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故障維修方案(精選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5W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1

一、前期準備工作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精選7篇)

1、在簽訂《維保協議》之前,受保單位向維保企業提供本單位建築消防設施安裝圖紙和消防驗收合格證及本年度電氣、消防檢測報告。有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需要提供報警設備安裝點位圖和設備地址編碼表及使用說明書。

2、在簽訂《維保協議》前,受保單位將對所有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全面質量檢測,對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二、維保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室內消防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3、室內消火栓系統

4、防火門、捲簾門控制系統

5、防排煙系統

6、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燈

7.氣體滅火系統

三、維保方法

1、受保單位在與維保企業簽約之前,要安排2-4名專職值班人員與維保企業配合工作。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專業培訓,且取得培訓結業證書。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本單位各種消防設施的基本情況,確保在火災情況下會使用、會操作。

2、消防控制室人員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並按時填寫《值班日誌表》。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要及時與專業維保企業取得聯繫,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專業維保企業接到情況後,一般故障8-12小時內派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緊急情況立即派人到場。故障排除後,雙方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日常故障處理登記表》。

3、專業維保企業與建築消防設施單位簽訂維保合同後,實行每月按時巡檢,有問題隨叫隨到服務制度,每月定期對籤保單位的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半年向受保單位出具一份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4、專業維保企業在履行月檢查和應急隨機服務中,受保單位必須派專人協助工作,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月檢查記錄表》,雙方人員必須簽字。此表一式三份,受保單位1份,維保企業1份,上傳消防支隊1份。

5、維保企業在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測試中,發現故障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故障較大、問題嚴重不能立即解決的,要及時填寫《維修報告表》遞呈受保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納入計劃,儘快解決。

四、服務措施

(一)對各級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

維保企業與受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後,首先,對受保單位專職值班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培訓目標必須達到會操作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啓動滅火設施,會排除簡單故障;第二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對受保單位全體員工分期分批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消防常識。

(二)以活動爲載體,採用多種形式,推動維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維保服務質量。

①有條件的單位可製作消防宣傳櫥窗。維保企業負責定期更換內容,主要宣傳受保單位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受保單位各級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體現不同時期消防工作重點、普及宣傳消防常識。

②維保企業在適當時間組織受保單位有關人員開展一次消防知識百題競賽活動。

③維保企業根據受保單位的生產性質在適當時間組織一次滅火演習。

④維保企業根據經營規模,擬創辦《消防維保信息期刊》,廣泛宣傳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對消防維保工作提出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宏揚在消防維保工作中維保企業和受保單位雙方在落實維保工作中所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和事蹟,將每期刊物及時報送市、區等上級管理部門及受保單位有關領導,適時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業務交流活動。

五、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系統運行要求:

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1.2、正常工作狀態下,報警聯動控制設備應處於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措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爲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

2、系統檢查和試驗:

2.1系統的每日檢查和實驗

每日應按下列要求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2.1.1、控制器報警自檢功能:按下報警控制器自檢鍵,控制器應完成系統自檢。火災報警控制器應有本機自檢功能,自檢期間,如非自檢迴路有火災報警信號輸入,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2.1.2、消音、復位功能:當報警控制器接到報警信號後,按下消音鍵,觀察能否消除聲信號;光報警信號能否保持;按下復位鍵後,看能否手動復位。火災報警控制器處於報警狀態時,聲報警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光報警信號在控制器復位前不能手動消除;同時應具有手動復位功能。

2.1.3、故障報警功能:卸下系統迴路中的任一探測器或將連接線路斷線,觀察報警控制器能否在100s內發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的聲、光報警信號。用秒錶記錄故障報警時間。當火災報警控制器內部、火災報警控制器與探測器、火災報警控制器與傳輸火災報警信號的部件間發生故障時,報警控制器應在100s內發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的聲、光報警信號。

2.1.4、火災優先功能:在故障狀態下,給感煙探測器加煙或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觀察火災報警信號能否優先輸入報警控制器,發出聲、光火災報警信號。當火災和故障同時發生時,火災報警信號應優先輸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聲、光火災報警信號。

2.1.5、報警記憶功能:查看報警控制器報警計時裝置情況,使用打印機記錄火災報警時間的,查看能否打印出月、日、時、分等信息,打印機能否正常工作。火災報警控制器應具有顯示或記錄火災報警時間的計時裝置。

2.1.6、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接通電源,觀察火災報警控制器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關閉主電源開關,查看備用電源能否正常工作;恢復主電源,查看主電工作情況;觀察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顯示情況。火災報警控制器應具有電源轉換裝置,當主電源斷電時,能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當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應有指示。

2.1.7、屏蔽、隔離設備情況:查看報警控制器屏蔽或隔離部件的狀況,詢問屏蔽、隔離的時間和原因。系統中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輸出、輸入控制模塊等部件被屏蔽、隔離後,應儘快恢復。3、系統的季度檢查及試驗

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系統的下列功能,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3.1、探測器報警功能:用探測器試驗器或其它方法對火災探測器進行加煙、加溫等試驗,觀察探測器確認燈是否顯示,控制器能否接到報警信號。探測器實際安裝數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驗5只,100只以上者抽驗8只。當探測器其煙(溫、光)參數達到規定值時,火災探測器應動作,輸出火災報警信號,並啓動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亮),報警控制器接收到報警信號。

3.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手動試驗2只以上火災報警按鈕,觀察手動報警按鈕確認燈指示情況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現場觸發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時,報警按鈕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同時報警按鈕的確認燈應有可見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應能收到火災報警信號並顯示其報警部位。

3.3、火災顯示盤、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查看火災顯示盤在火警、故障狀態下能否正常工作。火災顯示盤應能接收來自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信號、主電源斷電、短路及其它故障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指示火災發生部位,並予保持。

3.4、消防通訊設備:在消防水泵房、風機房等設備間所設的對講電話、塞孔電話與消防控制室進行2次以上通話試驗;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設置了外線電話。消防電話通話功能應正常,語音清晰。

3.5、消防電梯:現場手動試驗,觀察消防電梯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6、在消防控制設備上手動啓動消防電梯控制裝置,觀察消防電梯動作情況及信號反饋情況;模擬火災信號(按下電梯前的手動報警按鈕或給探測器加煙),觀察消防電梯和常用電梯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當電梯升至頂層(或其它層)時在首層操作下降按鈕,消防電梯應直接降至首層,並向控制室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消防控制室確認火災後,應能控制消防電梯和常用電梯自動停於首層,並接收其反饋信號;消防控制設備處於自動狀態時,接收到報警信號後應能輸出控制消防電梯和常用電梯降至首層的信號,顯示其動作狀態。

3.7、對主電源和備用電源進行1—3次自動切換試驗。

3.8、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等系統的控制設備;抽驗防火捲簾門,數量不小於總數的25%;

4、系統年度檢查及試驗

每年應檢查和測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下列功能,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4.1、應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全部探測器和手動報警裝置試驗至少1次。

4.2、自動和手動打開防火門,關閉電動防火閥系統。

4.3、對全部防火捲簾的試驗至少1次。

4.4、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4.5、對其它有關的消防控制裝置進行功能試驗。

5、探測器維護: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後,應每隔3年至少清洗一遍。通過採樣管採樣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應定期對採樣管道進行清洗,最長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一年。探測器的清洗應由有相關資質的企業根據產品生產企業的要求進行。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系統設施、設備要求:

1.1、報警閥組應有註明系統名稱和保護區域的標誌牌,壓力錶顯示應符合設定值;控制閥應全部開啓,並用鎖具固定手輪,啓閉標誌應明顯;採用信號閥時,反饋信號應正確;報警閥等組件應靈敏可靠;壓力開關動作應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信號。

1.2、噴頭設置應符合設計選型;不得有變形和附着物、懸掛物。

1.3、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應能顯示系統的噴淋泵的啓、停狀態和故障狀態,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網壓力報警等信息。消防控制室應能自動和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啓、停,並能接收和顯示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2、系統檢查和試驗:

2.1系統外觀檢查

管理維護人員應每日對系統進行外觀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2.1.1、水泵接合器:查看標誌牌、止回閥;轉動手輪查看控制閥及泄水閥;查看防凍措施;用消防車等加壓設施供水時,查看系統壓力變化。

2.1.2、報警閥組:查看外觀、標誌牌、壓力錶;查看控制閥,查看鎖具或信號閥及其反饋信號;查看通往水力警鈴的閥門是否開啓;打開試驗閥,查看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情況及反饋信號;恢復正常狀態。

3、系統功能檢查試驗

3.1、每月應對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

3.3、每兩個月應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動作試驗。

3.4、報警閥功能試驗:每個季度應至少對報警閥功能進行一次試驗。操作步驟、方法:一是查看報警閥閥前、閥後壓力錶顯示壓力是否一致,通向水力警鈴的閥門是否常開,試水閥處有無排水設施。二是開啓報警閥試水閥門,查看延時器是否排水,觀察水力警鈴、壓力開關是否及時動作,噴淋泵能否及時啓動,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是否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顯示各部位動作狀態。測試各部位動作時間。用秒錶測試水力警鈴、壓力開關報警時間。測試標準要求:一是報警閥閥前、閥後壓力錶顯示壓力應一致且能滿足系統最不利點處工作壓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鈴的閥門應處於常開狀態,試水閥處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二是開啓報警閥試水閥門,延時器應自動排水,在系統排水90s內水力警鈴應發出連續報警信號,壓力開關應接通電路報警,並連鎖啓動噴淋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有各部位動作信號顯示。

3.5、控制室遠程啓動噴淋泵試驗。每個季度應至少進行一次如下檢查和試驗。操作步驟、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和手動直接控制裝置上分別手動操作噴淋啓、停按鈕,觀察噴淋泵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啓動的信號顯示情況,用秒錶測試噴淋泵啓動運行時間。檢查標準要求:噴淋泵啓、停功能正常,應在60s內投入正常運行,消防控制設備應能接收並顯示水泵的動作信號。

4、系統維護:

4.1、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均應採用鉛封或鎖鏈固定在開啓或固定的狀態。每月應對鉛封、鎖鏈進行一次檢查,當有破壞或損壞時應及時修理更換。

4.2、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小於安裝總數的1%,且每種備用噴頭不應少於10只。

4.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發生故障,需停水進行修理前,應向主管值班人員報告,取得維護負責人的同意,並臨場監督,加強防範措施後方能動工。

5、系統維護:

5.1、管路系統的維護保養:

5.2.外觀檢查:檢查管道有無機械損傷、油漆脫落、鏽蝕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5.3清除堵塞:系統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殘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帶來的垃圾、鐵鏽等,這樣會造成噴頭堵塞、報警閥關閉不嚴、水力警鈴輸水管堵塞等。

5.4每月需對不少於20%的管道末端進行放水,確保管道內的水質良好,並對水流指示器的報警功能進行檢查。

6、報警閥的維護保養:

對報警閥應進行開閥試驗,觀察閥門開啓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每季度應對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驗證系統的供水能力,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是否正常。對安裝的壓力錶要定期檢查。檢查報警前、後壓力錶指示是否正常

(三)、室內消火栓系統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系統設施、設備要求:

1.1、水泵接合器應有註明所屬系統和區域的標誌牌;控制閥應常開,且啓閉靈活;單向閥安裝方向應正確,止回閥應嚴密關閉;防凍措施應完好。

1.2、室內消火栓箱應有明顯標誌;消火栓箱組件應齊全,箱門應開關靈活,開度應符合要求; 消火栓的閥門應啓閉靈活,栓口位置應便於連接水帶。

1.3、消火栓啓泵按鈕外觀完好,有透明罩保護,並配有擊碎工具;被觸發時,應直接啓動消防泵,同時確認燈顯示; 按鈕手動復位,確認燈隨之復位。

2、系統檢查和試驗:

2.1系統外觀檢查

管理維護人員應每日對系統進行外觀檢查。

2.2、水泵接合器:查看標誌牌、止回閥;轉動手輪查看控制閥及泄水閥;查看防凍措施;用消防車等加壓設施供水時,查看系統壓力變化。

2.3、查看室內消火栓標誌、箱體、組件及箱門;同一建築物內應採用統一規格的消火栓、消防水槍和消防水帶;查看栓口位置。

2.4、查看消火栓啓泵按鈕外觀和配件;觸發按鈕後,查看消防泵啓動情況、按鈕確認燈和反饋信號顯示情況。

3、系統功能檢查試驗

3.1、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檢查試驗。檢查方法:將帶有壓力錶的測試裝置連接在消火栓出口上,開啓消火栓閥門,觀察壓力錶上的壓力值。標準要求:消火栓栓口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應大於1.00MPa。

3.2、消火栓栓口出水壓力檢查試驗。檢查方法:將帶有壓力錶的測試裝置及消防水帶、消防水槍連接在消火栓出口上,開啓消火栓閥門放水,觀察壓力錶上的壓力值。標準要求:消火栓栓口出水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應大於0.5MPa,如大於時,消火栓處應設減壓裝置。

3.3、消火栓最不利點靜水壓力檢查試驗。檢查方法:將帶有壓力錶的測試裝置連接在系統最不利點處消火栓出口上,開啓消火栓閥門,觀察壓力錶上的壓力值。標準要求: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時,系統最不利點處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應不低於0.07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應不低於0.15MPa。

3.4、消火栓最不利點出水壓力檢查試驗。檢查方法:將帶有壓力錶的消防水槍、水帶連接在系統最不利點處消火栓出口上,開啓消火栓閥門,觀察消防水槍壓力錶上的壓力值。標準要求:一般建築消防水槍充實水柱長度不應小於7m;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和甲、乙類廠房,超過六層的民用建築,超過四層的廠房、庫房等,消防水槍充實水柱不應小於10m;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消防水槍充實水柱不應小於13m。

3.5、控制室遠程啓動消防泵檢查試驗。每個季度應至少進行一次如下檢查和試驗。操作步驟、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和手動直接控制裝置上分別手動操作消防泵啓、停按鈕,觀察消防泵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啓動的信號顯示情況,用秒錶測試消防泵啓動運行時間。消防控制設備應能接收並顯示水泵的動作信號。

3.6、消火栓按鈕啓泵功能檢查試驗。檢查方法:啓動一隻消火栓按鈕,觀察消防水泵是否動作,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是否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顯示其部位。標準要求:消火栓按鈕啓動後,其指示燈應顯亮,燈光爲紅色,在室內光線條件下,距3米遠處應清晰可見。

4、系統維護:

4.1、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均應採用鉛封或鎖鏈固定在開啓或固定的狀態。每月應對鉛封、鎖鏈進行一次檢查,當有破壞或損壞時應及時修理更換。

4.2、每月對消火栓檢查一次,檢查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佔,清點消火栓內器材是否配備齊全,查看滅火器是否遺失或過期、壓力錶是否保持在有效壓力。檢查消火栓手輪開關是否缺油,消火栓接口是否完好。

(四)、防火門、防火捲簾門系統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系統設施、設備要求:

1.1、防火捲簾外觀標識:防火捲簾應是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捲簾外觀應無缺陷,在捲簾的明顯部位應設有耐久性名牌標識。

1.2、簾板、導軌、座板:簾板、座板、導軌的材料厚度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簾板嵌入導軌的深度、導軌的平行度、垂直度應符合要求;導軌與牆面間不得留有縫隙。

1.3、箱體:防火捲簾的箱體應採用鋼板製作,箱體應具有良好的隔熱保護性能,箱體上部應能有效地阻止煙氣、火焰蔓延,箱體下部或側面應留有可開啓的檢修口。

1.4、運行平穩性能:防火捲簾的簾面在導軌內運行應平穩,不允許有脫軌和明顯傾斜現象;雙簾面捲簾的兩個簾面應同時升降,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不應大於50mm。

1.5、啓、閉運行速度及運行噪音:垂直卷卷簾的電動運行速度應爲2m/min—7.5m /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應大於9.5m/ min。側向卷卷簾的電動啓閉的運行速度不應小於7.5m/ min ,水平卷卷簾的電動啓閉運行速度應爲2m/min—7.5m /min ;捲簾啓、閉運行的平均噪音,應不大於75DB。

1.6、手動操作裝置:防火捲簾應設有手動操作裝置,裝置應靈活、可靠。使用手動操作裝置控制捲簾啓、閉運行時,不得出現滑行撞擊現象;手動操作裝置安裝位置應便於操作,並有明顯標誌。

1.7、防火捲簾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應是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捲簾外觀應無缺陷,在捲簾的明顯部位應設有耐久性名牌標識,內容清晰,設置牢固;當安裝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爲1.3m—1.5m;用於防火分隔的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另一側應安裝手動控制裝置。防火捲簾控制器應符合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

1.8、火災探測器組:用於疏散通道上的防火捲簾和橫向分隔防火分區的防火捲簾,其兩側均應設置火災探測器組;用於豎向分隔的防火捲簾(中庭)應在一側(內側)設置火災探測器組。

2、系統檢查和試驗:

(1)系統的每日檢查和巡查

系統的使用或管理維護單位,每日應對設置的防火門、防火捲簾進行逐個檢查或巡查,並認真填寫記錄。

1、應逐檢查看防火捲簾的外觀及警示區域內是否存放商品或雜物;防火捲簾控制器是否通電,是否設置在自動狀態,能否正常運行。

2、查看每扇防火門的外觀;開啓常閉防火門,查看關閉效果;分別觸發兩個相關的火災探測器,查看相應區域電動常開防火門的關閉效果及反饋信號。疏散通道上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防火門,自動或遠程手動輸出控制信號,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解除情況及反饋信號。

3、檢查結束後,全部復位,恢復正常狀態。

半年檢查和測試

每半年應檢查和試驗防火捲簾系統和防火門的下列功能,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1、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報警功能。操作步驟、方法:用測試工具或採用加煙、加溫的方法使防火捲簾控制器負載的感煙、感溫探測器分別發出煙、溫火災報警信號,觀察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動作及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防火捲簾控制器應能直接或間接地接收來自火災探測器或消防控制設備的火災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2、防火捲簾控制器的`手動控制功能。操作步驟、方法:操作防火捲簾控制器的手動控制按鈕,觀察防火捲簾的下降、停止、上升等動作情況。檢查標準要求:防火捲簾控制器手動操作捲簾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應正常,消防控制設備上防火捲簾信號顯示應正常。

3、現場啓動。操作步驟、方法:隨機在現場手動啓動2樘防火捲簾內、外側手動控制按鈕,觀察防火捲簾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現場手動啓動內、外側手動控制按鈕,防火捲簾上升、停止、下降等動作正常,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4、遠程啓動。操作步驟、方法:在控制室手動啓動消防控制設備上的防火捲簾控制裝置,觀察防火捲簾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上手動啓動防火捲簾控制裝置,防火捲簾停止、下降等動作正常,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5、自動啓動。操作步驟、方法:用專用測試工具或採用加煙、加溫的方法使火災探測器組的感煙、感溫探測器分別發出煙、溫模擬火災信號,觀察防火捲簾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用於分隔防火分區的防火捲簾,當其火災探測器組的感煙、感溫探測器分別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後,防火捲簾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閉,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用於疏散通道、出口處的防火捲簾,當感煙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後,防火捲簾由上限位降至1.8m處定位,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中位信號,當感溫探測器發出報警信號後,防火捲簾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閉,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全閉信號;或防火捲簾控制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後,控制防火捲簾自動下降至距地面1.8m處停止,延時5s—300s後,繼續下降至全閉,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各部位動作信號。

6、外觀檢查。操作步驟、方法:手動啓動防火捲簾,觀察防火捲簾運行平穩性能、啓、閉運行速度、噪音以及與地面接觸情況等。檢查標準要求:防火捲簾的導軌運行應平穩,不允許有脫軌和明顯的傾斜現象;雙簾面捲簾的兩個簾面應同時升降,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不應大於50mm。垂直捲簾的電動啓閉運行速度應爲2m/min—7.5m/min;捲簾啓、閉運行的平均噪音應不大於75DB;與地面接觸時,座板與地面應平行,接觸應均勻,不得傾斜。

7、手動速放裝置。操作步驟、方法:拉動手動速放裝置,觀察防火捲簾是否具有自重恆速下降功能。檢查標準要求:防火捲簾卷門機應具有依靠防火捲簾自重恆速下降功能,其不需要太大的操作臂力(其臂力規定不得大於70N)。

三、系統維護:

1、週期:月

(1)外觀檢查門軌、門扇有無變形、卡阻現象;操作按鈕箱是否良好上鎖。

(2)檢查防火捲簾門電控箱指示燈是否正常,箱體有否受損。

(3)開啓按鈕,按下上(或下)按鈕,捲簾門應上升(或下降)如果捲簾門升降與按鈕操作上下不一樣,必須立即停車,修復後方可重新操作。

(4)在按鈕操作上升(或下降)過程中,操作人員嚴禁離開現場,操作的同時,要密切注意簾門上升(或下降)到一定位置之後地否能自動停車。如果簾門上升到位後(或下降已到地面)仍不停,必須待限位裝置修復(或調整)正常後方可重新操作。

(5)二次下滑關閉後,待探測器信號消除後方可重新開啓簾門。

(6)做好保潔工作,清掃電機、控制箱等外表灰塵。

(7)在以上保養中出現異常問題時,應在當天予以糾正,保證系統正常。

2、週期:季

(1)雙探測器(門兩側分裝)或單探測器(門一側安裝)任一煙感或溫感動作時,將自動啓動裝置,裝置發出報警聲,同時自動啓動簾門電控系統,如防火捲簾門做防火分區用,則一次下滑到底;如防火捲簾門兼做逃生口用,則兩次下滑關閉防火捲簾門(防火捲簾門第一次下滑至離地面1.8米左右停止,延時三十秒左右,第二次再自動下行關閉)。

(2)操作按鈕下滑關閉簾門,關閉到位將有信號反饋到消防中心顯示。緊固各部分鏍釘及聯軸。

(3)絕緣電阻應符合規定。

3、週期:年

(1 )逐一檢查控制箱內各按鈕及元件是否正常。

(2)調整電機傳動皮帶的鬆緊度。

(4)向轉動部位填加潤滑油,以保證聯軸器及軸承的靈活性及穩定性。

(5)對檢查發現的缺陷逐一修復。

(五)、防火門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 系統設施、設備要求:

1.1、當一個門口停止使用時,可以用牆的同類建築材料把它填住。

1.2、可操作性門應始終可操作。應當將其關閉並上鎖,或設爲自動關閉。

1.3、更換 當需要更換防火門五金及關閉系統時,應該按照防火標準進行更換,並按照本標準對新安裝的相關規定進行安裝。

1.4、修理及時進行修理,對可能影響到運行的故障要立即進行修正。

2、系統檢查和試驗:

2.1、五金應經常檢測,發現失靈的部件應當立即更換。

2.2、定期檢查鍍錫及外包金屬防火門,以防幹腐。

2.3、應經常檢查用於懸浮門的鐵鏈及纜繩,以防磨損及拉損。

2.4、潤滑及調節

(1)導引杆及軸承應潤滑良好以便操作。

(2)用於雙扇對開均衡門上的鐵鏈或纜繩應經常檢查並加以調節,以確保上鎖無誤,門、口位置相合。

5、預防堵門

(1)門口及周圍區域應清理乾淨,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擋或干擾門的自由活動。

(2)如果需要,可建立屏障以防堆積物擋住滑動門。

(3)禁止將開着的門堵住或固定住。

3、系統維護:

3.1關閉機構的維護

3.1.1、應確保自動關門裝置始終處於適當的工作環境。

3.1.2、對於在一般情況下處於開啓狀態並且安裝了自動關門裝置的擺動門,應當時常間斷操作,以確保操作良好。

3.1.3、對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動及捲簾防火門,應當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與測試,以確認其運行良好,關閉完全。在重新設置脫開系統時,應按廠商的說明書進行操作。應保留一份書面記錄以供主管部門檢查。

3.1.4、可熔鏈或其它熱啓動裝置及脫開裝置不得塗漆。

3.1.5、應認真預防,在如止動卷 、齒輪及關閉機構等移動部件上堆積的漆垢。

4、防火門的修理

4.1、破碎或受損的玻璃材料應以貼標材料更換。嵌絲玻璃應當用油灰固定,框架與玻璃間的完全暴露的接合部應敲打釘牢。

4.2、對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動及捲簾防火門,應當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與測試,以確認其運行良好,關閉完全。在重新設置脫開系統時,應按廠商的說明書進行操作。應保留一份書面記錄以供主管部門檢查。

4.3、可熔鏈或其它熱啓動裝置及脫開裝置不得塗漆。

4.4、應認真預防,在如止動卷 、齒輪及關閉機構等移動部件上堆積的漆垢。

(六)、防排煙系統檢查維護標準程序

1、系統設施、設備要求:

1.1、排煙、送風口(閥)、防火閥、擋煙垂壁、排煙口(閥)、排煙防火閥、電動排煙窗、電動防火閥、風機控制櫃等設備應是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在設備的明顯部位應設有耐久性名牌標識,其內容清晰,設置牢固。

1.2、送風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電動排煙窗應安裝牢固;開啓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反饋信號應正確。

1.3、電動排煙窗系統應具有直接啓動或聯動控制開啓功能。

1.4、電動防火閥應完好無損,開啓與復位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應在相關火災探測器動作後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

2、系統檢查和試驗:

(1)系統檢查和巡查

系統的使用或管理維護單位,每日應對設置的排煙系統的相關設備進行逐個檢查或巡查,並認真填寫記錄。

(2)查看送風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電動排煙窗的外觀;手動、電動開啓,手動復位,動作和信號反饋情況。

3系統功能檢查和試驗

1、現場啓動送風機組。操作步驟、方法:手動操作送風機組控制櫃的啓、停按鈕,觀察送風機組動作情況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在送風機組現場控制櫃上手動操作送風機組的啓、停按鈕,送風機組啓、停功能正常,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2、遠程啓動送風機。操作步驟、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上和手動直接控制裝置上分別手動啓動任一個防煙分區的送風機組,觀察送風機組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啓動的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動啓動一個防煙分區的送風機組,送風機組啓、停功能正常,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3、自動啓動送風機。操作步驟、方法:自動控制方式下,分別觸發防煙分區內的兩個相關的火災探測器,查看相應送風閥、送風機的動作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採用微壓計,在保護區域的頂層、中間層及最下層,測量防煙樓梯間、前室、合用前室的餘壓;全部復位,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檢查標準要求:當防煙分區的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後,該防煙分區的前室本層及上下相鄰層送風口(閥)應能自動開啓(常開風口、閥除外),同時啓動與其聯動的送風機,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所測試的餘壓值應符合要求。

4、手動復位送風口(閥)。操作步驟、方法:手動試驗,觀察送風口(閥)復位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現場手動操作常閉式送風口(閥)的手動復位裝置,送風口(閥)應復位,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5、現場啓動排煙風機。操作步驟、方法:手動操作排煙風機控制櫃上的啓、停按鈕,觀察排煙風機動作情況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在排煙風機現場控制櫃上手動操作排煙風機的啓、停按鈕,排煙風機啓、停功能正常,並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6、遠程啓動排煙風機。操作步驟、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設備上和手動直接控制裝置上分別手動啓動防煙分區的排煙風機,觀察排煙風機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啓動的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動啓動防煙分區的排煙風機,排煙風機啓、停功能正常,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7、自動啓動排煙風機。操作步驟、方法:由被試防煙分區的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給探測器加煙),觀察排煙風機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開啓被試防煙分區的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觀察與其聯動的排煙風機動作情況和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可用報紙或紙張測試排煙機啓動時,排煙口或排煙閥是否將其紙張吸附。檢查標準要求:當防煙分區的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後,該防煙分區的排煙口(閥)應能自動開啓,且啓動與其聯動的排煙風機,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當排煙口(閥)無自動開啓功能時,排煙風機接到消防控制設備的聯動指令後,應直接自動啓動,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信號。防煙分區任一排煙口(閥)開啓時,與其聯動的排煙風機均能自動啓動,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8、手動復位排煙口(閥)。操作步驟、方法:手動試驗,觀察排煙口(閥)復位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顯示情況。檢查標準要求:現場手動操作排煙口(閥)的手動復位裝置,排煙口(閥)應復位,並向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9、活動式擋煙垂壁。操作步驟、方法:由被試防煙分區的火災探測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給探測器加煙),觀察該防煙分區的活動式擋煙垂壁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檢查標準要求:當一個防煙分區發生火災時,該防煙分區的擋煙垂壁接到消防控制設備的聯動指令後,應能自動降落,並向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反饋其動作信號。

10、系統聯動控制功能。操作步驟、方法:自動控制方式下,分別觸發兩個相關的兩個火災探測器,查看相應排煙閥、排煙風機、送風機的動作和信號反饋情況。通風與排煙合用系統,同時查看風機運行狀態的轉換情況;全部復位,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檢查標準要求:當消防控制設備接到防煙分區發出的火災(煙或溫)報警信號後,立即向該防煙分區的防煙、排煙系統發出如下指令,並接收其動作反饋信號:停止空調機組運行;開啓送風口(閥);啓動送風機組;開啓排煙口(閥);啓動排煙風機。

3、系統保養:

1)對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送風閥的維護保養:

(1)排煙口、送風口有無變形、損傷,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2)風管與排煙口連接部位的法蘭有無損傷,螺栓是否鬆動;

(3)閥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脫落,動作是否正常;

(4)旋轉機構是否靈活,每年對機械傳送機構加適量潤滑劑;

(5)制動機構、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進行手動、遠程啓閉操作,檢查是否可完全打開.

2)對送風、排煙風機的維護保養:

(1)風機房周圍有無可燃物;安裝螺栓是否鬆動、損傷;

(2)傳動機構是否變形、損傷;葉輪是否與外殼接觸;

(3)電動機的接線是否鬆動;電動機的外殼有無腐蝕現象;

(4)電源供電是否正常(檢查電壓表或電源指示燈)。

(5)檢查軸承部分潤滑油狀態是否異常(髒污、混入泥沙、塵等);

(6)檢查電動機的軸承部位潤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檢查傳動皮帶是否鬆動,聯軸器是否牢固;

(8)啓動電動機,旋轉時有無異常振動、雜音。

(9)操作手動或自動啓動裝置,進行每個防煙分區(或正壓送風)的動作試驗,檢查下列事項:

a、手動或自動能否正常啓動;

b、運轉電流是否正常;

c、運轉中是否有不規則雜音及異常振動;

d、動作設備的區域是否與原設計對應。

3)對風機電櫃的維護保養:

(1)控制櫃是否設置在易於操作、檢查、維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櫃有無變形、損傷、腐蝕。

(3)線路圖及操作說明是否齊全。

(4)電壓、電流表的指針是否在規定的範圍內。

(5)開關是否有變形、損傷、標誌脫落、處於正常狀態。

(6)操作開關,檢查開關性能,檢查指示燈顯示狀態是否正常。

(7)繼電器是否脫落、鬆動,接點是否燒損,轉換開關能否正常切換。

4)每年應對防排煙風機的風量進行測定。

5)正壓送風閥:檢查其送風閥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風功能。

(七)疏散出口指示燈保養規程

爲保證疏散出口指示燈運行良好,發生交流電斷電後正常發光,起到引導人員疏散的作用,特制定本規程。

一、疏散指示燈保養工作由工程部技工負責完成。

二、疏散指示燈保養日期爲每月檢查一次。

三、檢查內容包括以下各項:

1、檢查各疏散出口指示燈玻璃面板有無劃傷或破裂現象。

2、檢查疏散指示燈是否常亮,如果不亮或“故障燈”亮時,則應及時維修。

3、疏散指示燈好與壞的判別,斷開交流電,用電池供電檢測,這時顯示屏發光,說明指示燈是好的;如果斷開交流電指示燈不發光,說明該燈故障。

4、檢查疏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

5、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取下進行修復,再安裝回原位。

6、燈箱外殼及面板衛生擦抹乾淨。

7、每月每燈以備用電池亮燈半小時,使電池放電後再充電,延長指示燈電池壽命。

四、保養時注意的事項

1、清潔衛生時,溼毛巾不應有水漏進燈箱內,以免引起短路。

2、在打掃衛生時,不要隨意轉換開關或亂動按鈕,以免引發人爲故障。

(八)氣體滅火系統

(1) 檢查保養氣體控制屏,保證正常運行。

(2) 檢測氣瓶的壓力是否達到規範要求,有無泄漏現象。

(3) 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是否正常。

(4) 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 檢查氣瓶的電磁閥是否動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

(5) 每月檢測控制屏的功能情況、氣瓶壓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

(7) 每季度模擬進行煙、溫感探測器動作,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靈敏。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2

一、維修保養建築名稱:

二、消防維保報價:

一年x人民幣

三、維修保養範圍和內容

各建築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氣體(乾粉)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及消防廣播系統等相關消防設備設施。

四、維修保養要求

(一)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

1、每月對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樓層顯示功能、聯動控制器功能、報警記憶功能、火災廣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化功能進行檢查,保證處於正常良好狀態。

2、每月按安裝總量的10%採用專用檢測設備對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器按鈕、警鈴、聲光報警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實驗和故障報警實驗。

3、每兩月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每半年對消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煙感探測器進行吹煙模擬實驗(抽檢率不得低於50%)。

4、每月對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手動和自動試驗,保證控制器應有控制和顯示功能,打印、顯示部位編號應一致。

(二)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1、每月對噴淋泵房的工作環境、噴淋泵、電源控制櫃、溼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2、每月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實驗閥進行放水,試驗系統供水情況;測試水力警鈴工作是否正常,壓力開關電信號是否正確。

3、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裝置進行放水實驗,檢查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報警功能、自動啓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4、每月手動啓動噴淋泵,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啓動噴淋泵,進行主、備泵切換功能實驗。

5、每季度實驗測試消防控制聯動功能,檢查信號反饋是否正常。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月對消防泵房的工作環境、消防泵、電源控制櫃、管網、閥門、噴淋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

2、每月檢查室內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等是否完好;每月對屋頂消火栓或不利點消火栓進行出水試驗和壓力檢測。

3、每月按安裝總量的10%對消火栓遠程啓動按鈕進行啓泵抽查試驗,檢查自動啓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啓動消防泵和主、備泵切換試驗。

4、每季度對室外消火栓系統進行放水試驗,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潔。對不能使用或損壞的閥門進行維修、更換。

(四)氣體(乾粉)滅火系統

1、每月檢查儲氣瓶間及防護區工作環境、儲氣瓶、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啓動按鈕、放氣燈、聲光報警裝置等是否正常。

2、每半年對滅火劑儲存容器進行承重檢查,滅火劑淨重不得少於設計量的5%。

3、每年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啓動試驗。

(五)防排煙系統

1、每月檢查送風、排煙風機機房的工作環境,送風、排煙風機的電源控制箱、送風口、排風口,防火閥、排煙閥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20%和30%,分別試驗手動方式和自動方式啓動排煙閥,檢查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

3、每季度與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進行聯動試驗,檢查送風機、排煙機、防火閥等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包括遠程啓停送、排風一次,)。

4、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30%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啓動送風機、排煙機;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20%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每半年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六)防火分隔系統

1、每月試驗手動按鈕啓動防火捲簾門能否正常升降。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進行抽檢防火門的啓閉功能,檢查閉門器及順序器是否完好。

3、每季度通過消防控制室進行聯動試驗,檢查防火捲簾門聯動功能和反饋信號是否正常。

(七)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1、每月檢查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維護保養及更換)。

2、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達到要求。

(八)消防通訊及廣播系統

1、每季度檢查電話插孔、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正常。

2、每季度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按安裝總量的30%實驗廣播,檢查廣播是否正常。

3、每季度進行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廣播狀態的功能試驗和進行線路維修檢查。

(九)滅火器

1、檢查滅火器的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誌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2、每季度對按照總數的30%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時進行噴射試驗。

(十)其它消防設備設施

1、每月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2、每季度檢查並試驗消防電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檢查並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是否正常;檢查並試驗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是否正常。

3、每半年檢查並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切換和發電。

五、其它要求

(一)甲方提供給維修保養公司的各種資料,維修保養公司應妥善保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複印和轉借,合同期滿後完好交回。

(二)維修保養公司每次維修保養後應提交書面維修保養報告給甲方存檔;維修保養合同期滿後,維修保養公司應向甲方提交詳細的維修保養報告、維修保養月、季、年報表,檢測、試驗記錄和統計資料等。每次維修保養需甲方管理部門簽字確認。

(三)各次檢測、檢查、試驗必須甲方和維修保養公司雙方代表簽字方能認可。

(四)合同簽訂的維修保養公司應首先對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由業主方負責將系統全部正常移交予維保單位,日後由維保單位全權負責維護、保養及損壞設施的更換。

(五)在維保期內,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維保範圍內設備統一由我公司負責購買更換

(六)如果是我公司接手維保,會對整個項目的各個系統進行檢查,如果系統存在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設備費用由高於人民幣300由甲方承擔,低於人民幣300元由我方負責更換

(七)故障處理程序

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消防設施檢查的人員有責任進行故障報告,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登記表》;其他人員有義務向消防設施的主管部門或主管人員進行報告。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3

爲補齊無物業住宅小區民生基礎設施短板,加強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不斷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提高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安全係數,根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市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漳政辦〔20xx〕10號)和《雲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鎮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20xx〕12號)文件要求,經鎮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福建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履行屬地管理職責,排查整治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隱患,力爭在20__年前完成全鎮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的維修改造,提高消防設施標準,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二、明確部門職責

鎮政府爲責任主體,對本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總負責,成立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鎮安辦作爲牽頭單位,鎮直有關部門,社區居(村)委會作爲成員單位,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鎮安辦:發揮綜合協調、監督作用,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彙總進展情況及相關數據報表,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督查檢查、對推進不力、工作不落實的社區(村)和鎮直有關部門進行通報。

鎮村建站:負責配合社區(村)做好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的相關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費用的資金統籌保障。

居(村)委會:負責宣傳引導,加強與業委會、業主的日常協調,協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並配合做好相關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驟

(一)調查摸底

各社區(村)要迅速開展轄區內無物業住宅小區基本情況,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消防設施缺損嚴重程度,並將附件2的表格及時報送鎮安辦。

請各社區(村)於20xx年3月20日前報送附件2;並在每月29日前報送工作進度(內容含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及下階段計劃和附件3)。各社區(村)也要在每月29日前報送1條工作信息。

(二)確定改造內容

鎮政府將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社區(村)和鎮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共同推進,由鎮安辦牽頭統一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消防施工、檢測、評估、維保等單位對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缺損情況進行深入全面普查,並根據各小區消防設施缺損嚴重程度進行分門別類,按照“輕重緩急”原則排列改造順序,重點優先改造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防排煙系統故障等小區,完善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明細彙總。

(三)明確工作責任

各社區(村)根據雲陵鎮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方案,任務分解到位,責任明確到人。各社區(村)成立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並將各小區改造任務分解到具體各社區(村)的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責任到位,全過程跟蹤推進改造工作,並將任務完成情況作爲績效考評重要依據。

(五)全面組織實施

1.項目申報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由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統一向鎮政府書面申報,由鎮政府按計劃統一組織實施,業主、業主委員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社區居(村)民委員會負責改造過程的宣傳導和相關協調工作。

2.現場施工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由鎮政府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按程序確定“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消防部門審定的維修改造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現場施工、監理等相關工作。

3.竣工驗收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完成後,由鎮政府會同縣消防大隊、城管局等有關部門按程序組織竣工驗收,各社區(村)要做好配合工作。

4.健全管理機制

鎮政府要構建“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部門聯動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增強基層物業管理力量,優選配專職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加大業務培訓和指導力度,提升監管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務機制,切實達到第三方查問題、除隱患、解難題的工作效果,同時加強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引導業主規範個人行爲自律,自覺杜絕“雜物堆積、佔用消防通道、亂停車亂充電、違章搭蓋”等安全隱患行爲,確保小區環境消防安全。

四、強化責任考覈

全面構建消防責任體系,將轄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納入各社區(村)的年度安全生產考覈內容。各社區(村)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總負責,居(村)委會主任爲第一責任人,牢固樹立科學安全發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各社區(村)、鎮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定專人負責,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將有關工作報送鎮安辦。鎮安辦會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暗查暗訪,全程督查督促,對實施緩慢、工作不落實的社區(村)和部門進行通報,全力推進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4

一、目的

成品庫發生着火以後,爲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減少環境污染,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後,消防安全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現場急救;

2、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各種應急設備、設施進行現場搶險。

3、負責向生技部總調度室報告。

4、處理事故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密切關注事故的發展,最大限度的.保護環境,減少污染。

5、事故結束後,組織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儘快恢復現場,保護環境,將廢棄物儘快回收並放置到指定地點。

二、組織指揮人員職責

(一)消防管理員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組織好人員疏散和急救。

(二)調度長職責:負責對外、對內的聯絡、協調工作。

(三)當班人員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

1、負責通知調度,報告事故的情況。

2、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設施的操作。

三、應急設施使用

應急設施使用:物質燃燒必須具備三個必要條件:可燃物、氧化劑、着火源。相應的滅火方法有四種: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抑制法,不管哪種方法都是爲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使連鎖反應終止。倉庫的滅火劑主要爲乾粉滅火器。

1、乾粉滅火器滅火:

滅火機理:乾粉滅火器滅火時,主要是抑制作用。燃燒反應是一種連鎖反應。燃燒在高溫作用下,吸收了活化能而被活化,產生了大量的活性基團,當大量乾粉以霧狀形式噴向火焰時,可以大大吸收火焰中的活性基團,使其數量急劇減少,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從而使火焰熄滅。

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內裝式乾粉滅火器滅火時,先拔下保險銷,將噴槍對準火焰根部,握住提把,然後用力按下壓把,開啓閥門,氣體充入筒內,乾粉即從噴嘴噴出滅火。

乾粉滅火器的維護保養:乾粉滅火器應放置在被保護的物品附近、乾燥通風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曬,滅火器各連接不得鬆動,噴嘴塞蓋不能脫落,保證密封性能。滅火器應按製造廠要求和檢查週期進行定期檢查,如發現滅火劑結塊或儲氣瓶氣量不足時,應及時更換滅火器。滅火器一經使用必須進行更換。滅火器必須標明維修日期和維修廠家。

2、應急設施:氧氣呼吸器、滅火器、消防栓、消防帶。

3、應急和逃生:熟悉周圍環境,瞭解安全出口的路徑。

4、現場急救常識:

應急的基本原則:應急工作應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爲主,現場急救與公司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5

爲加強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保障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xx)、《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xx)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消火栓管理暫行辦法》(新政辦發〔20xx〕14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細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職責,儘快扭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後、維護保養不到位的局面,完善我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切實提高城市抗禦火災和其他災害事故的能力,使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保障全市消防形勢安全穩定。

二、建設標準

(一)消火栓和消防水鶴設置範圍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xx),城鎮(包括居住區、商業區、開發區、工業區等)應沿可通行消防車的街道設置市政消火栓系統,民用建築、廠房、倉庫、儲罐(區)和堆場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用於消防救援和消防車停靠的屋面上,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採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冬季宜採用乾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宜設置消防水鶴。當採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且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凍線以上時,應採取保溫措施。

(二)市政消火栓設置要求

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採用直徑DN150的室外消火栓,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爲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爲65mm的栓口。

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爲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

3.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側設置,並宜靠近十字路口,但當市政道路寬度超過60m時,應在道路的兩側交叉錯落設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且間距不應大於120m。

4.市政消火栓應佈置在消防車易於接近的人行道和綠地等地點,且不應妨礙交通,應距路邊不宜小於0.5m,並不應大於2m;距建築外牆或外牆邊緣不宜小於5m;應避免設置在機械易撞擊的地點,當確有困難時應採取防撞措施。

5.市政給水管網的閥門設置應便於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維護,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__)的.有關規定。

6.設有市政消火栓的給水管網平時運行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14MPa,消防時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應小於15L/s,且供水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0MPa。

7.地下式市政消火栓應有明顯的永久性標誌。

(三)消防水鶴設置要求

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xx),嚴寒地區在城市主要幹道上設置消防水鶴的佈置間距宜爲1000m,連接消防水鶴的市政給水管的管徑不宜小於DN200。消防時消防水鶴的出流量不宜低於30L/s,且供水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0MPa。

三、責任分工

(一)制定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鶴施工計劃,明確建設及公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金,並提請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屬於固定資產投資範圍的,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二)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其他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設計、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建設選用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禁止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產品。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消防救援大隊

(三)加強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維護和管理,確保消防供水設施完好有效。根據實際配備專(兼)職檢修人員,定期維護市政消火栓、水鶴,並在冬季採取有效的防凍措施,確保公共消防設施保持完好有效。對不符合規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應當及時進行整改,每年2月底前上報維修計劃,每年9月15日完成維護保養工作。同時,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檔案,提供水源建設圖紙及地理位置座標。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清源水務公司

(四)公共消防設施及其給水管線的建設設計及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消防供水設施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施工,不得擅自變更。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設,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在10日內向市住建局提出驗收申請,市住建局應聯合市消防救援大隊一同驗收。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

(五)供水部門應當會同市消防救援大隊,每半年對公共消防設施進行1次普查,對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開展維修工作,維修完成後反饋至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隊。

責任單位:市清源水務公司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隊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街道、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公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推動工作落實。要進一步強化公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體系建設,在職責落實、人員配備、經費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街道、各部門要以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導向,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宣傳,進一步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讓廣大羣衆熟練消防基本技能,增強抵禦火災能力,使消防安全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強化工作落實。各街道、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設施保養措施和機制,紮實開展拉網式排查,對發現問題逐項列出清單,定期開展維護保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6

一、施工流程

砼路面切割

路面炮頭破除

人工開挖

消防管道修復

米沙、土回填

砼路面澆築

二、施工準備

1)技術交底準備

(1)施工前,由管道專業工程師向施工人員做詳細交底,包括技術問題和施工安排上的要等。

(2)施工時,由於地下管線不明,將採用人工開挖方式。如遇地下管線將停止施工並及時上報,等待勘察。勘察後得到指令方恢復施工。

2)材料、機械準備

(1)施工前將施工所需機械提前半天進場。

(2)所有施工材料在施工前半天進場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三、主要施工工藝

一)混凝土路面破除

施工步驟

1、路面靜力切割。

2、根據現場情況需要,組織施工,正常情況下,先用風鑽機隊老路面實施點對點的打孔成縫,使之開裂。

3、組織挖掘機,裝載車對拆除後的老路面成塊廢渣進行集中清除,運至指定棄土場。

4、對老路面下能夠用於填築的土石料可取樣送檢,可用作填築料,運至填方區填築。

二)混凝土路面澆築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1、模板施工

側面端頭採用鋼模板,鋼模應先塗鋼模油,安裝側模防止模板移位,端頭模板支撐必須牢固、位置正確。控制好混凝土保護層。模板立模拼裝完畢後,進行側向彎曲、垂直度等檢查,經驗收同意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作。

2、砼澆搗

施工中嚴格控制坍落度,不得任意加水,不得有離析現象,超過初凝時間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加緩凝減水劑後可適當延長)。

澆搗用插入式和平板式同時振搗,保證混凝土澆搗的密實,並減少側面氣泡的產生。澆搗混凝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振搗器拔出時速度要慢,以免產生空洞;

2)振動時應把握尺度,防止漏振和過振,以徹底搗實混凝土,但時間不能太久,以至造成離析。不允許在模板內利用振搗器使混凝土長距離流動式運送混凝土;

3)使用插入式振搗器不能達到的地方,?應避免碰撞模板、鋼筋及預埋件等,不得直接地通過鋼筋施加振動;

4)模板角落以及振搗器不能達到的地方,應輔以插釺插搗,以保證混凝土表面平滑和密實;

5)混凝土搗實後24小時之間,不得受到振動;

6)澆搗過程中應密切注意模板變形及漏漿,有發生現象應立即糾正;

7)模板拆除:混凝土達到一定強度後,才能拆除模板。模板拆卸後,鏟淨鋼模表面,塗鋼模油後,再進行下次模板安裝。

3、砼路面的抹面

吸水完成後立即用粗抹光機抹光。邊角等局部抹光機打磨不到之處可用微型手動抹光器抹光,將凸出石子或不光之處抹平。最後用靠尺板檢查路面平整度,符合要求後用鐵抹子人工抹光。

4、壓槽

抹面完成後進行表面橫向紋理處理。壓槽時應掌握好砼表面的乾溼度,現場檢查可用手試摁,砼確定適當後,在兩側模板上擱置一根槽鋼,槽鋼平面朝下,凹面朝上,提供壓紋機過往軌道。

5、養護

壓槽完成後設置圍檔,以防人踩、車碾破壞路面,陰雨天還應用草袋覆蓋。砼澆注完成12小時後,可拆模進行養生,養生選擇澆水、覆蓋草袋噴撒養生劑等方法,養生時間與施工季節有很大關係。

四、安全工作措施

爲保證施工路段能夠安全有序地進行施工,採取半幅施工半幅通車有力保障措施:

1.距離施工路段兩頭150米、50米處設置醒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工路段,車輛慢行”,場內設置“施工重地,閒人免入”;施工現場範圍杜絕有圍觀村民或是停留的社會人員,保障現場絕對安全的施工環境。

2.施工路段前後各一名專職安全員,中間施工員負責現場安全,通訊指揮用步話機聯繫,前後加強溝通,對現場的棄土運輸車輛及過往車輛人員進行有效引導,避免單線通行塞車情況。

3、搶修結束後,舊路面挖除的地段應立即恢復好地面的平整,並做好適當壓實工作;有必要的地段修築好道路兩旁的排水,防止路面被沖刷影響通行安全。

4、加強半幅路面施工期的安全宣傳,加強安全教育,對過往司機、人員及時提醒。

五、文明施工、環保措施

1、施工區域將採用彩鋼瓦圍擋,高度1.8米

2、路段保護所有清除的廢土用加遮蓋物的運輸車運至指定棄土場,沿線不得將任何廢土倒至其路旁和其它不允許的地方,注意保證老路拆除後的路面正常通行。

3、廢棄物場應規整幾何樣式,禁止隨意堆砌,保證不造成任何水土流失和杜絕污染自然環境事件的發生。

4、在車輛運輸過程中應使用遮蓋物,配備好灑水車,運輸道路經常保持溼潤,避免塵土飛揚造成村民生活環境受污染;構建施工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諧一體化。

施工單位:南京崇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故障維修方案 篇7

爲補齊無物業住宅小區民生基礎設施短板,加強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不斷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提高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安全係數,根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市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漳政辦〔20xx〕10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福建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履行屬地管理職責,排查整治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隱患,力爭在20__年前完成全縣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的維修改造,提高消防設施標準,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政府爲責任主體,對本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總負責,成立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縣安辦作爲牽頭單位,縣消防大隊、城管局、財政局,鎮(區),村(社區)作爲成員單位,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明確改造內容、改造標準、改造金額、完成時限等相關事項。

縣安辦:發揮綜合協調、監督作用,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彙總進展情況及相關數據報表,總結經驗成效,全面推動實施。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督查檢查、對推進不力、工作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並提出問責意見。

縣消防大隊:負責制定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改造標準,提供技術指導以及施工前後把關,對轄區各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設計方案進行審覈,並參與竣工驗收。

縣城管局:負責配合鎮(區)做好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的相關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費用的資金統籌保障。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作爲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的業主單位,統一公開招投標,按程序確定中標單位,督促中標單位嚴格按照洋防要求、改造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工作。

村(社區):負責宣傳引導,加強與業委會、業主的日常協調,協助化解在改造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並配合做好相關改造工作。

三、明晰程序步驟

(一)開展動員部署

縣政府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部署轄區縣消防大隊、城管局、財政局、鎮(區)、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共同推進。各鎮(區)、相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召開會議進行部署,確保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有序打推進。

(二)開展調查摸底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要迅速組織村(社區)開展全縣無住宅小區基本情況(詳見表1)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缺損嚴重程度,建立臺賬;並於3月15日將無住宅小區基本情況上報縣安辦。

(三)確定改造內容

縣安辦牽頭統一組織有關工作人員,並聘請第三方消防服務機構對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缺損情況進行深入全面普查,確定改造內容和改造標準,測算改造費用,並根據各小區消防設施缺損嚴重程度進行分門別類,按照“輕重緩急”原則排列改造順序,重點優先改造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防排煙系統故障等小區,制定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明細彙總表,並形成相關書面報告。

(四)制定改造方案

縣政府將根據轄區全面普查情況,制定轄區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方案,發文公佈實施,任務分解到位,責任明確到人。

(五)安排改造資金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資金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由縣財政資金統一全額出資。

(六)全面組織實施

1.項目申報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由村(社區)統一向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報,由鄉鎮人民政府按計劃統一組織實施,業主、業主委員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村(社區)負責改造過程的宣傳導和相關協調工作。

2.現場施工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由鎮(區)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按程序確定“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消防部門審定的維修改造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現場施工、監理等相關工作。

3.竣工驗收

無物業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項目完成後,由鎮(區)會同縣消防大隊、城管局等有關部門聘請第三方消防服務機構按程序組織竣工驗收。可先行試點改造1個典型的消防安全隱患小區,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總結成功經驗,召開工作經驗宣傳推廣會議,向全縣全面推廣實施。

4.健全管理機制

縣政府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構建“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部門聯動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增強基層物業管理力量,優選配強城管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專職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加大業務培訓和指導力度,提升監管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務機制,切實達到第三方查問題、除隱患、解難題的工作效果,同時加強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引導業主規範個人行爲自律,自覺杜絕“雜物堆積、佔用消防通道、亂停車亂充電、違章搭蓋”等安全隱患行爲,確保小區環境消防安全。

四、強化責任考覈

全面構建消防責任體系,將轄區消防設施維修改造工作納入各鄉鎮政府的年度消防責任目標,作爲年終績效考覈內容之一。

各鎮(區)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總負責,政府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爲主要責任人,牢固樹立科學安全發展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下達責任目標,逐級考覈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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