙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爲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衛生、消防、市監、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爲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紮實開展處置前後信訪維穩工作,規避聚集性事件,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爲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戶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戶有所居”。

3.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准、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爲開展行政處罰,並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佈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範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覈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築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覈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後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爲批准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爲批准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佔耕地建房行爲。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爲。

(十一)羣衆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爲。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戶一宅”、“戶有所居”、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爲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爲20xx年7月3日以後的違法亂佔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經覈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戶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戶一宅”政策,佔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戶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經覈實不屬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xx〕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佔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准佔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爲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准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爲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於脫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八類重點人羣”,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並經辦事處覈准後,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佔用土地違法行爲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後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於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並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並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佔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佔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戶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戶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爲按1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並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後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並對其違法佔地行爲按30元/平方米並處罰款,處罰後沒收的建築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爲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戶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爲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後,實行合同制管理,並在後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築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並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鑑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後,同整體建築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佔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於耕、還地於農,穩住人民羣衆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複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覈准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覈實要求,對所有納入範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臺賬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爲,要正確採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佔耕增量、減少違法佔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範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6

爲落實國務院、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做好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發[20__]2號)、《鳳臺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鳳農房辦[20__]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__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莫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範圍。

摸清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爲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爲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__]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知》(皖自然資規[20__]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爲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工作安排

鎮級層面組聘請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本鎮技術摸排團隊,做好基礎數據,資料收集和應用的技術保障,參與鎮級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鎮級覈查技術保障工作,及時利用國家層面下發的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建房遙感監測圖斑,爲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覈和統計彙總分析。

本鎮聘請的第三方單位指導各村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信息平臺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各村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覈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覈人、複覈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摸排期間,鎮級層面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覈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村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鎮級抓總。鎮級層面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第三方單位和鎮(成立嶽張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調度、統籌協調推進摸排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設在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承擔日常工作,制定鎮級實施方案,完成相關資料準備,組織開展督導,調度通報進展情況,抽查彙總摸排成果,建立臺賬,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並向縣、鎮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加強對村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覈。

(二)鎮抓落實。鎮黨委和政府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負責摸排工作的組織落實。按照縣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村全面摸排本村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建立工作臺賬,並對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五、時間安排

從20__年10月開始,至20__年11月底前完成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上報摸排成果。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__年10月10日前)。鎮級層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確定第三方單位,明確技術路線,開展基礎數據處理和分發,組織業務培訓。各村根據鎮級摸排工作方案,明確各村職責,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調查階段(20__年10月20日前)。各村對20__年以來所有佔用耕地房屋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戶進行現場覈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爲單位彙總形成臺帳、清單,通過信息平臺上報,鎮級層面加強對摸排工作檢查指導。

(三)覈實糾正階段(20__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國家和省下發20__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覈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各村委會作爲填報主責單位,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鎮黨委和政府作爲摸排成果質量審覈責任單位,須嚴格履行審覈責任,並在11月10日前向縣整治辦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爲檢驗“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具體行動,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村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及《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爲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三)堅決遏制新增違法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__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的,一律由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__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爲,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四)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主動邀請鎮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鎮黨委和政府加強對各村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委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各村相關負責同志。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確報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幹都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擁護和支持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衆合法利益的行爲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7

爲認真貫徹落實貫徹落實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相關工作部署,儘快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爲,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__年7月3日起,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佔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爲,嚴肅查處羣衆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範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

(一)摸排範圍。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牆,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築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爲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覆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__〕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__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覈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__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__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確保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羣衆、依靠羣衆,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並於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採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彙報材料,報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爲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爲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爲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衆訴求,爲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8

爲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紮實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爲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爲。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衆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爲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爲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 作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羣衆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覈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爲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衆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爲。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爲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衆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衆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衆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爲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要充分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衆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爲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出臺背景

爲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精神,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既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__〕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範圍。根據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範圍的爲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佔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雲農經發〔20__]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於惡意侵佔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於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佔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築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築並復墾到位。對20__年7月3日後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於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佔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爲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範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範圍爲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有效期限爲文件印發之日至20__年12月25日止。

五、什麼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佔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爲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爲,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爲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爲三級。一級巡查區爲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爲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爲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衆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覈實確定爲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爲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爲有效整頓和規範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範圍內各類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佔地、佔河道建設的行爲,均屬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規範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爲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範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爲。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的行爲。

(四)侵佔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築。

(五)侵佔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築。

(六)縣城、鎮村主幹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築。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築。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築。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築。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範圍內的行爲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爲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衆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爲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佔地、佔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佔地、破壞耕地等違法佔地行爲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爲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佔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衆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築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覈。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採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__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臺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佈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採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爲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8828606、8828001”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後,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並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後,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羣衆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爲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並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佔、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爲,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戶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範圍內新發生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幹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後,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範圍

整治範圍爲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爲。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依法處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後,對新增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塗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塗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築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覈並“鄉級上報”疑似新增佔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雲、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並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羣衆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羣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羣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爲、亂作爲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羣衆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佔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並同步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線索,經覈實並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採取動員違法羣衆自願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並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採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紮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並將當日數據彙總後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於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範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爲保證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雲鵬

副組長:鄭波、黃鏡

成員:馬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採集的信息進行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幹部、鎮採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幹部和鎮採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幹部參與信息採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幹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佔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鬆、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採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採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覈(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臺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方式開展覈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爲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衆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覈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採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臺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爲,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爲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啓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現就摸清、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摸清20__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違法違規審批情況和已經處罰的情況。根據啓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明確摸排範圍和內容,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以國家、省下發的圖斑爲基礎,全面排查20__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對圖斑以外的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一併納入摸排範圍。

1、時間。主要摸排20__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__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地類爲耕地的土地,各年度爲落實佔補平衡等新增變更爲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計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農用地。如,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加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中具備耕地條件用作了補充耕地的園地、林地等;“二調”以來各類無合法合規手續擅自變更爲林地、園地或建設用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原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爲耕地、其他部門認定爲林地等有爭議的`土地;之前爲其他地類,經過復墾或新開墾爲耕地的土地;實地雖然已經棄耕拋荒但地類管理上仍爲耕地的土地;實地用於種植花卉、果樹、茶葉等,或者開挖魚塘、挖湖造景,但地類管理上仍作爲耕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佔用耕地,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査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是指,如不符合分戶條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國務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級政府未審覈同意實施方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減掛鉤項目未經同意,或拆舊時未按規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無問題或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這些問題,要重點填報好相應的批准資料,並形成“一宗一檔”。

(二)摸排類型

一是住宅類。摸清該類房屋項目類型(農村宅基地、農民公寓、農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單門獨戶住宅、多戶成套住宅),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村集體企業、其他主體),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建設狀態、主要用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屬於農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滿足“分戶條件”,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並說明原因。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職責分工

本次摸排採取由下至上,層層審覈把關的方式,根據東海鎮相關職能特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職能部門:自然資源所、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

自然資源所: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遙感影像圖、上級下發的圖斑等摸排基礎資料,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務類及產業類問題的摸排工作,並對各村摸排信息進行彙總、審覈、上報。

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問題的摸排工作,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等問題的摸排工作。

(四)資料收集

按照“簡單、清晰、規範”的總體要求,根據房屋的用途類型,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保存紙質和電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檔”。

按照用途類型,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1、住宅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戶主)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建房相關批准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2、公共服務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3、產業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三、時間安排

9月23日前,根據排摸工作方案,準備基礎材料,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9月23日—9月30日,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開展排摸工作,收集相關材料,填寫電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對,將排摸成果根據上級具體要求上報信息匯交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爲“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確保摸排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各村要充分發揮力量,充分發動羣衆、依靠羣衆,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三)層層審覈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要按照“誰調查、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覈、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村作爲摸排單位,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鎮對各村摸排上報的成果進行彙總、審覈、上報,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全面;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爲單元,充分發揮村民自治機制的作用,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成果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日。

(四)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執紀監督保障

摸排工作主動接受鎮紀委的全程監督,邀請鎮紀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鎮紀委報告有關情況。本次摸排工作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各村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爲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鎮紀委將予以公開通報;對本次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爲,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要通過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利用滾動顯示屏、微信羣、公衆號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依託多種媒介,通過多樣方式,切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爲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啓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現就摸清、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違法違規審批情況和已經處罰的情況。根據啓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明確摸排範圍和內容,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以國家、省下發的圖斑爲基礎,全面排查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對圖斑以外的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一併納入摸排範圍。

1、時間。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爲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地類爲耕地的土地,各年度爲落實佔補平衡等新增變更爲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計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農用地。如,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加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中具備耕地條件用作了補充耕地的園地、林地等;“二調”以來各類無合法合規手續擅自變更爲林地、園地或建設用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原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爲耕地、其他部門認定爲林地等有爭議的土地;之前爲其他地類,經過復墾或新開墾爲耕地的土地;實地雖然已經棄耕拋荒但地類管理上仍爲耕地的土地;實地用於種植花卉、果樹、茶葉等,或者開挖魚塘、挖湖造景,但地類管理上仍作爲耕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佔用耕地,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査爲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是指,如不符合分戶條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國務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級政府未審覈同意實施方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減掛鉤項目未經同意,或拆舊時未按規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無問題或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這些問題,要重點填報好相應的批准資料,並形成“一宗一檔”。

(二)摸排類型

一是住宅類。摸清該類房屋項目類型(農村宅基地、農民公寓、農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單門獨戶住宅、多戶成套住宅),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村集體企業、其他主體),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建設狀態、主要用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屬於農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滿足“分戶條件”,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並說明原因。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爲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職責分工

本次摸排採取由下至上,層層審覈把關的方式,根據東海鎮相關職能特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陸忠華、陳衛東

副組長:王向輝

職能部門:自然資源所、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

自然資源所: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遙感影像圖、上級下發的圖斑等摸排基礎資料,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務類及產業類問題的摸排工作,並對各村摸排信息進行彙總、審覈、上報。

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問題的摸排工作,指導審覈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等問題的摸排工作。

(四)資料收集

按照“簡單、清晰、規範”的總體要求,根據房屋的用途類型,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保存紙質和電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檔”。

按照用途類型,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1、住宅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戶主)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建房相關批准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2、公共服務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3、產業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三、時間安排

9月23日前,根據排摸工作方案,準備基礎材料,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9月23日—9月30日,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開展排摸工作,收集相關材料,填寫電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對,將排摸成果根據上級具體要求上報信息匯交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爲“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確保摸排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各村要充分發揮力量,充分發動羣衆、依靠羣衆,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三)層層審覈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要按照“誰調查、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覈、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村作爲摸排單位,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鎮對各村摸排上報的成果進行彙總、審覈、上報,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全面;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爲單元,充分發揮村民自治機制的作用,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成果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日。

(四)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執紀監督保障

摸排工作主動接受鎮紀委的全程監督,邀請鎮紀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鎮紀委報告有關情況。本次摸排工作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各村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爲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鎮紀委將予以公開通報;對本次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爲,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要通過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利用滾動顯示屏、微信羣、公衆號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依託多種媒介,通過多樣方式,切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爲統籌做好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監督工作,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制定以下專項監督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裏、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裏,把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作爲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檢驗,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以人民爲中心,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究,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嚴格按照三個步驟,聚焦三個關鍵點,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推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監督檢查重點問題

重點監督檢査三個方面11項重點內容。

(一)專項整治履職盡責不力問題

1、各鄉鎮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專項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紮實、敷衍應付等問題。

2、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遏制增量指導督促不夠,不能按期保質完成清理整治任務。特別要緊盯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是否把握好時間節點,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徹底解決問題。

3、紀檢監察機關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監管責任一貫到底不力。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在的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監督檢査不夠,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查處、不問責或者執紀問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領域腐敗問題

4、各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職能部門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問題。

5、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爲利益集團謀私利等嚴重侵害羣衆利益問題。

6、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背後的濫用職權、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腐敗問題。

7、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亂佔耕地亂建違建問題。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8、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搞形式、走過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虛假調研和虛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層不必要負擔等行爲。

9、專項整治工作不務實,不從實際出發,搞一刀切。

10、專項整治工作中不切實際編材料、填報表、搞檢查等問題。

11、工作中推誘扯皮,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等問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紀委監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間題監督工作,負責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推動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紀委機關相關內設機構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線索處置、案件核査、通報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法院等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的統籌銜接,增強監督工作協同性有效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在做好來信、來訪、來電等常規信訪舉報的同時,充分利用互

聯網、手機客戶端、微信等現代科技手段,爲羣衆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訪舉報途徑。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移送在整治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加強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優先研判處置專項治理、巡視巡察、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重大典型問題要提級督辦。

(四)加強重點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確定的三個步驟及四個明確要求,分階段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問題反映比較集中或者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深入一線進行督查,有針對性地“解剖麻雀”。針對各地情況不同、問題各異的實際,既要加強面上統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勵鄉鎮紀委監察室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做到對症下藥、靶向監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報送。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每月向縣紀委監委報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基礎數據及典型案例,每季度報送督辦情況,每半年報送工作總結,對開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訪等情兄要及時報送。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開展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也要及時報送信息。

(六)做深做實“後半篇文章”。及時通報曝光査處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違紀違法案件規律,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區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方面責任落實、監督管理、制度執行、作風建設等突出問題,督促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從今年3月起至20xx年底,在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同時,用大約3年時間,基本完成專項整治監督工作,按照“動員調研摸底”“地方整治”“檢查複覈長效監管”思路分三個階段開展監督工作。

(一)調研摸底階段(20xx年12月底前)。紀檢監察機關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開展監督,將監督推動調研摸排作爲今年工作重點,按照《大同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推動各鄉鎮各部門先搞清情況、摸清底數,然後分類研究,區別施策,分步實施。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清理範圍、整治標準、整治時限和工作要求,壓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梳理彙總全縣摸底排查數據,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工作臺賬,全面掌握全縣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進整治階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進整治階段,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倒排工期,明確時限,逐一銷號;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整治不到位和羣衆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進行督導問責;要敢於觸及深層次的矛盾,從嚴從快集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專項整治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案件。

(三)複覈長效監管階段(20xx年下半年)。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嚴厲打擊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違法違規佔用、破壞耕地行爲,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反彈回潮以及違法行爲蔓延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紀檢監察機關要貫通學習領會整治“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強化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政治監督,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決不允許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統一執紀尺度、平衡處理標準,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羣衆利益。綜合考慮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現實狀況和社會危害

等因素,客觀公正、審慎穩妥作出處置,以糾正整改爲主,鼓勵自查自糾,以查定則、以責促改、以改定處,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責。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在情況的精準、過程的精準和結果的高質量上下功夫,精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防形式主義。專項整治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穩妥推進,把握好工作的節奏,要把情況摸準,把問題搞清。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制定目標,盯住不放,持續整改。堅決防止脫離實際、報假賬花賬、虎頭蛇尾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協調機制辦發〔20xx〕1 號)《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 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黔農房整治〔20xx〕1 號)《遵義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情況,爲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爲了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孟正莊(鎮黨委書記)

韓 磊(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代 立(鎮人大主席)

胡明洪(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吳純志(鎮紀委書記)

劉 愛(鎮組織委員)

楊一梟(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鄭俊波(鎮黨委委員)

陳 濤(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喻永賢(鎮人大副主席)

羅學才(綜合執法局局長)

張 鬆(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交管站、林業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佔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 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強佔多佔、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爲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准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佔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築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 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xx〕1 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幹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並註冊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後,按照《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爲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爲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上傳。

(4)各採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覈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覈。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覈,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覈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後,由村(居)爲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 10 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採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築物摸排、審查完成後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後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後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彙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覈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覈,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並彙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 年 9 月 10 日至 18 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 1 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註冊,註冊爲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覈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並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 APP 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覈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覈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15 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覈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覈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後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基本信息填報,並對摸排採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覈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築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佔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覈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羣衆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覈、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爲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佔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幹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覈、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採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爲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衆和媒體的監督。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並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爲各村解答有關問題,及時爲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爲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爲。採取標本兼治的強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態度管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整治目標

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現的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標對錶強力整治,同時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巡查監管,堅持“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20xx年7月3日前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臺賬,確保村民建房合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引導村民建房不佔或少佔耕地。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調查摸底階段(3月22日-3月28日)

以村爲單位,對本轄區內20xx年以來新發生的各類佔用耕地行爲全面自查摸底,分類登記臺賬,並將臺賬(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由各村支部書記簽字後於3月26日前上報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劉海燕,聯繫電話: 。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9日-20xx年6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3日-6月30日):根據自查摸底和省級下發的新增疑似圖斑情況,對確定爲20xx年7月3日以後新發生的違法亂佔耕地行爲,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嚴格開展集中整治,該拆除復耕的堅決拆除復耕。

第二階段(至20xx年6月底):根據國家、省、市統一安排,將20xx年7月3日以前的存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相關要求分類處置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鎮、村兩級防控體系,健全執法巡察監管機制,完善巡察臺賬,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現象發生,切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確保每戶村民合理建房需求都依法審批。

四、職責分工

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在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相關單位具體職責分工爲:

鎮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爲,對應發現未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整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黨政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督導、督查及通報等相關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現場覈查、認定和問題統計、分析,上報新增違法亂佔耕地行爲調查摸底臺賬,比對調查摸底情況,及時形成統計分析報告,發現存在的問題報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負責查處產業類和公共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違法案件和整改工作。

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負責牽頭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機制、流程和指導各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村民不佔或少佔耕地建房。配合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現場覈查、認定等相關工作,並按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農村村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新增亂佔耕地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相關違法建築予以及時拆除。

財政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供電所:負責對非法佔地違法主體採取斷電措施。

派出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爲依法予以懲處;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各部門單位、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耕地保護工作的相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生的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問題“零容忍”,要依法嚴厲處置到位,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違法行爲。

(二)嚴肅紀律,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民房審批嚴格把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村要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動態巡查機制,建立工作日誌和巡查臺賬,變被動等監測爲主動找問題,嚴格按照“八個不準”、“六個嚴禁”及“一個保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實現“零容忍”,確保“零增長”。各部門和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履職,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爲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確保我鄉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管理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管理區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爲,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爲,嚴肅查處羣衆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爲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鄉10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爲。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爲。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爲非耕地的行爲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嚴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轉讓。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圈舍、鋼架棚、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對於佔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的,應立即停止建設行爲,能補辦用地手續的補辦手續後建設;不能補辦手續的,責令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由鄉人民政府組織綜合執法依法強制拆除。

三、組織保障

爲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鄉黨政辦全體工作員、農業服務中心全體工作員、國土資源所全體工作員、村鎮建設規劃站全體工作員和各村村兩委班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金坡國土資源所。辦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所工作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向上對接和報送相關信息報表。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

鄉人民政府按照管委會工作要求及時研究部署,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覈、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全面查清現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各村(社區)要逐宗登記摸排在建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人民政府根據各村(社區)上報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覈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亂佔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同時建立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覈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階段。鄉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採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並將落實情況上報。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各站辦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範圍、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鄉人民政府組織,各村(社區)、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規劃站、國土資源所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監測和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鄉人民政府組織各職能站辦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爲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國務院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鄉紀委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鄉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對接上級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有關站辦所、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各村(社區)要加強對農村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爲的制止力度,加大宣傳,對有建房需求的羣衆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爲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劣佔地建房行爲,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佔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羣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羣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藉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幹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諮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幹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牆、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羣衆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爲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國小宣傳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製作臺賬,彙總後於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把整治工作作爲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範圍亂佔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繫、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佔地性質、佔地人羣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惡意佔地等行爲。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爲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鑑。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爲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紮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幹部、羣衆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幹部、羣衆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係、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佔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爲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爲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爲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和全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關於印發博白縣自然資源局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自然資發〔20xx]33號)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依法分類清理整治各種存量;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

二、組織領導

成立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凌文傑主任兼任,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整治打擊、資料收集等三個工作組。上述工作組可依據實際工作需要動態調整。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陳華春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副站長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運轉。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擊組

組長:王林

成員:陳富強、鄭洲、樑鋒

主要職責:負責各村依法制止、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用地行爲,並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負責督促各村加強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及時發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行爲,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打擊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

(三)資料收集組

組長:周珈如

副組長:劉雪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資料收集。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羣衆來信來訪受理接待、迴應羣衆訴求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區、玉林市和博白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的總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深入推進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實抓好工作落實,推動農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認真總結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問題的反彈。對未完成處置到位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區部署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牡丹江違建“曹園”事件教訓,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將思想認識統一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區廳黨組工作部署上來。

(二)全面摸清底數,確保整治成效。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的問題底數,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人民羣衆。統籌運用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的信息渠道及技術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信息準確、數據真實,爲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礎,確保整治成效。

(三)積極宣傳政策,加強輿論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性高。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衆訴求。充分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衆理解和支持。對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協調,各司其職,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召開相關會議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增量,加強農宅審批管理,依法依規穩妥處置,確保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抓緊抓實

成立普田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薛 將(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

副組長:薛建富(黨委委員、雁子村掛村領導)

肖純金(黨委副書記、小畢舍村掛村領導)

馬厚興(政法委員、大木橋村掛村領導)

王正梅(紀委書記)

孫建成(黨委委員、啊榔村掛村領導)

王仕祥(黨委委員、老格子村掛村領導)

謝登奎(黨委委員、狗場壩村掛村領導)

成 員:王建明(黨政辦負責人)

桂寶平(自然資源所長)

張昌盛(城鎮建設規劃所所長)

晏 忠(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楊 雄(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

孫澤亞(生態旅遊服務中心主任)

張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長)

杜 麗(保田片區水務服務中心工作員)

王仕祥(綜治辦負責人)

張榮金(普田司法所所長)

任可喜(保田電管站普田鄉負責人)

胡 鵬(盤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長)

以上相關部門全體成員,各村(居)兩委成員、網格員,包村工作組全體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丁翔兼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鄉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農村宅基地管理宣傳、服務、巡查、處置等日常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各村(居)、相關部門,採取懸掛橫幅、製作永久性標語、張貼“十個一律”和“八不準”宣傳頁,採取LED顯示屏、廣播、微信、羣衆會、進戶到人面對面宣傳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服務對象清楚明白。

三、強化優質服務,確保合理用地需求

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及《盤州市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普田鄉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管理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宅基地申請,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應在一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最遲應在兩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網格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村級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政府及部門主導或實施的項目,自然資源所要主動對接,強化選址服務,指導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同時要加強項目監管,在用地未批准前,嚴禁動工建設

四、切實壓緊壓實責任,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領導小組成員要加強農宅日常工作管理,嚴格按照“普田鄉村級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網格化管理責任清單”做好相關工作,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態度堅決,發現一起處置一起,該拆的拆,該復耕的復墾。

(一)網格員對本網格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應當在3日發現、立即制止、經制止無效後報村支兩委處置。

(二)各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接到網格報告後,及時制止,並進行前期處置,經制止無效向掛村領導報告。

(三)掛村領導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5日內處置到位,對處置確有難度的,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領導小組成員5日內處置到位。

五、強化督查考覈、嚴格追責問責

(一)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適時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發現新增違法問題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問題整治臺賬,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每月月底前,確保全部“清零”。

(二)當月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管理及問題整治工作納入當月村級購買服務考覈。

(三)本村內接到網格報告或領導小組巡查發現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時間組織進行處置到位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爲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四)領導小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5日內未組織處置到位的,對發現的違法用地制止有難度,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未向上一級報告的,由領導小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爲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爲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爲,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省級製作下發的圖斑作爲摸排輔助,其餘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範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後,不納入摸排範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幹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幹部包戶,摸排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爲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爲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覈。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覈,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覈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由鎮政府以村(居)爲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覈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臺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覈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覈,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並將摸排情況於每週二、週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於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彙總審覈,通過匯交平臺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覈、外業抽查方式開展覈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於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爲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覈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羣衆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並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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