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學校方案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5W

根據我市綠色學校創建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現開展xx年度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的推薦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綠色學校方案

一、參加此次市級評選的學校(幼兒園)爲xx年度在創綠方面表現突出,被評爲區、縣(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的單位;市直屬學校(幼兒園)可自薦。

二、按照《xx市創建“綠色學校(幼兒園)”活動管理辦法》中“申報條件、材料、程序”的有關規定,遵循“成熟一所,推薦一所”的原則,xx市創建“綠色學校(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創綠辦”)從即日起開始接受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申報,請各區、縣(市)環保局將轄區內參加此次評選的學校(幼兒園)申報材料於xx年 月 日前報送至市創綠辦(設市環境保護局宣教站)。

三、申報材料包括:(1)“綠色學校(幼兒園)”申請表一份;(2)xx市“綠色學校(幼兒園)”推薦表一份,加蓋區、縣(市)環保局、教育局公章;(3)“綠色學校”創建工作總結,重點突出綠色學校(幼兒園)的創建特色。

四、市創綠辦將組織專家對參加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評選的申報材料進行審閱,併成立考覈小組對各被推薦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評估。

五、市創綠辦擬定於12月(具體時間以驗收前一週電話通知爲準)對各申報單位進行考覈驗收,請各申報單位在評估驗收前有計劃地開展“綠色學校(幼兒園)”創建工作,並按照《xx市“綠色學校(幼兒園)”評估標準》做好創建資料歸檔整理等各項工作。

六、實地評估考覈程序

1、聽取創建單位的申報陳述;

2、評估考覈小組與創建單位負責人溝通交流;

3、聽取被推薦單位所屬地區環保、教育部門的推薦陳述和補充說明;

4、分組對“創綠”檔案、校(園)內建設、環境教育、師生問卷調查、特色演示等情況進行考覈、評估;

5、遵照迴避原則,考覈小組對考覈情況進行獨立評分(評分結果交由市創綠辦進行彙總);

6、情況反饋、交流。

對被評審爲“xx市綠色學校(幼兒園)”和“xx市綠色示範學校(幼兒園)”的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評議。對申報創建中具有典型示範帶動作用的學校,授予“xx市綠色示範學校(幼兒園)”稱號,由市環保局對每個示範學校進行資金獎勵,標準爲伍仟元。

七、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xx市解放東路106號xx市環保局宣教站

郵政編碼:x1x01

電話(傳真):826x116 18684x8

電子郵箱:

聯繫人:楊 憶

附件: 1、“綠色學校(幼兒園)”申請表

2、“綠色學校(幼兒園)”推薦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