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活動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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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縣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機關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不斷提高機關幹部依法行政水平,樹立環保人員廉潔奉公優良形象,根據縣紀委有關要求,制定反腐倡廉學習活動方案如下:

反腐倡廉活動方案2篇

一、參加對象:

全局人員。

二、學習內容:

1、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xxx在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3、xx環保人員二十條紀律;

4、《xx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禁酒的規定》。

三、學習時間:

7-9月。每月局集中安排1-2次,各科(室)、大隊、站自行安排1-2次,一般安排在星期五下午半天。

四、學習方法:

做好“四個結合”。即集中輔導學與分散自學相結合、通讀原文學與專題講解學相結合、定期輪訓學與不定期培訓學相結合、以考促學與以賽助學相結合。

五、學習要求:

1、各科室、大隊、站學習有計劃、有總結;

2、學習有記錄、有筆記、有心得體會;

3、按時參加集中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六、爲督促全局人員自覺執行“xx環保人員二十條紀律”和《xx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禁酒的規定》,在局機關大廳設立“舉報箱”,接受羣衆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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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紀委、省監察廳有關指示精神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統一安排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委機關內開展“5+x”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爲確保此項活動規範有序、高效進行,進一步明確重點、統一要求,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專項檢查活動,全面掌握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制度不執行、不落實的問題,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爲,不斷提高執行制度的執行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確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新增投資項目(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

1、項目投資計劃和資金下達情況;

2、項目管理情況;

3、項目責任制落實情況;

4、項目監督檢查情況;

5、項目信息公開情況;

6、項目前期審批情況;

7、項目建設實施情況;

8、項目建設管理情況;

9、資金和財務管理情況;

10、竣工和驗收情況。

(二)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

主要檢查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1、領導幹部是否嚴格自律,帶頭學習和嚴格遵守因公出國(境)各項規定;

2、有無不按規定報批,弄虛作假,不按報批內容、路線和日程出國(境);

3、有無通過因私渠道執行公務或公款報銷因私出國(境)費用;

4、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國(境)的,公務活動是否佔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5、有無組織一般性考察和營利性雙跨團組,單位有無擅自下發組團通知;

6、財務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經費覈銷管理。根據經費預算和財政部制定的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及管理辦法審覈出國(境)費用,按照批准的人數、天數、路線、公務活動情況、經費計劃等進行覈銷,有否覈報與公務無關的開支和計劃外發生的費用。有否以其他方式轉嫁出國(境)費用和用公款報銷持因私證照出國(境)費用。

(三)公務用車配備管理使用

檢查範圍:市屬國有企業的小轎車、吉普車、19座以下的旅行車。機關小轎車及黨政正職的工作用車。

1、公務用車配備是否符合編制管理規定,是否存在超編制配置車輛情況。

2、車輛購置是否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購置車輛的排氣量和金額是否控制在政策規定標準範圍內;購車經費來源是否合理合法,購車渠道是否通過政府採購等。

3、車輛“三定”(定點維修、保險、ic卡加油)落實情況;不在編、不在崗幹部使用車輛未退還情況;超標車的使用管理情況,是否長期借用、調用下屬及企業單位車輛的情況;車輛處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領導幹部違規駕駛公車的情況。

4、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用車情況。工作用車是由單位統一調度,還是相對固定。除相對固定一臺小臥車,是否還使用其他小車。

(四)禁止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

檢查對象主要是黨和國家機關中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上幹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以委任、委派(招聘)、選舉產生並經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專項檢查內容如下:

1、領導和分管的本單位建設項目未取得發改部門立項審批或備案、環保部門環評審批、國土部門用地許可、建設部門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等進行開工建設;

2、領導或分管的本單位建設項目違反規定擴大建設規模、改變建設內容或者提高建設標準,或者同意、支持、暗示或默許實施隱蔽性設計,或通過隨意變更設計、施工現場簽證等造成工程項目超概預算;

3、未經組織部門任命擔任、兼任工程建設項目法人代表或實際領導職務;在本行政區、本部門或本單位建設、監督、管理的工程項目中開支、報銷有關費用,領取補貼、獎金、福利;

4、本單位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或規避招標,或者擅自變更已覈准了的公開招標方式;或不當適用《政府採購法》,採用競爭性談判等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5、強制招標人通過指定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6、同意、授意或默許所主管的本單位建設、監督、管理的工程項目隨意提高或降低投標人入圍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對技術複雜或特別重大的招標項目擅自突破現行政策通用規定;

7、支持、授意、默許、串通或放縱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圍標、串標、資質掛靠、弄虛作假等謀取中標;

8、干預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的編制,干預標底、合理價、投標報價上限值的編制、違反保密事項泄露標底等;

9、不按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或以打招呼、說情、暗示等方式要求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要求中標人分包、轉包工程項目,或者指定材料設備及構配件的生產廠家、供應商;

10、本單位所分管的建設項目中標後,投標人存在違法轉包,非法分包行爲;或有背離招標投標文件簽訂項目施工合同,或在合同之外,另行訂立與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其他協議,不將合同副本報送有關管理機構備案;或合同施工企業與實際施工企業不一致,施工企業與現場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無合法人事關係;

11、限制或排斥潛在招拍掛出讓投標人、競買人;

12、本單位或分管的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價高於中標價10%以上,或委託不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覈竣工結算;藉口拖延竣工驗收和結算工作;採取不正當手段擡高工程造價;有關工程造價審覈結算結論,不在本單位進行公開;

13、領導幹部對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行爲不制止不查處、妨礙或干擾有關部門進行依法查處;

14、其他違反《關於防止和遏制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的暫行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的行爲。

(五)規範公務接待

主要檢查以下方面內容:

1、制度建設情況

(1)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2)公務接待定點制度;

(3)公務接待審批制度;

(4)公務接待定期公示制度。

2、接待支出情況

(1)公務接待費是否實行了總量控制;

(2)公務接待費用是否進行了單列;

(3)是否存在超標準接待;

(4)是否按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出;

(5)年度公務接待實際支出額;

(6)厲行節約措施落實情況和去年節支情況。

3、審批程序情況

(1)是否落實衡辦發〔〕28號文件要求,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

(2)是否堅持主管領導“一支筆”審批;

(3)是否按規定要求,先審批後接待;

(4)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六)規範社會團體服務和收費行爲

1、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情況。在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及其他類社會團體兼任領導職務的副處級以上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是否按相關規定辦理了審批手續,沒有辦理審批手續的,是否退出了社團兼職。

2、實行政會分開情況。行業性社會團體是否在職能、機構、人員、財務、辦公場所及設施等方面與業務主管單位徹底脫鉤。

3、收費與服務情況。已和業務主管單位完全脫鉤的行業協會的會費標準是否按規定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未與行政職能部門脫鉤的社會團體會費標準是否嚴格執行衡辦通〔〕32號文件精神;接受捐贈是否依照相關程序辦理,並專款專用;有償服務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是否有違規收費或亂收費現象。

4、制度建設情況。內部管理的五項制度(民主決策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捐贈公示制度、考覈獎懲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章程和五項制度開展活動;業務活動是否正常。

5、財務管理情況。是否建立獨立的銀行帳戶和財務賬目;票據使用是否規範;業務主管單位是否在社團列支費用;財務管理是否規範;有否違規違紀開支行爲;有否違反財務紀律弄虛作假行爲。

(七)廠務公開、效能監察、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

1、企業廠務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2、是否落實了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3、效能監察制度及工作機制建設情況;

4、效能監察項目立項及實施管理情況;

5、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是否按超標發放基薪;

6、領導人員年度績效薪酬發放是否按程序審批;

7、職務消費行爲是否規範。

三、專項檢查組織實施

(一)成立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

(二)專項檢查活動分級進行,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對國資委機關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市國資委紀委配合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對國有企業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

四、專項檢查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中旬)。召開相關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檢查工作。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國有企業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

(二)自查自糾(7月18日以前)。被檢查單位對照檢查內容,本着有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主動開展自查自糾,認真填寫有關自查表格和統計報表,按要求及時上報。對自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重點檢查(7月下旬至8月)。市紀委、市監察局將對國資委機關進行專項檢查。市國資委紀委組建若干個聯合檢查組按照具體的檢查方案,對被檢查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五、專項檢查計分及結果運用

專項檢查結果採用計分的方式予以量化。每個方面設定分值100分。檢查結束後,檢查組將就所檢查的內容對被檢查單位評出分數,評出的結果將按一定比例計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考覈總分。

六、專項檢查的要求

(一)精心組織,領導帶頭。各企業領導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紮實抓好整改和整章建制。要加強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身先士卒,親自過問。班子成員要率先垂範,帶頭參與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

(二)嚴格要求,不走過場。檢查組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嚴明的工作紀律確保專項檢查工作順利完成。務必從嚴把關、從嚴要求,防止走過場。要敢於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面指出並督促整改,及時糾正制度不執行、不落實的情況,嚴肅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爲。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三)各單位將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總結於8月底上報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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