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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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 篇1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監管,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鄉政府研究決定,從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鄉範圍內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精選4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落實農機安全生產措施,從機械、人員、作業環境等方面加強管控,採取法律、行政、技術、社會、文化等手段,減少或杜絕重特大農業機械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任務目標

通過“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農業機械無牌行駛、無證駕駛、未檢驗作業等行爲,鞏固清理違規發放牌證成果,有效治理瞞報謊報事故等違規行爲,排查事故隱患,提高掛牌率、檢驗率、持證率“三率”水平,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重點內容

(一)無牌行駛。主要包括:未依法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手續,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行爲;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證書和牌照的行爲;使用證書和牌照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型號不符的行爲等。

(二)無證駕駛。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應駕駛操作證件而操作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行爲;操作與本人操作證件規定不符合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行爲等。

(三)未檢驗作業。主要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安全檢驗的農業機械未經檢驗而投入農業生產作業的行爲;經檢驗不合格、安全設施不全、機件失效的農業機械,拒不排除隱患並繼續使用的行爲等。

(四)違規發放牌證。主要包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給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農業機械發放牌證的行爲;給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發放牌證的行爲;跨行政區域發放牌證的行爲;給非拖拉機發放拖拉機牌證的行爲;爲已經清理的牌證繼續年檢行爲等。

(五)瞞報謊報事故。主要包括: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農機事故預防與統計報告工作不力,瞞報謊報農機事故的行爲。

四、方法步驟

堅持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從20xx年5月中旬開始,到9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方案制定階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鄉直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並迅速動員部署,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農機安全生產“非法違規”等行爲進行嚴厲打擊。針對不同“非法違規”現象,對違法違紀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鞏固提高階段(9月)

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鄉直相關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集中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

(二)突出工作重點。要嚴厲打擊農機安全生產非法違規行爲;突出對無牌行駛、無證駕駛、未檢驗作業、違規發放牌證、瞞報謊報事故等行爲的打擊和治理,提高拖拉機“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隱患,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廣泛宣傳動員。各村、鄉直相關工作部門要加大對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把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作爲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爲。全面深入、細緻徹底地反覆進行“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深化“打非治違”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依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堵塞安全監管漏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爲抗戰勝利70週年紀念活動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主要資料

(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1.檢查範圍

大檢查覆蓋全市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突出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油氣罐區、粉塵涉爆、涉氨製冷、有限空間、城市燃氣等重點部位,突出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客車和旅遊大巴等重點車輛,突出電梯、扶梯、鍋爐、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突出中國小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商場(市場)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港口、渡口、旅遊景點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以及近期各類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開展檢查。

2.檢查資料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狀況;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職責體系,實行“五級五覆蓋”和企業“五落實五到位”工作落實狀況。

(2)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20號)要求,加強監管執法,推進安全檢查職責制和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等重點工作落實狀況。

(3)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落實狀況,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是否健全完善,並層層落實,是否實現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業隱患自查及整改落實狀況。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投入和應急預案,強化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等狀況。

(4)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典型事故實行提級調查,從嚴從快查處各類事故,落實整改措施和職責追究狀況。

(5)建立健全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開展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狀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狀況。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

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非煤礦山整頓關掉、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專項整治、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客車駕駛員安全宣誓活動和“安全帶-生命帶”專項行動、粉塵作業使用場所安全專項檢查、電梯和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長江等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加強應急救援演練等緊密結合起來,將安全生產大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爲和重大隱患,納入“打非治違”的重點資料,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徹底整治。

1.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重點整治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和化工市場安全距離不足、倉儲與經營混雜,油氣輸送管道違法佔壓、安全距離不足、違規交叉穿越等問題。重點打擊危險化學品企業違規進行倒罐、動火、受限空間作業,亂挖、亂鑽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等非法違法行爲。

2.交通運輸:重點打擊客車和校車非法改裝、非法營運、船舶超航區航行等行爲,整治“三超一疲勞”駕駛,客運車輛個性是旅遊包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動態監控系統裝置、不開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帶、不執行夜間禁行和農村及山區道路限行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按規定安裝使用緊急切斷裝置等問題。加強重點水域、重點航道、重點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礦山:重點打擊非煤礦山無證或證照不全、不按設計要求生產建設、違抗停產停建指令、打假密閉、私挖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礦山工程圖紙造假、尾礦庫違規排放以及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非法違法行爲。整治隱蔽致災因素不清盲目組織生產、遇險不撤人、應急物資儲備不足等問題。

4.消防安全:重點打擊消防設計未經審覈、消防設施未經驗收投入使用行爲,整治違規住人、違規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裝修裝飾材料、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鎖閉等問題。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方案相關要求,重點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是否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職責,協調解決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逐一列出問題清單,落實單位整改職責,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依法跟蹤督促整改;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職責,是否對單位五類人員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彩鋼板臨時建築是否抄送給相關職能部門。

5.建築施工:重點打擊無資質施工、超資質範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爲,整治不按專項設計方案施工、無相應資質證書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等問題。

6.特種設備:專項整治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人貨提升機使用單位對設備及安全附件不檢驗、到期不報檢或拒檢等行爲,重點排查整治壓力容器、起重機、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7.粉塵涉爆:重點打擊違規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塵行爲,整治鋁鎂製品加工、木質品加工、棉麻紡織品加工等作業場所違反《嚴防企業粉塵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8號),除塵系統設計、安裝、使用不貼合標準,存在除塵系統未採用泄爆措施、粉塵清理不及時等問題。

8.冶金等工貿行業:開展冶金煤氣及高溫熔融金屬(鍊鐵、鍊鋼、軋鋼)、涉氨製冷重點企業整治,打擊有限空間、煤氣區域、交叉檢修等作業現場違法違規操作行爲。

9.煙花爆竹: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整治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點超標準存儲、超範圍經營,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消防措施不達標和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集中連片經營等問題。

10.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整治木質傢俱製造、水泥生產等八大行業違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防治職責不落實、防護設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檢測、不組織勞動者體檢等問題。

三、職責分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守土有責”的原則,對轄區內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市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按照“管行業務必管安全、管業務務必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務必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職責,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監督檢查。具體分工是:

(一)市安監局負責制定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冶金工貿行業及職業病危害防治專項行動方案。

(二)市局負責制定全市消防領域專項行動方案,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專項行動方案。

(三)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市局、市安監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氣輸送管道專項行動方案。

(四)市經信委負責制定全市民爆專項行動方案。

(五)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全市建築施工專項行動方案。

(六)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負責制定全市水上交通專項行動方案。

(七)市水利局負責制定全市防汛防颱風專項行動方案。

(八)市農委負責制定全市農機專項行動方案。

(九)市質監局負責制定全市特種設備專項行動方案。

(十)市旅遊局負責制定全市旅遊行業專項行動方案。

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安全建設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和遏制項目建設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爲目標,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保障項目建設的安全實施。

二、整治原則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項目辦統一部署與各參建單位分級實施相結合,項目辦督查與各參建單位自查相結合,強制措施落實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短期整治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三、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部署,我駐地辦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整治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四)項目辦下發《現場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技術標準規範

五、整治範圍和內容

1、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施工地段要設立明顯的安全警戒標誌,按工程大小設立1-2名專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熟悉操作規程並懂得安全生產知識。因路線與舊路重疊需修建便道或鬥幅施工的路段、施工單位採取有效安全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標牌和隔離柵,搞好便道的養護及維修,並派專人指揮交通,防止交通堵塞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在靠近城鎮或邊通車邊施工路段或國道交叉干擾路段施工時,施工現場應採用塑料隔離板封閉。

單位打非治違實施方案範文 篇4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強化重點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打擊非煤礦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重點內容

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道路交通、農村危房建設等;

1、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條件;

2、違反建設程序、未經覈准或備案;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或擅自變更設計,或未按經批准的設計進行施工;

3、無證開採、超層越界開採、以探代採;證照不全或相關證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

4、關閉取締後又擅自恢復生產;

5、新建、改建、擴建、資源整合礦山未達到生產經營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和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而擅自投入生產;

6、建設礦山搶時間、搶速度、搶工期,安全設施和條件達不到要求,安全設施沒有按設計施工;

7、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組織生產,未按照批准的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和建設;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9、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工藝設備、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國家和省、市相關標準;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覈准投入使用;

10、沒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製度,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

11、相鄰礦山開採重疊,與周邊居民村莊、重要設備設施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與相鄰礦山開採相互嚴重影響安全的。

12、有嚴重水患,沒有采取有效防範措施的。

13、非法用工、無證上崗,未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未按規定發放合格勞動防護用品;

14、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承包礦山工程,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

15、未對井下采空區實施治理或採取監測監控措施;

16、尾礦庫防汛措施和救援隊伍、設備、資金、物資配備不到位,尾礦庫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設計堆築壩體;

1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19、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或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

20、露天礦山未按規定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採,未按規定採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及機械鏟裝;未按規定進行爆破;

21、地下礦山每個礦井、每個生產水平(中段)、每個採場沒有兩個安全出口的;沒有按規定建立機械通風系統,以及通風能力不足,風速、風量、風質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關規定建立排水系統,以及排水系統能力嚴重不足的;沒有按規定使用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設備設施;

22、壩體超過設計壩高、超設計庫容儲存尾礦,以及尾礦庫排洪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危庫、險庫沒有停止生產並採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規定進行閉庫的。

23、其他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該停產整頓治理問題。

(二)行動方式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9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迅速動員部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本礦生產中非法違規行爲進行重點排查,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市安監局開展對事故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爲嚴重的重點礦山進行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要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嚴肅處理。

(三)全面檢查階段(8月):市安監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進行覆蓋面100%的全面檢查,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推向深入。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對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市安監局進行重點督查。各非煤礦企業要及時對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於9月15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礦要成立非煤礦山“打非治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實行“打非治違”第一責任人制度,將責任落實到各班組和具體責任人,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取得實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實。各企業要結合本礦山工作實際,制定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作爲當前非煤礦山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有效開展非煤礦山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礦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個落實”。

(三)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各企業要以這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爲契機,有力推動非煤礦山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全面進展,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標準化、“六大系統”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全年非煤礦山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聯合執法,從嚴處罰。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工作合力,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發現的無證無照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一律取締關閉,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責令停產整頓並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並加強對整改過程的跟蹤監督。市局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的非法違法生產安全事故,將進行嚴厲查處。

(五)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各企業要加強“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將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市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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