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足球活動方案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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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足球活動方案範文 篇1

一、活動背景及目的

大學足球活動方案範文(精選3篇)

足球運動是世界上人們喜愛、開展最廣泛、影響的體育運動項目,被譽爲“世界第一運動”。我院足球協會以“發揚體育精神,促進校園文化交流”爲宗旨,組織本次校內足球比賽。文體活動的開展可以展現當代大學生青春活力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本次比賽爲我校愛好足球的同學提供一個良好的交流平臺,旨在提高我院學生身體素質的同時,提高校園足球競技水平。

二、組織與策劃部門

院團委主辦,足球協會,各系團支部協辦。

三、活動時間及地點

足球場。時間20____年4月9日星期三開幕式

四、比賽組隊

1、本次比賽爲9人制比賽(含守門員),分上下半場各40分鐘中場休息十分鐘。

2、本次比賽共計參賽隊伍5支,抽籤決定對陣情況。實行單循環積分賽,贏一場3分,平一場1分,負一場0分。

3、組隊要求:本次比賽由各系自行組隊參賽,要求各系積極參與,每個系至少派出一支參賽隊伍。請各系相關負責人於4月3日前將本系參賽隊伍數目及負責人聯繫方式或球隊隊長聯繫方式報於校足球協會處。

4、在校系部自由聯合組隊。每隊隊員最多15人,領隊兼教練1人。

5、參賽要求:參賽隊員爲學院在校學生。

五、競賽方法:

除特別規定外所有比賽一律採用組委會指定的競賽規則,比賽開始前將由組委會選派有關人員進行規則詳解。

1、各參賽隊自備隊服,隊員須穿平底或軟釘球鞋,嚴禁使用硬釘鞋或皮鞋比賽。比賽用球由組委會提供。

2、換人要求:每場比賽一個隊換人最多不能超過三人。

3、比賽各隊須提前到場,開賽前10分鐘由主裁和邊裁進行隊員資格檢查,經覈准後方可進行比賽。

4、各隊伍應嚴格按照組委會發布的賽程進行比賽,若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時間須提前向組委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能更改。

5、比賽開始後(時間以當場裁判掌握爲準),一方仍無法進行比賽則判該方棄權,其該場比賽以0:3記負(隊員少於7人,不得比賽)。

6、比賽結束後,裁判及雙方領隊須在比賽記錄上簽字,檢查無誤後方可退場。如對比賽有異議,需當場向比賽組委會提出,並由組委會做出最後處理。

7、因天氣等意外因素影響而無法比賽,組委會將以事先指定的方式進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則按規定時間比賽,遲到方以棄權論處。

8、隊員累計兩張黃牌或一張紅牌自動停賽一場,運動員紅、黃牌在整個比賽中均有效。若隊員有嚴重違反紀律情況,將酌情給予停賽處罰。

六、獎罰制度

比賽設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個,射手一名。

1、任何對裁判有不文明行爲的個人及球隊將受到紀律處分。

2、比賽中的技術問題、隊員資格糾紛由組委會和各隊領隊協商解決。

3、在比賽過程中,所有球隊人員(包括場上隊員、替補隊員、領隊以及本隊啦啦隊)必須絕對服從臨場裁判員的判罰和尊重對方球隊人員。如有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或對對方球隊人員行爲惡劣的情況,將受到紀律處分。

七、活動可行性的分析

活動積極響應當代大學生健身的號召,以“發揚體育精神,促進校園文化交流”爲宗旨,有着強烈的號召力和深遠的社會影響力。此次活動是一個挑戰自我和鍛鍊自我的機會,培養學生團隊精神的很好機會,是學生展現自我的平臺。

八、比賽用品

各系自備比賽服裝印上河南機電足球協會隊徽,自備飲用水及藥品。

衷心希望各系領導能夠積極配合,請各系務必在4月3號之前把隊長聯繫方式發給足球社團負責人。

聯繫人:常陽五號樓306寢室

大學足球活動方案範文 篇2

爲了提高我校的足球運動水平,增強學生體質、調動廣大學生頑強拼搏、勇攀高峯的積極性,根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的具體要求,爲我校創建重慶市重點校園足球學校,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教委和校園足球辦文件精神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青少年拼搏進取、團結協作的體育精神爲宗旨,通過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小足球比賽制度,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形成校園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興趣,從而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工作方針

依據重慶市教委、校園足球辦的文件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熱潮,充分發揮各年級的資源優勢,積極投入選拔和推選熱愛足球的學生、不論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爲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組織機構

爲加強我校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1、成立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建文

副組長:餘金牆

組員:

2、成立校園足球訓練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江元隆 何申效

3、成立校園足球宣傳保障小組:

組長:

四、職責分工

1、由校長負責學校足球工作的全面開展,總務處全面實施校園足球活動的教學與比賽工作。

2、班主任負責組建班級足球隊,體育老師協助。

3、工作小組組長全面負責校內競賽組織安排工作,並保障學生的安全保衛工作,其他成員協助。

4、 江 元 隆 、何 申 效 負 責 組 建 校 園 足 球 隊 ,並 對 運 動 員 進 行 身 體 素 質、足球技術、足球戰術的培訓與指導,負責組建學校足球隊參加校外比賽及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和註冊管理。

5. 負責將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有關的圖片、信息報道。

五、工作計劃

(一)開展活動班級的選取

根據學校的基本情況,20xx年我校開展活動的班級選在中高年級

三、四、五年級,組建足球隊,進行訓練和比賽。

(二)

具體要求:

1、各部門統一協調,保證具備足球教學、訓練、比賽所場地及器材等條件;

2、學校專職體育教師根據情況對其他體育教師進行培訓指導;

3、在校學生每週應不少於3小時足球活動時間,全校保證不少於40%的學生參加足球活動;放寒暑假時體育教師不少於一半的時間在學校裏進行足球訓練。

4、將足球教學內容納入日常教學計劃,保證每週一節的體育課爲足球教學。

5、利用大課間和陽光體育活動時間,組織三至五年級學生開展校園足球比賽,三至四年級爲中段足球比賽,五至六年級爲高段足球比賽,各段比賽每年保證不少於4場比賽。

6、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和家長的溝通工作。

7、體育活動課教師將足球教學作爲首選內容。

(三)

1、各班組建啦啦隊,制定班級特有的標語、口號、隊服和隊旗,在班級的文化牆上設立特有的足球板塊,選出班級的足球明星,隊班級足球隊進行宣傳,建立好明星效應。

2、學校足球文化方面,加強學校足球文化建設,建立學校足球文化牆,設立學校足球標語,選出校級足球小明星,成立校級足球啦啦隊。

3、學校開展校園足球啦啦隊比賽,提升學校啦啦隊水平。

六、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我校開展校園足球的所有經費全部來自財政全額撥款。

(二)經費管理

1、建立獨立的賬目,確保專款專用;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審計規定。

(三)經費用途

1.足球運動員訓練時飲用水、訓練器材等費用。

2.足球運動員競賽時服裝、交通、食宿、營養補助等費用。

3.足球教練員帶隊訓練加班費和帶隊競賽時服裝、交通、食宿費用等。

4.校園足球開展活動組織、宣傳等活動費用。

5.校園足球設施的添置與維護費用。

6.表彰和獎勵優秀足球教練員、運動員、校園足球管理人員。

大學足球活動方案範文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青少年拼搏進取、團結協作的體育精神爲宗旨,通過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形成校園足球文化,從而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工作方針

各級體育、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要從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創造必要條件,共同爲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爲了加強校園足球工作的領導,國家體育總局與教育部聯合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馮建中(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陳小婭(教育部副部長)

副組長:盛志國(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司長)

楊貴仁(教育部體衛藝司司長)

郭建軍(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副司長)

南勇(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楊立國(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祕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薛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黃金(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青少年體育處)

王龍龍(教育部體衛藝司)

劉宏(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競賽部)

馮劍明(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朱和元(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陸煜(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足球協會。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夕照寺街東玖大廈A座701室

郵編:x061

電話:010—x91026傳真:010—x1027

聯繫人:馮劍明陸煜

(二)各省、區、市體育、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工作計劃,並於4月28日前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一)各地體育部門負責競賽組織,專業技術訓練與指導。

(二)各地方教育部門負責師資培訓,利用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間和節假日,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園足球活動和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負責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及註冊管理;負責制定校園足球教學大綱和教材。體育部門要給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學生體育聯合祕書處負責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落實。

五、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組織方案

(一)國小和國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各選擇不少於60所國小和30所國中;13箇中國足球協會市級會員協會城市(武漢、成都、瀋陽、大連、長春、青島、深圳、西安、南京、延邊、廣州、廈門、昆明)和淄博市(足球發源地)各選擇不少於30

所國小和16所國中;22省和5個自治區(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遼寧、湖北、吉林、湖南、黑龍江、廣東、江蘇、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貴州、福建、雲南、江西、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廣西、內蒙古、西藏)各推薦一個城市選擇不少於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擇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

(二)高中和大學:在現有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組織的全國高中聯賽和全國大學聯賽基礎上,補充完善。

六、國小和國中選擇開展學校的`基本條件

(一)優先考慮足球傳統學校;

(二)具備足球教學、訓練、比賽場地條件的學校;

(三)有多年開展學校足球活動基礎的學校。

七、對開展學校的要求

(一)必須由主管校長負責學校足球工作,並設立專門機構;

(二)必須完善專門開展足球活動的場地條件;

(三)要求組織足球訓練的教師(教練)參加相關培訓;

(四)學校體育課應加大足球教學在教學內容中的比例,在校學生每週應有不少於2小時足球活動時間,保證全校不少於50%的學生參加足球活動。

(五)學校必須組織校內班級間和年級間比賽。

八、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國家體育總局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撥出專款;

2、各地原則上按不少於1:1的比例匹配相應的資金;

3、通過多渠道開發的市場資源;

4、企業和社會團體的資助。

(二)經費管理

1、建立獨立的賬目,確保專款專用。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審計規定。

(三)經費用途

用於賽事組織、器材和裝備購置、教練(教師)和裁判員的培訓、扶持基層單位場地建設、宣傳推廣、辦事機構工作運行、評估和獎勵等。

九、協作和鼓勵措施

(一)積極與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社團協作,共同推動校園足球活動開展,豐富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

(二)鼓勵在指定開展學校數量的基礎上,酌情擴大規模。

(三)對非佈局的城市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成績突出的,同樣給予相應獎勵和表彰。

(四)鼓勵政策

1、凡參加校園足球活動教師培訓班的體育教師,經培訓考覈合格後頒發培訓證書,並按相應學時計入教師繼續教育學時。

2、獲得亞足聯和中國足協頒發的A、B、C、D級足球教練員證書的教師,在評定職稱時可作爲重要條件之一。

3、各級體育部門要將"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納入體育競賽等級運動員評定計劃。

(五)獎勵政策

爲了鼓勵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的積極性,針對足球活動開展的狀況進行年度評估,建立獎勵辦法。採取掛牌、命名、表彰及物質獎勵等多種方式,對於貢獻突出的體育、教育部門和相關人員給予獎勵。

十、本實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辦公室適時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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