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工作部接待日製度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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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與學生的交流和溝通,及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暢通學生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更好地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推動我校學生工作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推動和諧校園建設,特建立學生工作部(處)長接待日製度,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大學學生工作部接待日製度實施方案

一、接待時間:每週四19:00-21:00

二、接待人員:學生工作部(處)長、副部(處)長

三、接待地點:學生工作部(處)辦公室(明德樓103、104室)

四、接待對象:全校各類學生

五、接待內容:

1.關係到學生學習、生活的重大問題;學生所關心的熱點問題;

2.聽取學生關注的有關學校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需要學生工作部(處)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

4.其他日常性事務。

六、接待原則:

學生來訪接待,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一般問題當場解決,疑難問題需研究答覆。

七、接待要求:

1.在接待來訪過程中,對學生提出的問題,當場能給予答覆的,要當場解決。當場不能答覆,需提交部(處)務會研究的,值班部(處)長將問題提交部(處)務會討論後給予答覆;屬於學生工作部(處)協調的事項,學生工作部(處)協調學校相關部門協商解決;需報請學校研究的重大事項,學生工作部(處)報請校長辦公會研究,並將學校意見及時通報來訪人員。學生提出的所有問題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2.要以熱情、誠懇的態度對待學生的來訪,虛心聽取學生意見,接受廣大學生和社會的監督;

3.要主動爲廣大學生提供方便,歡迎來訪,以促進學生管理各項工作的開展;

4.接待人應及時準確地做好接待記錄;

5.值班部(處)長如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應安排其他人員接訪。

八、來訪要求:

1.集體來訪請選派2人作爲代表,按接待順序安排接待,不得干擾學生工作部(處)正常工作秩序;

2.舉止文明,就事論事,不準借題發揮或聚衆鬧事;

3.不能強行要求某人出面接待,當場不能解決的,不得聚衆鬧事。

4.遵守接待紀律,服從接待安排,按照順序等待接談和答覆,不得大聲喧譁,無理取鬧,維護接訪秩序。

九、諮詢投訴電話:2xxx021

十、部(處)長信箱:

十一、本方案從xx年10月開始實施。

十二、本方案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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