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統“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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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開展“三査三保”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召發[xx]14號)精神,結合省市民政系統開展 “三嚴三實”、“三查三保”活動要求,縣民政局制定在全縣民政系統開展“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

民政系統“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xx總理對魯山特大火災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縣委關於“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安排部署。通過開展“三查三保”活動,發現民政部門在履職盡責、執法監督,落實改革發展措施,保障民生、服務羣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深挖思想根源,查找黨性差距,查實工作漏洞,着力消除潛在安全隱患,着力化解經濟運行風險,着力解決社會矛盾問題,爲加快民政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基本原則

開展“三查三保”活動是落實“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載體,也是通過專題教育解決實際問題的有力舉措。活動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主體作用,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動員部署、全面自查、集中督查、整改建制各階段的工作,確保活動紮實有效。

(二)堅持上下聯動原則。在全面自查的同時,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成立督查組,開展重點督查活動,形成全面自查、專項檢查和重點督查“三查聯動”的強大合力。

(三)堅持問題導向原則。把發現和解決民政部門在履職盡責、執法監督,落實改革發展措施,保障民生、服務羣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爲“三查三保”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對照“三嚴三實”要求,圍繞突出難點問題,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從具體事情查起,從化解信訪疑難案件做起,找準查實存在的各種問題和隱患,採取得力檔施,真正解決問題。

(四)堅持務求實效原則。持續深化作風建設,不斷增強民政幹部履職盡責意識;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求實效,真抓實做,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源頭化解,真正消除影響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問題和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五)堅持標本兼治原則。按照急則治標、緩則治本、長則建制的要求,注重階段性與長期性相結合,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集中督查與日常自查相結合,既下大力氣解決民政系統“三查三保”活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又着眼長遠,建立長期管用、執行有效的制度機制,確保問題得到根本解決。

三、主要任務

(一)查履職盡責、執法監督情況,着力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查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是否認真履職盡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是否對各類民政服務機構和在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運行情況進行經常性執法監督,做到監管職責和服務作用同步落實;是否存在推諉塞責、慵政懶政和瀆職懈怠等不作爲、亂作爲問題。

2、查是否徹底排查各類安全隱患,是否建立完善整改臺賬,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措施,是否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邊查邊改,妥善處置發現的問題。

(二)查改革和發展措施落實情況,着力消除經濟運行風險,確保經濟穩定增長

1、查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暖等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等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

2、查社會組織非法集資風險隱患,重點排查各類基金會是否存在違規、超範圍開展吸收和發放資金業務,未經批准發行、轉讓股權、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財產品,以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發佈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等行爲;排查基層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民辦養老機構是否違法融資,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三)查保障民生、服務羣衆和社會穩定情況,着力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確保大局和諧穩定

1、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基層民主科學決策制度和便民服務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是否存在不作爲、亂作爲現象。

2、查城鄉低保發放、大病醫療救助、臨時困難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受艾滋病影響羣體救助和優撫等涉及各類民政服務對象的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存在政策棚架,“中梗阻”、打折落實等現象。

3、查各類民政資金管理使用是否依紀合規、安全運行;在各類資金分配中是否做到“嚴以用權”,不以權謀私;在資金髮放中是否做到“嚴以律己”,不優親厚友。

4、查是否及時處理信訪案件,對涉軍、青海支邊等特定利益羣體串聯引發的信訪問題是否進行及時梳理勸導,信訪制度是否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否完善,領導定期接訪和重大疑難案件領導包案是否落實,專職信訪工作人員是否配齊,臺賬是否清楚,網上信訪是否開通運行,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是否按期處理等。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先期排查階段(7月底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立即組織召開“三查三保”活動動員部署會,對相關工作進行具體安排並開展先期排查。在開展排查的同時,通過就實求實、反求諸己,深入反思在履職盡責、執法監督,落實改革發展措施,保障民生、服務羣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進而增強開展“三查三保”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明確和細化活動的內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臺賬階段(8月-9月)。全面系統、深入細緻地開展自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和矛盾,要認真梳理彙總,拉出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制定解決時間表、任務書,建立近期、中期、遠期整改臺賬,確保排查問題不缺補漏,整改任務清晰明確。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階段(10月-12月)。根據梳理出的問題清單,逐條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集中時問、力量,推進整改,確保形成具體的、可檢查的、可量化的、可實錄的整改成果。堅持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加強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對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制度規定,抓緊時間修訂完善,形成既管當前又管長遠的制度保障體系。

縣、鄉民政部門要主動作爲,即查即改、立行立改、邊查邊改,積極應對、妥善處置新發現的問題,爲排除各類隱患、化解各類矛盾爭取先機,爲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維護社會穩定贏得主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縣民政局成立“三查三保”活動領導小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是全縣民政系統“三查三保”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局領導班子成員爲分管工作領域和分管局屬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爲直接責任人。

(二)加強督導檢查。要適時組織人員,成立督導檢查組,對“三查三保”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以帶案件、帶線索、帶問題“三帶”方式,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暗訪、約談等多種形式,重點督查各鄉鎮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督促解決整改到位。年底前,再組織一次集中督查,採取對錶交賬的方式,重點督查“三查三保”活動開展情況,整改措施落實、問題矛盾化解情況。同時,開展重點抽查,對重點部位、重點領域,定期不定期隨即查訪,促進“三查三保”活動深入開展。

(三)嚴格責任追究。要強化問責意識,對突出問題實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溯,誰辦理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對查不出問題或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重大不穩定問題多發頻發,或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突出的,實施掛牌督辦、重點管理等措施。

(四)加強輿論宣傳。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深入宣傳中央精神、省委、市委、縣委部署以及開展“三查三保”活動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要求,及時宣傳民政系統開展“三查三保”活動的經驗和成效。重視典型宣傳,既宣傳正面典型,介紹先進經驗,增添工作信心,又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發揮監督警示作用,推動民政系統黨員幹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聚精會神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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