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彙報(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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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彙報 篇1

根據貴局下發會資發〔20xx〕166號文件《會寧縣自然資源局關於轉發中共會寧縣紀委辦公室通知》精神,我鎮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全鎮城鄉拆違治亂專項行動工作安排會,再次安排部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鎮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違法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彙報(通用3篇)

一、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情況

我鎮上報國家平臺系統的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房問題11宗,產業類3個圖斑,公共服務類3個圖斑,住宅類5個圖斑,截止9月份已整治圖斑3宗,其中住宅類1宗、產業類0宗、公共服務類2宗。在前期紮實摸排、巡查、整改的基礎上,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依然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一是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各村(居)委員會、鎮屬各單位協同、公衆參與、上下聯動的耕地保護工作責任機制,靠實政府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規則明晰、嚴保嚴管、責任追究的耕地保護監督機制。二是加大宣傳引導,營造氛圍、建立臺賬。提升羣衆對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政策的知曉率,各村通過張貼、發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耕地保護宣傳頁以及向各社微信羣轉發“八不準”典型案例分析等宣傳方式進行廣泛宣傳。落實建房上報制度,杜絕違法佔地建房行爲的發生。

二、當前存在的問題

一是監督執法力度不夠。有的村農戶與農戶之間相距甚遠,鎮村幹部往往難以對所有農戶進行監督,許多農戶修完房屋也未被鎮村幹部發現,導致只能使用“以罰代批”、“以罰代法”的方式進行管理。

二是宣傳力度不夠,雖然在鎮村社大會上多次強調農村亂佔耕地和確保糧食生產的相關政策,但因村民建房成本高,沒有對已佔耕地的建築物進行強力拆除,無法形成震懾的輿論宣傳,只是積極引導辦理合法手續。

三是羣衆的土地意識淡薄,對究竟是誰在管理土地、誰在使用土地不清楚,在部分農民的意識中,認爲自己的耕地是自己的私有財產,無論是將其進行耕種還是建房、建設圈舍都是自己的自由,別人無權過問。對農戶僅僅擁有土地的使用權,變更土地的使用性質需要到有關部門進行申請報批觀念沒有形成。四是鎮、村的監督執法力度不夠,對農戶的建設無法在第一時間阻止,特別對農戶自行變更建設地點,建設範圍監督困難大,導致後期辦理手續難度加大,出現過多違法積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宣傳動員,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彩頁等多種方式,提高羣衆的知曉率。詳細解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政策,引導廣大羣衆自覺保護耕地、抵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爲,使廣大羣衆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長效性、極端重要性,爭取幹部、羣衆理解和支持。

違法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彙報 篇2

耕地保護關乎國計民生,是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頭等大事。我區高度重視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爲踐行“兩個維護”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務求抓實抓細、落地落實。

一、提高站位突重點,加強領導明責任

1、召開專題會議,強化統籌部署。根據省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平城區政府於9月30日召開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會。會議由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王義萍主持,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區長李徽就我區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區自然資源局局長於大泉對具體工作和實地操作技術要求進行了講解說明。相關部門負責人、三個鄉鄉長、60個村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約100餘人參會。會上向各成員單位下發了《關於預下發大同市平城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預方案》),標誌着平城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開。

2、明確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安排部署會議後,經研究成立了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的平城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組成部門和職責分工。並在區自然資源局下設工作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政策指導、統計報告等日常工作。

二、多措並舉細安排,紮實推進嚴落實

1、10月3日,在水泊寺鄉西墳村召開了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農村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關具體事宜的緊急通知》(晉自然資明電〔20xx〕32號)文件要求,重點安排圖斑下發之前的摸排推進工作,一是以村爲單位進行初查登記並建立臺賬;二是按照時間節點10月10日前張榜公示;三是上報初查臺賬並實行鄉村雙簽字;四是建立區級微信公衆號和舉報信息渠道。

2、根據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爲保證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平城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區自然資源局又以平城自然資發〔20xx〕102號文件下發了具體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領導組織機構,決定實行領導包鄉、幹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開展初查摸排工作。會議由區自然資源局局長於大泉主持,各相關部門、各鄉主要負責人,包鄉包村幹部及各村村長和土管員共計140餘人參會。

3、於10月15日,根據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在《預方案》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並以區政府名義向各相關單位下發《大同市平城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平城政辦發〔20xx〕35號),10月19日將省農房摸排辦最新工作要求《關於進一步明確摸排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農房整治摸排辦〔20xx〕1號)轉發至各相關單位。

4、確定了以原“三調”作業隊伍(山西煤炭地質115勘查院)爲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技術支撐單位,主要爲此次專項排查和圖斑覈查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5、以“二調”結果爲基礎,套合20xx年以來的衛片影像,趕製出村級耕地範圍圖(每村一張),爲以村爲單位開展初查奠定了紮實基礎和技術範圍支撐。

6、通過政府官方微信公衆號設立了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意見反饋通道(平城在線),並在區政府門戶網站設立了農村亂佔耕地摸排工作專欄。截至目前,我們未收到通過官方微信平臺舉報亂佔耕地建房的案件線索。

7、保障行動經費。平城區政府已承諾撥付專款用於此次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覈查工作。

三、把握標準強宣傳,營造氛圍擴影響

1、印製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宣傳圖3500餘份,在全區所有行政村進行了張貼宣傳。

2、組織召開了平城區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業務培訓會2次,對各村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宣傳和業務培訓。爲確保培訓效果,我們採用會議講解與實地業務操作示範講解相結合,目前各村具體工作人員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覈查工作正有序開展。

專項行動開始至今,我區累計召開各類部署會、推進會、培訓會8次,累計參會、參訓530餘人。

四、聚焦重點抓要素,精準排查求實效

1、初查情況。按照上級要求,我區在10月3日專項工作會議後,以村爲單位就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進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計摸排849宗,摸排結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會和平城區政府 網站專欄進行公示。

2、疑似圖斑覈查情況。全區共接收國家下發圖斑732個,省下發圖斑1437個,共計2169個。分斑後,國家圖斑901個,省圖斑1886個,共計2787個。

經調查,屬於摸排範圍圖斑1266個,實際分斑後摸排圖斑爲1781個,不屬於摸排範圍圖斑433個,內業舉證圖斑470個;屬於摸排範圍內圖斑住宅類852個,公用管理類168個,產業類761個。

3、摸排結果提報情況。截至11月28日,國家下發圖斑732個,已全部覈查並提報完畢,完成率100%。省下發圖版1437個,已全部覈查並提報完畢,完成率100%,全額完成任務。

4、新增亂佔耕地建房情況。經過對7月、8月月度衛片圖斑實地核查比對,發現位於水泊寺鄉泉寺頭村北老幹渠邊佔耕地3.46畝建設豬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

五、分類處置建議

1、對於符合標準的大棚看護房,實際現狀確爲大棚看護或存放農具的,建議保留;

2、因徵地產生的耕地縫隙,現因城市發展,現狀已經爲建築物,如綠化帶、停車場、城市道路等,建議保留;

3、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議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務設施如公共衛生間、教堂、停車場等建議保留,並要求儘快辦理合法手續。

5、已具規模的設施農用地要求儘快辦理完善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

下一步我區將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上級分類處置要求,切實把整治措施落實落細,確保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違法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彙報 篇3

按照相關要求,羅江區對農戶承包耕地撂荒情況進行了全面覈查統計,認真分析原因,制定相應對策,於20xx年8月底完成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我區共有統計上報撂荒耕地260.02畝,其中萬安鎮257.62畝,白馬關鎮2.4畝。

截至8月底,萬安鎮、白馬關鎮組織農戶和種植大戶通過種植大豆、水稻、玉米等糧油作物完成復耕複種217.52畝,另有42.5畝用地已取得徵地批文,共完成復耕複種260.02畝。

二、工作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成立了羅江區農戶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抓、幹部包片、協同推進”的責任體系。把耕地保護、撂荒地治理作爲當前的重大事項,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來抓,細化目標任務,具體落實到村(社區)、到農戶,層層推動、抓緊抓實。

(二)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級媒體、微信羣、村村響、流動宣傳車、村組會議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撂荒地整治政策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教育引導農民履行承包責任,愛惜土地、管好土地、種好糧食。

(三)強化考覈激勵。將農戶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納入各鎮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覈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考覈,對完成任務、成效明顯的鎮,在涉農項目資金安排上優先支持;對存在弄虛作假、措施落實不力、監管不嚴的鎮,不納入年度涉農考覈評優並嚴肅問責。

三、下一步工作

堅守“糧食安全”紅線,堅持把農戶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進一步建立健全撂荒地整治工作和耕地“非糧化”、“非農化”整治工作體系,確保全區糧食擴面增產、穩定發展。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__-20__年)》(遼市委發〔20__〕7號)和《關於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__〕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範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佔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佔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佔。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__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__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__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採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後難、拆除爲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啓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爲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鑑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築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臺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後,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審覈後,報區政府。區政府複覈後,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__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後,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佈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啓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佈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徵集羣衆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爲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爲主、強拆爲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啓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啓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羣衆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稅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佔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佔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後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並做好評估,優先適用於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後,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臺賬。20__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通過熱線電話、公衆微信號等途徑徵求羣衆意見,並組建巡查組,對羣衆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覈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並責成鄉(鎮)街立即採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__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在20__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後、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__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爲後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並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__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餘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爲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於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爲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爲,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啓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啓動之日後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啓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覈。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佔用綠化區域、壓佔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後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並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複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羣衆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爲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爲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幹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爲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戶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爲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註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後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爲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稅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稅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爲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臺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臺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並充分徵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羣衆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製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範引領。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範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__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彙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爲、慢作爲的黨員幹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幹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爲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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