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首輪崗位聘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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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社局批覆的《xx縣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覈准表》和縣人社局覈准的《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下新鎮中心學校首輪崗位聘用方案。

學校首輪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覆的《xx縣下新鎮中心學校崗位設置覈准表》

二、崗位類別設置

全鎮崗位分爲管理人員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工勤技能人員崗位三種類別。崗位設置以專業技術崗位爲主體,實行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三、崗位基本條件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素養。

2. 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3.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具備相應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受聘校長崗位的人員應符合國家規定的管理崗位基本條件,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熱愛崗位基本條件,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團結同志,作風民主;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務任職經歷;一般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

2. 能按照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三)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所有人員任職年限一律計算到xx年12月31日止,並按足數即週年計算)。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應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1. 專業技術五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專業技術六級崗位任職五年以上(首次設崗時要求在七級崗位任職十年以上)。

2. 專業技術六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任職五年以上。

3. 專業技術七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 專業技術八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九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設崗時要求在十級崗位任職六年以上)。

5. 專業技術九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在十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6. 專業技術十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7. 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

8. 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資格條件

除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備助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已聘用助員級專業技術崗位。

(四)工勤技能崗位基本條件

1. 一、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首次設崗時,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 師德師風及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

3. 能按照相應工作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達到相應工作標準。

四、崗位聘用原則、程序與方法

(一)聘用原則

堅持公開透明、逐級競聘,擇優晉升、羣衆公認的原則。以德、能、勤、績、廉爲主要依據,且每學期師德師風和年度考覈結果須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員取消競聘資格:

1. 學期師德師風和年度考覈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員;

2. 未履行病、事、產假等請假手續擅自離崗人員;

3. 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滿處分期人員;

4. 受刑事處罰及開除留用處分正在執行中或正受立案審查未結案人員;

5.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處分期未滿人員;

6. 年度內教育事故或教育糾紛中負有重大責任人員;

7. 有關部門規定不予聘任的人員。

(二)聘用程序與方法

1. 成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爲保證全鎮首次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崗位設置實施工作的統一部署,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對各類各級崗位人員聘用進行審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有關具體事務。

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王盛龍

成 員:桂克剛 李雄軍 宛齊賢 汪偉義 黎建東 桂劍鋒 陳亞如

毛帥奇 張登懷 劉戀

崗位設置實施工作小組辦公室成員:桂克剛 李中全 楊勇

2. 公佈聘用崗位、職數、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聘用條件;

3. 按照崗位聘用條件個人提出任職申請、學校集中審覈資格材料,依據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競聘原則及順序確定聘用對象;

4. 首輪聘用崗位等次依照以下競聘原則及順序確定聘用對象:

(1)現崗位(職稱)聘用時間先後(參照職稱證,最終以職稱批准文件爲準);

(2)參加工作時間先後(以人事工資檔案爲準);

(3)出生年月先後(以人事工資檔案爲準);

(4)獲得綜合表彰級別高低(同級別按獲得表彰時間先後,單項表彰下套一級);

(5)獲得任教學科或分管業務獎勵級別高低(同級別按獲得獎勵時間先後,學科內單項或非學科專業獲獎下套一級);

(6)凡近兩年退休人員,在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則及順序限制,直接確定爲相應層級最高等級聘用對象。

(7)凡須依照上述②—⑤各條款順序確定聘用對象時,處於其中任一條款同等條件且出現並列情況,按距離鎮中心遠近順序,優先現任老垸、二小、蘭嶺和麻嶺教學點人員(必須是以上單位現任且在這些單位已連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5. 召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人員進行審查、覈定,確定聘用人員及崗位等級名單;

6. 公示聘用結果;

7. 經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報相關部門審覈認定後發佈聘用通知、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與考覈

受聘人員一般與單位簽訂爲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內發生崗位變更,應及時變更合同相關內容;辭聘、解聘等有關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覈工作分爲年度考覈和聘期考覈,以聘期考覈爲主。考覈主要根據《聘用合同書》規定的崗位職責,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覈,重點考覈履行崗位職責取得的工作實績,考覈結果存入檔案。年度考覈結果作爲聘期考覈的重要依據,聘期考覈結果作爲續聘、解聘或崗位調整的主要依據。其中年度考覈不合格人員,下一年轉入試聘期,試聘期仍不合格者應予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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